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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養老出現新模式:度假式養老
度假式養老成為新時尚
3月28日,記者來到位于輝縣市韭山腳下的河南三和頤養苑,總經理王嚴說,三和頤養苑采用國際通行的會員制俱樂部形式管理,在業內首創“度假式養生養老”的新型養老模式,讓度假式養老成為新時尚。
會員不用離開溫馨的家庭,可以定期入住頤養苑,在享受普通養老服務的同時,享受全程化健康管理服務和從飲食、運動、情智、生活習慣等生活方式入手的綜合調理服務。
記者在現場看到前來咨詢的老人正在參觀頤養苑的房間、餐廳等,參觀后的老人對環境和基礎設施都贊不絕口。據了解,河南三和頤養苑是經省民政廳批準建設的社會非盈利性專業養護型養老機構,是養生養老示范基地,總占地面積40020平方米,建筑面積共計8996平方米,房間設置有多種戶型,床位總數400余張,各種功能室10余個,是集護理、醫療、康復、娛樂、修行為一體的賓館化、無障礙、醫護型的養老機構。
同時,三和頤養苑以“替天下兒女盡孝心,讓老人頤養天年”為宗旨,打造出健康性養老、生態型休閑、田園化培性、娛樂性陶情、體驗式旅游五種服務模式,讓更多的老人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度假式養老要謹慎
“在大連住別墅,冬天去南方過冬,可實際情況并不是這樣的,就是帶著大家去旅游,在南方的一個普通的養老院居住,根本就不是宣傳的那個樣子,但是我想退錢卻退不了。”昨天,家住中山區的楊大爺找到本報記者,講述了他的煩惱,他希望要回自己已經交的7萬元養老錢。
老人:花7萬元發現與宣傳不符
楊大爺今年79歲了,老兩口的子女都在外地,2012年4月份,他看到我市良子養老院的宣傳海報,上面介紹,該養老院采取度假式的養老方式,冬天帶著大家到南方的養老基地過冬,其他時間在大連養老基地居住,提供別墅居住,收費方式就是購買“時權居住證”,一份時權居住證就是一年,提供一個房間,每份時權居住證是7000元錢,伙食費另算,每個人每個月2000元錢?吹竭@個宣傳之后,子女都不在身邊、歲數已經很大的楊大爺和老伴商量了一下,就購買了10份這樣的居住證。
當年的6月份,楊大爺夫妻倆跟著良子養老院的工作人員去了趟廣西,在當地的養老院住了一個月,從廣西返回大連之后,楊大爺就要求退錢了。楊大爺告訴記者,他沒想到他們入住的就是當地普通養老院,條件也不好,吃的也不好,那次去廣西,他們老兩口又花了1萬多元。后來,他們才知道,外地的這些養老基地都不是良子養老院的,條件沒有當初宣傳的那么好,所以,就找負責人退錢,但是直到現在,將近2年已經過去了,他們一天都沒有在良子養老院住過,錢還是沒有退回來。
養老院:可以幫助楊大爺轉賣
昨天上午,記者電話聯系到了該養老院的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說,養老院曾經組織過老人們去外地過冬,但在這過程中,有些人趁機向老人們出售保健品,而且環境不同、生活習慣不同,所以一些老人會感到不適應。
在合同中,他們有約定,購買了時權居住證是不能退的,但是老人們可以自己轉賣,他們養老院也可以代為轉賣,至于直接退錢,合同中約定是不可以的,而且當初購買時楊大爺也是同意這樣約定的。這位負責人又表示,可以讓楊大爺找他們,他們想辦法幫助楊大爺轉賣掉剩下的時權居住證,減少老人的損失。
律師:選購養老產品要謹慎
遼寧泛舟律師事務所的初洪軍律師表示,當初簽訂合同的時候,楊大爺是自愿的,基于法律的層面,這份合同是有效的,楊大爺要想退錢,也就是解除合同的話,只能通過跟養老院協商。要是楊大爺覺得養老院提供的服務不好,與當初的宣傳不一樣的話,需要通過訴訟,并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養老院提供的服務與合同中的約定不符,這樣可以減少些損失。
初律師提醒,在選購養老產品時要慎重,或者在合同中約定一段時間的“試用期”,試用期間內發現問題可以退款,這樣對老人們的權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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