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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署資助計劃
小編導語:以下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署資助計劃是由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歡迎閱讀,希望本文對大家有幫助!
一、2016年度改制上市培育項目
1.資助對象
在深圳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我署備案登記,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或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完成改制或輔導任一階段,或已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市,且符合本專項資金資助計劃其它資格條件的民營及中小企業。
2.資助條件
(1)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已聘請中介機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且已支付規定范圍內相關費用的企業,可以申報改制階段的資助
(2)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已聘請中介機構完成輔導,并且已支付規定范圍內相關費用的企業,可以申報輔導階段的資助
(3)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在境外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上市(不含柜臺交易上市和借殼上市)、且募集資金的30%以上在上市后一年內返回深圳的企業,可以申報上市資助。
已獲得相關階段市政府財政資金資助的,不得重復申報。
本通知不適用于新三板掛牌及擬掛牌企業。
3.資助范圍與標準
資助的范圍:企業為改制、輔導或上市實際發生的保薦、審計、法律、資產評估和辦理工商登記變更手續等費用。
資助標準:
1. 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或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2. 擬在深交所上市完成輔導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完成輔導的,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資助;
3. 已在境外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且募集資金30%以上已返回深圳的,給予最高不超過80萬元的資助。
資助額度根據2016年專項資金安排計劃和企業申報數量作相應調整。
4. 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系統填報時間為:3月30日-4月25日。
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時間為:4月25日-4月29日。
二、2016年度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
1. 資助對象
在我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自行參加國內各類經貿科技展會的民營及中小企業。
2. 資助條件
(1) 企業申請資助的展會項目須在 2016年1月8日至2月5日期間,完成2016年度國內市場開拓項目的參展信息備案工作。
(2)企業已備案展會的實際展位費累計不低于3萬元。
(3)企業近兩年在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務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和知識產權等方面無違法違紀行為。
3. 資助的范圍與標準
資助范圍:已完成參展信息備案的參展項目所實際發生的展位費。
資助標準:根據2016年度企業國內市場開拓項目資金規模總量和總體申報情況確定統一的 資助比例,資助比例最高不超過50%,且每家企業本年度所獲得的資助額不超過50萬元。
4. 申報時間
本次申報受理時間為3月21日至4月1日
三、2016年度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
1. 資助對象
在我市依法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經我署備案確認的創新型小型微型企業。
2.資助范圍、標準和資助重點
資助范圍為:上兩年度(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小型微型企業為提高專精特新水平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和專業服務支出。
本年度重點支持:
1.提升專業化發展水平的新增生產設備、軟件支出:企業為擴大生產規模,提升生產工藝、產品或服務質量而新增的、直接參加生產過程或直接為生產服務的機器設備、軟件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
2.提升精細化發展水平的信息化外包支出:企業為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而開展信息化建設的軟硬件購置支出
3.提升特色化發展水平的品牌設計支出:指企業為推動自主品牌建設而委托專業機構實施的企業或產品的識別系統設計費用支出
4.提升產品創新水平的新增研發設備、軟件支出和工業設計支出及產品可靠性試驗支出: 新增研發設備、軟件支出是指企業新增為研究開發提供必要條件的實驗設備、裝置、器械及研發專業軟件等固定資產投資支出;工業設計支出是指企業委托專業機構進行的工業產品的造型設計、結構設計等設計支出;產品可靠性試驗支出是指企業委托專業機構實施的測試其產品可靠性的環境試驗、破壞性試驗、篩選試驗、鑒定試驗、新醫藥產品臨床試驗等試驗支出。
每家企業只能申報以上四類中的一類支出項目,且已經享受市財政相關補貼或者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以上支出不能再重復申請資助。
為扶持更多企業走專精特新之路,近三年已獲得過小型微型企業培育項目資助的企業,本年度不再受理此資助計劃申報。
資助標準為:每家企業資助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并且不超過企業實際支出的50%。
3.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系統填報時間為:3月18日-4月10日下午六點
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時間為:4月18日-4月22日。
四、2016年度管理咨詢項目
1. 資助對象
申請項目備案的對象:為提高企業現代管理水平而委托專業服務機構實施各類企業管理咨詢類項目的民營領軍骨干企業、擬上市備案企業、成長型中小企業及創新型中小微企業。
1.在深圳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00萬元,近兩年凈利潤累計超過300萬元,具有一定成長潛力的中小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以上項目僅表現為某一技術、產品或品牌的宣傳與廣告策劃;單一項目商業計劃書、營銷模式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單純人才素質測評和相關產品或體系的國際標準認證,不符合本通知所述企業管理咨詢項目定義。
2. 資助條件
企業申請資助的管理咨詢項目,應是符合本通知規定并已在我署備案,實施完成時間為2016年3月31日前,且項目經費已全部支付并計入成本的管理咨詢項目。
3. 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系統填報截止時間為:4月1日
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時間為:3月30日-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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