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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讀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和各級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讀,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解讀
就業途徑更暢通
從2014年起我省將結合產業轉型升級,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拓寬城鄉基層就業渠道、充分發揮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作用,暢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途徑。
(一) 就業渠道更寬
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渠道主要有十個:一是公務員考錄;二是事業單位招聘;三是應征入伍;四是到村任職;五是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六是招考研究生、專升本;七是企業吸納;八是就業見習;九是自主創業;十是靈活就業。《30號》文件提出,我省在繼續發揮好原有渠道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用的基礎上,將結合全力推進全省城鎮化進程和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重點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及生活性服務業,充分發掘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創新農業科技、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渠道。
(二) 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待遇有保障
繼續實施 “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基層就業服務項目。推進“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艱苦偏遠地區鄉鎮考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可適當降低考錄招聘門檻。按照中央和省出臺的有關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應征入伍以及到我省25個邊境縣、市和3個藏區縣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并且服務期滿3年的高校畢業生,給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到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在所在地辦理落戶手續,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高校畢業生到我省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申報相應職稱時,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
(三) 小微企業吸納就業政策更完善
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享受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單位應繳納部分)?萍夹托⌒臀⑿推髽I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達到規定比例的,可按照規定申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財政貼息政策。高校畢業生到小型微型企業就業的,其檔案可由當地市、縣一級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
就業準備更充分
我省將繼續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各有關部門、高校要密切協作,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強化就業見習和培訓,完善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準備。
(一) 各項就業服務有效連接
文件要求,我省各地、有關部門、高校要密切協作,做好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后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保證服務不斷線。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進行實名登記,可享受崗位信息、就業指導、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等“一對一”的就業創業幫扶服務。
(二) 就業見習補助進一步提高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提供適合高校畢業生的見習崗位,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用人單位,從2015年7月1日起將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三) 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力度加大
有培訓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創業培訓范圍從畢業年度大學生放寬到畢業前2年的大學生。
就業幫扶更全面
我省將進一步加大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力度,對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社會保險補貼,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的連續失業一年以上高校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進行托底安置,并按照規定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一) 拓寬享受求職創業補貼的人員范圍
繼續加大對困難家庭、少數民族(3個藏區縣和8個人口較少民族)、殘疾高校畢業生的幫扶力度,將享受政策對象范圍拓寬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二) 靈活就業可獲補貼
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并按照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后,可以享受最長不超過2年、數額不超過其實際繳費額2/3的社保補貼。
創業扶持更優惠
文件明確,我省將結合新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新特點,加大各項創業政策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扶持力度,更好的為大學生創業者服務。
(一) “十百千萬計劃”力推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2014年-2017年,我省將實施“云嶺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預計3年扶持2萬名大學生實現自主創業,帶動6萬人就業。從2014年起,實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十百千萬計劃”。
“十”:在省財政安排500萬元省級大學生創業示范園資金的基礎上,再增加500萬元,作為補助資金,鼓勵各類開發區、產業園區、企業、高校等組織通過自建、合建、聯建等方式,建設以大學生為重點的青年創業示范園。每年評審10個省級示范園區,給予每個示范園區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百”:對畢業學年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經營實體,經項目評審后,每年評選200個,給予3萬元-5萬元無償資助。
“千”:對經“貸免扶補”或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穩定經營2年以上、帶動就業5人以上、償還貸款記錄良好、并按期納稅的優秀大學生經營實體,通過項目評審后,每年評選1000個,協調金融機構再次給予2年期50萬元以內的貸款扶持,并按人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60%給予貼息。
“萬”:加大大學生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力度,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和大學生就業創業技能培訓“進校園、進園區、進社區”活動,將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前2年的學生納入培訓對象范圍。每年計劃對15000名高校生進行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
