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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時間:2024-11-25 15:31:26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共14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共14篇)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1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二○xx年五月二十六日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工廠的生產經營安全和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的規范化建設,建立快速暢通的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渠道,確保工廠的各項應急措施能夠得到有效實施,最大程度地預防和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結合工廠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有別于日常經營的,已經或者可能會對工廠的經營經營以及對工廠的聲譽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偶發性事件。

          第三條 工廠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本預案適用于工廠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的工廠緊急事件的處置。

          第二章突發事件分類

          第五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澇等;

         。ǘ┦鹿蕿暮Γ褐饕ㄆ髽I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災等;

         。ㄈ┕残l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傳染性疫情、食

          品安全和職業危害,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員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ㄋ模┬畔㈩愂录褐饕▓罂、媒體對工廠進行大量、集中的不實報道及負面新聞出;

         。ㄎ澹┤后w 性事件:主要包括勞資糾紛、惡性上訪等。

          第三章組織體系及職責

          第六條 工廠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 工廠成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稱“應急領導小組”)。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工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本預案;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有效聯系與關系。

         。ǘ└苯M長職責:

          1、協助組織進行有關突發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工廠相關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作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ㄈ┙M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

          第八條 應急領導小組是工廠突發事件管理以及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工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本工廠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主要職責包括:

         。ㄒ唬Q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二)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ㄈ┙M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ㄋ模﹨f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五)負責保持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有效聯系和銜接;

          (六)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它事項。

          第四章工作原則

          第九條 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要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磻杆伲麛嗵幚。對涉及到人身安全的突發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內動作響應,堅持以人為本,果斷處置,對涉及到政局、社會秩序,影響單位正常生產的公共突發事件,要多方面,準確收集情報,做好應對策略;對涉及到勞資糾紛,惡意上訪等,要按“宜散不宜聚,宜順不宜激”的'方針,積極主動化解矛盾;對涉及到重大財產損失、安全事故的各類突發性事件,要及時上報工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共同尋求對策,盡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對出現的負面宣傳報道,及時料及情況,深入了角事件真相,及時對接媒體。

         。ǘ┭杆偕蠄蟆0赴l事件是指對本單位(包括機關和工廠所屬各項目、架子隊、工區等)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造成影響的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各單位要迅速處置,啟動應急預案,并在事發一小時內上報給工廠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條 各單位要本著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的預防。

         。ㄒ唬┕S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的監測結果對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以便采取應對措施。

         。ǘ┕S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工廠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ㄈ┕S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變化趨勢,收集整理并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信息,并對其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ㄋ模┕S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工廠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信息后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匯報。有關人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ㄎ澹╊A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工廠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工廠各部門、各單位負責人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進行匯報、然后由組長、副組長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須予以高度重視,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一條 根據突發事件的具體類別、性質、產生的后果

          等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基本工作程序是:

         。ㄒ唬┩话l自然災害事件。自然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在接到災情報告的同時,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趕到現場開展應急調查,判定自然災害級別及誘發因素,災害規模等,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災害規模 級上報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ǘ└黝惏踩鹿、交通事故。對于出現的此類突發事件,要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開展工作,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和善后處理小組。

         。ㄈ┕残l生事件。根據疫情規模,做出暫停工作、封閉管理等決策,及時聯系醫院等衛生醫療機構,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做好車輛的安排和調度。

         。ㄋ模┬畔㈩愂录。新聞危機一且爆發,當事人和所在單位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相關部門,12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時跟進調查,了解事件真相,明確新聞發言人,積極對接媒體。

         。ㄎ澹﹦谫Y糾紛、惡性上訪事件。根據具體情況,聯合相關部門,迅速開展相關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特別是年底、節前,對于人數較多的惡性討薪等事件,要及時搜集資料,整理證據,并報送公安部門。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健全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損失,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保部令第34號)

         。4)《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保部令第32號)

         。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環發〔2013〕85號)

         。6)《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13〕141號)

         。7)《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8)《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9)《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損害評估規程》(蘇環辦〔2017〕87號)

         。10)《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寧政辦發〔2015〕97號)

         。11)《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發生的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且本市受到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輻射事故、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氣等應急工作按相應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1.4 預案體系

          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區(新區和園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出現跨區(新區和園區)、市、省的情況時,啟動上一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京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類其他涉環境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環境應急預案。

          (2)區(新區和園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區(新區和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區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的專項應急預案,是各區(新區和園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區(新區和園區)級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區(新區和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其他涉環境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等。

         。3)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1.5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6 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體系

          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組織指揮體系由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和專家組組成。各區(新區和園區)突發環境事件組織指揮體系由各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確定。

          2.1 領導機構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作為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交通運輸局、南京海事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消防支隊(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南京通信行業管理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南京供電公司、江蘇電信南京分公司、中國移動江蘇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國聯通江蘇公司南京分公司等企業和各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為主要成員單位,并可根據應急處置需要進行調整和補充(領導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2.2 辦事機構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包括:

          執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及有關成員單位通報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建立和維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平臺,收集、整理和評估事件信息;聯系各成員單位,對其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2.3 工作機構

          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并啟動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后,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接管區級現場應急指揮職能。基于有利于現場應急處置的原則,現場應急指揮部由負有應急處置責任的政府部門、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及事件發生單位等組成,F場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定,統一協調組織現場應對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類型分別由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組建: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公安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公安局負責。

         。3)交通道路及其基礎設施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4)長江流域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南京海事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5)由干旱缺水和其他環境污染原因引發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6)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和市地震局負責。

          (7)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類型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指定負責部門。

          當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國務院、省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在其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同時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設置污染處置組、醫療救護組、應急監察組、應急監測組、綜合保障組、宣傳報道組、通信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在市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工作機構及職責見附件3)。

          2.4 專家組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由熟識其所在專業或者領域的專家組成,主要專業或者領域包括應急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監測與評價、危廢處置、污染控制、化學化工、冶金、環境生態、安全工程、氣象、水文水利、應急救援、環境損害評估等。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由市生態環境局從專家庫中選邀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現場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為事件防范、應急救援和后期處置提出意見和建議。

          3 預防與預警

          3.1 監控和風險預判

          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早發現、早處置、早報告的原則,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研判。

          市及市派出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環境監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并在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立即報告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并通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紅色(Ⅰ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Ⅱ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Ⅲ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藍色(Ⅳ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3.2.2 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應實行嚴格的審簽制。經審簽后,按《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發布。

          藍色(Ⅳ級)預警由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負責發布,黃色(Ⅲ級)預警由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Ⅱ級)和紅色(Ⅰ級)預警由上級人民政府發布。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及各相關部門在無法甄別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的情況下,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甄別環境事件等級,報市政府發布預警信息。

          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提升或降低預警級別。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部門應及時按照《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宣布終止預警。

          3.2.3 預警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相關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預警級別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

         。1)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降低環境污染發生的可能性。

         。2)在危險區域設置危害警告標識,告知公眾采取避險措施,并根據需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3)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環境監測機構立即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調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5)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公布咨詢電話,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組織專家解讀,廣泛宣傳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以及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預防性措施。

          4 應急響應和處置

          4.1 信息報告

          4.1.1 報告程序和時限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社區和市民應當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和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事發后2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書面報告;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事發后3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力爭接報后1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3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市各派出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同時按照上述時限要求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對達到或可能達到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標準的情況,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熱點、焦點事件,不受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和信息報告相關規定限制,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后續及時上報書面信息。市生態環境局按省相關規定負責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互通信息。一旦出現事件將影響到省內其他市的情況,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報相關信息;出現跨省情況時,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4.1.2 報告內容和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初報: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盡可能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或短信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4.2 先期處置

          涉事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危險源,采取事故狀態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和危害的擴大,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應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3 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等級從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事發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事發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具體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單位協助處置。

          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及跨區(新區和園區)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按照本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市政府啟動本預案,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同時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在國務院或省政府成立的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當超出本級自身處置能力時,可向上一級領導機構提出請求,由上一級決定是否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對跨市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已經簽訂的相關應急聯動協議執行。對需要省層面協調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向省生態環境廳提出請求,或由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請求。

          4.4 指揮協調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有關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后,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宣布啟動本預案,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成立市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4.1 指揮協調機制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各有關部門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主動地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市生態環境局、南京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現場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支持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現場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監測、應急監察、現場處置等工作的開展。

          4.4.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指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污染影響評估及應急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范圍;污染影響消除后,組織疏散人員返回;

         。7)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4.5 應急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當涉事單位不明時,由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污染源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市生態環境局應在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應急救援、現場污染處置等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組織開展應急監測、應急調查,并安排有關技術人員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開展污染源排查、事件原因分析、評估污染程度及范圍,提出現場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市應急管理局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需要,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協助市生態環境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立即調動應急救援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并按照工作職責和分工,開展現場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5.1 應急監測

          應急監測組根據水體、大氣、土壤污染物的種類、性質以及環境敏感點、氣象、水文、地貌等實際情況制定環境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相應的監測方法及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人員和監測設備,及時準確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監測,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5.2 應急監察

          應急監察組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發現場,調查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調查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調查事件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監督、指導污染源的控制和處置工作;協助、指導有關單位做好人員撤離和防護工作;對事件責任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做好現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4.5.3 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規定。應急監測、應急監察和應急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過濾式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后,方可進入事件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綜合保障組迅速建立現場警戒區和重點防護區域,及時告知受影響的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有序組織人員安全疏散撤離,轉移受影響的人員至安全區域。

          4.5.4 分類處置

          針對水體、大氣、土壤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不同類型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類采取相關的應急處置措施。

