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委托建設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建設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委托建設合同1
委托人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诒竞贤瑯藴蕳l件;
、郾竞贤瑢S脳l件;
、茉趯嵤┻^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ǎ保肮こ獭笔侵肝腥宋袑嵤┍O理的工程。
。ǎ玻拔腥恕笔侵赋袚苯油顿Y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ǎ矗氨O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ǎ担翱偙O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ǎ罚肮こ瘫O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ǎ梗肮こ瘫O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ǎ保埃叭铡笔侵溉魏我惶炝銜r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ǎ保保霸隆笔侵父鶕珰v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盲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ǎ保┡c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ǎ玻┨峁┡c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ǎ玻┻x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ǎ常⿲こ探ㄔO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ǎ担⿲徟こ淌┕そM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ǎ罚┱鞯梦腥送,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ǎ保埃┰诠こ淌┕ず贤s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委托建設合同2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承接方編填)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范圍
1.1 本工程項目勘察委托文號、日期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技術要求
1.4 預計工程量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
項目名稱
文件資料份數
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一、提交工程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施工或勘察許可文件
二、提交工程項目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三、提交技術委托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第三條 乙方按下列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勘察成果名稱
提交日期
提交份數
年
月
日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4份,超過4份另行計算。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后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托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筑物的資料),并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系,及時為乙方創造并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征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并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他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并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簽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托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范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托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1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1‰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1日,應減收勘察費1‰。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在15日內報項目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廢止。
本合同正本1式8份,雙方各執4份。
委托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承接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
。ㄉw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___簽訂合同代表(簽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審查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
2、項目名稱:
3、建設地點:
4、招標范圍:
5、招標規模:
6、招標方式:
7、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
2、資格等級: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_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4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
1)建設監理合同的范疇包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簽署的用以規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承諾和約定。2)狹義的建設監理合同僅指委托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托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
2.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總協議的作用。
3.監理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第一是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與修正文件,具有最優效力等級;第二是委托監理合同;第三是專用條件;第四是標準條件;第五是中標通知書;最后是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
4.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義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6.監理人義務
1)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作范圍內的監理義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4)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7.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委托建設合同5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負責 的建設工程管理,現將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總占地面積:約 畝。
工程總建設期: 個月(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質量標準:合格。
二、委托管理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設計、勘察、監理、施工、招標、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項管理任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管理;
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并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并監督其執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費依據財建〔20xx〕39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規定計取。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向乙方預支管理費 萬元。
3、剩余管理費依照工程進度,分批申請支付。
4、工程竣工驗收審計決算后一個月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清剩余管理費。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名義具體負責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組織招投標、制定工程管理總體規劃、組織檢查驗收、嚴格檔案管理等。
2、甲方有權對委托事項的具體要求指示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因特殊原因乙方無法執行或須變更執行的`,乙方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受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對工程管理擁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5、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建材價格波動、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可能對工期、投資造成較大影響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報告給甲方。
6、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不能按時完工的,乙方應當書面報告甲方,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工期。
7、乙方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規定,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工程完工后移交給甲方。
8、因甲方決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請順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嚴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并于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1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1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13、乙方應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14、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違約責任及獎勵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乙方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
