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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之就業協議書
以下是由應屆畢業生網PQ小編為大家推薦的關于就業協議書相關內容 ,歡迎大家學習參考。
、 什么是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期間與用人單位確立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就業權利與義務的書面協議,也是學校編制就業方案,辦理戶口遷移、檔案轉遞等派遣手續的依據。
畢業生為避免用人單位“反悔”而造成的損害,雙方還未訂立勞動合同的,可以將口頭協議中約定的報酬、合同期、福利待遇、社會保障和其它需要特別約定的內容等寫入就業協議上,并約定較合適的違約金或賠償金,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 主要條款
主要內容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征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復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制,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表 -
③ 簽訂注意事項及違約后果
注意事項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并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違約后果
就業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則違約方應向權利受損方支付協議條款所規定的違約金,從實際情況來看,就業違約多為畢業生違約。畢業生違約,除本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外。往往還會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現在:
1、就用人單位而言,一旦畢業生因某種原因違約,勢必使用人單位的錄用工作付之東流,用人單位若另起爐灶,選擇其他畢業生,在時間上也不允許。從而給用人單位工作造成被動。
2、就學校而言,用人單位往往將畢業生違約行為認為是學校的行為,從而影響學校和用人單位的長期合作關系。用人單位由于畢業生存在違約現象,而對學校的推薦工作表示懷疑,必定影響今后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同時影響學校就業計劃方案的制定和上報,并影響學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畢業生而言,用人單位到校挑選畢業生,一旦與某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就不可能再錄用其他畢業生。若日后該畢業生違約,有些當初希望到該用人單位工作的其他畢業生由于錄用時間等原因,也無法補缺,造成就業信息的浪費,影響其他畢業生就業。
因此,畢業生在就業過程應慎重選擇,認真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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