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的身份認同與農民工的市民化
【摘要】所謂身份認同,簡單地講就是每個人對其自身的身份和角色的理解與把握,它是個體進行社會活動的基礎。準確地認定他人的身份和穩定地表明自己的身份是社會成員之間形成良好的社會互動的基礎。而農民工的身份認同則可以理解為農民在與城鄉居民交往互動中,基于城鄉及城鄉居民差異的認識而產生的對自身身份的認知、自己感情歸屬或依附、未來行動歸屬的主觀性態度,并且這一主觀性態度是可以隨自身社會地位以及社會場景的變化而變化的。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既是他與城市之間互動融合的基礎,也是其市民化程度的反映。換言之,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是考察農民工與城市之間互動融合狀況和市民化程度的重要指標。
本文以實證研究為主。資料主要來源于2004年底,天津市流動人口辦公室聯合進行的“流動人口問卷調查”。該調查分為“流動人口調查”和“當地居民調查”兩部分,調查涉及了天津市和平區、南開區、河西區、東麗區、西青區、大港區等六個城區的16個街道。調查中,每個街道在進行流動人口調查的同時也進行當地居民調查!傲鲃尤丝谡{查”的對象是非天津市戶籍的外省市流動人口;“當地居民調查”的對象是具有天津市區戶籍的常住人口。調查共發出“流動人口調查問卷”1400份,回問卷1211,“當地居民調查問卷”共發出660份,收回621份。調查包括了農民工的個人情況、城市生活狀態、城市生活感受與市民意識、以及心理認同等諸多方面。流動人口調查中,農民工占88.6%,城市籍流動人口占11.4%。
1 農民工的身份認同狀況
從不同的角度理解,農民工的身份認同具有不同的維度。而階層認同、地緣認同、人際認同、組織管理認同、生活方式認同等等都包含在身份認同的概念之內。但將農民工置身于從農民向市民轉變這一過程中考慮,農民工的身份主要包含兩個方面:目前的身份意識和未來的身體、身份歸屬意識。農民工由于制度身份與自身的職業角色產生了錯位,所以其身份認同也呈現出自我感知的不確定性和模糊性,而隨著農民工階層自身的分化,農民工群體的身份認同也出現了多元化的態勢,并受到農民工城市生活經歷的影響。
1.1 農民工的身份意識不統一
對于農民工而言,身份認同的關鍵在于明確自己到底是市民還是農民工。但另一方面,制度身份與職業身份的錯位、自我認同與他者定義的差別,又使農民工的身份選擇出現多個選項,是市民、是農民、還是既是農民也是市民,又或者既不是市民也不是農民工都可能是農民工的選擇。而調查也顯示,農民工的身份意識是比較混亂的。有9.4%的農民工認為自己是市民,有44.2%的農民工認為自己是農民,有22.5%的農民工認為自己即是市民也是農民,而有11.5%的農民工認為自己既不是市民也不是農民,另外還有9.6%的農民工表示說不清楚。從統計結果可以看出,農民工的身份意識并不統一,各種身份認同都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另一方面,認為自己是農民工的最多,說明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是以制度身份為主,而不清楚和認為自己既不是農民也不是市民的農民工也達到了兩成多,則說明有部分農民工出現了身份認同的混亂。
1.2 農民工的身份意識受城市生活經歷的影響
農民工的身份認同是基于城市生活經驗產生,因而城市生活經歷不同的農民工其身份認同也不相同。調查顯示,農民工的經濟收入、就業狀況、社會交往、在津生活時間等都對農民工的的身份認同產生一定的影響。而農民工的個體差異如性別、教育程度、政治面貌等對農民工的身份意識并沒有明顯的影響。
城市生活經歷對農民工身份認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高收入的農民工身份意識較明確,更傾向于認同自己市民的身份。
從表1統計結果可以看出,雖然收入對農民的市民認同并沒有影響,但是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農民工認同自己是農民的比例較低,而認同自己市民與市民雙重身份的比較較高;而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農民工則是認同自己是農民的比例較高,認同自己具有農民工與市民雙重身份的比例是比較低;說明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農民工更傾向于認同自己具有一定的市民身份。而且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農民工表示說不清楚自己身份和認為自己既不是市民也不是農民的比例明顯高與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農民,說明收入低的農民工出現身份認同迷惑的可能較大。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收入越低農民工無法確定自己身份的比例就越高,而是中高收入( 800-1000元)的農民工身份歸屬意識最不明確。從收入看,這一部分的農民工高于一般的農民工,但又與城市居民存在著不大差距,因而他們從心理上傾向與脫離農民工身份,但是又無法確定自己的市民身份,所以會出現身份意識的迷茫。