(二) 大學生開“網店”有新政
開辦“網店”的大學生創業實體納入創業扶持范圍:貸款方面,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實體,可以依照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申請貸款扶持并享受貼息;補貼方面,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開辦網店,持續經營半年以上,且月收入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經認定后,可以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資金補貼。
(三) 貸款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
我省將加大“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對自主創業大學生的扶持力度,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貸免扶補”和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統一為10萬元,對個人發放的“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按照規定給予貼息。將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0萬元提高到20萬元,提高后增加的10萬元貸款,按照規定給予2年期的貼息。同時進一步優化貸款審批流程、降低貸款門檻、落實跟蹤服務措施,同時通過完善抵押、質押、聯保、保證和信用貸款等方式,多途徑為包括留學回國學生、開辦網店的大學生在內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融資幫扶,努力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
(四) 給補貼、降門檻、免稅費
我省高校畢業5年內(含畢業學年)在省內創業的大學生創業實體,如果沒有享受過大學生創業園區孵化政策,可以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場租補貼。
另外,2014年起,我省高校畢業生注冊登記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獨資企業不受出資數額限制;符合規定的新辦小微企業經工商部門備案后允許試營業1年;部分非貨幣資產可作為企業注冊資本;創業人員可以租賃賓館、酒店、商場等作為經營場所;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持《就業創業證》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照每戶每年9600元的限額標準依次扣減部分稅費;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應屆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覆蓋范圍更廣
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覆蓋范圍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擴展到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技班畢業生。
(一)同等享受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政策;
(二)同等享受就業培訓、創業培訓補貼政策;
(三)同等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安置在公益性崗位上的人員同等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
就業環境更優良
我省將采取積極措施,完善高校畢業生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措施、營造公平就業環境、強化宣傳輿論引導,切實優化高校畢業生就業環境。
(一) 完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
我省將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加強網絡信息服務,建立和完善省級“大學生就業創業導師庫”,在高校設立就業人才服務工作站,開展就業創業服務和大學生就業創業技能培訓“進校園、進園區、進社區”活動,組織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服務對象的專項服務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搭建信息平臺,促進就業崗位供需信息對接。
(二) 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我省一直重視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文件中對促進就業公平做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招聘不得設置一系列限制性條件;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招聘信息要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公開發布,報名時間不少于7天;對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地將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轉正定級表、調整改派手續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檔案的必備材料。
(三) 強化宣傳輿論引導
我省各地、有關部門、高校將充分發掘傳統媒體的潛力,創新開發應用新媒體搭建信息化服務平臺,用貼近高校畢業生的宣傳形式和宣傳語言,進一步強化政策宣傳的力度,引導廣大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和擇業觀。廣大高校畢業生將可以通過微博、網站、手機客戶端等便捷的渠道,高效、及時的獲取需要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
云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
在“加力拓展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方面
重點圍繞資源經濟、口岸經濟、園區經濟、民營經濟開展“組團式”訪企拓崗,分專業分行業分區域分群體舉辦省級線下系列專場招聘活動不少于30場。暢通信息渠道,優化升級云南省高校畢業生智慧就業平臺。持續深化“高校書記校長訪企拓崗”專項行動,認真落實“兩個100”和“1個10”要求,高職高專、新建本科高校校領導班子走訪用人單位不少于100家。充分發揮校園招聘主渠道作用,完善“周周有宣講、月月有專場、季度有雙選”的校園招聘模式。鼓勵中小企業開發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
在“著力構建高質量指導服務體系”方面
構建“課程+思政+就業”的全程化就業育人體系,充分利用開學季、畢業季等育人關鍵環節,開展“愛上云南 就在云南”留滇就業和返鄉創業、“清澈的愛 只為中國”基層就業等系列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組織“永遠跟黨走,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等畢業生就業先進典型選樹展示活動。打造大學生生涯發展與就業指導“四個一”品牌,開發一批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評選一批就業創業指導“金課”、遴選一批生涯發展特色工作室、立項一批就業創業研究課題。辦好首屆云南省大學生職業規劃大賽,開展“職場面對面”“職場體驗營”、就業成果展等同期活動,提升教師就業指導水平和學生求職就業能力。
在“精準幫扶重點群體就業”方面
聚焦脫貧家庭、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等就業困難畢業生,建立幫扶工作臺賬,健全“1333”幫扶機制。探索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幫扶電子臺賬,實施“云南省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幫扶專項行動”,面向全省殘疾人畢業生對口就業幫扶援助。實施“高職擴招退役軍人畢業生就業幫扶專項行動”,圍繞培訓賦能、就業促進、創業扶持等方面綜合施策。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社公益組織作用,為困難畢業生提供有溫度的就業服務。
同時,還將充分發揮就業反饋作用,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結合12個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編制省級重點產業行業人才緊缺需求目錄。實施高校畢業生去向落實率紅黃牌提示制度,實施本科專業“增A去D”行動,推動高校以社會需求和就業狀況為導向,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重點布局社會需求強、就業前景廣、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專業,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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