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投資經營合作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雙方合作開辦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簡稱“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一、投資開辦事項:…
甲方:
乙方:
甲方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雙方合作開辦位于的“上海店”(以下簡稱“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一、投資開辦事項:
1、名稱:
2、地址:
3、經營范圍:保健服務,形象設計,(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4、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時,如“店”經營狀況正;蛄己,任何一方均未書面提出停止合作意向,則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合作,繼續合作期間雙方仍應接受本協議約束。
二、投資結構及責任分擔:
1、“店”全部投資資金人民幣萬元(均由乙方實際投入,用于“店”之門店裝修、門面受讓、前期房屋租金、押金以及設備采購等。乙方根據“店”的開辦進度及甲方通知將前述所需資金交給甲方,則視為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投資款已實際到位。
2、甲方收到乙方投資款后,應出具相應收款憑證,并保證?顚S,不得將乙方投資資金濫用或挪用。
3、甲方負責辦妥“店”開業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務:出面與上海有限公司進行磋商,取得上海有限公司關于“”的名稱使用及其“連鎖直營管理”的授權許可,進行有關工商、稅務登記,進行門店裝修,負責承租門面,采購設備,招聘員工等等。
4、“店”正式對外營業后,每個月進行一次結算,結算周期內因營業產生的支出從營業收入中先行支付,剩余利潤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如當期營業收入不足支付營業支出的,應從下一結算周期內營業利潤中先行支付。
三、股權比例:
1、乙方對“店”享有百分之五十五(55%)的股份;
2、甲方對“永店”享有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份。
3、協議各方按各自所持股份分配利潤、分擔責任。
四、經營管理職責劃分:
1、雙方同意:甲方應本著對合作事業的最大善意與誠信,根據自已的行業經驗,恪盡最大注意義務,擔任職務,負責“店”的全面策劃、經營、管理與市場開發工作。
2、雙方同意:共同指派擔任“店”的財務經理,作為乙方經營代表。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無權擅自撤換財務經理,不得擅自限制財務經理根據本協議及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永琪”之規章制度行使職責。
3、財務經理地位相對獨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職責:根據國家法律及規章制度對“店”的財務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收取并掌管日常營業收入,處理應收應付帳款及員工薪金支付事務,編制財務報表,負責內部審計、報稅等事務,進行財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股權比例進行利潤核算與分配等等。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恪守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投資經營合作協議書】相關文章: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02-05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15篇02-05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15篇)02-05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14篇)03-13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14篇03-13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精選14篇)03-15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集錦14篇)03-15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集錦14篇03-15
合作投資經營協議書匯編14篇03-15
投資經營合作協議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