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條件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條件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均可申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1、開業滿一年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年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準:
①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
②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
(2)會計核算健全、年應稅銷售額在上述規定標準以下的下列小規模企業:
①年應稅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
②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的商業企業。
2、新辦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三個月內,具有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經稅務機關測算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可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暫認定期最長為一年(自批準之月起滿12個月計算):
(1)會計核算健全;
(2)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
(3)具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
3、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出口企業;
4、持有鹽業批發許可證并從事鹽業批發的企業;
5、水電經銷企業;
6、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核算,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條件】相關文章: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轉正認定03-2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03-22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非商貿企業)03-27
商貿企業申請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新辦)03-27
什么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03-0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規定03-0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11-29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申報流程有哪些?01-17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的稅負影響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