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放寬解讀
4月15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自5月1日起執行,5月1日前已受理的個人貸款及個人貸款項目備案、發放管理仍按原規定執行。
最高額度至80萬元
“此次最大的亮點是提高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為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資金使用效率,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提高到80萬元。
取消新房評估。借款人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抵押手續時不再進行評估,在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情況下,抵押物價值按照購房合同價格確定。新房抵押不需評估,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形,借款人從房地產開發商或售房單位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并以所購房屋辦理房產抵押的;購買新房時采取(自然人、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所購房屋具備抵押條件時辦理房產抵押的;購買新房時辦理了商業性住房貸款后申請商轉公貸款,所購房屋具備抵押條件辦理房產抵押的。借款人購買新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采用擔保公司擔保的,擔保公司在辦理擔保手續時不得預收代辦他項費中的評估費用。
推行省內異地互認
如果在一個地市上班時繳存有公積金,調動到另一個地市,公積金是否就因此斷檔了?《通知》明確要求,推行個人貸款繳存期限省內異地互認。
對曾經在省內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并計算,合并計算繳存時間申請貸款的須到中心個人貸款處辦理。加強考核和檢查。為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各承貸部門須嚴格按照通知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相關業務,中心相關部門將對通知相關內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嚴格辦理時限。各承貸部門須嚴格按各類貸款時限規定辦理個人貸款,中心將按季通報各承貸部門個人貸款辦理時限相關情況。
擔保人條件被放寬
放寬擔保人條件。對于采取自然人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的,只需有一名保證人須為行政事業單位或國有大中型企業在職職工,另一名保證人可為其它類型單位的職工。
優先采取房屋抵押的'擔保方式。借款人新購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具備抵押條件時申請貸款的,需采用以所購買的房產抵押的擔保方式,暫不具備抵押條件的采取其他擔保方式。
進一步明確個人貸款項目備案、發放審核條件。以整體項目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對社會公開銷售的商品房項目必須取得預(銷)售許可證;經濟適用房、單位集資建房、回遷安置房等不需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須符合規定條件。在中心備案的取得預(銷)售許可證的項目,中心可以提前介入服務,原則上須待借款職工辦理完網簽手續后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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