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我國法學教育中的新誤區及其析正
摘要:我國法學教育理論與實踐脫節是個不爭的事實,在對我國法學教育反思的過程中,有關就業難的實質、實踐性教學的定位、實踐性教學的方法等問題又產生了一些新的誤區。大學教育應當定位為通識教育+基礎職業教育,我國法學教育實踐性教學可行的選擇是借用社會力量,一方面通過人員交流解決實踐性教學教師問題,另一方面改進實習制度解決實踐性教學的資源問題。
關鍵詞:法學教育 實踐性教學 反思 誤區
自從2002年法學本科畢業生在全國214個學科專業中就業率排名倒數以來,我國法學教育的反思一直是個熱門問題。專家學者普遍認為法學畢業生就業難的根本問題在于法學教育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學者紛紛主張引入實行實踐性教學以改進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一時之間診所式教育、模擬法庭、案例教學等等西方法學教育的方式紛紛被引入我國,并被一些學者視為醫治我國法學教育病疾的靈丹妙藥。筆者認為我國法學教育確實存在問題,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對我國法學教育存在的問題進行反思的過程中,又產生了很多新的誤區,如果不對這些問題進行析正,就無法找出我國法學教育根本問題之所在,更無法從根本改變目前法學教育就業難的尷尬局面。
一、就業難的認識誤區及其析正
有學者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認為我國法學教育就業難一方面是因為法學畢業生在數量上供過于求;另一方面是因為法學畢業生的在質量上不符合市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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