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舉證責任
為了讓大家更加了解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舉證責任的相關法律知識,下面為大家整合了相關內容以供閱讀和參考!
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的爭議,是指一方當事人主張合同尚未履仃,要求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上的義務,而對方則抗辯說合同義務已經履行,或者認為合同已不具有履行效力。如果用法律要件分類說來透視的話,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債權人的請求履行權是否消滅。
依法律要件分類說,就他人所主張的合同權利,認為有消滅權利的事實的,由主張消滅事實的人負責證明。因此,主張他人的合同履行請求權已歸于消滅的一方應就消滅他人權利的事實負舉證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91條的規定,合同權利的消滅有絕對消滅和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兩種。其中,絕對消滅的法律事實有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合同履行效力的消滅的法律事實有解除合同、履行期屆至等。具體而言,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只要證明了下列事實之一,就表明他人的履行請求權不復存在了。
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清償)
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的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全履行了自己的義務,權利人實現了自己的全部合同權利。合同的債權債務才能整體地歸于消滅。
2、合同解除
合同的解除分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合同解除包括單方解除和雙方解除,而狹義的合同解除僅指單方解除。雙方解除是當事人雙方為了消滅原有的合同而訂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而單方解除是指當事人一方通過行使法定解除權或約定解除權而使合同的效力溯及消滅的意思表示。
3、債務相互抵銷
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滅。抵銷既消滅了當事人互負的合同債務,也消滅了當事人互享的合同債權,所以抵銷是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原因。
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在某些不可歸責于債務人的情形下,會出現債務履行受阻的現象。如債權人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受領,債權人受領不能,債務人不能確知何人為債權人,或者債權人去向不明等。在上述情況下,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即可消滅合同權利義務。
5、債權人免除債務
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消滅合同關系,債務人得以免除其清償義務,所以免除是使合同的權利義務絕對終止的一種方法。
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混同)
債的關系須有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時存在時方能成立,當債權人和債務人合為一人時,債權債務就當然消滅。所以混同也是合同的權利義務絕對終止的原因之一。
【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舉證責任】相關文章:
遲延履行借款合同是否違約06-30
合同案例:發生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08-31
發生勞動爭議時可采取的解決途徑07-02
進口合同的履行05-11
合同的履行、變更06-06
借款合同履行地07-04
合同實際履行限制07-03
合同法:合同的履行08-28
履行合同:合同終止08-19
對合同履行的相關規定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