          (1)水體污染控制措施: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污染處置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水務部門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水體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體污染的擴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撈、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等方式,消除水體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引起二次污染。涉及飲用水污染的,水務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應積極做好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污染處置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大氣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關閉、封堵、噴淋等措施減輕大氣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引起二次污染。必要時,及時組織疏散受到大氣污染物影響的人員。

          (3)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污染處置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土地信息,開展土壤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隔離、吸附、去污洗消、臨時收儲、轉移異地安置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措施開展有效處置工作,消除環境影響。

         。4)生態破壞控制措施:生態破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污染處置組會同林業等相關部門立即開展查明原因、損害調查和評估工作,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并開展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4.5.5 醫療救護

          醫療救護組迅速組織醫療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并根據治療需要,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及時發布公眾自身保護和健康提示,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等工作。

          4.5.6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區域的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5.7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6 應急終止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以及應急監測結果,突發環境事件已得到控制,緊急情況已解除,由啟動應急響應的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負面影響趨于并保持在盡量低的水平。

          4.7 信息發布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輿情,應快速反應、及時發聲,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5 后期處置

          5.1 環境損害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環境損害評估工作,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初步判斷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市生態環境局應及時制訂評估工作方案,組織或委托相關機構按程序開展信息獲取、損害確認、損害量化等工作,判斷是否啟動中長期損害評估及編寫評估報告。初步判斷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可以組織填報損害評估簡表。

          5.2 應急過程評價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完畢后,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就環境應急過程、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行動、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反映等情況開展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或案例分析材料。

          報告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等級;環境應急任務完成情況;環境應急是否符合保護公眾、環境保護的總要求;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和方法是否得當;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通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等。

          5.3 事件調查

          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建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組,按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開展事件調查,查清突發環境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形成書面調查報告,上報本級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

          5.4 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單位和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根據本地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第一時間對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確認和理賠。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事發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組織制定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開展生態環境恢復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市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應急處置時尚未查明責任主體的所需經費由事發地政府的財政先行墊付,待責任主體明確后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6.2 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市政府、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環境應急領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

          6.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協調基礎電信企業采取應急通信保障措施,保證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組、救援隊伍間的聯絡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應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應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優先通行。

          6.4 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應加強環境應急監測、應急調查以及應急專家庫等專業隊伍建設,其他相關部門應強化應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強各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演練和管理,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規范應急救援隊伍調動程序,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

          6.5 生活及衛生安全保障

          由市應急管理局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轉移、安置災民,協助交通部門做好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員,對重大疫情實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教育與培訓

          市及市派出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防護能力,鼓勵公眾及時報告突發環境事件。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及各成員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7.2 應急演練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應根據相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專業性或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部門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各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組織本區域單位和公眾開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演練。

          通過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檢驗快速反應能力,落實崗位責任,增強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明確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并根據演練取得的經驗成果和存在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7.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名詞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應急監測: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對污染物、污染物濃度和污染范圍進行的監測。

          8.2 預案修訂和解釋

          本預案由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修訂,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后發布。本預案由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 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寧政辦發〔2018〕67號)同時廢止。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4

          前 言

          本導則規定了工業園區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基本要

          求,使工業園區能夠根據自身的風險因素,在加強風險源監控和防范措施,有效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概率的同時,規定應急響應措施,對實際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和緊急情況做出響應,及時組織有效的應

          急處置,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伴隨的環境影響。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適用范圍

          本導則適用于天津市轄區內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災、爆炸、泄漏等造成對環境影響的工業園區,包括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經營、使用、運輸、伴生,以及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工業園區。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8號);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6號);

          《天津市環保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津環保監[20xx]172號);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危險化學品名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告20xx第1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號);

          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

          3.術語和定義

          3.1 突發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3.2 危險化學品

          指屬于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3.3 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3.4 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并對周邊環境造成危害的環境因素,環境風險源的危險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險物質的特性(物質危險性和物質的量)、危險物質存在的安全狀態、所處的周邊環境狀況三個要素決定。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3.5 應急處置

          指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態惡化,最大限度降低環境影響的措施。

          3.6 預案

          根據預測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環境危害的性質和程度,而制定的應急處置方案。

          3.7 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劃分的級別。

          3.8 應急監測

          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3.9 應急演習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4.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

          4.1 總則

          4.1.1 編制目的

          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4.1.2 編制依據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的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4.1.3 適用范圍

          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范圍。

          4.1.4 工作原則

          本工業園區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4.2 基本情況

          4.2.1 工業園區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工業園區名稱、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園址的特殊

          狀況(如上坡地、凹地等)、園區內各企業的分布,園區公用、輔助、環保等服務設施,以及園區雨水、污水管網,園區平面布局圖及周邊環境狀況圖,園區內外的交通圖、疏散路線圖等。

          4.2.2 園區內企業基本信息

          對園區內所有企業的基本情況(單位名稱、詳細地址、聯系

          方式等)、生產情況、危險化學品與危險廢物生產、使用、儲存情況進行匯總。

          4.2.3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情況

          確定園區周邊區域1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其它環境保護目標(學校、醫院、機關等,以及自然保護區、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區等生態保護區)的方位、名稱、人數、聯系方式;查明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說明園區周邊水體(河流、湖泊、濕地)名稱、水環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境功能區及水源保護區等情況,并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園區的距離和方位圖。

          4.2.4 園區內主要環境風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

          園區應委托相關有資質單位編制包含環境風險內容的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園區內主要環境風險源,分析環境風險源在風險事故下產生的污染物種類、環境影響類別(大氣環境、水環境、生態或其它)、范圍及事故后果分析。

          4.2.5 園區應急能力評估

          首先,園區應存有各企業針對各自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據此了解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法;以表格的形式調查匯總園區內所有企業的環境應急物資、設施(備)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

          其次,園區自身應儲備足夠的個人防護和其他救護設備,以及必要的救援搶險物資作為企業應急物資的補充;建立園區自身應急救援隊伍或者依托區內外大型企業或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

          4.2.6 數據集成

          園區在對企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匯總的基礎上,應建立園區內企業基本情況、危險物質、重點風險源、移動風險源等動態管理信息庫;建立園區內企業應急預案庫,內外應急救援力量動態管理信息庫,以及各企業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備)數據庫,包括應急救援物資和設施(備)名稱、數量、型號大小、存放地點、負責人和調動方式;應建立園區內主要風險源示意圖,圖中應注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明:存放大量危險物質的地點,應急排放危險物質儲存池和廢水收集池,救援設備存放點,消防系統和附近水源,污水管道和排水系統,重大危險源的進口和道路狀況,安全區,重大危險源的位置與周邊地區的關系。

          4.3 組織機構及職責

          依據工業園區規模的大小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程度,設置分級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并以組織機構圖的形式列出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部門或隊伍。

          4.3.1 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工業園區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園區內各企業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成員;指揮中心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應急隊伍,并向總指揮匯報,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4.3.2 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日常工作由園區環境風險應急辦公室承擔,其主要職責有: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交由上級環保主管部門進行審批和備案;

         。3)檢查、監督園區及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的組建,依據園區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類型,建立(或依托)各類專業救援隊伍;

          明確事故狀態下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各級人員和各專業救援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在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

          (4)調查、統計園區內危險物質和重點環境風險源,負責籌建并維護園區危險物質和風險源等的信息管理庫;

          調查、統計園區內環境敏感目標及其與風險源的位置關系。

          (5)負責園區內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廢水收集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檢查、監督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救援設施(備)的.日常維護和應急物資的儲備,以保證其在應急狀態下的正常運轉;

          (6)負責組織預案的更新;

         。7)批準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8)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9)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10)負責人員、資源配置和應急隊伍的調動;

         。11)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2)負責應急狀態下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3)組織、檢查、考核園區內定期進行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模擬演練,并在演練中檢驗和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14)制定與周圍具有一定風險應急能力的大型企業、其他園區等的區域聯防方案。

          (15)在事故發生時,貫徹指揮中心思想,傳達指揮中心的命令,為指揮決策出謀劃策;負責事故情況的收集、整理,全面、準確地掌握事故狀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負責上級部門、領導及參與應急救援的外部單位與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傳達落實應急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負責落實應急救援過程中各種臨時、緊急指揮的安排、記錄;

         。16)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門或政府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故處理。配合政府部門對環境進行恢復、事故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7)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4.4 應急能力建設

          4.4.1 應急處置隊伍

          工業園區依據自身條件和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建立應急處置隊伍,包括通訊聯絡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應急消防隊、治安隊、物資供應隊和應急環境監測隊等專業處置隊伍,并明確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和各專業處置隊伍的具體職責和任務,以便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在統一指揮下,快速、有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序、高效地展開應急處置行動,以盡快處理事故,使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4.4.2 應急設施(備)和物資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設施(備)包括醫療救護儀器、藥品、個人防護裝備器材、消防設施、堵漏器材、廢水收集池、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應急交通工具等。

          用于應急處置的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工業園區要采用就近原則,備足、備齊,定置明確,能保證現場應急處理(置)人員在第一時間內啟用。用于應急處置的物資,工業園區要明確調用單位的聯系方式,且調用方便、迅速。

          4.5 預警與信息報送

          4.5.1 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及時有效的報警裝置;

          (2)快速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

         。3)園區內企業關鍵崗位人員的地址和聯系方式。

          4.5.2 信息報告與處置

         。1)工業園區內部報告

          明確工業園區內部報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報告接受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工業園區事故現場指揮部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報告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人員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

         。4)信息通報

          明確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4.6 應急響應和措施

          4.6.1 內部響應機制

          園區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園區環境風險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同時向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了解事故情況,并調出儲存的與事故有關的資料(風險源、危險物質、環境敏感目標等),為指揮中心分析事故提供依據;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一名指揮中心副總指揮及園區值班領導、指揮通信人員組成,迅速奔赴事發現場,會同事故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現場指揮調度。

