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做好失業保險待遇發放工作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安縣多舉措做好失業保險待遇發放工作
失業保險待遇領取關系到每一位失業人員的切身利益,我局高度重視,采取了多種措施做好待遇發放工作。
一是主動作為,服務到家。由于經濟形勢下行,我縣一些企業也遇到嚴重的`經營問題,企業減員增多,甚至出現了破產企業,如何解決這部分下崗職工的待遇問題,維護社會的穩定,顯得尤為重要。我局積極作為,通過發放失業保險申領須知,增加經辦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等措施,嚴格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及時接收并審驗認定下崗失業人員的待遇標準,使失業保險金在較短時間很快發放到這部分失業人員手中。截至目前,我縣失業保險金新增領取645人,通過失業金的發放,確保了他們的基本生活,從心理上、經濟上給予他們大力支持,從而維護了全縣社會經濟形勢的穩定。
二是關心理解,化解難題。異地失業人員轉入我縣申請代發,在失業人員無法開具待遇轉移聯系函的情況下,我局及時憑解除合同文件及身份證出據相關接收函,減少了失業人員往返的路程,極大的方便了群眾。做好失業保險關系轉遷工作,今年在針對聾啞等殘疾失業人員申領轉遷時,我局積極想辦法、多次與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取得聯系,與家屬溝通并跟蹤服務,順利地將失業保險待遇轉入到異地,保證失業人員能按時領取。截至目前,共接收異地轉入代發人員25人,轉出領取6人,妥善地解決了這部分人失業保險金待遇接續問題。
三是貼心服務,解決擔憂。我局切實維護失業人員利益,及時為失業金領取人員辦理醫保參保工作,發放并填寫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告知書和參加接續基本醫保注意事項,明確代繳醫保的時間范圍。在幫助理清各種事項后由異地繳納醫保的失業金領取人員本人簽字確認,我們再告知他們規定的時間內來報銷繳納的醫療保險,截至目前,新增代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640人,異地解決醫療保險5人,極大地解決了他們生病的后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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