其次,職業身份高的農民工身份意識明確,更傾向于認同自己的市民身份。
從表2統計結果看,有近六成的有雇工的老板認同自己具有市民身份或具有市民與農民雙重身份表明他們更認同自己的市民身份,另一方面,有雇工老板中不明確自身身份歸屬的不到一成,大大低于其他農民工,表明他們有比較明確的身份意識。而其他農民工中,認同自己具有市民身份和市民與農民雙重身份的比例要明顯低于有雇工的老板。沒有雇工的老板和臨時雇員更認同自己的農民身份,管理人員和普通雇員認同自己農民身份的比較少,但是不能明確自己身份的則相對較多。顯然,臨時雇員和沒有雇工的老板的基本處于社會的最低層,他們與城市主體社會也有著相當大的距離,因而他們認同自己是農民的比例較高。而管理人員和普通雇員一方面工作狀況比較接近市民,另一方面受客觀環境的影響他們整體的生活狀況卻與市民仍有著不少的差別,因而他們既不認可自己是市民也不認可自己是農民工和說不清楚的比例就想對較高。
再次,在津生活時間較長的農民工更傾向于認同自己具有市民和農民雙重身份。
從表3統計結果看,來津一年以下的農民工中認同自己是農民的最多,而認為自己既不是農民也不是市民和說不清楚的也占到了四分之一,說明在城市生活時間短的農民工認同自己市民身份的比較少。而在津生活時間在一年以上的農民工則更認同自己的市民身份,但他們之間也是有差別的。在津生活時間長的農民工的身份意識比較明確,也比較傾向于認同自己的市民身份。總的來說,在城市生活時間長會在一定程度上加強農民工的市民認同。但由于現實存在的農民工化的制度與制度障礙,農民工在城市中生活的越久,就越能感受到與市民的差別,所以他們是在不否認自己農民身份的基礎上,市民身份意識有所增強。
第四,與市民有交往的農民工身份意識明確,市民意識較強。
從表4統計結果可以看出,是否與市民交往對農民工的農民身份認同沒有影響,但是有城市人做朋友的農民工認同自己是市民和認同自己具有市民與農民雙重身份的比例則明顯高于沒有城市人做朋友的農民工,而且,有城市人做朋友的農民工有身份認同困惑的比例要明顯低于沒有城市人做朋友的農民工,顯然,與市民的交往是有助于農民工增強農民工的市民認同,并減少農民工的社會認同困惑。
總之,民工的身份認同主要受城市生活經歷的影響。但由于中國城鄉分割的二元化社會結構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制度身份依然是農民工市民化很難逾越的障礙,因此,較為順利的城市生活經歷雖然能夠增強農民工的市民身份認同,但不能從根本上促使農民工形成完全的市民身份認同。
2 農民工的身份認同與城市社會融合
身份認同是農民工適應城市生活的心理基礎,不同的身份認同影響著農民工與城市結合互動的方式,也決定著農民工與城市的融合程度與融合方式。
2.1 農民工的身份意識與制度認同
在中國獨特的二元化戶籍管理制度下,農民工的城市適應與城市融合不僅表現在經濟、社會、文化心理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同時還包括制度層面的適應。即農民工必須要面對與市民的差別待遇,并在這種差別待遇的社會結構下,尋找自己在城市的位置及與城市融合共處的方式。而農民工對相關制度的態度也反映著農民工與城市的融合狀況。
2.2 農民工當前的身份意識與制度認同
農民工對當前流動人口管理制度的認同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考察,首先是農民工對當前流動人口管理制度的評價,其次是農民工的權利意識與權利訴求。從調查結果看,不同身份意識的農民工的制度認同也是不盡相同的。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比較能夠接受目前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而具有農民與市民雙重身份認同的農民工則對現行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較為不滿。
從表5調查結果看,不同身份認同的農民工對目前流動人口管理制度的認識是不同的。認為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比較能夠接受目前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個人能力相對較強,能夠突破制度的限制獲得較為滿意的生活狀態。而認同自己具有市民與農民雙重身份的農民工雖然具有一定的城市生活能力,但從整體上還是和市民有很差距,而他們對制度障礙更為敏感,所以對現行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也最為不滿。而其他農民工雖然整體生活狀態較差,但由于他們基本上不是以市民作為參考對象來考量自己的生活,比較能夠接受市民與農民工之間的差別待遇,因而他們對制度的容忍性也較高。
2.3 農民工未來的身份認同與制度認同
總的來看,無論是未來身份歸屬意識的差異,還是未來身體歸屬意識的差異對農民工的制度認同的影響都不明顯。
統計結果顯示:未來身份認同僅影響到農民工對當前戶籍制度和農民工權利保障的看法,愿意獲得市民身份和長期在天津工作生活下去的農民工對當前的戶籍制度更為不滿,認為農民工權利經常受到侵害。顯示出未來身份認同基本不影響農民工當前流動人口管理制度的評價。但是未來身份認同對農民工的權利意識有很大的影響,見表6。