          4.6.2 現場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故類型、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需確定如下內容: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園區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園區內各企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組織和協調、調度;

          (2)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藥劑及工具;

         。3)應急過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4)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方案。

         。5)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地點;

         。6)現場應急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后的報告;

         。7)危險區的隔離: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

          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

          (8)處置事故可能產生二次污染(如消防水、固體物質等)的處理措施;

          4.6.3 應急設施(備)及應急物資的啟用程序

          明確應急設施(備)和應急物資的啟用程序,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事故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事故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文件。

          4.6.4 搶險、處置及控制措施

         。1)應急處置隊伍的調度;

         。2)處置人員防護、監護措施;

         。3)搶險、處置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

         。4)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5)控制事故蔓延的措施;

          (6)事故可能蔓延后的應急措施;

          (7)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與控制情況。

          4.6.5 人員緊急撤離和疏散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場所、設施、周圍情況以及當時氣象情況的分析結果,制定分級處理人員的撤離方式、方法,包括:

          (1)事故現場人員的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

         。2)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方式、方法;

         。3)中毒、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相關醫療保障。

          4.6.6 大氣環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

          根據污染物的性質及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風向和風速,需確定以下內容:

          (1)結合工業園區化學危險品的性質、數量和分布,分析危險物質的擴散速率,評估對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危害程度;

          (2)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人員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3)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地點;

         。4)臨時安置場所。

          4.6.7 水環境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措施

          根據泄漏污染物的性質、數量及事故類型,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河流的功能、流速與流量(或水體的狀況),需確定以下內容: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1)明確可能受影響水體;

         。2)消減污染物進入水體的方法;

         。3)需要其他措施的說明(如其他工業園區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

          4.6.8 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環境應急監測隊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監測布點、頻次、監測項目和監測方法等),及時開展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快速的儀器對污染物質種類,污染物質濃度和污染的范圍及其可能的危害作出判斷,以便對事故能及時、正確的進行處理。

         。1)該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現場應急監測方法和標準;

         。2)該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實驗室監測方法和標準;

         。3)應急監測與實驗室監測所采用的儀器、藥劑等;

          (4)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監測人員的防護措施;

          (6)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說明。

          4.6.9 應急終止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處置結束。應急結束后,應明確:

          (1)通知上級有關單位、本單位相關部門事故危險已解除;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2)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3)需向事故調查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4)事故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5)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告;

         。6)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修訂。

          4.7 后期處置

          4.7.1 現場恢復

          明確現場清潔凈化、污染控制和環境恢復工作需要的設備工具和物資,事故后對現場中暴露的工作人員、應急行動人員和受污染的清潔凈化的方法和程序,以及在應急終止后,對受污染現場進行恢復的方法和程序。

         。1) 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2) 確定現場凈化方式、方法;

         。3) 明確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4) 洗消后的二次污染的防治方案。

          4.7.2 環境恢復

          在應急終止后,對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方法和程序。

          4.7.3 善后賠償

          應急終止后,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業應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并對被破壞的環境進行恢復工作。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4.8 保障措施

          4.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絡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暢通。

          4.8.2 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4.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處置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4.8.4 經費及其他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工業園區應急費用的及時到位。

          根據本工業園區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后勤保障等)。

          4.9 應急培訓和演練

          4.9.1 培訓

          依據對本工業園區員工能力的評估結果和周邊工廠、工業園區、社區和村落人員素質分析結果,應明確以下內容:

         。1)應急處置隊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企業員工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3)外部公眾應急處置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運輸司機、監測人員等培訓內容和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表。

          4.9.2 演練

          明確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習和訓練的內容、范圍、頻次和組織等內容。

          (1)演習準備;

         。2)演習范圍與頻次;

          (3)演習組織;

          (4)應急演習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4.10 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4.11 預案的評審、發布和更新

          應明確預案評審、發布和更新要求。

         。1)內部評審;

         。2)外部評審;

         。3)發布的時間、抄送的部門、工業園區、社區等。

          4.12 預案實施和生效的時間

          要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

          4.13 附件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

         。3)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名單;

         。4)組織應急處置有關人員聯系電話;

         。5)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6)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

         。7)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敏感點分布圖;

         。8)重大危險源分布圖;

          (9)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

          5.格式和要求

          5.1 格式

          5.1.1 封面

         。1)預案編號

          在封面右上角第一行,工業園區根據內部規定自行對預案進行編號。

          (2)預案版本號

          在封面的右上角第二行,要標明本預案的版本序號。

         。3)園區名稱

          在封面中央第一行標明工業園區的名稱。

         。4)預案名稱

          在封面中央第二行標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的名稱。

         。5)編制單位名稱

          編制應急預案的單位名稱。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6)發布日期

          預案發布的時間。

          (7)公章

          加蓋工業園區公章,如為非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需加蓋編制應急預案的單位公章。

          5.1.2 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方可發布。

          5.1.3 目錄

          5.1.4 預案內容

          5.1.5 附則

          包括名詞與術語定義、預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預案的實施日期、預案編制人員名單。

          5.1.6 附件

          5.2 字號和字體

          正文使用4號仿宋字體,單倍行距。

          5.3 紙張和排版

          采用A4白色復印紙或膠版紙(70g以上);縱向排版,段落開頭空兩格;正文內需加注頁眉(XX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頁腳(頁碼數)。

          5.4 制作

          除附圖、復印件等外,雙面打印文本,活頁裝訂。另需附電子文檔。

          天津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工業園區版)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蒼南縣工業園區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工業園區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III級(較大)和IV級(一般)。

          1.3.1特別重大(I級)事故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

          1.3.2重大(II級)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3較大(III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1.3.4一般(IV級)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

          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蒼南縣工業園區所屬各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適用于蒼南縣工業園區內各科室、各企業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對工業園區內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起指導作用。

          1.5工作原則

         。ㄒ唬┮匀藶楸荆踩谝。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ǘ﹫猿质鹿蕿碾y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完善各種規章制度、預案演練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營造人人重視個個有責的安全工作氛圍。

         。ㄈ┵Y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現有人力、技術、物資和信息應急資源,科學整合,避免重復建設。

          2 組織體系

          2.1指揮機構

          建立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工業園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設立現場處置組。現場處置組作為現場應急處置機構,在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2.1.1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黨組書記、主任 陳 松

          副組長:分管副主任施成義

          成員:綜合科、社會綜治科、經濟發展科、工程建設科、重大管理科、招商服務科負責人

          2.1.2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園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指揮調度、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1.3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綜合科:根據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園區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領導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工作,做好應急物資準備、后勤保障等工作。

         。2)社會綜治科: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和綜合研判,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負責對接縣級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縣級相關職能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3)經濟發展科: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園區工貿企業的安全生產事故。

         。4)工程建設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

         。5)重大管理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的公建、房開等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

         。6)招商服務科:協助協助園區應急領導小組處置在建企業項目的安全生產事故。

          2.1.4現場處置組人員組成和主要職責

          現場處置組的組長,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指定,F場處置組成員,由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有關人員組成。

          現場處置組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3)必要時,調度或征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5)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6)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園區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2.2辦事機構

          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科,主任由綜合科科長擔任,副主任由社會綜治科科長擔任。

          園區應急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履行園區下轄企事業單位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園區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管理、協調處理各相關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的具體事務;

         。2)編制和修訂應急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3)督促指導各企業、部門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的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企業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園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6)承辦園區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防預警

          3.1預防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科室,應加強對企業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生產企業制定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并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控,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3.2預測預警

          園區應急辦公室和各有關業務科室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安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布事故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采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4應急信息報告要求

          4.1迅速準確

          各企業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應立即逐級上報,報告企業領導,并在第一時間向縣政府和工業園區報告;信息內容務須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漏報、瞞報、謊報甚至延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做好續報工作。

          4.2報告形式

          有關科室接到報告后,了解重要信息和情況,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并將應急辦公室做出的處置指示傳達給事發企業,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指導事發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跟蹤反饋落實情況。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事故企業向上級政府監管部門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匯報內容需經應急辦同意,最遲不能超過1小時。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呈報的,應先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

          4.3信息主要內容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施等。應急處理過程中,應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先期處置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企業在報告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應急響應

          6.1響應級別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由國家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應急響應。

          重大事故(Ⅱ級):由省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應急響應。

          較大事故(Ⅲ級):由市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啟動并實施應急響應。

          一般事故(Ⅳ級):由縣應急部門予以確認,園區啟動并實話應急響應。

          7.應急結束

          較大級別以上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處置組予以撤銷。

          8 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安置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對附近公眾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脅時,應及時組織轉移安置。轉移安置由工業園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積極做好撫恤、理賠、補助或補償等工作。

          8.2調查和評估

          要對較大以上級別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8.3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的恢復重建工作,由工業園區負責。工業園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8.4信息發布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9應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蒼南縣工業園區建設中心、各企業明確分工,落實接報機構和人員責任,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備和通信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9.2物資和資金保障

          工業園區綜合科負責購置和儲備應急物資;將應急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保證做到應急物資專人負責、科學存儲,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9.3應急隊伍保障

          工業園區建設中心根據需要與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9.4交通運輸保障

          應保證應急情況中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送達。

          10監督管理

          10.1預案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定期組織開展不同形式、規模的事故應急演練。

          10.2宣傳培訓

          有關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事故應急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提高全社會的避險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10.3責任與獎懲

          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附則

          11.1編制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社會綜治科負責制定,根據需要及時評估和修訂。

