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據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在去年就已經頒布,下面我們一起去看看具體的內容吧!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原《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暫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4〕5號)從即日起廢止。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5月11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4
1.1 編制目的 …………………………………………………4
1.2 編制依據 …………………………………………………4
1.3 適用范圍 …………………………………………………4
1.4 工作原則 …………………………………………………4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5
2.1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 …………………………………5
2.2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各單位職責 …………………………5
3 監 測 …………………………………………………………8
3.1 預測預報 …………………………………………………8
3.2 會商分析 …………………………………………………8
4 預警與響應 ……………………………………………………9
4.1 預警劃分 …………………………………………………9
4.2 預警啟動與解除 …………………………………………9
4.2.1 預警啟動程序 ………………………………………9
4.2.2 預警升、降級和解除 ………………………………10
4.3 應急響應 ………………………………………………11
4.3.1 應急響應分級 ………………………………………11
4.3.2 應急響應啟動 ………………………………………11
4.3.3 響應措施 ……………………………………………11
4.4 應急響應升、降級和終止 ………………………………17
5 監督檢查與宣傳 ……………………………………………17
5.1 應急監督檢查 …………………………………………17
5.2 社會公眾監督 …………………………………………17
5.3 宣傳與教育 ……………………………………………18
6 總結評估 ……………………………………………………18
7 應急保障 ……………………………………………………19
7.1 組織保障 ………………………………………………19
7.2 經費保障 ………………………………………………19
7.3 物資保障 ………………………………………………19
7.4 監測預警能力保障 ……………………………………19
7.5 通信與信息保障 ………………………………………20
7.6 醫療衛生保障 …………………………………………20
7.7 制度保障 ………………………………………………20
8 預案管理 ……………………………………………………20
8.1 預案培訓 ………………………………………………20
8.2 預案演練 ………………………………………………20
9 附 則 ………………………………………………………21
9.1 預案更新 ………………………………………………21
9.2 預案報備 ………………………………………………21
9.3 預案實施時間 …………………………………………21
10 附 錄 ……………………………………………………21
10.1 名詞解釋 ………………………………………………21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確保重污染天氣時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促進社會和諧。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環辦函〔2013〕504號)、《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陜政函〔2014〕126號)、《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預警、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公眾身體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出發點,提前預防,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
1.4.2 屬地管理,區域統籌。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應對本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全市按照污染控制分區,統籌實施區域預警、響應。
1.4.3 科學預警,及時響應。加強對全市大氣污染源監控,做好日常監測,及時準確把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科學預警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的監測、預警、響應體系。
1.4.4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加強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工作由西安市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負責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2.1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
西安市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日常工作,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農委、市人口計生委、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食品藥監局、市氣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容園林局、市商務局、市應急辦、市法制辦、西安城投集團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成員單位。
2.2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各單位職責
市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指示;擬定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指揮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做好各單位間協調工作。根據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未來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啟動(或解除)空氣重污染日應急響應;對各成員單位落實應急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
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應急響應工作,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各成員單位在空氣重污染預警啟動后,根據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本單位預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響應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市委宣傳部:制訂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宣傳報道方案。負責督導協調廣播、電視、報紙等媒體,做好預警、響應等信息的發布工作,督導協調各級各類新聞媒體開展健康防護、公民和企業自愿減排措施的宣傳工作。
市發改委:協調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工作;督導3家電力企業(大唐灞橋熱電廠、大唐戶縣第二熱電廠、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編制污染物減排應急預案,并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教育局:制訂并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活動和停課應急方案。
市科技局:開展全市重污染天氣預防、應對等科研工作,加強基礎科研能力儲備。
市工信委:督導全市重點工業類大氣污染源企業編制并落實應急預案。