總之,雖然未來身份認同并不影響農民工對流動人口管理制度的看法,但是卻影響農民工的權利意識,希望在城市生活、工作下去的農民工希望獲得更多的權利與保護。而農民工這種對權利的要求與渴望,也凸現出中國的戶籍改革,賦予農民工“市民權”是重點,而不是單純的戶籍性質的變更。
3 身份認同與農民城市生活感受
城市生活感受是農民工在與城市區域和城市人的結合與互動過程中獲得的感知印象,這種感受既包括農民工對自己城市生活的評價也包括他對城市人的認知與評價。
3.1 農民工當前的身份意識與城市生活感受
從統計結果看,認為自己具有市民與農民雙重身份的農民工對城市生活最為滿意,其次是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和認同自己是農民的農民工,認為自己既不是農民也不是市民和說不清的農民工對城市生活最不滿意。見表7:
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身份認同不同,農民工對自己的就業、家庭生活、人際關系等等的滿意度也有所差別。認同自己具有農民與市民雙重身份的農民工對自己的整體就業狀態、婚姻家庭關系、子女教育、生活水平與生活條件、休閑娛樂、身體狀況等比較滿意,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次之,而認同自己是農民工的農民工也比較滿意,認為自己既不是農民也不是市民和說不清楚的農民工的滿意度是比較低。而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對自己的人際關系比較滿意,認同自己具有農民與市民雙重身份的農民工次之,認同自己是農民的農民工也是比較滿意的。
其次,認同自己市民身份的農民工對市民的評價較高,關系較為融洽。有學者指出的,市民的群體性的偏見與歧視是農民工與市民之間摩擦與矛盾產生的主要原因,而農民工也普遍感覺到了市民對其的歧視。但是調查顯示,具有市民身份認同的農民工感到受到城市歧視的比例是低的。
從表8統計結果看,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是不太同意“城市居民對農民工有歧視”而其他農民工則處于比較同意和沒意見之間,顯示出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與城市居民之間相處較為融洽。
總的來說,認為自己具有農民與市民雙重身份的農民工對市民的評價最高,而認為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次之,認為自己既不是農民也不是市民的農民工對市民的評價較低。顯示出,認同自己是市民的農民工對市民的印象最好,而這為市民與這部分農民工融洽相處打下了較好的心理基礎。
3.2 農民工未來的身份認同與城市生活感受
農民工的未來身份認同對農民工的城市生活感受也有一定的影響,希望在天津生活下去和獲得城市戶口的農民工的城市生活滿意度較高。但是他們感到適應和融入城市生活有一定的困難。
從調查數據可以發現,農民工未來身份認同基本上影響農民工生活的方方面面。愿意獲得城市戶口的農民工和希望長期在城市生活下去的農民工對自己的就業、社會交往、家庭生活等滿意度均高于其他農民工,顯示出愿意成為市民和在城市生活下去的農民工實際上與城市融合的較好。
從表9可以看出,不同未來身體歸屬意識的的農民工在市民是否文明程度高、老實、節儉、能吃苦、擅長理財、精明和素質低、違法亂紀方面的評價有差異,愿意在天津長期工作生活下去的農民工對市民的評價較高。相應的希望能夠在天津工作生活下去的農民工對市民的評價也是較高。這表明,未來身份認同為市民的農民工與市民之間的關系較為融洽,更能適應城市生活。
4 結論
首先,農民工目前的身份認同以農民為主,但有部分農民工認同自己是市民,或者自己具有市民與農民的雙重身份,顯示出農民工目前的身份認同以制度認同為主,但逐漸向市民認同過渡。農民工未來身份認同以市民為主,顯示出農民工有市民化的愿望。
其次,無論是目前的身份認同還是未來的身份認同,農民工對自己身份的判斷都受到城市生活經歷的影響。經濟社會地位高、與市民交往密切、在津生活時間長、全家外出型、對城市生活滿意度高的農民工認同自己具有部分市民身份的比例較高,希望自己未來獲得市民資格的比例也較高。總之,在城鄉分割的社會制度下,經濟、社會生活的市民化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農民工市民心理認同的產生,但是制度身份仍然是阻礙農民工全面市民化的重要因素。
另一方面,農民工的目前身份認同對農民工的城市融合有著重要影響。主要表現是:具有明確身份認同的農民工較為容易融入城市,尤其是認同自己是市民和認同自己具有農民與市民雙重身份的農民工參與城市社會生活最為積極,與市民的關系也最為融洽,但這一部分農民工對現行的流動人口管理制度最為不滿,獲得相關市民權利的訴求也最為強烈;而身份認同不明確的農民工權利意識淡漠、與城市融合較為困難。總之,具有市民身份意識的農民工較容易融入城市社會,改變制度身份完全市民化的愿望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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