          11.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園區應急辦負責解釋。

          11.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6

          一、應急演練主要內容

         。1)時間:xx年4月1日上午9:00

          (2)地點:理論一會議室實操一全廠

         。3)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現場指揮):

          應急辦公室:

          應急處置組:

          警戒疏散組:

          后勤保障組:

          環境監測組:

          其他參與人員:其他全體員工

          (4)內容:

         、偻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內容和人員安排;

         、谕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情況說明;

         、鄣湫屯话l環境事件分析和應對;

         、艿湫屯话l環境事件模擬和處置演練;

         、萃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意見或建議;

         、尥话l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總結。

          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

         。1)向全體員工介紹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情況;

         。2)組織全體員工閱讀學習編制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內容。

          三、典型突發環境事件

          向全體員工介紹同類企業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起因、經過、結果)

          四、典型突發環境事件模擬和處置演練

         。1)典型突發環境事件情景模擬

         、偬盥駡稣託饣馂谋ㄒ鸬.次生環境污染事件;

         、谔盥駡鰸B濾液滲漏環境污染事件;

         、蹪B濾液處理系統污水泄漏或超標排放環境污染事件;

         、墉h境風險物質泄漏環境污染事件;

         、輼O端天氣引發的次生環境污染事件;

         、奁胀ɑ馂氖鹿十a生洗消廢水(攜帶著垃圾污染物)環境污染事件; ⑦應地方政府、周邊企業應急聯動要求的。

         。2)演練過程模擬

         、賵缶

          a報警(會場模擬)。

          應急演練小組接突發環境事故通報,通報人:王華。

          xxx xxx王華向演練小組總指揮報告險情:我是(職位)王華,(情景n).情況緊急,請指示!

          b、接警(會場模擬)。

          演練小組總指揮xx接到突發環境事件通報后,問清事故情況,了解事故發

          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現狀、類型、特征等。

          演練小組總指xx接警:我是總指揮

          xx,立即通知部門所有人員啟動

          X《xx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響應等級為級。現立即成立應急演練小組,請部門所有人員立即赴指揮部待命。

         、趹表憫〞䦂瞿M):

          警鈴拉響、廣播5分鐘(現場指揮xx負責)后,所有演習參與人員到應急

          演練總指揮部向總指揮xx報告就位。總指揮xx要求立即完成以下任務:

          a現場指揮xx率領應急監測組對(情景n)進行現場核查,并在10分鐘內報XXX告指揮部。

          XXX演練小組總指揮xx :現令現場指揮xx攜應急監測組xx立即奔赴事故現場,對()情景n進行現場核查。

          b、指揮部接到初步調查結果后,向應急演練小組所有成員通報突發事件的

          初步調查情況,并宣布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一實施方案》內容進行處理。

          現場指揮xx向演練小組報告現場情況:經現場勘查,(情景n)。

          XXX演練小組總指揮xx接到現場情況匯報:各部門聽令,現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演練一實施方案》進行處理。

          c、現場指揮xx率領現場處置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件發展。

          現場指揮xx及應急監測組xx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郜F場應急處置及環境監察(現場模擬):

          a演練小組展開工作(現場模擬)。

          演練小組成員到達現場,針對(情景n)的特點,展開如下工作:

          XXXI、實施現場警戒。在事故現場拉起警戒線xxxx聽令,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封鎖警戒。

          警戒疏散組組長xx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U、實地勘察。重點核實事故對附近土壤、水體的危害,并派遣一名應急監測人員前往雨水總排口,實時觀察雨水總排口水體情況,并在事故處理完成前每一個小時取樣一次。

          現場指揮XX指揮:環境監測組組長XX聽令,請立即前往雨水排口查看并取樣。

          環境監測組組長XX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現場指揮XX指揮:環境監測組人員XX聽令,請攜帶便攜式有毒氣體檢測儀對事故現場進行實時監測,跟蹤空氣中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并及時匯報。

          環境監測組人員XX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川、應急措施。泄露現場用沙土圍堤,避免污染物質進入下水道。組織人員使用正確工具對污染物質進行收集和裝載。

          現場指揮XX指揮:應急處置組組XX就聽令,請立即使用皮卡車將沙土袋運至現場并在下坡地堆砌圍堤。

          應急處置組組XX就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現場指揮XX指揮:應急處置組人員XX聽令,請立即使用正確工具對污染物質進行收集和裝載。

          應急處置組人員XX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現場指揮XX指揮:應急處置組人員XX聽令,請配合劉金生行動。

          應急處置組人員XX得令:是,保證完成任務。

          W、若大量污染物質進入雨水管路,雨水取樣后,立即將雨水排口取樣送回實驗室分析,應急監測人員接到樣品后立即開展分析。

          雨水排口應急監測人員XX回報:雨水排口未見污水排出,無污染物質進入雨水管路。

          V、總指揮XX負責與XX縣生態環境局保持聯系和溝通,及時匯報情況。

          b、應急處理完成和匯報(現場模擬)。

          XXX排除(情景n)事故后,現場救援組各部門人員向現場指揮部匯報工作。雨水排口應急監測人員XX每隔半個小時一次匯報:雨水排口未見污水排出,無污染物質進入雨水管路。

          現場指揮XX :收到!

          應急處置組匯報:現場圍堤堆砌完成,污染物質未有泄露至雨水管路,現場污染物質清理完畢。

          現場指揮XX :收到!

          現場指揮xx向演練小組總指揮xx匯報: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應急處理,泄漏的污染物質得到全部控制,污染物質未影響周邊環境,應急處理完畢。

          應急演練小組總指揮xx :收到,請各部門積極最好善后工作,請環境監測小組繼續跟蹤環境受影響情況。事故應急狀態解除。

          C、善后工作(現場模擬)。

          事故應急狀態解除后,應急處置組停止應急響應,清點人員、設備和器材,并撤離現場,轉入善后工作;現場指揮按規定提取相關物證、作好現場檢查筆錄,并提交調查報告;環境監測組編制應急監測技術報告,必要時會同評估組做好環境安全后評估工作。

         、苎菥毥Y束(會場模擬):

          應急演練小組總指揮宣布演習結束,并對此次演習做出評價,現場指揮收集應急相關物證、調查技術報告,并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記錄。

          五、意見或建議

          參與人員根據應急演練實際情況,結合編制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內容,提出各自的意見或建議,分組進行討論,進行相應論證,是否予以采納。

          六、 總結

          根據應急演練實際情況,結合編制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內容,收集整理各方意見或建議,歸納總結,積極采納合理部分,對應急預案內容進行調整和完善,使其更具有合理性、客觀性、科學性以及指導性等。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7

          為有效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按照《績溪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根據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重大突發性環境事件的處理,實行統一領導、指揮、調度,政府部門及時配合的管理機制。根據事件類別、事態發展情況實行四級重大突發性環境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統一指導,分級管理,并按照以人為本,科學施救,平戰結合,預防為主,系統聯動,科學應對的`原則進行。

          二、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分類四級,重大環境事件(I級)、重大環境事件(II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一般環境事件(IV級)四級。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組織機構

         。1)領導機構

          成立金沙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副鎮長王以新擔任、成員由鎮經發辦、黨政辦、財政所、鎮直單位、各村組成,對事件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經發辦,電話:8411218。

         。2)指揮中心職責

          分四級設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指揮系統。事件發生,事發地村負責人報告金沙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視危機情況啟動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緊急響應、當發生重大、特大環境事件由鎮長擔任總指揮,成員由預案涉及部門組成,并及時上報市、縣環保局,并請求技術支援與設備、人員上的支持。

          一般、較大突發性環境事件由副鎮長王以新擔任總指揮長,成員由預案涉及部門組成,涉案企業領導或技術負責人列席,并及時報告市、縣環保局,必要時請求技術支援。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在鎮突發性環境事件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得要求迅速啟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危機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整理、修訂、補充和完善。

         。3)根據危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對發生事件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4)保持整個應急預案網絡通信暢通,隨時根據環境時間發展情況報告事故現場態勢。執行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告制度。

         。5)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安撫工作,適時發布公告,將危機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

          四、應急響應的程序

          1、分級響應原則

          按照環境事件造成的污染與破壞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按特別(I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自動生成金沙鎮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響應等級升級或降級。

          2、信息報送程序與制度

          鎮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在1小時內向縣應急領導報告,并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直接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請求上級環保局支援。對污染源警戒區域進行污染跟蹤,每24小時向應急小組報告一次突發性事件發展狀態和下一步對策,直至突法事件消失。

          3、處置措施

         。1)危險化學品個及廢棄化學品污染事件的處置,按《金沙鎮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

         。2)其他事件的處置,按以上預案執行。

          4、新聞報道

          按照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嚴格把關的原則來進行突發性環境事件的報道工作。

          五、應急結束

          經現場監察組連續根據監察和現場檢測組跟蹤監測,環境污染消除或污染源已得到有效控制,環境監測組連續跟蹤監測,主要污染已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前提下,指揮中心可根據專家組意見,經請示領導小組簽定同意,發布應急工作結束。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8

          為進一步健全雁江工業集中發展區園區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機制,快速、科學地進行風險事故應急處置,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目標任務

          為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的工作和園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通過宣傳教育,增強防范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意識;堅持不懈地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對園區轄區內各類危險源、污染源可能發生的風險事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ǘ┤娓采w。對園區內各類安全危險源及大氣、水體、固廢、噪聲等各環境要素全面覆蓋,全面監控,以保證安全、環境信息的完整性、連續性。

         。ㄈ┩怀鲋攸c。對園區重點安全危險源、污染源實施重點監控。

          三、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雁江區工管委安全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指揮長 :曾 科工管委黨組書記、主任