罰金=管理費用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最高罰金為50萬元。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計算并支付乙方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延長期管理費最高為50萬元。
3、提前完工獎勵(保證質量前提下):
獎勵金額=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2
4、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復,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1萬----5萬元)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1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起訴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八、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建設合同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一、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招標范圍: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
4、工程規模:_________
5、工程投資額:_________
二、建設工程實施條件:
1、工程批準文號及時間:_________
2、圖紙設計單位及交付時間:_________
三、招標、計價及評標定標方式:
1、招標方式:_________
2、計價方式:_________
3、評標辦法:_________
四、代理業務范圍: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分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報名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參與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五、代理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書的受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內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對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6、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六、代理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委托方的經濟損失。
七、委托方的義務:
1、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無償、真實、及時、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工程規劃許可證、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及審核通知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的聯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對代理方提出的書面要求在_________日內做出書面的回答;
4、承擔由于自已過失造成代理方的經濟損失;
5、對影響公平競爭的招投標相關問題的保密;
6、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簽訂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簽定合同后7日內提交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備案;
7、委托代理資質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應書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權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權參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有權了解招投標活動的計劃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標階段(保密事項除外)和全過程書面報告;
3、有權要求代理方更換代理招標過程中不稱職或應回避的人員;
4、有權參與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和考察工作;
5、有權參與開標、評標以及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的全過程工作。
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辦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標價的_________%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代理咨詢服務費;上述費用中:
□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不含甲方繳納的`發布媒體信息服務費
□不含甲方及中標人繳納的市招標投標服務所綜合服務費。
2、此代理咨詢服務費于:
□本協議簽訂后,委托人先預付_________%余款在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領取合同備案通知書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與中標人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內付清:
□_________
十、委托方指定聯系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十一、違約、爭議: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中標人)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與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份數及分送責任:
1、本咨詢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招標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建設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達。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委托書
茲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內容)的(□設計□監理□施工□設備)招標事宜,有效期限為_________。
□擬定招標方案。
□擬定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
□派員組織申請人報名登記;
□審查申請人投標資格;
□編制招標文件;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編制標底;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_________
具體職責、權利義務詳見招標代理合同。(注:自發布招標公告至組織開標、評標所形成的資料、文件由你單位加蓋公章,我單位均予以承認,中標通知書由我單位簽發)
法人單位(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7
委托人: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8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__X
第一部分委托代建合同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__X
根據《__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__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__X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__年1月加固
K0+000~K0+060及__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項目代建范圍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
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__X(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20__年月日簽訂于X
委托建設合同9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市政府頒布的《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6號)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政[20xx]7號)精神,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經協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實施全過程代建,全面負責該項目的建設管理。為了明確雙方職責,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 ______
2、主要建設內容:
3、總投資及資金
(按審定的預算執行)
4、工程質量:
5、建設工期:
二、委托事項
受托方應負責__________項目的建設管理。主要事項有:
1、負責組建代建項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綱,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代建工作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代建管理;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并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并監督其執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三、雙方的職責、義務
(一)乙方的職責、義務
1、完成委托事項,實施委托事項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法規、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二管一協調(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協調:指協調施工中有關各方關系)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2、負責申報辦理本項目所需規劃、土地、環境、供水供電、綠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關手續;
3、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并于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4、工程竣工后負責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圖和 3套工程竣工資料;
5、乙方必須按確定目標的標準進行管理,要求建設項目建筑質量等級為合格6、嚴格按照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組織工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7、嚴格按照甲方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準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并確保工程質量。
8、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9、充分聽取、尊重甲方的意見,爭取甲方指導和全力支持,及時匯報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甲方的職責、義務
