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合同(集合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建設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建設合同1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_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_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_____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__套。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
(5)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
。6)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__
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
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_______%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 元。
17.4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 _______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
19.2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 ‰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份。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略)
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
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2
××大學(甲方)
立合同單位:××建筑公司(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建造8000平方米教學大樓一座。
二、全部建筑預算為人民幣×萬元。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一個月內,付給乙方全部預算的×%,其余部分在驗收后三個月內一次付清。
三、建筑原料采購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材料質量監督。
四、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保證一年時間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并交付使用。如到期未能完成施工任務,每月按建筑預算的×%實施賠償。
五、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檢查督促的依據。
六、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大學基建處(甲方)(蓋章)
××建筑公司(乙方)(蓋章)
×年×月×日
工程建設合同3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2.建設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筑面積
6.咨詢業務范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20xx年月 日開始實施,至 20xx年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住 所:開戶銀行:帳 號:郵政編碼:電 話: 傳 真:電子信箱: 年 月日 (簽字) (簽字)日
工程建設合同4
發包人:
承包人:
xx小區安置房建設項目是區政府XX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項目,該項目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鏈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盡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項目后續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補充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小區后續分項工程
工程地點: xx小區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xx小區后續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XX 年 12 月 23 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23680 萬元,承包方正常供應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工程量有增減變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請,監理和發包方確認后,報政府批準后實施,據實結算。
六、工程質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執行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模板供應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后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供應模板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后續工程款并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且飛騰公司也不予進行結算。
八、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XX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后生效。
承 包 人:(簽章) 發 包 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系方式:
二○xx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工程建設合同5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
1)建設監理合同的范疇包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簽署的用以規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承諾和約定。2)狹義的建設監理合同僅指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總協議的作用。
3.監理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第一是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與修正文件,具有最優效力等級;第二是委托監理合同;第三是專用條件;第四是標準條件;第五是中標通知書;最后是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
4.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義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6.監理人義務
1)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作范圍內的監理義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4)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7.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工程建設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位于 建筑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工程內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鋼材兩項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購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圖中包含的內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衛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購的商砼及鋼材質量由甲方負責)。
四、工程造價:本工程建筑面積共計平方米單價 元,工程總造價 。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進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衛生清理后,再經甲方驗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質保金外)一次性結清,保修期滿后,退還質保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并負責工地上與周邊的一切協調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簽訂后,本工程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自行購買,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工程款的按時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氣為能超出陸個月,如在超期陸個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懲罰乙方壹仟元人民幣,以此類推。
八、保修責任:按國家規定執行,在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必須派人到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從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建設合同7
甲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建設部、省市建委對建筑裝飾工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況: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裝修內容