          副指揮長:許 正 工管委黨組副書記

          李 剛 工管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楊吉生工管委黨組成員

          龔定洪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吳世英工管委副主任(掛職)

          成 員:尹開境、卿太華、秦兆潤、唐龍、龔建、龍萍。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剛同志兼任。應急救援處置建立6個專門小組:

          1.現場處置組:組長:曾科,成員:許正、楊吉生、李剛

          2.專業搶救組(應急救援組):組長:李剛,成員:唐龍、尹開境、卿太華、李德志、鄧華鋒、楊名德、李必虎、鄢意力、張躍

          3.警戒保衛組(風險源控制組):組長:許正,成員:李亮、龔建、鄧紹如、林桂勇、林剛

          4.醫療救護組:組長:龔定洪,成員:侯智勤、杜艷麗、王顯剛、張艷、唐薇、陳萍、任婉萍

          5.后勤保障組:組長:楊吉生,成員:付瓊英、龍萍、鄧紹玉

          6.事故調查組(信息發布組):組長:吳世英,成員:秦兆潤、田偉、胡華剛

         。ǘ┞氊煼止

          1.指揮長:負責重大決策和全面部署指揮。

          2.副指揮長:協助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具體聯系,實施決策。

          3.指揮部: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問題處理。

          4.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長、副指揮長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部門提供重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預案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統一對外發布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辦理指揮長交辦的其他事宜。

          5.現場處置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

          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6.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如滅火、

          人員搜救、工程拆除等。

          7.警戒保衛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通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嚴格控制傷亡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8.醫療救護組:負責設立現場救護場所,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9.后勤保障組:負責排除各類通訊故障,保證現場指揮的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負責指揮搶險人員的物質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運送、疏散人員,協助處理傷員救護工人。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

          10.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小組的要求,積極協調對事故進行調查,對事故情況進行匯總、上報。

          事故發生后,根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專門小組要按照職責迅速開展工作,組織力量搶救,組織人員疏散和設施處置,做好受災群眾的安撫工作,在應急搶險中,各小組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四、預測、預警

          在得知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辦公室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采取措施努力控制安全重大危險源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繼續擴大,對突發安全環境事故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并把初步認定的情況及時上報。

          五、應急報告

          接到事故報告后,指揮部必須用最快的時間和有效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置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前段時間、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響應程序與協調內容。

         。ㄒ唬┗卷憫绦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安全環境風險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應急處置辦公室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

          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

          2.緊急調配應急處置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ǘ⿷苯Y束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的條件: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導致次生、衍生安全事故隱患消除,環境污染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受傷人員得到治療等。

          屬于啟動上級預案的,應按上級的決定辦理。

          應急結束后,應由應急處置辦公室按規定進行事故現場處置和事故情況調查、上報,接受事故調查部門的調查及處理,同時形成事故應急預案工作總結報告,并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對預案的修改意見。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9

          20xx年5月13日上午九點,xxx化工有限公司在廠區內舉行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公司環保部和車間工人共50多人參加了本次環境應急演練。

          本次演練假定甲苯在蒸餾回收過程中出現泄露,當發現異常后假定已采取相應的措施如開冷卻水系統,因釜內壓力高,假定釜內物料全部沖出,情況十分嚴重。

          事故發生后,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搶險并開展先期處置,同時馬上將情況報告縣環保局。環保局決定:立即啟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應急專家組、現場處置組、應急監測組、污染防控指導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各專業組,佩戴安全防護設備的環境監察和監測人員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在企業的協助下立即開展現場調查和監測。同時,應急處置相繼采取了設置圍堰、覆蓋、用化學試劑處理等措施。

          在各參演方的密切配合與共同努力下,經過40分鐘緊張、有序處置,事故現場得到控制,沖出的甲苯已得到妥善處理,經監測,地下水、土壤中均已達到環境質量標準,污染警戒消除。9時50分,應急指揮部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命令,演練圓滿結束。

          此次演練無論從演練方案設計,程序安排,內容分配,力量布置來看演練的組織和進行均十分成功。本次演練的成功為我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經驗,也積累了對突發進行救援和控制的實際經驗。

          雖然演練十分成功,但在演練的過程當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具體主要反映在救援處置裝備保障不足和個人防護能力不強,在這兩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10

          (一)指揮機構。

          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并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化現場指揮。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的指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施行,搜集、匯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ǘ┕ぷ鳈C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后勤保障組和事后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平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后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采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后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后勤保障,協助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4、事后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后,按照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施行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瀆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組長:

          成員: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涉及范圍、開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施行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h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接到報告后,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衛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展應急救援。

         。ㄈ┈F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開展趨勢、影響范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范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平安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范圍設立戒備區,在戒備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志,安排專人戒備,除應急救援人員外,制止別人進入戒備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范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范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施行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道路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平安邊界以外,應急指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施行安置,并裝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施行現場急救,并裝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ㄎ澹┙M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響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平安、環保的指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根底設施工程建立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實在進步現場應急才能。

         。┖笃谔幹谩M话l事件處置完畢一周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指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在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下,可能導致污閃、冰閃、舞動等事故發生,從而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帶來嚴重威脅;為加強各類惡劣天氣情況的監測,做好電網應對極端惡劣天氣的各項預控措施,充分發揮小浪底電廠作為河南電網氣象和災情觀測點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全面做好電網安全運行工作,結合小浪底水力發電廠生產特點,特編制此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試行)

          《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河南電網應對冬季惡劣天氣預警預控預案》

          《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國家、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力發電廠管轄生產區域內發生大霧、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現象。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監視生產區域周邊天氣狀況,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實現由事故處理向事故預防轉變,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應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樞紐,保電網,保設備”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

         。3)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廠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實施。

         。4)應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發電廠下屬各二級部門責任區域劃分,事故發生單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應急處理,控制事故的蔓延,盡量減少損失。

         。5)應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級部門自救與全廠救援相結合,各二級部門服從水力發電廠統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3、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件風險的來源、特性

          天氣隨著季節、氣候的變化更替,也不斷變化著,雖有規律可循,但也不能排除偶然因素所引發的天氣突變,由此而形成的極端天氣,往往對電力安全生產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為了減小天氣因素對電力生產的危害,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針對不同天氣狀況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

          3。2事件可能導致緊急情況的類型、影響范圍及后果

          極端惡劣天氣是指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不正常天氣狀態。夏季的電閃雷鳴,常常會改變小浪底水力發電廠10KV廠用電的正常供電方式,降低廠用電系統的供電安全可靠性;大風強風天氣則會導致電站外送線路出現跳閘,影響電力供應;而冬季的雨雪冰雹等,往往導致污閃、冰閃等現象出現,從而有可能造成發電廠開關站一次設備絕緣降低,導致線路跳閘,發生停電事故。

          所以一旦出現這些天氣狀況,應及時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盡可能的減少天氣原因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所產生的危害。

          4、事件分級

          應急事件級別分為三級:

          4。1一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母線差動保護動作,開關站一次設備大范圍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

          4。2二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局部外送線路故障、跳閘,外送出力受到影響。

          4。3三級

          雷電、大風、雨雪冰凍天氣影響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廠用電安全運行。

          5、組織機構與職責

          5。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組成。

          5。2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5。2。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總工

          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副總指揮負責協助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總指揮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總指揮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應急救援隊伍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管理機構為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廠安監部。

          主任:安監部主任

          成員:安監部專責工程師

          應急救援辦公室執行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后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3應急救援工作組

          應急救援工作組由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組成。

          應急救援工作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的技術服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5。3。1技術保障組

          組長:生技部主任

          副組長:安監部主任

          成員:生技部、安監部全體人員

          負責應急處理時提供有效的技術服務,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技術方案,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技術工作,組織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人身傷亡事故和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5。3。2后勤保障組

          組長:廠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生產保障部主任

          成員: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全體人員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系醫療救護人員,協助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4應急救援隊

          應急救援隊由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組成。

          5。4。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廠長

          副隊長:運行調度分廠副廠長

          成員:運行調度分廠全體人員

          5。4。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廠長

          副隊長:發電維護分廠副廠長

          成員:發電維護分廠全體人員

          5。4。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長:水工分廠廠長

          副隊長:水工分廠副廠長

          成員:水工分廠全體人員

          5。4。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長:水電供應部主任

          副隊長:水電供應部副主任

          成員:水電供應部全體成員

          各應急救援隊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采取措施盡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預防與預警

          6。1危險源監控

          6。1。1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調度分廠值班人員,需在當班期間及時關注天氣預報,了解所處地域氣候規律。當接到調度部門轉發的省市氣象臺發布的災害天氣氣象預警后,應注意現場設備監控重點,作好重要設備跳閘的。事故預想。

          6。1。2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值班人員,每天需通過地面中控室互動信息系統定時向河南省調匯報當日周邊天氣情況,時間為每日06:00、15:00,基本格式為:“XX時XX電廠附近有大風(大霧、雨雪等)”,若無特殊天氣情況也應匯報,基本格式為:“XX時XX電廠附近天氣晴好”。

          6。1。3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如出現雷電、大風、雨雪冰凍等極端惡劣天氣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匯報省調,并密切跟蹤天氣變化情況,視災情縮短匯報時間間隔。若氣象部門發布紅色氣象預警時,小浪底電廠應按照上級調度要求每一小時匯報一次,直至天氣轉好且經上級調度同意后方可停止匯報。

          6。1。4省公司啟動大面積應急預案,發布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在收到預警后,應立即匯報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按照省公司應急預案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并將本單位啟動情況及時匯報省公司應急辦。

