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福州不動產登記辦理材料
不動產登記作為物權公示手段,不動產登記本質上為產生司法效果的事實行為而非登記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福州不動產登記辦理材料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福州不動產登記辦理材料
1、福州市不動產(購買商品房)登記申請表(或購房證明書);
2、購房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原件核對);
3、不動產銷售發票辦證聯;
4、商品房買賣合同;
5、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或預告登記申請登記表(已辦理了預告登記的商品房)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6、屬經濟適用房的,應提供區房管局入住鑒證和房改辦(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經濟適用房審批表;
7、屬個人購買限價房,應提交《入住鑒證》、《限價房申請審批表》或審批部門出具的購房花名冊(辦理預告登記時已提供的,不需重復提供);
8、涉及抵押預告登記的,還需提供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房屋抵押登記申請報告;
9、2008年10月1日起辦理抵押權預告登記的需提供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或不動產登記證明;
10、2003年9月1日后批準預售的商品房項目,住宅小區及相伴物業須提供物業維修基金繳納憑證辦證聯;
11、購買住房,符合申請享受家庭住房契稅優惠政策的,應提供家庭成員(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和家庭成員關系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用于開具購房人家庭住房登記信息查詢證明供稅務機關審批契稅減免稅使用;
12、2016年10月7日(含10月7日)起,本市五城區實行限購期間,購房人應提供家庭和住房情況申報表及家庭成員(購房人夫妻及未成年人子女)身份證件,能證明家庭成員關系的相關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等),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還應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辦理不動產地址及聯系電話
1、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
辦理地址:
福嶼路200號福州市房地產綜合大樓三層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時令(4月14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時令(9月16日至次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聯系電話:
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0591-87525468
2、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
辦理地址:
福州市臺江區高橋路69號四層。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日(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
夏時令: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冬時令: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提交材料
1、登記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不動產的基本情況、申請的具體事項等內容。
2、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申請人一般提供身份證即可,如果是代為辦理,還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及授權委托書。
3、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例如,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抵押合同等。
4、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主要用于證明不動產的自然狀況;
5、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指能夠說明與登記事項相關關系的其他人的材料;
6、法律、行政法規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的格式要求
一、一般格式要求。
1、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該材料的出具機構或職權繼受機構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
不動產登記機構留存復印件的,應經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比對后,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簽字并加蓋原件相符章。
2、申請材料形式應當為紙質介質,申請書紙張和尺寸宜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韌性大、耐久性強、可長期保存的紙質介質;
(2)幅面尺寸為國際標準297mm×210mm(A4紙)。
3、填寫申請材料應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因申請人填寫錯誤確需涂改的,需由申請人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4、申請材料所使用文字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申請材料應使用漢字文本。少數民族自治區域內,可選用本民族或本自治區域內通用文字;
(2)少數民族文字文本的申請材料在非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區使用,應同時附漢字文本;
(3)外文文本的申請材料應當翻譯成漢字譯本,當事人應簽字確認,并對漢字譯本的真實性負責。
5、申請材料中的申請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稱應符合下列規定:
(1)申請人(代理人)應使用身份證明材料上的漢字姓名或名稱。
(2)當使用漢字譯名時,應在申請材料中附記其身份證明記載的姓名或名稱。
6、申請材料中涉及數量、日期、編號的,宜使用阿拉伯數字。涉及數量有計量單位的,應當填寫與計量單位口徑一致的數值。
7、當申請材料超過一頁時,應按1、2、3……順序排序,并宜在每頁標注頁碼。
8、申請材料傳遞過程中,可將其合于左上角封牢。補充申請材料應按同種方式另行排序封卷,不得拆開此前已封卷的資料直接添加。
二、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的填寫
1、申請人申請不動產登記,應當如實、準確填寫不動產登記機構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申請人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上簽字;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人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上蓋章。自然人委托他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在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上簽字;法人或其他組織委托他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代理人應在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上簽字,并加蓋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章。
2、共有的不動產,申請人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中注明共有性質。按份共有不動產的,應明確相應具體份額,共有份額宜采取分數或百分數表示。
3、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應當書面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
【福州不動產登記辦理材料】相關文章:
福州不動產登記辦理條件10-24
福州公租房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辦理材料10-14
福州就業登記辦理條件02-18
福州不動產證怎么辦理10-21
福州社保繳費辦理材料02-07
福州公積金提取辦理材料11-03
如何辦理不動產注銷登記10-25
福州公積金退休提取辦理材料11-01
福州公積金死亡提取辦理材料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