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的條件是什么
目前,證監會允許境內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創業板上市,但需滿足一系列條件,分拆上市的條件是什么?yjbys網小編為您解答!
一、什么是分拆上市
在進行投資理財之時,分拆上市,是指母公司將資產的一部分轉移到新設立的公司,再將子公司股權對外出售,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給母公司帶來現金收入的方法。從法律意義上將子公司的經營從母公司的經營中分離出去的行為法。 認購這些股權的人可以是母公司的股東,也可以不是母公司的股東。母公司的股東在擁有股權切離方式成立的公司股票后,可以自由改變投資到這兩家公司的組合比例,增加投資決策的靈活性而在此之前,這些股東只能通過母公司的投資,才能投資到子公司,其投資活動是單一取向的。
二、分拆上市與公司分立有什么區別
單就分拆而言,與公司分立十分接近,但分拆上市與公司分立比較存在著三方面明顯的區別:
1、在公司分立中,子公司的股份是被當作一種股票福利被按比例分至母公司的股東手中,而分拆上市中在二級市場上發行子公司的股權所得歸母公司所有。
2、在公司分立中,一般母公司對被拆出公司不再有控制權。而在分拆上市中因為母公司此舉只把子公司小部分股權等拿出來上市因而仍然對其有控制經營權。公司分立沒有使子公司獲得新的資金,而分拆上市使公司可以獲得新的資金流入。
三、分拆上市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上市公司公開募集資金未投向發行人業務;
(2)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盈利,業務經營正常;
(3)上市公司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且出具未來不競爭承諾,上市公司及發行人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嚴重關聯交易;
(4)發行人凈利潤占上市公司凈利潤不超過50%;
(5)發行人凈資產占上市公司凈資產不超過30%;
(6)上市公司及下屬企業董、監、高及親屬持有發行人發行前股份不超過10%。
四、公司上市的`流程是怎樣的?
(1)擬寫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報告。
(2)聘請律師介入為公司完善有關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規定完善公司的組織機構,并擬寫、整理有關公司上市的法律文書,如有涉訴案件的,律師代理完成有關訴訟工作。
(3)聘請注冊會計師介入完成有關公司上市的審計工作,并完善財務報表和原始憑證。
(4)聘請券商進行上市輔導、推薦。
(5)律師出具法律意見及有關上市法律文件報證監會審批。
(6)審批。
(7)上市。
(8)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上市后三年財務審計。
從擬寫可行性報告準備上市時起,到通過審核上市,大約需18個月。
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這無疑是有利于公司規模的擴大的,但公司的股東應注意上市時不要做虛假的財務報表,否則公司可能無法上市,而相關責任人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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