          6。1。5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值班人員在收到氣象部門發布的災害天氣氣象預警后,應結合《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保廠用電及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案和處置應急預案》的要求,盡快匯報調度分廠領導,并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6。2預警發布

          夏季雷雨大風,電閃雷鳴,冬季霧霾、大雪冰凍天氣時,如果再滿足下列任意一項條件,則極端惡劣天氣預警行動的條件滿足。

          6。2。1小浪底電廠10KV廠用電某段出現母線接地、PT斷線報警。

          6。2。2開關站一次設備絕緣降低,出現爬電、閃絡。

          6。2。3上位機監控系統出現“直流系統絕緣降低報警”信號。

          6。2。4開關站一次設備上送監控系統異常運行信號。

          6。2。5母線差動保護動作、失靈啟動,相應線路保護動作信號出現。

          6。3預警行動

          6。3。1一級預警

          出現的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母線差動保護動作,開關站一次設備大范圍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時,為一級預警;此時應加強天氣實時監測,隨時告知河南省調調度中心電廠周邊天氣狀況,做好事故預想,積極防范,并上報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同時做好全廠對外停電后的黑啟動準備。

          6。3。2二級預警

          當出現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導致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局部外送線路故障、跳閘,外送出力受到影響時,為二級預警;此時應加大開關站巡檢力度,注意開關站一次設備加熱器的投退使用,注意觀察一次設備絕緣支柱工作情況,有無爬電、閃絡現象的發生,輸電線路是否隨大風出現擺動,設備端子箱內有無積水,必要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理,并通知電廠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小浪底電廠在接到調度部門轉發的省市氣象臺發布的大風預警天氣時,運行人員要提前做好加強對關站的巡檢,尤其是針對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的檢查,檢查西刀閘拐臂是否有彎曲,如果有立即匯報值長,并及時通知維護,由維護人員操作西刀閘把手向合閘方向手動搖西刀閘,并確認拐臂不再彎曲,保證西刀閘動、靜觸頭完全接觸,如果已經到位,操作把手已不能搖動,將此情況做好記錄,并加強對此刀閘的巡視力度,同時匯報調度分廠領導。

          (2)在大風持續時段內,運行人員要特別針對開關站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巡視力度,要求每半個小時巡查一次。在大風中仔細查看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查看在大風中西刀閘是否偶爾有打火拉弧放電現象,一旦發現立即匯報值長,準備好轉移負荷或停運準備。

         。3)在大風過后,運行人員要對開關站再次巡檢,檢查大風后的開關站有無異常情況,特別檢查在合閘位置的西刀閘動、靜觸頭間的情況。

         。4)如果發現放電現象,說明動、靜觸頭沒有完全夾緊或者由于外力造成動靜觸頭間經常放電從而使動靜觸頭間產生凹痕,造成動靜觸頭間不能完全接觸。立即匯報值長,并及操作西刀閘向合閘方向手動搖要把,看放電現象是否消失,如果放電現象不能消除,立即匯報調度申請將負荷倒至東刀閘,同時匯報調度分廠領導。

         。5)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人員,平時巡檢開關站時,要加強對端子箱、開關柜、刀閘控制箱內的加熱器的檢查,發現加熱器損壞的,及時聯系維護處理,確保整個冬季,開關站內所有加熱器正常運行。

         。6)如遇大雪天氣,在大雪停止后,要立即清掃開關站內的主要道路,以及端子箱、開關柜、刀閘控制箱上的積雪。

          6。3。3三級預警

          當出現極端惡劣天氣,有可能影響小浪底水力發電廠廠用電安全運行時,為三級預警。此時應加強全廠設備巡查,重點檢查廠用電切換系統等事故保安設施運轉是否正常,確保機組安全啟停。尤其是廠用電系統相關進線聯片狀態,備自投開關聯片狀態,查看備自投合閘、跳閘聯片是否在投;檢查機旁自用電進線開關、聯絡開關控制方式,自復投與自復切方式是否正確。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六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及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金寨縣范圍內發生的的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輻射事故應急工作按照《金寨縣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按照《六安市金寨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縣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強化預防預警,定期培訓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處置和處理能力。

          1.5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xx﹞119號)規定,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1.5.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縣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3)縣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4)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庫等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1.5.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縣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1.5.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縣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2、組織指揮體系

          縣環境突發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包括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聯絡員組、專家咨詢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2.1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縣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金寨縣縣境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協調工作。總指揮由縣政府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人武部部長和縣環保局局長擔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建立和完善我縣環境應急預警機制。

          (2)在省、市環境應急指揮部領導和指揮下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和指揮相關鄉鎮、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3)當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環境事件時,縣政府要在省環境應急指揮部的領導、指揮和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部署下,統一領導和指揮救援工作,并為參與應急救援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研究和部署環境應急工作的公眾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

          2.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保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負責本縣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協調、督促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應急準備工作;檢查、指導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工作。

          (4)按照縣政府統一安排部署,組織有關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培訓和演習。

         。5)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并及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傳達、執行縣委、縣政府領導和市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并將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報告。

         。6)承辦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急指揮部決定的相關事宜。

          2.3應急聯絡員組及其職責

          環境應急指揮部聯絡員組由各成員單位指派專人組成,確保聯絡工作及時有效。

          應急聯絡員組主要職責

         。1)交流應急準備工作情況和有關經驗,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的關問題。

          (2)應急響應時,按照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積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

          (3)參加事故調查工作。

          2.4應急專家咨詢組及其職責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專家咨詢組由科研單位的環境監測、危險化學品、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評估、防化、水利水文、損害索賠等方面的專家人員組成。

          應急專家咨詢組主要職責

         。1)就應急準備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咨詢服務。

         。2)應急響應時,參與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定提供咨詢或建議。

          (3)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2.5應急指揮部成員及各工作組職責

          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應急辦、公安局、民政局、安監局、發改委、經信委、國土局、財政局、農發委、住建局、文廣新局、交通運輸局、衛計委、水利局、市場監管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供電公司等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指揮部設立相應的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1)污染處置組。由縣環保局牽頭,應急辦、公安局、交通局、供電公司、國土局、水利局、畜牧局、農委、安監局、消防大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迅速組織切斷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徑,明確防止污染物擴散的程序;組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已經造成的污染;明確不同情況下現場處置人員須采取的個人防護措施;組織建立現場警戒縣和交通管制縣域,確定重點防護縣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至安全緊急避險場所。

          (2)應急監測組。由縣環保局牽頭,住建局、水利局、農發委、氣象局、人武部、消防大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氣象、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明確監測的布點和頻次,做好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醫學救援組。由縣衛計委牽頭,環保局、市場監管局、民政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傷病員醫療救治、應急心理援助;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集體中毒等。

          (4)應急保障組。由縣發改委牽頭,縣經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環保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等參加。

          主要職責:指導做好事件影響縣域有關人員的緊急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及臨時安置重要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協調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保障正常通訊;組織開展應急測繪,提供搶險救援、災害評估所需的地圖與地理信息及測繪技術保障。

         。5)新聞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經信委、環保局、文廣新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通過多種方式,通俗、權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關知識普及;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6)社會穩定組。由縣公安局牽頭,縣委宣傳部、縣經信委、環保局、交通運輸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縣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縣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

          3、預防和預警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環保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環境安全監測、監督和管理,并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安監、交通、公安、住建、水利、農業、衛生、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環境保護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備案并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縣政府和環保部門。

          3.2預防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調查并掌握縣內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縣分布情況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3.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顏色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收集到的相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本預案程序立即啟動。

          進入預警狀態后,各有關部門必須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發布預警公告。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環境事件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發布相應級別的警報,決定并進入預警期,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并向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縣的人民政府通報。

          縣政府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5)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7)預警解除程序。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縣政府應當立即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相關措施,繼續進行事件事態跟蹤,直至事態隱患完全消除為止;有關職能部門應繼續查找可能產生的環境污染隱患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明確落實責任,防治類似問題的出現。

          符合預警結束的條件如下:①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隱患已經消除。②對污染源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事件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機制

          縣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省市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給予協調、指導和支援。

          按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響應應急處置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建議啟動一級應急預案。

          4.2應急響應程序

          4.2.1Ⅰ級響應時,縣環境應急指揮部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1)開通與突發環境事件所在地的環境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2)縣級各有關部門向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

          (3)通知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分析情況。根據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相關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縣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4.2.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業組接到特別重大環境事件信息,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預案,及時向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啟動本部門應急指揮機構。

         。3)協調組織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應急力量進行支援時,向縣應急辦公室及時報告。

          縣政府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4.3信息報送與處理

          4.3.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因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安全監管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環境主管部門。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發現突發環境事件后,要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并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4.3.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報告應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群眾中造成不利的影響。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捕殺或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縣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接間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部門,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4.4指揮和協調

          4.4.1指揮和協調機制

          根據需要,縣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環境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鄰縣縣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縣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咨詢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指揮部領導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縣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發生環境事件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主動地向環境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的有關基礎資料,環保、交通、水利、氣象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環境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4.4.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4)協調對受威脅的周邊地縣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縣和交通管制縣域,確定重點防護縣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

         。7)及時向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進展情況。

          4.5應急監測

          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站負責組織協調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污染物的擴散速度和事件發生地的氣象和地域特點,確定污染物擴散范圍。在此范圍內布設相應數量的監測點位。事件發生初期,根據事件發生地的監測能力和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按照盡量多的原則進行監測,隨著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

          (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環境事件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的依據。

          4.6通報與信息發布

          4.6.1事件的通報

          (1)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縣政府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相關縣縣政府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