綜合樓室內棚面、墻面、地面、電氣等裝飾工程
三、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以施工圖紙、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設計要求為依據。
工程造價為:________¥元。(以甲方認定的單價為準,工程量竣工后以審計為準)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質量要求
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后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修。辦公室裝修合同范本
六、付款方式
完工一次性結算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施工場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裝飾施工設計圖紙及工程報價。
八、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如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已經發生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甲方已認可,但甲方沒簽證的,其所發生的費用同樣生效。)
3、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4、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饒市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
5、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和原郵電部頒發的“626”號文件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一、建設內容
。1)工程名稱
二、計價方式
。1)參照結算表價格按實結算。
。2)款項支付與移動結算同步。
三、建設工期
。1)根據移動公司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預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2)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可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4)其他相關本項目的約定,見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9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施工地點:
簽訂時間: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辦公大樓機房建設工程
二、承包范圍和內容:*辦公大樓二樓科技機房區域,具體內容包括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相關技術功能要求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系統的設計及工程施工工作,并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施工、測試校驗、培訓、質保服務。
三、工程實現目標:實現整體機房的建設,具體產品詳見附件清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價:合同總價為: 。大寫人民幣 。
(設備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詳見設備清單)
第二條 施工準備及工作范圍
六、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設備、輔材、工具等的存放場所,提供施工服務所需的水、電、燈光和進入施工現場等。并依據我方提出的機房墻體和地面要求,提供環境。
七、乙方負責提供、執行并完成以下工程內容:
1) 機房建設系統施工所需的全部機具、簡易測試工具,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交通、食宿和通訊;
2) 提供機房"工程"系統的必需的施工、安裝、通斷測試、竣工;
3) 工程實施中的技術督導;
4) 機房建設系統的所有管線及橋架的預埋和安裝,纜線的敷設;
5) 機房建設系統的設備安裝、接線、測試及協助調試、試運行;
6) 提供施工中必備的輔材及所需的施工工具;
7) 完成機房建設系統的電纜通斷測試驗收并提供隱蔽工程驗收及竣工報告含電子文檔;
8) 施工成品或半成品的保護和施工現場的清潔;
9) 免費完成工程驗收后對甲方的12個月質量保修期。
八、乙方應對整個工程進行監控和檢查,并負責工程施工、安裝、測試和達到機械竣工;完整的工程包括合同定義的全部的機械、施工設備、工具、輔材,以及設計圖紙中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
第三條 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九、施工規范
1) 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T 50312-20xx)
2) 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339-20xx)
3) 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50348-20xx)
4) 電子計算機機房施工及驗收規范(SJT30003-93)
5)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J232-92)
6)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8-92)
7)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xx)
8) 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
9) 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答疑文件
十、設備驗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1、第一次:設備在交付前。
2、最終驗收:系統所有設備、材料及按照無質量問題,甲方、乙方共同檢測驗收,該次驗收為全部設備最終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文件。
十一、 質量保證期
設備的質量保質期為壹年,計算時間以甲方項目驗收合格正常運行之日算起。
十二、 包裝要求:必須滿足設備安全運抵工地。包裝費用及運費由乙方承擔。 十三、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交付時間:20xx年 月 日,如有特殊情況,交付時間可以相應順延,具體詳見第四條第十六款。
2、交付地點:*辦公大樓機房工地。
3、交付方式及費用:乙方送貨到合同指定的交付地點,運雜費、安裝費調試費都已經包含在本合同總造價中。
第四條工程期限
十四、 工程進度與大樓智能化安裝及裝修工程同步進行并完成。
十五、 工程施工
1、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于 20xx 年01月 日開工至 20xx年 01月 日完工,同時在施工工期內服從相應的調整。
2、乙方應提供足夠的人力、設備、材料至施工現場。
3、甲方應于開工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備貨。
4、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機房裝修、機房布局、設備安裝等工作的竣工圖 十六、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認后,工期相應順延
1、不屬于包干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致使施工方案改變導致施工無法進行而影響進度。
2、非乙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3、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五條 工程質量及售后服務
十七、 本工程將按照合同、標準和規范及適用法律執行;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乙方也將提供駐工地代表。
十八、 工程安裝調試驗收后,自驗收之日算起,乙方提供一年質保。
十九、 質保期內,如因乙方提供設備本身或安裝方面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時內給出實質性書面答復,并在4小時內派工程師現場免費處理。
二十、 在質保期滿前的最后一個月,在項目現場,對所供的重點、關鍵貨物,進行常規保養,更換易損件,質保期滿后,如因設備、材料等出現質量問題或因其他原因需更換,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時給予答復,并及時趕到現場予以排除、修復和更換。更換零部件及配套設備的價格,乙方給予優惠。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權利與職責
A甲方
二十一、 派駐現場代表 并委托其對工程的進度、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并辦理各項簽證手續。
二十二、 負責施工協調工作以保證正常施工進程不受影響。
二十三、 負責提供乙方在施工現場用于辦公及存放工具的`場所。 B乙方
二十四、 乙方委派工程師 作為駐工地代表,配合甲方做好現場施工管理及協調工作。提供施工組織計劃及方案、工程進度安排等。 二十五、 工程安裝調試竣工后,乙方須負責制定培訓教材和計劃,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無償技術培訓。
二十六、 甲方未按合同結算方式支付全部價款時,設備的所有權屬于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支付設備,甲方拒收時,乙方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二十七、 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的規定,乙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二十八、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的方式
1、第一次:合同簽訂時,甲方按合同總價的30%付給乙方。
2、第二次:隨工程進度,機房裝修完成,機房設備(機柜、精密空調、ups)進場后,甲方支付合同價30%給乙方。
3、第三次:設備安裝調試完成,工程驗收合格十日內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8%。
4、質保期滿后,乙方履行完此期限的自己的義務,一周(7天)內甲方付清尾款。
5、合同價格由乙方包干使用,該價格為交鑰匙工程價,包括系統所涉及的所有設備及相關安裝附件的購置、運輸、裝卸、保管、安裝調試,培訓、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等內容的全部費用。
