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滯納金免除政策
養老保險滯納金即參保企業或參保人在欠繳養老保險或者是繳款逾期后產生的費用。下面小編就為大家精心整理了養老金滯納金免除政策,希望大家喜歡!
養老金滯納金免除政策
為做好補繳和后延繳納養老保險費工作,按照太原市人社局《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企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并人社發〔2015〕37號)和山西省社會保險局《關于做好〈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參保企業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經辦工作的通知》(晉社保局函〔2015〕42號)文件規定,結合業務工作實際,制定以下補繳和后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業務操作辦法。
一、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業務操作辦法
(一)補繳范圍和條件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參保繳費后中斷繳費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之內且未領取基本養老金人員。
(二)補繳基數、比例及滯納金
1.凡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人員,按相應年份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100%為基數,單位按20%、個人按 8%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按20%比例補繳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并從欠費之日起,加收滯納金。滯納金不得減免。
滯納金以按日加收萬分之五計算,統一從欠費之日起至補繳之日止。
公式:A=B+C
A:補繳總額
B:補繳本金=補繳基數×繳費比例(職工為28%,靈活就業人員為20%)
補繳基數=中斷繳費年度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補繳比例(60%或100%,由本人選擇)
C:滯納金=補繳本金×中斷繳費起止天數×0.05%
2.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處理,按《社會保險法》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三)補繳工作流程
1.參保單位對符合并人社發〔2015〕37號文件規定補繳的人員,以書面形式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填報《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一式三份、附件1)、攜帶人事檔案等材料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繳科進行審核。
中斷繳費且有補繳意愿和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由所在社會保險代理機構以書面形式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并填報《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一式三份)、攜帶檔案等材料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靈活就業科進行審核。
2.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按照并人社發〔2015〕37號文件要求對申報補繳人員基本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并核實補繳年限和金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經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審核后,報科長復核、分管主任批準。
3.需變更參加工作時間或參保時間的,參保單位或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填報《太原市參保人員個人基本信息及個人帳戶變更登記申請表》,并攜帶已批準的《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綜合科辦理信息變更手續后,到征繳科辦理補繳業務!堆a繳基本養老保險申請表》由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按檔案管理歸檔;《太原市參保人員個人基本信息及個人帳戶變更登記申請表》由綜合科按檔案管理歸檔。
(四)個人賬戶和指數記錄
補繳費用(包括滯納金)全額到位后,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為繳費人員補記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選擇的實際補繳基數確定補繳年份繳費工資指數0.6或1.0,并在其個人帳戶信息中作特別標記。
二、后延繳費業務操作辦法
(一)符合參保條件的未參保人員,應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新參保人員不得以向前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已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繼續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二)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一次性繳費辦法以一次性繳費時上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或100%為基數,按規定比例計算年繳費額,再乘以一次性繳費年限。
(三)符合一次性繳費的由本人向參保單位或社會保險代理機構提出一次性繳費書面申請,由參保單位或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填寫《一次性繳費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2)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申報,經征繳科或靈活就業科審核后,報分管主任復核批準!兑淮涡岳U費申請表》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征繳崗位按檔案管理歸檔。
(四)參保單位或社會保險代理機構為參保人員辦理一次性繳費后,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參保單位或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負責為其辦理退休審批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等手續,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以批準退休時間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本人的退休年齡對應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計算基本養老金,并從審批次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落實養老保險補繳和后延繳費政策是黨和政府重視民生,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的具體體現,各縣(市、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單位和社會保險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按政策要求辦理參保人員補繳和后延繳費工作,并認真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
相關疑問解答
個體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繳納養老保險滯納金嗎?
需要,但各地個體養老保險滯納金計算標準不一樣。例如沈陽市個體從業人員補繳欠繳養老保險費的,從2009年7月1日起,從欠費的第七個月(含欠費當月)1日起計算欠費天數,按日征收2%。的滯納金。超過補繳本金40%的按40%征收;滯納金總額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因病辦理提前退休的,滯納金總額超過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養老保險滯納金可以減免嗎?
養老保險滯納金是否可以減免,必須根據本地社保政策制定。如果可以減免,社保機構會下發通知。例如2014年固原市為符合條件的市直及原州區企業、單位、個人減免滯納金381.69萬元,解決了80多名困難職工的后顧之憂。如需了解養老保險滯納金減免政策,請撥打各地社保局服務熱線12333。
養老保險滯納金由誰承擔?
一般企業補繳養老保險由企業承擔養老保險滯納金,居民或個體補繳養老保險則由個體或居民承擔。
養老保險滯納金怎么交?
養老保險滯納金一般在企業或個人辦理養老保險補繳手續時候直接繳納。各地政策不同,因此繳納手續也不同。具體請依據本地養老保險政策執行。
拓展:養老金領取新規定
近日,人社部印發《關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若干問題,詳細回答了跨省流動就業人員去哪里領取養老保險、如何計算在多地的視同繳費年限、重復領取養老金者如何處理等問題。
通知根據4種不同情況,規定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
參保人員待遇領取地按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人社部明確,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個人賬戶時間不一致等原因,參保人員在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時,轉出地無法按月提供19XX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或提供的19XX年1月1日之前繳費信息無法在轉入地計發待遇的,轉入地應根據轉出地提供的繳費時間記錄,結合檔案記載將相應年度計為視同繳費年限。
《暫行辦法》實施之后重復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參保人員,由本人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養老保險關系并繼續領取待遇,其他的養老保險關系應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剩余部分一次性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在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期間再次跨省流動就業的,封存原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養老金滯納金免除政策】相關文章:
養老金滯納金減免政策11-22
稅款滯納金稅收政策的誤區11-11
2017養老金政策08-27
最新養老金政策08-27
成都養老金政策08-28
無錫養老金政策11-21
陜西養老金政策11-19
上海養老金政策11-20
河南養老金政策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