         。2)接到突發環境事件通報的縣縣政府,應當視情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

         。3)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通報突發事件的情況。

          4.6.2信息發布

          縣委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對外統一發布工作?h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提供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于一般災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字的發布,應征求評估部門的意見。對影響重大的突發事件處理結果,根據需要及時發布。

          4.7安全防護

          4.7.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環境污染事故大多數是由于化學物質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處置過程中,因發生火災、爆炸、泄漏及管理不當而造成的。其中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尤為突出。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合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因此,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進入污染事故現場的應急人員,呼吸系統的防護,一般要佩戴防毒面具,緊急事態應急或撤離時,應佩戴正壓自給式呼吸器;眼睛的防護要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身體的防護要穿橡膠耐酸堿防護服;手的防護要戴橡膠耐酸堿手套。在工作現場嚴禁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后淋浴更衣,進入高濃度縣作業,應有監護措施。

          4.7.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8應急終止的條件

          4.8.1應急終止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8.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部向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急指揮部根據縣環境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4.8.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1)環境應急指揮部指導有關部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專負責編制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總結報告,并在應急終止后15日內,將總結報告上報市環境應急領導小組。

          (3)應急過程評價。由縣應急辦組織有關專家,會同事發地政府組織實施。評價的基本依據:一是環境應急過程記錄;二是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三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掌握的應急情況;四是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五是公眾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結論涵蓋以下內容:一是環境事件等級;二是環境應急總任務及部分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八是成功或失敗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4)根據實踐經驗,縣應急辦負責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環境應急預案。

         。5)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應急保障

          5.1人力資源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各工作組的主管部門要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加強各級環境應急隊伍的建設,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要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對縣縣所屬大中型化工等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進行組織培訓,形成由市、縣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5.2財力保障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所需專項資金,要列入財政預算,由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2)加強應急資金的監督管理,實行跟蹤監控和內部審計,保障資金?顚S。

          5.3物資保障

          (1)有環境風險源的企業或單位,應根據自身風險源的特點貯備一定數量的應急處置物資,具備處置一般性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2)建立健全環境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保障應對突發環境事故的物資供應,民政、糧食等部門負責應急物資的儲備和籌集。

         。3)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已出現上述情況,要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建立應急物資啟動運行機制,實現應急物資動態儲備。

          5.4裝備保障

          環境應急成員部門及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發揮現有檢驗、鑒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的能力,確保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防范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5.5通信保障

          電信、聯通公司和移動公司制定并實施應急通信保障預案,保障應急指揮通信暢通。環境應急成員部門及單位要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全縣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工作組間的聯絡暢通。

          5.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管理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到達;公安部門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相關縣縣政府協助做好緊急交通保障工作。

          5.7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提供人員搶救器材設備及醫藥的物資保障,在突發環境事件中能緊急輸送受傷或中毒人員,組織醫護人員實施醫療救護工作。

          5.8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案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環境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各專業環境應急隊伍?h專業技術機構要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應急的后續支援和提供技術支援。

          5.9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是縣域治安的專業隊伍,負責受理社會報警信息,并進行信息傳遞,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現場人員疏散,對重要目標危險縣域實施治安警戒。

          5.10宣傳、培訓與演練。(1)縣環保局要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預防常識,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里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2)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業組的主管部門,應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按照環境應急預案及相關單項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6.1.1突發環境事件緊急處置后,各應急聯動部門應組織相關力量及時進行現場清理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特征采取合適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故現場殘留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

          6.1.2對于造成生態破壞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在事故處理后進行生態監測,并視生態破壞的嚴重程度,酌情采取相應的生態修復措施。

          6.2調查評估

          6.2.1調查報告。環保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取證工作,編寫事故調查報告,說明事故原因,確定責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寫出事故總結。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6.2.2事故評估。(1)評估內容。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范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需求等。

          (2)評估程序。通過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并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3)決策咨詢。突發環境事件專家評估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并對行動方案提供決策咨詢。

          6.3恢復重建

          事發責任單位在終止應急后應盡快清理事件現場的殘留物,對殘留污染物進行安全轉運或無害化處理,盡量恢復環境的質量和功能;環境監察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后期處理和生態恢復進行監管;對有放射性污染的現場后期處理以及難降解毒性的危險廢物的轉運和處理,要嚴格按環保法律法規進行統一管理。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突發環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共同進行的聯合演習。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13

          為確保學校體育場所館舉行大型活動過程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校及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校園秩序穩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領導:

          1、成立體育場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社會人員在校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體育系領導等組成。

          組長:張潤喜

          副組長:宋貴盛程永權

          成員:郝綱范立嚴加勰保衛處保安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有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開展相應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及時對參加活動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查指導。

          2、現場指揮小組:

          總指揮:宋貴盛

          副總指揮:郝綱范立閆加勰

          成員:所有學生干部各班消防員安全員

          指揮一組組長:郝綱(負責體育場館中心1區和2區從1號出口撤離)

          指揮二組組長:范立(負責體育場館中心3區從2號出口撤離,4區從3號出口撤離)

          指揮三組組長:閆加勰(負責體育場館中心5區從4號出口撤離,6區從5號出口撤離)

          3、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5、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體育館基本情況:

          體育場館出口5處,大型活動可容納2000人。大型活動使用體育館,必須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學校黨委會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監測與報告

          1、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領導小組成員、活動管理人員、學校門衛等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及時向領導匯報。

          2、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保持密切聯系。

          3、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4、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四、應急調查與救治

          1、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4、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進行救治。

          五、應急預防措施

          1、火災

          發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發生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切斷電源。

          (2)一般火災(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校領導小組。

          2、地震

          發生自然災害地震時,必須以生命第一,停止活動,及時作出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組織對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利用班會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等。

          3、踩踏事件

          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有學生受傷,打電話、口頭向學校行政值周報告,再由行政值周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徹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關名冊,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確保問題的解決。

          4、治安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

          六、安全防護

          (1)危險目標與危險區

          大型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內快速反應,準確判斷事件性質,確定危險目標和區域,劃分危險區和安全區,迅速設立隔離區(帶),部署和實施應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斷安全措施,對在危險區域的人員及重要物資進行緊急施救。

          (2)人身安全

          大型體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群眾要按照預案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要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積極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3)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在有火災、爆炸或毒害性危險的現場環境區域,須有安全保障措施,應急工作人員防護裝備和器材應達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

          七、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

          根據事件特點確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善后工作小組專職處理人員安置與補償、污染物的清理、應急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等善后工作事項。

          2、調查與評估

          在突發公共事件結束的同時,事發單位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調查,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報上級領導機關。

          3、總結報告

          體育館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健全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預防、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辦函〔2014〕119號)、《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湖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鄂政辦函〔2021〕1號)、《武漢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政〔2020〕27號)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以及跨區或者超出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14〕205號)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按照《武漢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政規〔2020〕4號)執行。核與輻射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武漢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武政辦〔2018〕63號)執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污染事件應對按照有關專項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事件嚴重程度,依據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程度,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詳見附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體系

          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園林和林業局、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通信管理局、武漢警備區、武漢海事局、武漢供電公司、武漢新港管委會和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管委會,下同)相關負責人為成員。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

          設立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指揮工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術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聘請環境監測、化工、環境影響評估、環境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水利、水文、地質、農林、氣象、礦山等領域的專家組成,由市人民政府統一聘請,任期5年。

          2.2主要職責分工

          (1)市指揮部: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組建現場指揮部,及時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或者先期處置;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了解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根據需要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處置建議;協調各區、市直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技術援助。

         。2)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傳達市指揮部的決策部署,組織落實市指揮部作出的決策;收集、評估和整理事件信息,提出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的建議;根據市指揮部的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報告或者通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組織修訂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現場指揮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置工作,F場指揮部下設由市生態環境局(或者市指揮部指揮長指定單位)牽頭負責的現場處置組、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的應急監測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的醫學救援組、由市應急管理局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的應急保障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的新聞發布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的社會穩定組等6個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上述工作組設置可作適當調整。

         。4)各成員單位

          市委宣傳部:負責配合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市委網信辦:負責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指導有關事件處置部門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配合做好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參與陸上石油管道事故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事件善后恢復重建;組織協調儲備糧食和食用油的調撥供應。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監測技術和裝備的研發,為有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撐。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突發環境事件救援裝備、應急處置物資的生產。

          市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參與因劇毒化學品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相關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現場秩序,配合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做好群眾疏散工作,保障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周邊的主要救援公路暢通。

          市民政局:負責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配合處理遇難人員善后事宜。

          市司法局:負責協調部門之間在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爭議和問題,組織、指導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行業積極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法律服務。

          市財政局: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參與做好因突發地質災害次生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供地理信息,開展應急測繪。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污染源排查,制訂環境應急處置和生態重建方案;開展事故調查、定級;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組織對應急處置后遺留危險廢物進行處置以及污染場地的修復。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提供開展應急處置所需的工程機械設備、技術人員及相關工程技術支持。

          市城管執法委:負責參與因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等突發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城鎮燃氣、環衛設施、城市橋隧的恢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協調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應急運輸工作;參與因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所轄水系航道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調查和處置工作;協調鐵路主管部門參與因鐵路行車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民航主管部門參與因航空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沿江沿河涵閘排水調度和供水設施調度工作;參與影響集中供水安全的突發環境事件、突發水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參與農業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漁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調查工作;開展農業生態修復工作;指導農業恢復生產。

          市商務局:負責參與因成品油特殊流通行業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狀態下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和供應情況的監控,協調組織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資源開展應急醫療救援工作;突發環境事件可能危及區域內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參與因醫療污水、醫療廢物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評估突發環境事件所導致的健康危害的性質及其影響人數和范圍;突發環境事件所涉公共場所的衛生監測檢驗和衛生學評價。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參與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涉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的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配合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受災群眾的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特種設備專業技術支持;負責協調搶險救援過程中的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和供應保障;在應急處置中做好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保障食品藥械安全;禁止或者限制受環境污染的食品和桶裝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飲)用。

