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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及流程詳解
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與流程
住房公積金貸款
辦理地點: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服務大廳
咨詢電話:0755-12329
辦理時間:工作日(早上:9:00-12:00 下午:2:00-5:00)
貸款期限:最長期限30年,貨款期限與申請人年齡之和不得超過70年。
還款方式: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
首付比例:購買首套住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所購住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購買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購買三套房不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
房產認定: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者為計算基礎;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 年子女。
貸款額度
計算公積金可貸額度的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并滿足以下條件:
1、職工個人申請,單套住房最高50萬(共同申請人參與為90萬);
2、每月償還貸款本息合計(按等額本息法計算)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參與額度計算的共同申請人的繳存基數可以累加;
3、公積金貸款額度不高于購房總價與首付款的差額;
4、連續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每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條件。
貸款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在本市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及以上,申請時公積金賬戶屬于正常繳存狀態(賬戶封存、凍結及銷戶的為非正常繳存狀態)。所有貸款申請人須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一方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另一方也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 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 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4. 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5. 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6. 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本資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兩份復印件);
3、已婚職工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貸款申請人所有家庭成員30天內的房產查詢證明(原件);
5、購房首期款憑證(含賣方出具的定金收據)及銀行轉賬單據(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6、還款賬戶(受托銀行借記卡或存折,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7、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須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原件);
8、買賣合同如有代理人簽署的,需提供公證書(原件);
9、父母做共同申請人或共同還款人的,需要提供戶口薄(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公證機構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
10、其他需要的資料。
購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資料補充說明
1、二手房買賣合同(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原《房地產證》及賣方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復印件);
3、指定評估公司的房產詢價單(復印件);
4、如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租賃條款的,需提供承租人出具的放棄購買權聲明(原件)以及租賃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證(一份復印件);
5、賣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證明(如有需提供原件)。
購保障房公積金貸款資料補充說明
1、認購協議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賣方出具的延期付款證明(如有需提供原件)。
購新建商品房(期房)公積金貸款資料補充說明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認購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開發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證明(如有需提供原件)。
購新建商品房(現房)公積金貸款資料補充說明
1、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認購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開發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指定評估公司的房產詢價單(復印件);
4、開發商提供的延期付款證明(如有需提供原件)。
流程
1、網上預約,柜臺辦理,預約方法請參閱“深圳住房公積金網上預約操作流程”;
2、根據預約時間與機構,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的5個工作日完成審批工作;
3、中心和受托銀行審批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4、通過申請審核,符合放款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注意事項】:貸款申請人及共同還款人在公積金中心受理柜臺辦理業務時需當面簽署相關材料,不能由他人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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