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陷阱如何防范
大學生求職陷阱如何防范大家了解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大學生求職陷阱如何防范,希望大家喜歡!
大學生求職:小心試用陷阱
日前正值求職高峰期,很多大學畢業生紛紛開始尋找工作,對于剛剛出道或者工作經驗欠缺的求職者來說,他們往往面臨著人才市場供需不平衡的嚴峻考驗。據調查,有6—7成求職者曾落入過“求職陷阱”。初涉職場,一定要多加注意。
陷阱名稱:試用陷阱
有些企業在招聘時,并不明確告知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往往很低,企業承諾轉正后工資會大幅度上漲。 但是,試用期即將結束時,企業便以各種理由炒求職者的“魷魚”。
危害:
如果長期耗在某個企業的試用期內,不僅會讓求職者蒙受很大經濟損失,同時也對求職者的職業發展不利。
如何規避:
在確定去這家公司之前,最好找到該公司的員工打聽消息,詢問那里的工作情況。如果已經去了該公司,更應該主動多和同事交流這些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避免做“冤大頭”。一般同一單位在短時間內連續發布相同的招聘廣告,說明該企業招聘的人數多且急,求職成功的可能性較大。若一個單位數周后再次發布同樣的廣告,說明該單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問題。
大學生求職:小心崗位陷阱
陷阱名稱:粉飾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在招聘廣告上把職位寫成是“市場總監”、“保險事業部經理”,結果到了崗位,應聘者卻發現其實是去做“業務員”、“保險代理員”等。有的單位也會以“到基層先鍛煉鍛煉”為幌子,欺騙求職者,使他們繼續工作下去。
危害:
粉飾招聘崗位使得求職者就職后往往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但是有些求職者由于種種原因,可能選擇了安于現狀,繼續這份工作,從而對自己的職業生涯產生很大負面影響。
如何規避:
求職的時候要搞清楚職位的具體內容,仔細分析,詢問工作細節。某些用人單位提供的虛而不實的職位,常常冠以好聽的頭銜,但是卻強調無需經驗,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有一些招聘單位雖在招聘廣告中列出要招聘的多種職位,其實這些職位都是做業務的,甚至是沒有底薪的業務。
大學生求職:小心短信陷阱
陷阱名稱:短信招聘陷阱
通過發送類似于“某單位因業務發展誠聘業務公關,月薪1萬元以上,可兼職”之類的手機短信找到可能上鉤的求職者,要求求職者在上崗前將一定數額的“押金”或者“培訓費”存到某賬戶。
危害:
求職者如果輕信這些短信,會白白浪費了錢財或者透露了個人信息。
如何規避:
要相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回個短信或者交點不明不白的錢就可以獲得好的職位是不可能的。
大學生求職:小心噱頭陷阱
陷阱名稱:招聘只為獲取創意或方案
由于聘請專家或者專業人才的費用較高,有些設計公司或者營銷公司為了節約成本,通過大規模招聘的方式來獲取好的創意或者方案。這類招聘往往要求應聘者做案例,進行創意反饋。
危害:
這些公司并無實際崗位,求職者會因此失去了別的工作機會。
如何規避:
求職者事先要和公司約定好策劃或者創意的勞動版權問題,聲明你的創意或者策劃不得隨意使用。
大學生常遇到的求職陷阱
(一)、虛假廣告陷阱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會上為了招到條件較好的畢業生,會夸大或隱瞞自己的某些情況。比如: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職位寫得冠冕堂皇,不是“經理”就是“總監”,但實際上卻只是“辦事員”、“業務員”,根本沒有廣告上寫的那么誘人。
(二)、色情陷阱
一些用人單位利用招聘、面試等侵犯學生。有一些招聘廣告上稱招聘男女公關人員,月薪上千或上萬,令一些涉世不深的畢業生調入陷阱。所謂“男女公關”實則是從事性服務;所謂“高薪”實則是從事性服務時客人所給的小費。面對這樣的問題或遇到這樣的情況,學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可隨便跳入這種陷阱。
(三)、傳銷陷阱
所謂傳銷,本是指生產企業不通過店鋪銷售,而由傳銷員將本企業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經營方式。
該經營方式受到國家的嚴令禁止,F在的傳銷者首選對象常常是急于掙錢的打工者特別是剛剛畢業的學生,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得到欲騙對象的`電話后,便打著同鄉、同學、親戚等幌子,以幫忙找工作為由,以高薪為誘餌,因人而異,投其所好,騙求職者去進行非法活動。求職者一旦進入陷阱,便限制人身自由,被迫從事傳銷,要么交3000-4000元入門費,要么花3000-4000元購買傳銷產品作為入門條件。傳銷組織者還采取扣留身份證、控制通訊工具、監視等手段不讓受騙者離開,強迫他們聯系親友前來,或者寄錢寄物從中牟利。
(四)、協議陷阱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擇業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就業協議一經簽訂,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按照有關規定,就業協議不能代替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這樣就可能在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糾紛。常見的畢業生簽就業協議過程中遇到的陷阱又分為以下幾種:
1. 用人單位不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
2.用人單位不跟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4. 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霸王合同”
(五)、試用期陷阱
試用期,就是勞動關系的試驗階段,但決非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單方“試用”。我們這里所說的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了相互了解而選擇、約定的考察期。
一般來說,單位用人有試用期是正常的,試用期的薪水一般都不高,等到轉正之后,薪水會有較大幅度提高。很多公司為了使用廉價勞動力,抓住畢業生急于找工作的心理,堂而皇之地打出試用期的牌子,看起來非常規范,待試用期一過,以種種理由告訴求職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就將其解聘了。這樣的公司不斷地炒人,畢業生永遠不會成為正式員工。
(六)收費陷阱
當前,在就業市場中,一些用人單位利用畢業生求職心切,設立各種名目向畢業生收取各種不合理費用,如風險抵押金、違約金、培訓費等。一些單位可能規模不大,薪水不高,但是開出了一些誘人的條件。比如說,在某大中城市工作,或者能解決這些大中城市的戶口問題。希望留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學生很容易被這樣的條件迷惑。雙方談得差不多了,單位又表示,為了增加雙方的信任,學生在工作之前必須交押金。等學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時間后,單位的有關人員就表示,聘用之初說定的工作崗位要有些調整,可能把你派到偏僻地區或冷僻部門,而這些地方是學生肯定不愿意去的:單位算準了學生不愿意去,就說學生不服從單位安排,也是主動毀約放棄這個崗位,這樣,學生交的押金自然收不回來。
(七)薪酬陷阱
所謂薪酬陷阱,是指用人單位在招聘時以優厚的待遇吸引前來求職的畢業生,等到其正式上班時,招聘時的承諾則以種種理由不予兌現;或是針對薪酬中的一些不確定收入,進行虛假或模糊的承諾,最終不能兌現;或者“縮水兌現”。
(八)智力陷阱
有些單位按程序假裝對應聘畢業生進行面試,再進行筆試。在面試、筆試時,把本單位遇到的問題以考察的形式要求前來應聘者作答或設計,待畢業生利用專業優勢完成其承擔的項目后,再找出各種理由推辭,結果無一人被錄用,用人單位卻將應聘者的勞動果實據為己有,使畢業生陷入智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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