          市園林和林業局:負責參與涉及森林、林地、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物及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參與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林業資源損害的評估和生態恢復重建工作。

          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協調全市政府和公共服務數據資源的整合應用及共享開放,支持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密切監測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及周邊的'氣象實況,及時提供有關氣象數據;開展有針對性的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參與火災事故等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對火災、爆炸現場以及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搶險救援,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污染蔓延;應急終止后的洗消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加強對通信系統的維護,制訂通信系統備用方案,配合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武漢警備區:負責根據上級指令和突發環境事件的需要,協調部隊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海事局:負責長江干線武漢段事故現場的交通管制;長江干線武漢段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做好由陸源污染造成的長江武漢段污染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長江水上應急救援;支持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在內河的應急救援工作。

          武漢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應急電力供應。

          武漢新港管委會:負責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部門和單位負責按照本部門、本單位職責并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做好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

         。5)各區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制訂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做好應急隊伍建設和應急人員培訓工作,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上報工作;做好本轄區內的環境風險防范和監測預警工作;指揮、組織、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工作,配合開展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處置、應急保障、新聞發布、后期處置與重建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技術專家組:負責參與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對污染處置、應急監測等提供技術指導,收集匯總相關數據,組織開展技術研判,開展污染物識別、污染途徑、處置措施等相關分析,為突發環境事件的科學處置提供科學依據及技術支撐。

          3預防和預警

          3.1預防

          3.1.1監測和風險分析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市內(外)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例行環境監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風險評估。

          市直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和信息監控;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居(村)委會和有關單位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信息員隊伍,承擔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告任務。

         。1)生態環境部門負責企業排污引起的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及監控,會同水務、氣象等部門負責水體富營養化導致的藻類污染的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2)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協調長江航運公安局,并會同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水陸交通事故、危險品運輸引起的污染事件及長江和漢江溢油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配合海事、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處置涉及長江流域的污染事件。

         。3)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農業外來生物入侵、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突發事件、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4)園林和林業部門負責林業生態破壞事件和林業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5)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地質礦產生態破壞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6)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飲用水環境衛生事件信息的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7)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門負責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處理及預警信息監控。

          3.1.2風險預防

          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制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風險防控措施,消除環境風險隱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的監督管理,做好突發環境事件預防工作。

          3.1.3預防職責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區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工作。

         。1)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分析和風險評估,完善轄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專項預案。

         。2)開展污染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和普查。

         。3)加強源頭防控,督促落實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4)統籌協調與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防止因其他突發事件次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突發環境事件。

         。5)統籌安排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者引發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3.2.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權限

          紅色預警和橙色預警信息,以及因一個流域或者2個以上地市同時發生(可能發生)自然災害并危及環境安全,需要預警的,按照規定由省人民政府發布。

          黃色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涉及跨區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發布。

          藍色預警信息由區人民政府發布。

          (2)發布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依據發布權限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同級人民政府授權,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采用公開播送、逐戶通知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鄰區域。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足以使其知悉的有效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3)發布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應對常識、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咨詢電話等。

          3.2.3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后,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處置。在危險區域設置提示或者警告標志,告知公眾采取避險措施。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可能威脅飲用水安全時,要及時做好儲水和啟用后備水源的準備工作,并通知下游所涉地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監測監控和儲水避峰等準備工作。

         。3)應急準備。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提前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和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對可能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必要時,實行停運、限產、停產等相應措施,封閉、隔離和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或者限制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4)輿論引導。公布咨詢電話,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更新情況,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預警解除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后,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響應措施。預警信息發布、級別調整或者解除預警,按照規定程序備案。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群眾。

          相關部門發現突發事故(事件)有可能產生次生、衍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將信息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生態環境部門接到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核實,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對初步認定為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上報生態環境部。

          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在4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按照規定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報告信息。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有可能產生跨省影響的;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事發地的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

          上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先于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獲悉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核實并報告相應信息。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報告信息。

          3.3.2突發環境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報。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突發環境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終報在突發環境事件污染影響消除后上報。初報應當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并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續報應當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或者需要補充報告的情況。終報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的同級人民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

          3.3.4信息報告追責

          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啟動

         、窦、Ⅱ級響應啟動。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市指揮部立即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Ⅰ級或者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在省人民政府、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蠹夗憫獑印3跖邪l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根據市指揮部決定,由市指揮部辦公室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和相關區人民政府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艏夗憫獑印3跖邪l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區人民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市指揮部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者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者響應過度。

          4.2指揮協調

          4.2.1指揮和協調機制

          啟動Ⅰ、Ⅱ、Ⅲ級響應后,由市指揮部按照本預案,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實施應急救援。

          一般環境事件發生后,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2.2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要求。

          (2)派出專家和專業人員參與現場指揮部工作。

         。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地區做好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時間和范圍。

          (7)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

          (8)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9)研究決定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3響應措施

          4.3.1先期處置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企事業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力量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環境風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盡量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向屬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相關信息。

          現場指揮部派出前,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者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指揮協調區屬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組織、動員和幫助群眾開展安全防護工作;先期處置的情況應當隨時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街道(鄉鎮)應當調動轄區應急救援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事發地居(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當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協助維護社會秩序,采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涉事企事業單位及其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主動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支持。生態環境、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農業農村、園林和林業、水務、海事、交通運輸等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實施和調整應急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4.3.2現場污染處置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或者事故發生地屬于公共區域時,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現場指揮部應當組織成立現場處置組,會同技術專家組,充分發揮應急專家的專業優勢,制訂綜合治污方案,追蹤污染物擴散途徑和范圍,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和消除環境風險。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4.3.3應急監測

          加強大氣、水體、土壤等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結合技術專家組的研判,明確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內容,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3.4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4.3.5人員轉移安置

          首先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及時并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必要的醫療條件。

          4.3.6醫學救援

          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開展醫學救援工作。禁止或者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4.3.7維護社會穩定

          密切關注受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4.4響應終止

          環境污染事件得到控制,緊急情況解除后,根據現場指揮部提供的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結果,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終止的建議,報市指揮部確定后,終止應急狀態,同時撤銷現場指揮部,并根據實際需要指派有關單位繼續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5后期處置

          5.1事件調查

          成立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組,及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原因、性質、責任等問題進行調查,編寫調查報告。屬于責任事件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提出處理意見。調查報告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涉密信息管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管理要求執行。

          5.2損害評估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根據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統一部署,由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要及時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做好受災人員的補助、撫慰、撫恤和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組織有關專家對受災范圍及后期環境影響進行科學評估,提出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盡快恢復正常秩序。被征用的防治污染設施、設備、器材以及其他物資等財產使用完畢后,應當及時返還,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5.4評估總結

          5.4.1分級評估總結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評估總結權限歸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評估總結。

          一般環境事件的評估總結工作由事發地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實施。

          5.4.2評估總結要求

          依據環境應急過程記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現場工作小組掌握的應急情況、環境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和公眾反應等,客觀、公正、全面、及時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評估,并編寫評估總結報告,主要涵蓋以下內容:一是環境事件等級、發生原因及造成的影響;二是環境應急任務完成情況;三是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總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與方法是否得當;五是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六是環境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七是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了何種影響;八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結論等。

          評估總結報告應當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15日內報上一級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保障

          6.1預案保障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各責任主體組織制訂、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到責任落實、組織落實、方案落實、保障落實。

          6.2隊伍保障

          加強環境應急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掌握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技能的應急力量,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

          建立市、區和相關企業組成的環境應急網絡,對化工企業的消防、防化等應急分隊進行培訓演練,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建立突發環境事件社會保險機制,對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赡芤瓠h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應當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者其他險種。

          6.3物資和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環境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重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監測網絡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治理工作的需要。

          緊急情況下,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向單位和個人征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并于應急結束后依法給予補償;可以要求生產、供應生活必需品和應急救援物資的企業組織生產、保證供給;可以要求提供醫療、交通運輸等公共服務的單位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

          各相關專業部門及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配備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件時能有效開展應急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的原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需要,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6.4技術保障

          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科學的環境應急信息化管理系統。加強環境應急專家組、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保證隨時投入應急后續支援,為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5醫療衛生保障

          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衛生健康部門應當掌握本轄區內的醫療衛生資源信息,制定區域醫療衛生規劃,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建設專業救治機構網絡,組建專業救治隊伍,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設施設備、藥品和器械,提高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救治能力。

          6.6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運送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和道路的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必要時,市指揮部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協調民航、鐵路和交通運輸等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6.7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保障各級環境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應急分隊間通信和遠程視頻指揮系統暢通。

          6.8基本生活保障

          事發地區人民政府負責提供應急避難需要的場所,保障轉移群眾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水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6.9部門聯動保障

          建立完善部門聯動機制,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如果判斷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要及時通報生態環境部門。實行信息共享,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共同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動員機制,充實救援隊伍,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6.10宣傳培訓演練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處置知識。通過舉辦培訓班、講座和設置宣傳欄、板報等形式,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新聞媒體、電信運營商應當無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加強環境事件專業技術人員和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按照相關預案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組織不同類型的環境應急實戰演練等,提高防范、處置和實戰能力。

          7獎勵與處罰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玩忽職守、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系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

          風險源:系指可能導致傷害或者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或者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者狀態。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者已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者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對預案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組織評估和修訂。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4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15年7月23日印發的《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政辦〔2015〕10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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