二十九、 合同總價系指本合同的規定,乙方在正確的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款,施工過程中涉及變更或甲方要求變動的部分,執行報價單的計價方法,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調整。如雙方另有新的書面約定,則按新的約定辦。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三十、 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有關機房建設驗收規范為依據。
三十一、 驗收內容:系統運行報告、系統測試報告、竣工驗收報告、竣工圖會審報告、設備材料工具文件的交接報告等。
三十二、 乙方在工程竣工時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甲、乙雙方一致認為具備驗收條件之日起十日內派組織人員等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對系統的驗收,應確認系統最終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但不承擔合同總價款以外的額外費用。
三十三、 工程調試驗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的責任
三十四、 乙方未按合同要的質量要求提供設備材料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付。
三十五、 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除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每逾期一天,按照500元/日償付違約金。甲方的責任:
三十六、 甲方中途單方面中止合同,乙方不退回甲方的預付款。
三十七、 甲方因未能及時辦理變更或增加簽證手續而造成乙方工期或者交貨期延誤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三十八、 甲方在項目現場檢驗設備時,發現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應在驗收后的一周(7天)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設備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條附則
三十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
四十、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即生效。
四十一、 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文本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十二、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時,應當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四十三、 本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十四、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調整。
甲方: 地址: 電話: 甲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姓名:日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姓名:日期:
工程建設合同10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范圍:
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日期:
3.質量等級:
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
2.適用法律法規:
3.適用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
2.圖紙提供套: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2.實行社會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范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干道及其與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5.******、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護的要求:
7.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2.甲方代表批準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1.調整的條件:
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預付時間和比例:
3.扣回時間和比例:
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甲方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結算方式:
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甲方批準結算報告的時間:
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的銀行的時間:
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1.爭議的解決程序:
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1.違約的處理:
2.違約金的數額:
3.損失的計算方法:
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數:
3.合同副本份數:
4.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5.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
工程建設合同11
1、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發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包人取得相應審批手續或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發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即“掛靠”)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解釋》規定的“掛靠”行為:
(1)不具有從事建筑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伙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筑活動資格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2)資質等級低的建筑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4)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如何認定是否屬于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解釋》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的認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確定。法律、行政法規有新規定的,適用其新規定。
4、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有效:
(1)勞務作業承包人取得相應的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2)分包作業的范圍是建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鈑金、架線);
(3)承包方式為提供勞務及小型機具和輔料。
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大型機械、周轉性材料租賃和主要材料、設備采購等內容的,不屬于勞務分包。
5、如何認定建筑企業的內部承包行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屬的分支機構或在冊的項目經理等企業職工個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及質量進行管理,對外承擔施工合同權利義務的,屬于企業內部承包行為;發包人以內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資質為由主張施工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農民低層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人簽訂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兩層以下(含兩層)農民住宅,或者進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當事人僅以施工人缺乏相應資質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對于當事人確實違反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承攬工程的,可以建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前述合同對質量標準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予以確定。當事人有其他爭議的,原則上可以參照本解答的相關內容處理。
