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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的內容
“全面兩孩”擬于明年元旦落地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備受社會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修正案擬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如獲通過,“全面兩孩”元旦開始即可實施。
修正案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修正案草案同時對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進行了調整完善。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條款,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護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權利。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擬修訂 全面兩孩政策統一落地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下稱“草案”)議案。
受國務院委托,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向大會作審議說明。她說,此次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緊緊圍繞全面兩孩政策進行,總體思想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
草案修改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規定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如果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怎么辦?草案規定,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草案對計劃生育配套制度進行了調整完善。一是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對于此前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草案規定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讓這部分人繼續享受獎勵扶助。二是根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三是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制服務色彩的內容,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本次修法還將2004年《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中保留的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納入法律規定,并對法律責任條款作了相應修改完善。
據悉,該議案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根據審議情況,決定是否提請本次會議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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