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教師工作守則
心理教師工作守則有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心理教師工作守則,為大家提供參考。
1、正式咨詢時,心理咨詢教師應向來訪者說明自己的專業資格、咨詢目的、咨詢技巧、咨詢程序上的規則及可能影響咨詢關系的各種限制條件。
2、 心理咨詢教師與來訪者應對角色的.界定、預期的目標、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結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 心理咨詢教師并非心理醫生,一般不對學生做診斷性評價,不能更不能擅自開具來訪者有關心理問題的診斷證明;如無法對來訪者提供幫助,可建議其咨詢更高級的心理研究者或專業心理醫師。
4、在進行心理測試之前,心理咨詢教師必須向來訪者說明測驗內容和目的,并在測試結束后出慎重的專業解釋。
5、心理咨詢教師接待每位來訪者時間原則上控制在40分鐘之內;在咨詢活動中,應注意盡量避免來訪者過分依賴。
6、心理教師要準時到崗接待咨詢,遇有特殊情況(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準時到崗,必須事先做好換班的銜接工作,并告知學校主管領導。
7、心理咨詢教師應盡可能在當日填寫咨詢個案值班記錄
8、心理咨詢教師應積極參加學;蛏霞壗M織的教科研交流活動。
9、 心理咨詢教師未經許可,不得以心理咨詢教師的身份參加社會機構舉辦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動。
【心理教師工作守則】相關文章:
就業前心理準備08-22
職場心理學定律10-09
美國心理專業就業前景分析03-31
大學生就業心理分析03-26
怎么進行心理調適進入工作狀態04-18
大學生擇業就業心理分析08-16
求職故事:求職心理保健操07-20
職場心理學習心得12-25
大學生常見的求職心理陷阱07-01
大學生求職常見的心理陷阱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