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購協議書范本(精選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并購協議書范本(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并購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現正在與甲方商談收購事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防止該商業秘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秘密
1、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包括:財務信息、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財務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財務方案、財務數據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秘密。
第二條:保密義務人
乙方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義務人。保密義務人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商談期間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公司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三條:保密義務人的保密義務
1、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在商談期間,保密義務人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于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秘密、制造再現商業秘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秘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如果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4、商談結束后,公司保密義務人應將與工作有關的財務資料、經營信息等交還甲方。
第四條:保密義務的終止
1、公司授權同意披露或使用商業秘密。
2、有關的信息、技術等已進入公共領域。
3、甲乙雙方商談,收購事宜履行完畢。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保密義務人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如將商業秘密泄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秘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于由于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泄露商業秘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法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的,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協商、調解的,爭議將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委員會的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第一百四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并購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出讓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于年月日于簽署:
前言
1.鑒于甲方與某某公司(以下簡稱“某某公司”)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北京某目標公司(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發。
2.鑒于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RMB_____________ ),甲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于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 ( %)的股份;甲方愿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 (______%)股份轉讓予乙方,乙方愿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2)“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3)“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4)“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的注冊資本數額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5)“轉讓股份”指甲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 ( _______%)的股權;
(6)“轉讓價”指第2.2及2.3條所述之轉讓價;
(7)“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1條款;
(8)“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甲方;
(9)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均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股權轉讓
2.1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4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乙方收購甲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____)。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五十一(51%)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1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甲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______ (_______%)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乙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后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乙方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付款
3.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 萬元,并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于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后 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余額支付給甲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乙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支付給甲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甲方提供、并經乙方同意的甲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乙方和甲方在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并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后和本協議第3.1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鑒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并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鑒變更等手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乙方授權代表。
3.3在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乙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 (______%)從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轉讓價余額中扣除。在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余額后,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甲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______ (______%)的比例將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乙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日起______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后,乙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目標公司已獲得中國______部批準的從事____________業務經營許可證;
(2)目標公司已獲得中國______部批準 ;
(3)目標公司已與出讓股東簽署____________服務合作協議。要點包括:
(a)
(b)
(c)
(4)甲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乙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5)甲方已提供甲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甲方公司章程對相關權限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6)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某某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序發出書面聲明,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7)甲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并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準;
(8)除上述先決條件(8)以外,甲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文件;
(9)甲方已簽署一份免除乙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10)甲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11)乙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乙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款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乙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甲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支付轉讓價,并且甲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立即,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全額退還乙方按照本協議第3.1條已經向甲方支付的轉讓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辦理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應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甲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甲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乙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并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乙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于本協議4.1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乙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甲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銷任命
6.1乙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1(9)款過戶至乙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作為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成和準確;
(2)每一方均為一家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按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資產的充分權利;
(3)具有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準,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準;
(4)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后,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5)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還是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抵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政府機構或機關的批準,或其為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任何規定;
