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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課時分配看《中國古代文學》的教學
論文關鍵詞:中國古代文學 課時 分配 教學
論文摘 要:《中國古代文學》課程包含《中國文學史》與《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兩門基礎必修課和一系列選修課,是中文系排名第一的主干課程。但和豐富的教學內容相比,《古代文學》課時卻被嚴重壓縮,在教學中,教師必須合理分配《文學史》與《作品選》的講解時間、各段之間的教學時間及各種文體之間的教學時間,爭取在有限的課時內,盡量完整和合理地講授出文學史和經典的文學作品。
《中國古代文學》課程包含《中國文學史》與《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兩門基礎必修課和一系列選修課。不計選修課,單從《文學史》和《作品選》來看,《古代文學》課程在整個高校中文系也是屬于重中之重的專業課。以廣西師范大學文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課程設置為例,在諸多專業課程之中,《古代文學史》和《現代文學史》、《當代文學史》、《文學概論》等七門課程被定為專業主干(核心)課程。而從學分和課時設置來看,古代文學憑借16學分、288學時的權重,遠超排名第二的《古代漢語》和《外國文學史》[1],成為名副其實的中文系第一主干課。但和古代文學大量的教學內容相比,排名第一的288學時仍然顯得捉襟見肘。從先秦到明清近代,數千年的文學史和汗牛充棟的優秀文學作品,遠非288個學時所能講畢。在此情形下,古代文學的教學想要面面俱到,既無必要,也無可能。且大多數高校在《文學史》和《作品選》之外,還開設有多門選修課,由古代文學任課教師結合自身的學術專長,對文學史上的重要作家、作品及專門文體進行講解,開設了諸如《詩經》、《楚辭》、《史記》、“唐詩”、“宋詞”等選修課,以之輔助《文學史》和《作品選》的教學。故此,《文學史》和《作品選》的講授內容須突出教學的重難點,而無需面面俱到。從課時分配來看,一般在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段和唐宋文學段分配學時較多,元明清段分配較少。講授內容主要以作家介紹、作品藝術風格的分析、文學現象、文學史流派、文學理論、文體衍生變異等為主。
具體來看,中國古代文學課程是合《中國文學史》與《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為一體的課程:“史”是對文學發展脈絡的敘述,“作品”則是《中國古代文學》課程作為文學課的落腳點。大致說來,《中國古代文學》課程的教學時間,一般是平分給《文學史》和《作品選》,二者各占一半。具體到某一階段,則會有一些出入。例如在講授元代文學時,筆者通過和學生的交流,發現只有極個別的學生會在課后閱讀《作品選》中的戲曲作品,絕大多數學生對元雜劇絲毫不感興趣,也就沒有自主地去閱讀《作品選》。因此在講授元代文學時,更需要教師在課堂上多講作品。在中國古代文學諸種文體之種,學生最感興趣的是詩詞。最為典型的便是唐詩宋詞中的一些名篇,有些篇目是學生在小學、中學的語文課堂上就學習過的,甚至有些作品在孩子入學之前,便被家長拿來作為啟蒙讀物來教授孩子。因此,學生對這些作品熟悉、有感情。而先秦段如《詩經》、《楚辭》等作品,因時代久遠,文字艱澀,學生閱讀時有較大難度,對其熟悉程度自然不能與唐宋段相比。而元明清段雖然閱讀難度降低,但學生的閱讀興趣與唐、宋段相比,也大為降低,這既因學生對戲曲的興趣沒有詩、詞那么高,同時也因為有“一代之文學”之稱的明清長篇小說,篇幅較大。大學生的課后時間多花在對英語、計算機等科目考級、考證的準備上,他們不太愿意花過多時間去閱讀長篇小說。