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弱勢兒童生活狀況調研報告
鄉,位于縣西北部,總面積242平方公里,轄26個行政村,34個自然村,3482戶,8825人,16歲以下的少年兒童1341人,由于上學、搬遷、隨父母在外打工等原因外出200人,在鄉1141人。此次只調查在本鄉居住的少年兒童,共1141人。經調查摸底,鄉單親家庭的少年兒童有43人,占3.86%;孤兒1人,占0.09%;患有大病的有6人,占0.53%;殘疾的有11人,占0.96%;生活困難的有62人,占5.43%。這幾種弱勢少年兒童占在鄉居住少年兒童總數的10.78%,占全鄉兒童總數的9.17%。另外,留守兒童更是數不勝數,占兒童總數的40%以上。
近年來,弱勢兒童問題得到廣泛關注,在農村,他們大部分人生活都比較貧困,根據實際調查摸底,我鄉弱勢兒童形成及生活貧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我鄉屬于農業鄉鎮,大部分家庭以種地為生,沒有其他輔助性收入,所以收入很低,家庭生活困難。
二、隨著現代生活水平的提高,對于農民家庭,醫療費用太多是負擔不起的,比如家中任意成員患大病的治療費用對于他們來說都是沉重的,這樣勢必造成更困難的局面。這也是患病兒童還有殘疾兒童不能及時治療的主要原因。
三、受傳統思想影響,教育觀念薄弱,形成幾代人都是農民的現象,走不出致富之路。另外,教育費用不斷增長也是導致生活困難的原因之一。
以一家三口為例:人均收入每年4000元,家庭總收入為1元,其中家庭日常生活開支為6000元(包括吃、穿、行及其他);另外醫療費用也占很大一部分,一年的開支為1000元;在教育方面,雖然九年義務教育學雜費和書本費全部免費,但由于中小學校合并,需要住校,每年的住校開支為1000元;這樣總支出為8000元,結余4000元。這4000元對于現在社會來說實在是微不足道的,今年9月份開始施行3500元為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與這個數字相比,一個家庭一年的結余剛比一個人一個月的收入多一點,實在是少得可憐。
四、政府對兒童福利的重視不足,也是弱勢兒童貧困的原因之一。
五、收入低下,讓很多家庭面臨在外打工的生活狀態,使很多小孩無法正常的童年生活。這是造成留守兒童存在并且不斷擴大的原因。
對“弱勢兒童”的關注,其實首要的還應該是教育的問題,畢竟教育是改變一個人命運的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有效途徑。如果教育做好了,我們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這些“弱勢兒童”的處境會有所改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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