7、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要求重新結算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不予支持,但結算協議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或撤銷的除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確認結算協議無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施行為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的項目經理以承包人名義在結算報告、簽證文件上簽字確認、加蓋項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發包人供材等行為,原則上應當認定為職務行為或表見代理行為,對承包人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約定或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項目經理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9、當事人工作人員簽證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權對工程量和價款洽商變更等材料進行簽證確認的具體人員有明確約定的,依照其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但相對方有理由相信該簽證人員有代理權的除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當事人工作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是其職務行為的,對該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該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簽證人員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10、工程監理人員在簽證文件上簽字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工程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簽字確認的簽證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質量等事實的,原則上對發包人具有約束力,涉及工程價款洽商變更等經濟決策的,原則上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對監理人員的授權另有約定的除外。
11、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以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為由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因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實際工程量增減,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應當嚴格掌握,合同對工程價款調整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的,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
主張工程價款調整的當事人應當對合同約定施工的具體范圍、實際工程量增減的原因、數量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12、固定價合同履行過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鋼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超出了正常市場風險的范圍,合同對建材價格變動風險負擔有約定的,原則上依照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該當事人要求調整工程價款的,可在市場風險范圍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體數額可以委托鑒定機構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處理建材差價問題的意見予以確定。
因一方當事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或建筑材料供應時間延誤的,在此期間的建材差價部分工程款,由過錯方予以承擔。
13、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經審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鑒定機構在相應同一取費標準下分別計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價款和整個合同約定工程的總價款,兩者對比計算出相應系數,再用合同約定的固定價乘以該系數確定發包人應付的工程款。
當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爭議的,應當根據雙方在撤場交接時簽訂的會議紀要、交接記錄以及監理材料、后續施工資料等文件予以確定;不能確定的,應根據工程撤場時未能辦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14、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內予以答復,但未明確約定逾期不答復即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此未作明確約定,承包人僅以原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或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條款第33.3條的約定為依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結算工程價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未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但依法經過招標投標程序并進行了備案,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實際也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當事人將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備案,備案的合同與實際履行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備案的中標合同與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的,可以參照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工程價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認定實質性內容變更?
招投標雙方在同一工程范圍下另行簽訂的變更工程價款、計價方式、施工工期、質量標準等中標結果的協議,應當認定為《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實質性內容變更。中標人作出的以明顯高于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方捐款等承諾,亦應認定為變更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備案的中標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工程因設計變更、規劃調整等客觀原因導致工程量增減、質量標準或施工工期發生變化,當事人簽訂補充協議、會談紀要等書面文件對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的,屬于正常的合同變更,應以上述文件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
17、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任何一方依據《解釋》第二條的規定要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折價補償款的,應予支持。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應予支持。發包人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價補償款中所含利潤的,不予支持。
18、《解釋》中"實際施工人"的范圍如何確定?
《解釋》中的"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經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業、個人合伙、包工頭等民事主體。法院應當嚴格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標準,不得隨意擴大《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適用范圍。對于不屬于前述范圍的當事人依據該規定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應當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資或勞務報酬的,按照工資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快速處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案件的意見》妥善處理。
19、違法分包合同、轉包合同的實際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訴訟主體如何確定?發包人的責任如何承擔?
實際施工人以違法分包人、轉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職權追加發包人為共同被告;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應當追加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發包人在其欠付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工程款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發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為由提出抗辯的,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20、不具有資質的掛靠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掛靠人又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不具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掛靠施工人)掛靠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被掛靠人),并以該企業的名義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掛靠人怠于主張工程款債權的,掛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義起訴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則上應當追加被掛靠人為訴訟當事人,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給付責任。因履行施工合同產生的債務,被掛靠人與掛靠施工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掛靠人承攬工程后,以被掛靠人名義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理。
21、發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處理?
