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設立
1. 外企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的申請信(原件) 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 開業證書
貴公司所在地的開業合法證書一份(需經中國駐當地的`大使館認證)。+
3. 外企的銀行資金證明(原件)
4. 首席代表的任命書(原件)
由該外國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其它負責人簽字。
5. 首席代表和其它常駐代表的簡歷、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和照片
各常駐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或護照),首席代表8張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一般代表的3張大一寸照片。
各常駐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或護照),首席代表8張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一般代表的3張大一寸照片。
6.企業董事長委托常駐代表機構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授權書(包括權限、授權期限);
7. 租用辦公室的要求:
1、一年期以上的租房合約(正本);
2、房主產權證明復印件。
1、一年期以上的租房合約(正本);
2、房主產權證明復印件。
※ 代表處應遠離黨、政、軍駐地(離開500米以上)
8. 注意事項
1)上述文件必須用中文編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審批機關均要求附有中文譯文。
2)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
3)按要求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應由申請人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1)上述文件必須用中文編制,如果采用外文,各審批機關均要求附有中文譯文。
2)上述文件如未注明為復印件的,均須提交原件。
3)按要求提交復印件的材料,應由申請人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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