1、合同簽定后,負責向乙方辦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續,負責提供建設期間各項建管手續報建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文及相關資料,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辦理的有關建設報建等相關手續;
2、依法繳納各種政策性費用及工程項目報建規費,依法交納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稅費;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甲方對項目有重大調整意見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施,如由此引起項目投資、規模、工期變化,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設備、材料選定的決策審定,對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為乙方提供必需的'現場辦公條件,及時、足額提供項目建設中所需的各項建設資金,負責建設項目過程中的各項經濟合同的會簽及最終報價的審定等工作;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7、參與竣工驗收工作,與乙方辦理工程固定資產、全套檔案資料交接等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1個月內與乙方辦理完成接收手續;
8、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用水、施工用電等有關手續,協調施工現場與周邊環境及機構的關系,因甲方原因導致周邊因素影響項目不能正常實施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合同價款的確定與支付
代建管理費:經雙方協商取費費率為3%,取費基數以工程審計的總投資為準,在過程執行中,先暫按投資額240萬元計費,合同簽訂后即支付暫定代建管理費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監理費按國家取費標準另行簽訂合同。(監理費含在總投資范圍內)
五、工程進度
1、工程開工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開工日期;
2、乙方確保按甲方對各單項工程的實際進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3、項目建設過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約工程進度,造成工程延期則乙方管理工期相應須延,甲方承擔相應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
4、項目建設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及處罰。
六、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2、由于甲方原因使項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乙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完成項目管理業務時間相應延長;
3、乙方辦理完工程移交手續及全部的委托事項,本合同即行終止;
4、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5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復,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1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它
1、甲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總負責人為 ,乙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代表為 ;
2、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3、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4、乙方對于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甲方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此類文件;
5、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制定;
6、乙方若將投資額控制在甲方確認的項目預算范圍之內(不包括變更增加內容),甲方給予乙方工程節余資金的15%作為獎勵;(按武政【20xx】7號文第21條執行)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解決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項目管理委托合同 未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貳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聯 系 電 話:
傳真:
委托建設合同10
委托人(甲方):________
管理人(乙方):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人(甲方)與項目管理人(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
工程地點:___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總投資:___
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前期管理:
、俎k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谪撠燀椖扛鱾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配合甲方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軈f助甲方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甲方要求;
、輩f助甲方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揄椖康钠渌捌诠芾砉ぷ;
2、全過程項目協調
、倬幹祈椖抗芾淼墓ぷ鲀热莺涂刂品椒;
、谪撠熗顿Y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圬撠焻f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其他項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儇撠熓┕けO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谪撠熀贤畻l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圬撠熕泻贤男泻贤嚓P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茇撠熀贤m紛的處理;
⑤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儇撠熃M織工程竣工驗收
、谪撠煓z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圬撠煾髋涮讓I部門、職能部門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茇撠煴竟こ添椖康目⒐Q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⑤負責項目文檔、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哓撠燀椖康墓潭ㄙY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其他有關的后期管理工作。
二、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三、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四、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載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五、項目管理費用
1、計算依據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___市財政主管部門等有關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額(暫估)___萬元,管理費費率___ %,管理費用為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元)。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項目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項目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诠芾碣M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支付時間:
、芪腥送獍匆韵碌挠嬎惴椒ā⒅Ц稌r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___元/人日)。
六、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
管理人:(簽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1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乙方的團隊優勢和技術優勢,達到加強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將 項目委托給乙方實施建設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第二條 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1.協助甲方開展項目開工前的各項工作。
2.負責組織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工作,包括階段內設計招標及具體實施,并接受委托方的審查,協助委托方報政府部門審批。
3. 參與施工、監理、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
4. 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并做好開工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5. 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目標成本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按上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6.負責監控設計階段目標成本的執行,對超出預期成本變動范圍的情況啟動預警程序,提出目標成本調整建議;負責設計變更、工程簽證成本審核以及項目工程結算資料審核,配合業主工程結算數據確認。
7.協助施工方做好對內、對外溝通協調工作,督促施工、監理等參與單位嚴格履行合同約定。
8.負責提供項目的質量保證、質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協助甲方編制項目進度目標,并接受甲方檢查。
9.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商業策劃、營銷策劃、品牌建設、銷售管理、客戶服務等營銷工作。
10.負責項目銷售回款和銀行按揭貸款辦理工作。
11.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12.雙方認可的其它承擔委托建設管理業務。
第三條 服務期限: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辦理完畢,乙方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務期限延誤則服務期限相應順延。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在服務期限內,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乙方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托項目管理工作報告及委托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3.對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4.對乙方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負責項目產品定位、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銷售管理等。