市公安局:制訂并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條件下控制機動車排放應急方案;會同環境保護部門落實對超標排放車輛的檢查。
市財政局: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所需的資金保障,并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市環保局:負責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以及工業污染源的排放監管,落實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駐廠監管制度;會同市氣象局制訂重污染天氣監測、預測、預警方案并組織開展重污染天氣會商;負責全市秸稈禁燒工作。
市建委:制定重污染天氣條件下各類建設工地及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分級分類揚塵控制方案并組織落實。
市交通局:制訂并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公共交通運力保障應急預案,加強公路養護保潔人員教育,杜絕所轄區域內焚燒問題發生。
市衛生局:制訂重污染天氣衛生應急預案,組織醫療救治,及時監測、處置重污染天氣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的防病知識宣傳。
市國資委:督促直管企業按照政府職能部門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并督促做好預防、應對等工作。
市質監局:負責對全市煤碳交易市場煤質進行檢測,確保煤碳質量達標。
市氣象局:負責污染物擴散氣象條件分析,污染變化趨勢預報、預警;聯合市環保局制定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方案,開展預警及重污染天氣會商工作;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市容園林局:負責制定全市道路清掃揚塵控制預案,組織落實城市道路揚塵控制措施;制定全市渣土清運作業審批制度,并監督落實。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全市拆遷工地濕法作業措施落實,組織落實焚燒冒黑煙、明火燒烤、油煙凈化設施使用監管措施。
市機關事務局:負責督導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落實財政供養車輛停駛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監督煤炭交易市場落實揚塵防治措施,督促油氣回收裝置正常使用。
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團:督導所屬供熱企業編制并落實應急預案,按要求督促落實各項限排措施。
市應急辦:負責重污染天氣預防、預警、響應協調工作。
市法制辦:負責對本預案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問題進行解釋說明。
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組織對各項應急預警、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執行不力的單位和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3 監 測
3.1 預測預報
環保、氣象部門應加強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每周對未來一周氣象狀況及空氣質量情況進行預測;應急情況下,每日會商、預測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變化情況,并及時報送市治污減霾辦。
3.2 會商分析
接到上級對本轄區預警信息后,環保、氣象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會商,對我市環境空氣質量變化情況進行預判、分析。
4 預警與響應
4.1 預警劃分
按照重污染天氣的`發展趨勢和嚴重程度,將預警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Ⅳ級預警、Ⅲ級預警、Ⅱ級預警、Ⅰ級預警,分別用藍、黃、橙、紅顏色標示,Ⅰ級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艏夘A警(藍色):預測未來我市將出現48小時重度污染天氣(AQI>200),或連續出現72小時以上中度污染天氣(150
Ⅲ級預警(黃色):預測未來我市將連續出現72小時重度污染天氣(200
、蚣夘A警(橙色):預測我市將出現連續72小時嚴重污染天氣(300
Ⅰ級預警(紅色):預測我市將出現24小時以上極重污染天氣(AQI≥500),發布Ⅰ級預警。
4.2 預警啟動與解除
根據預警級別,分別由市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或市治污減霾辦負責下達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與解除指令。
4.2.1 預警啟動程序
當預測未來將出現中度以上污染天氣時,環保、氣象部門應加強監測頻次,及時會商,確定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范圍和污染程度。經會商達到預警條件時,及時將預警信息報送市治污減霾辦。
、窦夘A警(紅色)由市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由市應急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發布。
Ⅱ級預警(橙色)由市治污減霾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批準,由市治污減霾辦負責組織發布。
、蠹夘A警(黃色)、Ⅳ級預警(藍色)由市治污減霾辦主任批準,由市治污減霾辦負責組織發布。
預警信息報送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不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的空氣污染氣象條件、AQI值范圍及平均值、主要污染指標、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及平均值,以及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定性潛勢分析。
預警信息發布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預警等級、不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的空氣污染氣象條件、主要污染指標,以及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定性潛勢分析。
4.2.2 預警升、降級和解除
環保、氣象部門根據空氣質量、氣象條件預測預報信息,組織會商,分析評估重污染天氣的現狀、潛勢,當不滿足已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向市治污減霾辦報送預警降級或解除信息;當會商結果顯示空氣污染程度有加劇趨勢,預計將達到更高級別,應及時升級預警等級。預警等級可越級升降。
Ⅰ級預警(紅色)、Ⅱ級預警(橙色)、Ⅲ級預警(黃色)升降、解除程序與發布程序一致。
預警升、降級和解除要及時通過電視、廣播、網站、手機等途徑發布,方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污染情況及相關應急措施,加強自身健康防護。
4.3 應急響應
4.3.1 應急響應分級
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Ⅳ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響應、Ⅱ級應急響應、Ⅰ級應急響應。
4.3.2 應急響應啟動
預警與響應同步啟動,即預警啟動的同時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
4.3.3 響應措施
4.3.3.1 Ⅳ級應急響應措施
宣傳部門要依托新聞宣傳聯席會議制度平臺,順暢信息發布渠道,通過電視、廣播、短信、網絡等手段,確保公眾及時獲得預警信息以做好相關健康防護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各級宣傳管理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媒體在全市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
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需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2)各級教育部門督導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戶外活動。