(6)至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7)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有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忽略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除于本協議簽署日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披露者外,并無與甲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有關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除本協議簽訂日前書面向乙方披露者外,甲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甲方為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甲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甲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甲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乙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及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乙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甲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甲方承諾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3)甲方在未事先得到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售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資產給第三方;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甲方或甲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在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并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正常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后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信方式發送,以郵寄后5日視為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發送,則以發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發送的,應在發送后,隨即將原件以掛號信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甲方:
地址:
收件人:總經理或董事長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收件人:總經理或董事長
電話:
傳真:
第十二章附則
12.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后的內容為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性。但本協議各方同時亦應停止履行該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之條款,并在最接近其原意的范圍內僅將其修正至對該類特定的事實和情形有效、生效及可執行的程度。
12.4乙方可視情勢需要,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關聯公司,但需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
12.5本協議所述的股份轉讓發生的任何稅務以外的費用和支出由甲方負責。
12.6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協議股權轉讓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并只有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12.7本合同的約定,只要在轉讓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則在轉讓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2.9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每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并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于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頁無正文,為本協議的簽署頁)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并購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收購乙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股權事宜,對本協議的'條款及內容,雙方均表示認可并自愿遵守。
一、前置條件
1、甲方的___項目需要乙方的技術支持,甲乙雙方須合作完成該項目后,本協議中關于股權收購的條款才生效。
2、項目完成標準:以甲方與客戶簽訂合同中約定的標準為準;若合同中未約定項目標準,則以國家標準為準;若沒有國家標準,則以行業標準為準;若沒有行業標準,則以能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為準。
3、在完成項目后,甲乙雙方須于_____日內履行完畢本協議中關于股權收購的相關事宜。
二、目標公司概況
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人民幣,統一信用代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股東為_____一人,持有_____%股權。
三、標的股權
本次收購的標的股權,為乙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權,乙方同意以本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及價格轉讓標的股權,甲方同意以本協議所約定的條件及價格受讓標的股權。
四、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1、股權轉讓價格:________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收購乙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_____%的股權。
2、支付方式: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購款,乙方的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3、支付時間: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項目完成后10日內,甲方須將收購款匯入乙方的收款賬戶內。
五、股權變更
1、乙方收到甲方的收購款10日內,須到東莞市工商局將其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甲方。
2、在工商變更過程中,甲乙雙方要相互配合,不得故意拖延變更或制造阻礙。
六、收購完成后公司治理
1、收購完成后,甲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權,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為甲方的參股子公司。
2、收購完成后,乙方仍管理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的日常經營,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業務、生產、人員調配等,甲方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有監督、建議的權利,對于重大事項,雙方協商確定。
3、收購完成后,甲乙雙方依照對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享利潤、承擔風險。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的違約金。
2、除上述違約金外,因違約方違約對守約方造成損害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八、不可抗力
1、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但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雖非不可抗力,仍視為本協議當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觀情況,因而與不可抗力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或因有權批準機關的審批等,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則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在此情況下,通知方應在通知中說明解除協議的理由,并同時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或有權批準機關未通過審批的依據。
九、爭議解決
雙方若因本協議產生糾紛,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十、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未約定事項,雙方可簽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蓋章)乙方:________ (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并購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系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投資總額為______萬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_萬美元,實收資本為______萬美元。
2、甲方有意轉讓其所持有的沈陽星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______%的股權。
3、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承接經營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現有業務。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訂立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二、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元將其在標的公司擁有的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與甲方就全部股權轉讓款以貨幣形式完成交割。
三、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標的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四、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標的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標的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方式支付股權轉讓款。
五、股權轉讓有關費用和變更登記手續
1、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2、乙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款后,雙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六、有關雙方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并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七、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發生后十個工作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總動員,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
(2)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國內騷亂;
。3)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直接影響本次股權轉讓的不可抗力事件。
八、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獲審批機關批準前,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2、本協議獲審批機關批準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經訂立書面協議,本協議可以解除。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4、本協議獲審批機關批準后,雙方不得解除。
5、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于______裁決。
十、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其余送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并購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與公司簽署《債權收購協議》,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現就債權收購協議所涉各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債權收購協議》簽署前,甲方必須向乙方確認標的債權的數額為且附于清單,并得到公司的有效確認。
二、公司應依據《債權收購協議》的規定,甲方保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收購款,該筆收購款必須打入乙方提供的指定賬戶,且專款專用于乙方承包內的工程,任何人不得挪為他用。
三、公司依據《債權收購協議》支付給乙方的收購款數額與標的債權數額之差額,不作為乙方轉讓債權時放棄部分工程款的依據,甲方應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足額支付乙方該筆差額,保證乙方所得價款與雙方確認的工程款總額一致,避免乙方因簽署《債權收購協議》而導致收取的工程款數額減少,否則乙方可直接向甲方催要該減少的工程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絕。
四、《債權收購協議》中規定乙方應當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
乙方不因簽署《債權收購協議》而承擔任何風險,由《債權收購協議》引起的任何風險都由甲方承擔并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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