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政策
為了讓大家了解更多生育保險政策,今天小編就準備了吉林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 70號)要求,省政府決定調整我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費率等政策,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
生育保險基金合理結存量為相當于6 — 9個月待遇支付額。各地要根據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結余情況,以及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待遇項目和標準進行測算,在確保生育保險待遇落實到位的前提下,通過調整費率,將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控制在合理水平。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應將生育保險基金費率調整到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5%內,具體費率應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近年來生育保險基金的收支和結余情況確定。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費率暫時不變。
二、統一生育保險費籌資渠道
用人單位需依法繳納生育保險費。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參加生育保險,所需資金由從統籌地區公務員醫療補助資金中劃撥,調整為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并撥付參保單位后.再由參保單位依法繳納。
三、調整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獎勵費支付渠道
取消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獎勵500元的政策。獎勵費按照《吉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區分情況由相應渠道予以支付。
四、加強基金監測和管理
各統籌地區要加強對生育保險基金的監測和管理。降低費率后要按程序調整生育保險基金預算,按月進行基金監測;鹄塾嫿Y余低于3個月支付額度的,要制定預警方案,并向統籌地區政府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各地要通過全面實行市(州)級統籌,加強基金和醫療服務管理,提高基金互助共濟和抗風險能力。要規范生育保險待遇, 嚴厲打擊欺詐騙取生育保險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力求基金平衡。在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不足支付時,統籌地區要采取加強支出管理、臨時補貼、調整費率等方式確;鹗罩胶,確保參保職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五、加強組織實施工作
是完善生育保險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一項重大舉措, 也是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負擔,促進就業穩定,實施積極財政政策的具體體現。各地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等政策調整的重要意義,確保政策按時落實到位,取得實效。
各地要加強宣傳,向工作人員、參保單位和職工講清降低費率等政策調整的重大意義,要在減輕用人單位負擔的同時,調動用人單位參保積極性,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強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做好人口出生形勢分析和預判。各地在政策調整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溝通,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降低費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統一生育保險費籌資渠道、調整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獎勵費支付渠道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各地要在2015年9月底前制定并發布調整生育保險有關政策的實施方案,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備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9月23日印發
延伸閱讀:
吉林生育保險報銷標準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內,因生育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女職工因生育引起并發癥的,治療并發癥的醫療費用,或者休假期間治療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實行定額補貼辦法。統籌地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會同財政、人口與計劃生育、衛生等部門,對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醫療費用制定具體支付項目和定額補貼標準。
職工實施下列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實施長效節育手術的;
(二)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
(三)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實施長效節育手術后,又實施復通手術的;
(四)中止妊娠的,但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無正當理由自行中止妊娠的除外。
因施行前款規定的計劃生育手術引起并發癥的,治療并發癥發生的醫療費,由施術單位承擔。
職工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胚胎移植的醫療費用,違反國家和省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或者實施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給予妊娠婦女一次性圍產期補貼,補貼標準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具體標準由各統籌地區自行確定。
將基本醫療保險中宮外孕、葡萄胎、妊娠高血壓綜合癥等支付項目改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并對定點醫院實行定額結算。
吉林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吉林省生育保險的辦理時限及地址: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地址:
吉林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大街128-1號
電話:(0432)62489816
吉林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2、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3、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4、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5、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6、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手術證明;費用憑據;
7、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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