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出口合同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法規如今成了一個熱門話題,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權益,無論做什么,我們都得有法律意識。所以我們需要懂得一些必備的法律知識。下面是小編跟大家分享的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出口合同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僅供參考。
對外經濟貿易部關于出口合同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
為了維護和提高我國對外貿易信譽,堅持“重合同、守信用”的基本原則,做好從出口成交直至出口交貨、安全收匯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努力提高出口合同履約率,搞好對外經濟貿易企業的經營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重視出口履約工作
(一)出口合同履約工作是對外經濟貿易企業各級領導的重要職責,要切實加強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領導,確保合同的按期執行,要經常教育職工提高對合同的嚴肅性的認識和加強執行合同的責任心,并進行必要的法律知識教育。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從簽約——審證等各方面的專業培訓,方可承擔這項工作。
各對外經濟貿易企業要設專人管理合同,從組織上保證合同管理工作的正;,企業內部要完善合同的流轉程序,嚴格按照簽約權限簽訂合同。
要把出口合同按期、按質、按量履約作為對各級經貿企業重要業務考核內容。
(二)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安排成交任務,不得重復簽約。要經常檢查督促企業出口合同履約工作,幫助企業做好組織貨源、監管出口商品質量、安排包裝物料、銜接車船等工作。
二、提高出口合同質量
(一)簽訂合同前要充分考慮可提供貨源的數量,不賣過頭貨。賣現貨,不得超過庫存;賣期貨,必須充分考慮到可收購貨源的數量,對有配額的商品,要根據所分配的額度和有關規定辦理。
(二)選擇客戶要慎重,要選擇資信好,經營能力強的客戶;對資信情況不清的客戶要控制成交,留有余地;對信用不好,屢次違約的客戶要酌情停止同他們往來。
(三)簽訂合同前要充分考慮到運輸條件,對裝運期、目的地港及其他運輸條件要訂得明確具體,合同簽定后要提早與運輸部門聯系,抓緊銜接落實車船配載。
(四)對外成交合同(或售貨確認書)必須從實際出發,包括詳盡必要的條款內容,同時要明確規定買賣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要訂立違約有關方面索賠條款,合同條款要明確、合理、規范化。除季產年銷的部分農副產品外,一般不簽暫定價合同,以免發生問題,互相扯皮。杜絕為騙領許可證而簽訂假合同的行為。
三、建立合同履約責任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各對外經濟貿易企業要建立經理、科長、外銷、貨源、合同、儲運等有關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分工合作,共同負責到合同執行完畢為止。
(二)建立健全合同進程管理制度搞好合同進程登統工作。從商品成交、備貨、發運直至結匯以及對外發生索賠、理賠等都要建立登記、統計制度,了解與掌握每一筆出口合同執行過程中有關貨源、來證、托運、出運、結匯等全部過程。有關的函電、單證、文件等,均應立卷存查;成交出口各環節的工作要建立聯系制度和復核制度,使企業內外有關部門互通情況,及時安排工作。
在執行合同中,如發現我在配貨、刷嘜、報驗、單證、發貨、交運等方面有差錯時,要做到報告及時,審理快速、補救有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各對外經濟貿易企業要以貿易合同為中心認真做好“四排”(即:排有證有貨;排有證無貨;排無證有貨;排無證無貨)分析和做好證、貨、車、船各個環節的平衡銜接。通過合同進程管理制度和“四排”分析并及時了解本企業出口業務動態,根據合同執行中暴露出來的有關“證、貨、車、船”方面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采取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在出運過程中堅決禁止預借、自簽提單。
(四)對經濟合同要進行科學管理,逐步實現電腦化、現代化。
四、定期清理在手合同,在手合同至少每季度清理一次,對不能按期履約的合同,應報經主管領導批準后,與對方協商,及時妥善處理,以維護合同的嚴肅性。
五、要建立嚴格的審證和管理制度,要與銀行密切配合減少差錯,所有來證,必須登記,認真審核信用證條款與合同條款是否一致,防止商人不按合同條款開證或隨意增刪,對我方不能接受的信用證條款要及時聯系客戶改正,把問題解決在出運之前。
六、各對外經濟貿易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收匯管理制度,對已經出運的商品,應根據不同的收匯方式迅速辦理收匯,并加強對遠期信用證,無證托收和寄售商品收匯情況的檢查,對超過規定期限尚未收到匯款的,應協助銀行辦理催收。
七、索賠和理賠必須從維護國家信譽出發,實事求是,嚴肅對待,必要時可通過駐國外商務機構、出國貿易小組或商檢部門等有關方面查明真相,認真、及時處理。對方索賠、我方理賠,我方要認真處理。根據對內和涉外經濟合同法,分清理賠義務,該賠款的賠款,該退貨的退貨,有關財務部門要予以監督和協助,銀行應積極支持對外理賠的處理,索賠所涉及的重要責任者,應給予批評或處分。
八、建立健全客戶管理制度,各對外經濟貿易企業要加強客戶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客戶檔案,與客戶的業務往來應有詳細記錄,特別要加強對經、包銷商的調查了解工作,每年要對客戶進行一次分析排隊,對于資信明顯不好,在業務往來中使我方屢次遭受經濟損失的客戶要報有關主管部門,并采取相應措施。
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要與供貨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等簽訂經濟合同,按照經濟合同的規定辦事。
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貿廳(委、局)可根據上述規定制定獎懲措施并負責實施。
十一、本規定由經貿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經貿廳(委、局)監督執行。
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者,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