2.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有權要求設計單位更正。
3.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進度計劃、銷售計劃、材料計劃、采購計劃、回款計劃,同時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
5.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6.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并通知供應商處理善后事宜;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根據委托建設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在項目各種合同約定的價格范圍內,對合同款項支付進行審核、簽認或否決。
9.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報送甲方審批后執行。
10.根據項目需要,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的權利。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準。
11.拒絕甲方提出的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的權利。
第六條 在服務期限內,甲方負有以下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與委托建設管理項目有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明確專人與乙方聯系,協調與委托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更換聯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委托建設管理費。
4.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5.甲方負責辦理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6.向乙方提供與委托建設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項目資料。
7.協助乙方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第七條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負有以下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和內容完成委托建設管理工作,并向甲方報告委托建設管理工作情況。
3.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乙方報送甲方核準。
5.履行合同時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甲方的財產,在委托建設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甲方。
6.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甲方組織竣工驗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業主辦理移交手續。
7.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檔案,在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8.在履行合同時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通知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房產、土地等管理部門報告。
9.乙方在實施委托建設管理事項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乙方過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賠償。
第三章 合同價款
第八條 乙方全面完成委托建設管理事項,甲方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的下列成本或費用實際支出合計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建設管理費:
1. 前期工程費(僅限于勘測、測繪費,規劃、設計費,招標費,五通一平,臨時設施費)。
2. 建筑安裝工程費。
3. 基礎設施建設費。
4. 公共配套設施費。
5. 開發間接費(僅限于物業管理費、建設監理費、咨詢服務費)
6.銷售費用(僅限于代理費、顧問費、廣告宣傳費、售樓處費用、樣板間費用、營銷設施建造費)。
第九條 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確定目標成本前,甲乙雙方可以先根據委托建設管理項目進展情況,臨時商定甲方暫付乙方委托建設管理費的金額和時間。
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確定目標成本后,甲方根據已經實際結算的第八條所列項的金額,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算委托建設管理費,扣除已經支付的金額后,于當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以后在實際結算第八條所列項目的同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提委托建設管理費,并于每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支付的委托建設管理費達到按第八條所列項的目標成本計算的全部委托建設管理費的90%后不再支付,待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乙方移交全部項目資料后計算并支付剩余委托建設管理費。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的按第八條所列項實際支出合計和合同約定比例計算的金額進行最終結算。
第十條 在甲方每次支付委托建設管理費前,乙方應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請款申請,乙方未出具相關資料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管理費。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在委托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方實際損失額的100%。
第十四條 在服務期限內,發生一個或幾個下列事件或違約情況,未違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如未違約方選擇解除合同,則本合同自未違約方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發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違約方違約,給未違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未違約方有權依法或依據公平原則,就受到的傷害及損害提出賠償要求。
1.合同一方暫;蚪K止其業務。
2.合同一方實施破產、無力償付債務而重組;它的一大部分資產向有關部門申請破產;或其大部分資產被執行破產;而且任何一種這樣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內還未中止的話。
3.甲方未支付應付的與委托管理事項相關的費用,而且在甲方收到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責任以外的重大條款,并在收到非違約方說明這種違約的性質和程度的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沒有履行或沒有采取糾正措施。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后,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盡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五章 爭議解決
第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條 如任何一方未能嚴格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件,而另一方亦未堅持行使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所賦予之權利,不得視為其已放棄合同中之權利,除非雙方以書面簽字文件明確表示。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愿,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 叁 份、副本 陸 份,甲方及乙方成員各持正本 壹 份、副本 貳 份,在各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成員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成員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建設合同12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研究中心樓和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學院
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咨詢有限公司
簽定地點:_________市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設工程委托項目管理服務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對外貿易學院與項目管理人_________建科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研究中心樓和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二、項目管理服務內容:
1、前期管理
、俎k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谪撠燀椖扛鱾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文件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并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叟浜蠈W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并提供相關服務;
④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優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輩f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設備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揄椖康钠渌捌诠芾砉ぷ;
2、全過程項目協調
、倬幹祈椖抗芾淼墓ぷ鲀热莺涂刂品椒;
②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圬撠焻f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芷渌椖抗芾砉ぷ。
3、合同管理
、儇撠熓┕けO理及咨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審核;
③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茇撠熀贤m紛的`處理;
、葚撠熍c本項目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儇撠熃M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審核;
③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茇撠煴竟こ添椖康目⒐Q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項目審計工作;
