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和基數
醫療保險指保證被保險人因疾病所致費用或損失獲得補償的一種保險,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16年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和基數,歡迎閱讀!
2016年醫療保險繳費比例
1、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
①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
、诼毠ぃ豪U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
2.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儆萌藛挝灰陨弦荒甓仍诼毬毠ぴ缕骄べY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
、趩挝缓吐毠人月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高于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3.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
國務院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個人帳戶的支付范圍和職工年齡等因素確定。
4.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不繳或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帳戶的處理
用人單位和參保職工應當認真履行繳費義務,不繳納或欠繳醫療保險費時,職工個人帳戶資金停止計入。個人帳戶的結余資金可以繼續使用。
2016年個人醫療保險新政策
1.個人醫療保險覆蓋人群調整
、俪青l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谵r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2.個人醫療保險如何籌資
、賵猿侄嗲阑I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
、诤侠韯澐终c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3.個人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確定
、俑鞯匾y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
、诂F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
、壅虾蟮膶嶋H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于現有水平。
4.個人醫療保險保障待遇
①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
、诔青l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
、鄯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苓M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
、葜鸩娇s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5.新個人醫療保險什么時候實施
、俑魇(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②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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