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大棚租賃合同
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農業大棚租賃合同。
農業大棚租賃合同(1)
合同訂立雙方: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原則,甲方將所屬資產______大棚______棟,承包給乙方從事蔬菜生產。具體合同條款約定如下: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費金額:每年每棟大棚上繳承包費____________元整,繳納押金每棟大棚______元,合同期滿無糾紛押金退還乙方。
3.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交納承包費____________,并同時交納押金____________,以甲方出據為準,不得拖欠。
4.甲方大棚位于____________處,占地____________畝。
5.甲方不負責乙方在生產經營中的水、電、氣及其它相關生產資料供給,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6.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征收有關稅費,按國家政策執行,由乙方自行承擔。
7.大棚僅限于蔬菜生產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其生產用途及外形外貌。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它建筑物,否則,甲方有權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權強制拆除,并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費及押金不予退回。
8.乙方要對承包的大棚應加以保護,若造成損失、丟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實際損失的三倍賠償甲方。
9.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交納承包費,應向甲方支付每日___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個月仍不能交足承包費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乙方承包權,并訴請法律追繳所欠承包款。
10.乙方不得將所承包的大棚轉包給他人經營,一經發現甲方將解除乙方承包權,合同終止,大棚收回,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承包費及押金不予退回。
11.在合同承包期間如果遇到國家生產、企業規劃征用該地時,雙方服從國家企業需要終止合同,如占地部門給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青苗補償費,將按實際占用青苗面積給予乙方補償,土地補償費及安置費等費用歸甲方所有。
12.乙方必須遵守并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并與甲方安全管理部門簽定安全協議,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賠償費用及刑事責任。
1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
14.本合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乙雙方對大棚現狀進行確認,乙方交納承包費后簽字生效。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農業大棚租賃合同(2)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為,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為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于成都市龍泉驛區規劃確定并納入國家的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實行宜糧則糧,宜經則經,充分提高耕地產出效益,鼓勵以水為中心的基本農田改造,提高耕地單產效益。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區 ,總面積約2000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注為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10年,從xxx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800元/畝,于每年12月10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xxx年至xxx年租賃費為1200元/年、畝。三年重新議價時,不涉及經營權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建設大棚溫室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后,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后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后,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龍泉驛區耕地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濫墾草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規范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范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后,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范注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范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耕地租賃示意圖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農業大棚租賃合同】相關文章:
大棚修建承包合同范本12-10
蔬菜大棚修建承包合同范本08-02
大棚承包合同范本(通用6篇)10-15
大棚承包合同范本(精選5篇)03-05
大棚草莓的種植技術08-25
大棚草莓的種植時間08-25
淺談芹菜大棚栽培管理技術10-04
教室租賃合同01-16
金融租賃合同11-30
柜臺租賃合同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