對于作品的陌生,使得一些學生在考試答卷時,只能空談一些通過死記硬背得來的文學史概念、常識,而不能通過具體的作品來加以印證。因此在教授先秦、元明清段文學時,作品的講解便顯得尤為重要,教學時間的分配上,也要適當傾斜于《作品選》,讓學生通過對具體作品的閱讀,找尋自己的感悟,而不是僅僅止于被動地接受文學史教材所提供的結論。對于中學教材已選的一些篇目,不能因為學生已經學過,便一筆帶過;恰恰相反,對于大多數將來要走向中學講臺的高師學生來說,此類篇目更需要精講、細講。對一些重要的篇目,最好是要求學生背誦。事實證明,這一看似落后的教學要求,卻最能有效地提升學生的文學修養。“讀書百遍而義自見”的道理在今天并不過時。
文學史的教學內容,大多數高校是按照從先秦到明清近代的時間順序講授。這種做法易于把握每段文學的總體風貌,但也容易遮蔽文體發生、演變的歷史。在按段教學的同時,一定要注意突出文體發生、發展、演變的歷史。李炳海先生指出:“文學史教學的重要任務是使學生對中國古代文學有一個全面的把握,在知識上具有系統性。不僅如此,這門教學還要有一定的深度,對于相關的文學現象,不但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具體落實到文體上,就是不僅要知道某種文體的生成根據、發展演變,而且要了解文體名稱的由來。而對于文體名稱進行追本溯源,正是文學史教學和研究的薄弱環節。”[2]以時間順序進行教學,并無不可,但要有意識地突出文體的變遷。比如,在講授到唐代近體詩時,要對歷代詩體的發展作一綜述,讓學生了解《詩經》、《楚辭》、漢魏古詩、齊梁新體詩以來的詩體演變軌跡,從而更好地理解唐代近體詩在詩歌史上的地位。又如,在講授元雜劇之前,應對中國戲曲的發展、成熟作一系統介紹,將中國戲曲成熟之前的諸種藝術形式如原始社會歌舞、春秋戰國的優伶伎藝、秦漢百戲、南北朝“代面”等歌舞戲、唐參軍戲、宋雜劇、金院本、諸宮調等略作介紹,指出以上藝術形式可以歸納為說唱藝術、歌舞戲、滑稽戲三類,而元雜劇正是在綜合這三類藝術形式的基礎之上發展而來的。
另外,教師還應注意對教學內容的更新,關注學術界最新動態,及時將學界已經有定論的新成果加以吸收,不能一本講義用數十年而不變。比如,袁行霈先生主編《中國文學史》第四卷,在介紹清代小說家吳敬梓的著述時,說:“至于程晉芳在《文木先生傳》中說還有‘《詩說》若干卷’,可惜已失傳,只能從前人的詩文和《儒林外史》中看到只言片語。”[3]1999年,失傳已久的《詩說》被復旦大學學者周興陸于上海圖書館發現[4],這自然可以修正文學史教材的舊說。又如,《寒花葬志》是明代歸有光的散文名篇,還被選入了中學語文教材,但今天我們所見的版本實為刪節本,刪節本把寒花當做歸有光普通的侍女,遮蔽了她為歸有光之妾的事實。復旦大學鄔國平教授從上海圖書館所藏《歸震川先生未刻稿》中找到足本《寒花葬志》[5],補出今本所無的“生女如蘭”等重要內容,這就顛覆了對《寒花葬志》的傳統認識。在《作品選》教學時顯然也要將此成果及時加以吸收,對《寒花葬志》進行新的也是正確的解讀。如此教學,既能傳授學生最新的知識內容,也能調動學生的興趣,引導他們進行研究型學習。
注釋:
[1]古代漢語和《外國文學史》均為7學分,126學時,見,2010年12月12日。
[2]李炳海:《關于中國古代文體的思索》,學術交流,2010年,第7期。
[3]袁行霈主編,黃霖,袁世碩,孫靜本卷主編:《中國文學史》(第四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68頁。
[4]周興陸:《吳敬梓失傳著作<詩說>在上海發現》,光明日報,1999年6月24日。
[5]鄔國平:《如蘭的母親是誰?——歸有光<女如蘭壙志>、<寒花葬志>本事及文獻》,文藝研究,2007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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