、葚撠燀椖课臋n、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負責工程項目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負責項目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嗥渌嘘P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項目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諾:
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項目管理業務。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諾:
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項目管理費用:
1、計算依據
、俑鶕斦俊痘A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_________市財政局《_________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诮梃b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xx)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項目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項目的管理費。
2、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
3、支付方式
①合同簽訂后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诠芾碣M支付按批準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壑Ц稌r間:按月支付;
、芪腥送獍匆韵碌挠嬎惴椒、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x_________元/人日)。
七、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
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叁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業網站及網站推廣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杭追轿幸曳酱k域名申請注冊服務:
1、甲方委托乙方申請國際頂級域名____個,價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申請中文域名______個,價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域名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阂曳较蚣追教峁┚W絡主機空間租用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經濟型網站______元/年,<10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在線訂購>標準型網站______元/年,<15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支持asp語言,access數據庫,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精美型網站______元/年,<___m主機空間,___個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在線訂購>
第三條。壕W頁制作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網站所需頁面。甲方須提供樣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時,須乙方代拍產品照片時,乙方收取成本費。企業網站首頁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簡體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繁體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英文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日文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網頁制作費用合計______元。超出問題按____元/頁計費。
第四條。焊犊罘绞剑罕竞贤灦ê螅追綉Ц队蛎再M,主機租用費和網站首頁設計費共______元。網頁制作完成并上傳至互聯網后,甲方應在一周內將余款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匯票或銀行電匯。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或不付費時,乙方有權關閉甲方租用的服務器的使用帳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戰爭,臺風,地震,海嘯,國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務器停止運行,乙方以天為基本單位,向甲方賠償延長租用服務。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網站空間租用費用的90%甲方網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甲方必需保證提供數據的合法性,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損害其他企業利益,對甲方網站上的'內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好庳煑l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聯網絡,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戶的訪問速度下降,有時在對服務器進行設置或安裝用戶程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服務器上都有可能發生,是正,F象,甲乙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七條。菏酆蠓⻊
網站完成后一年內,乙方為甲方免費添加網頁___張,產品___個。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汉贤谙薇竞贤跒開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未接到甲方終止本合同的有關正式文件,視為雙方續約,續約期限為______年。
第九條。浩渌竞贤幢M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開具的收款憑證為準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電話: 網站:
聯系人: 聯系人:
【委托建設網站合同范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籌建internet網站,設計制作網頁的合作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內容和要求
1、網站有_________種語言版本:_________;
2、網站頁數范圍:_________;
3、網站建設方案: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金額
1、域名_________個,_________元/年
2、主機空間_________mweb空間,_________mlog空間,_________memail空間,_________m數據庫空間,_________個email,_________m帶寬,_________元/年
3、網頁_________頁,模版生成/數據庫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6、計數器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費用合計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 開發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資料交給乙方,將定金匯至乙方帳戶。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網站的建設。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對網站進行驗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余款匯至乙方帳戶。
第五條 資料提供
1、甲方負責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文字,圖片以及其他相關文件),并制作成電子文件。在乙方開始制作網頁時,甲方應備齊全部內容資料,并保證材料完整,圖片清晰。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法律問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
4、甲方應保證其委托制作的網站的合法性,對于涉及盜版、違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間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乙方有權拒絕制作。
第六條 協助義務
1、甲方應在網頁制作的全過程中給與乙方便利條件,并積極配合。
2、甲方應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電話: 網站:
聯系人: 聯系人
委托建設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 、自愿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委托建設xx鎮xx村衛生室、xx村衛生室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根據《關于下達20xx年xxx市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的通知》(xxxx[20xx]139號)文件精神,20xx年甲方需按乙方規劃建設xx村衛生室、xx村衛生室,每個村衛生室x平方米左右,總投資x萬元(含地戡、設計、建設、水電暖配套) 。
第二條:乙方按縣政府相關建設項目管理要求和本地規劃,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圖、效果圖,盡快與乙方的建設項目統籌完成紅藍線、設計、施工圖等項目,并根據計劃進行施工建設。
第三條:甲方按根據縣政府相關建設項目管理要求,報縣招標中心根據項目進展和乙方要求,由縣財政轉移支付建設資金。
第四條: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村衛生室建設,并結合規劃完成村衛生室的供水、電、暖等基礎設施,于9月底投入使用。
第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1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俦O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诒竞贤瑯藴蕳l件;
、郾竞贤瑢S脳l件;
、茉趯嵤┻^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托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采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信息、資料,委托人應當給予支持。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通過監理人的審核和簽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托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信息、資料等及時通知并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于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蚶^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蚪K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于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余物品移交委托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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