承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發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生效判決、仲裁裁決予以確認或發包人有證據證明其有正當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工程建設合同12
項目級別:_________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借款方在_________年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資金,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為明確雙方經濟責任,控制年度投資,雙方除遵守_________號臨時借款協議外,特簽訂本年度合同。
第一條 借款方根據批準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建設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預計分季用款:一季_________元;二季_________元;三季_________元;四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利率為年息_________%,計算復利。
第三條 年度中間,國家調整基建投資計劃和利率等,本合同應作相應修訂和補充。
第四條 建設期間或項目竣工后,雙方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總額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額。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時失效。
第五條 本合同正本2份,簽字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報主管部門,總、分行各1份。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戶: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13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建設工程咨詢相關事宜,簽定本合作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工程建設項目提供以下咨詢業務;
(一)工程建設項目日常管理咨詢:
1.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市場調研、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審咨詢;土地征用、招拍掛手續辦理咨詢;
2.勘察設計階段咨詢:勘察設計單位選定、勘察設計合同審核、控規、修建性詳細規劃、建筑方案選型及優化比選、施工圖設計階段造價控制咨詢;
3.招標階段咨詢:招標文件審核、招標過程控制咨詢;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擬定、審核咨詢;
5.項目實施階段管理咨詢;
6.項目后期評價咨詢;
7.建設項目其他相關咨詢;
(二)工程建設項目造價咨詢:
1.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濟評價;
2.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3.建設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4.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簽定與索賠;
5.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 建設工程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 自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工程施工需要,甲方把以下工程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法》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以及建筑施工管理條例、施工規范,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名稱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價款以及工期
1、承包內容污水站全部土建工程
2、工程造價一次性包死。
3、工程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開工內完成承包全部承包內容。
三、付款及質量
1、污水地底板驗收合格后付30%,主體驗收合格后付至70%,發包方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95%,其余工程款待工程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2、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
四、甲方責任:
幫助乙方解決水源電源,協助乙方解決施工現場出現的問題,給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并交底。
五、乙方責任
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范進行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關規定,承擔因為安全和質量造成的責任和費用。
六、保修期及質保金。
1、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竣工驗收后日歷天共計六個月。
2、質保金:_________________承包總價的10%為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付清全部承包價款。
3、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日期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保修期滿質保金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九龍明珠D標段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含如下內容:地下室基礎承臺及基礎梁的開挖、樁頭的破除、開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磚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機甩到地下室主道的兩側后由甲方負責外運。
工程總價:按下室占地面積×18元(此價格含不可考慮的因素,沒有任何價格調差)。
工期:
第2條:合同使用標準和法律
1、合同使用標準:GBJ7—89、JGJ94—94
2、適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第3條:甲方工作
1、公布工地各項管理制度,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進行檢查、督促,監督施工質量并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2、按照合同條款按時按量支付工程款。
3、如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不能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施工任務,或發生重大失誤導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負責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防。
5、對乙方違反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的人員甲方有權清理出施工現場。乙方不服從甲方現場施工員的安排,不能按時、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務(或整改內容)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人員完成,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對消極對待、屢教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中途退場的,甲方有權不付任何工資費用。
第4條:乙方工作
1、乙方須安排一個負責人長期呆在現場協調工作,至該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測量出的樁頂標高進行破除,標高測量中乙方必須派人員配合,嚴禁用炮機鑿除,人工破除過程中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后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完的的樁頭由乙方用挖機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車庫底板以下。
3、前期進場必須保證有一臺大挖機和兩臺小挖機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進度相應的增加機械人員,如進度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結算。
4、乙方進場后,甲方負責提供住宿及生活水電,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空壓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條: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地下室后澆帶分成六塊,每塊墊層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項待地下室墊層全部澆筑完一周內全部付清,甲方違約的責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停工期間的一切損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稅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據。
第6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終止。
第7條:合同份數:甲乙雙方各執2份。
第8條:合同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用補充協議補充或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15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乙方人員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和電梯有關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乙方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5.乙方及其員工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乙方必須執行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7.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電梯安裝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8.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10.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1.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2.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3.乙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4.乙方不得擅自拆除任何安全防護措施。
15.乙方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16.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負安全責任。
17.因乙方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對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8.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
19.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
20.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2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22.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3.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并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4.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25.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報甲方備案。
26.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范標準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27.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并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并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28.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29.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并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30.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1.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準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32.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3.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34.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
35.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36.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37.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38.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9.合同簽定后,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40.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4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42.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43.夜間施工遵守成都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做到不擾民。
4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45.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46.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成都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4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8.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49.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50.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51.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52.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53.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54.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成都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
55.模板制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5.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的有關規定。
