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住房公積金政策2017
銀川2017年的住房公積金政策公布了,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想要了解詳細的情況吧!下面我們就去看看吧!
寧夏銀川市關于調整跨省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業務的通知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建金[2016]230號)文件精神,為防范信貸風險,緩解住房公積金資金緊張的局面,確保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運行安全。結合銀川市實際情況,現對住房公積金跨省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行調整:
一、職工在寧夏區外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戶籍在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購買銀川市轄區內自住住房的,可持寧夏區外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等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中心(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職工在寧夏區內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戶籍在寧夏回族自治區,購買銀川市轄區內自住住房的,可持寧夏區內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等相關材料,向購房地所在中心(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含夫妻雙方)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只能受理一次。
四、合理確定異地貸款額度。可根據異地貸款職工的收入、公積金繳存余額、個人信用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異地貸款額度及年限,有效防控貸款風險。異地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55萬元(含夫妻雙方繳存)。
五、戶口本,身份證及婚姻狀況三者信息必須一致,不一致的,須到相關部門進行變更。
六、要加強異地貸款的審核把關,嚴格審核繳存職工所屬中心出具的繳存貸款使用情況、戶籍證明等資料。
七、此政策從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銀川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戶口遷出本市的;
4、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6、職工下崗、失業滿兩年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7、職工在職期間觸犯刑律被判刑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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