(3)各級衛生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急)診,增加醫護人員,延長工作時間。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各級宣傳管理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媒體發布以下建議信息:
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調高2—4攝氏度,冬季調低2—4攝氏度;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2)排污單位控制污染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建設部門負責督導全市建設施工場所和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在嚴格按照我市相關規定、要求落實各項防塵措施的基礎上,限停60%以上涉土施工(場內倒土作業、打樁、開挖等)工地;市容園林部門限停全市60%以上出土工地及渣土清運車隊作業審批,減少建筑垃圾清運總量。限停出土工地及渣土清運車隊名單及時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監察局備案。
4.3.3.2 Ⅲ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Ⅳ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
各級環保部門負責督導1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停止運行;加大對燃煤發電企業、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檢查頻次和監管力度,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2.機動車減排措施
(1)公安部門負責實行黃標車、無標車、大型貨車、三輪車以及摩托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禁行區行駛。
(2)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督導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確保持非綠標的公務車全部停駛的基礎上,再停駛30%公務車,停駛車輛停放于所在單位指定地點。停駛公務車車牌號由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匯總后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監察局和市公安局備案。監察部門負責督導公車停駛措施落實情況,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應急期間停駛車輛違規上路行駛查處工作,結果每日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防止揚塵措施
(1)建設部門負責督導建設施工單位和兩類企業嚴格按照我市相關規定、要求落實各項防塵措施,暫停涉土施工作業及未建設密閉料場的兩類企業生產,對裸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至少3次/日);全市暫停涉土作業的工地及停產的兩類企業名單及時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監察局備案。
(2)市容部門在保證作業安全和日常道路清掃保潔的前提下,中心城區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掃保潔頻次,除低溫天氣(0℃以下)和交通高峰時段外,每天沖洗灑水不少于3次;中心城區以外區縣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掃保潔,并加強沖灑水工作;適時開展城市主要區域大沖洗活動;暫停建筑垃圾清運審批,消納場所停止土方作業,并配合城管執法部門對違規清運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3)公路管理部門加大所管養公路保潔工作,禁止沿線焚燒落葉、垃圾。
(4)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督促全市拆遷工地落實停工措施,名單及時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監察局備案。
(5)商務部門負責監督各煤炭交易市場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停止煤炭篩選作業。
4.其他措施
(1)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禁止露天燒烤、垃圾雜物焚燒等行為,環保、農業部門負責禁止秸稈焚燒行為。
(2)城管執法部門督促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凈化設施未正常使用的餐飲單位停業。中等規模(400m2)以上停業餐飲單位名單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監察局備案。
(3)公安部門負責禁止在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加大警力增強巡回勸阻力度。
(4)氣象部門在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及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每日向公眾公布氣象條件變化情況。
(5)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增加公共交通運輸運力,保障市民出行。
4.3.3.3 Ⅱ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教育部門督導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
(2)衛生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的相關疾病門急診進行24小時值班。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宣傳管理部門負責督導、協調媒體發布以下信息:
(1)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2)停車超過3分鐘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
(3)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減排措施。
、俑骷壄h保部門督導20蒸噸以下工業燃煤鍋爐停止運行。
、谑邪l改委負責督導大唐灞橋熱電廠、大唐戶縣第二熱電廠、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實施分階段輪流限制發電;環保部門落實駐廠監管制度。
、凼惺姓帧⑽靼渤峭都瘓F負責監督供熱類重點大氣類污染源企業,市工信委負責督導全市工業類重點大氣污染源企業落實限產限排等措施,確保污染物排放量削減30%。
④工信部門負責監督所有水泥粉磨企業停止生產。
(2)機動車減排措施。
公務車停駛比例由30%調整為50%。
(3)防止揚塵措施。
、俳ㄔO部門督導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業,落實各項防塵措施,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至少3次/日)。
、诮ㄔO部門負責督導兩類企業嚴格落實各項防塵措施,并停止生產。
(4)其他措施。
環保部門根據污染現狀及未來趨勢,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啟動關中五市一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措施,緩解周邊地區對我市空氣質量的影響。
4.3.3.4 I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II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增加以下強制性措施:
1.教育部門督導轄區所有幼兒園、中小學停課。
2.公安部門督導全市機動車(除公交車、出租車、新能源汽車及其它特種車輛外)按照黃標車限行區域每日限行兩個尾號(按最后一位數字確定)。
3.重點大氣類污染源企業工業生產實行限產限排,減少50%污染物排放量。
4.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
5.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對轄區各類企業進行排查,摸清底數,建立大氣類污染企業名單并列入本級預案之中,執行限產、停產措施,暫停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企業生產。
4.4 應急響應升、降級和終止
應急響應與預警同步升、降級和終止,即預警升、降級和解除的同時,應急響應同步升、降級和終止。
5 監督檢查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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