55.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55.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55.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55.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2.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55.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桿、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墻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55.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采取不少于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不少于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55.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55.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并應加設防護欄桿。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55.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的有關規定。
55.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簽證。
55.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55.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于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55.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于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55.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
56.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56.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56.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后;
e)達到設計高度后。
56.3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有標志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e)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56.4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腳手板—墊鋪腳手板—防護欄桿—擱柵—剪刀撐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g)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57.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57.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57.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57.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57.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57.5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范措施:
57.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57.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7.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娱_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57.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57.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采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57.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后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并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57.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并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57.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7.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采取防護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57.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后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57.16基坑開挖前后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57.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57.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58.“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桿防護,并設明顯標志。
d.樓梯口設臨時欄桿,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于70公分)
58.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58.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58.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58.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并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58.5施工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58.6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58.7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59.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59.1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后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59.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后告知。
59.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59.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后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59.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59.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筑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60.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60.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60.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60.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并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60.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60.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61.乙方應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落地式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配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或配置數量未達到規范要求,一經查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同時乙方須在甲方限期內完成人員更換、配置,乙方未按期完成,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安全工程師須在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2.若乙方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工程師和安全員)工作不盡職,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火災隱患未予以制止、消除,一經甲方、監理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并立即消除隱患,若消除隱患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采取停工整改措施。
3.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受傷、殘疾等情況,未被政府職能部門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扣除乙方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或發生火災,出現人員死亡的情況,未被勒令停工或未被媒體報道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因此造成其他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乙方還應自行賠償;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人/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的合同工期不予順延,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其他施工單位或第三人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人員未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規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出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材料堆放混亂、建筑或生活垃圾未按指定地點堆放、場地積水嚴重或揚塵等違規行為,被監理和建設單位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上述違規行為被政府職能部門檢查查處,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由此引發對建設單位造成麻煩或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同時必須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經甲方、監理書面確認后乙方方可復工,整改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按本備忘錄第三條、第四條相關規定執行。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發生火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等事故,乙方必須主動并且及時作好善后處理工作,防止事態或影響擴大。若乙方未在事故發生之日起2天內做好善后處理、消除不良影響的,每逾期1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天,逾期達3天(含3天),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因乙方原因本項目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施工質量安全事故、設備質量安全事故、其他質量安全事故等)、人身安全事故、火災、甲方和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責任事故而導致甲方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企業資質降級、房屋不能移交業主,乙方須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鑒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退房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乙方工程款、工程進度款、履約保證金、質保金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及退還,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勒令乙方限期退場,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乙方還應另行賠償。如第三人向甲方索賠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其他施工單位的損失也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未在辦公和生活場所、裝飾施工現場、庫房、材料堆碼場地按安全規范要求配備合格的滅火器材等相關消防器材,或未按要求數量配置,或配置的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合格等,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同時乙方須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乙方須報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并書面確認合格。若乙方未在限期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工程款,直至乙方完成整改取得甲方、監理單位聯合檢查并書面確認合格。
9.乙方堆碼材料必須符合文明施工標準,若乙方材料堆碼造成車輛通道封堵,乙方必須立即疏通車輛通道,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乙方隨意堆放材料,未按照材料入庫有關規范要求堆碼,被監理和甲方檢查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處,若因此造成消防通道堵塞,發生事故消防車輛無法駛入或被相關主管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鑒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10.若乙方施工造成嚴重影響附近鄰里住戶休息,被有關主管部門處罰(未被媒體曝光或被通報批評),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全部處罰,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
11.乙方人員在本項目內發生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造成后果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鑒定、檢測、恢復、行政處罰等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若被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曝光或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勒令停工,給甲方的形象和聲譽造成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次,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或履約保證金或質保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損失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予順延,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另行賠償。
六、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如有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___(章) 施工單位:(乙方)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章)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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