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安全的責任書(精選7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責任書的地方越來越多,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大家知道責任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安全的責任書(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1
為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班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中小學生守則》來規范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游戲,不跨越欄桿,不爬圍墻,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師相互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8、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嚴禁學生騎自行車,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和在教室內點蠟燭、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后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禁止學生在學校內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1、學生在校內,校方由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在校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政府部門追究責任。
12、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校方概不負責。
13、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4、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5、學生身體健康發生異常情況,(曾有何病史,不便劇烈運動)及時通知學校老師,以便共同管理,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16、本責任書意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至學生畢業終止。
學校(蓋公章)
校長(簽名):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
年月日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2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為我校學生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一切經濟損失。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購物,校外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6、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如:學生放學后不回家,私自在學校玩耍、到街上上網、打臺球或與校外人員玩耍造成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責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8、學生每天上學前和放學后學生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監護人)承擔安全責任,學生未按時回家,家長應及時尋找。
9、課間休息時間,由值周行政、值周教師、班主任處理在校學生的偶發事件。
10、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班學生簽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班主任簽名:
學校蓋章:
20xx年11月22日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3
貴家長: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家校共同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杜絕危險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門。走讀生及在校外學屋就餐的學生中午時間的安全由其監護人或校外托管責任人負責。
二、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門,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學生應通知家長在學校門口接,做好登記后方能離開學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同班主任取得聯系,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三、學生放學后,家長應及時接走,嚴禁學生放學后在校外逗留;由此引發的不安全后果,由監護人負責。
四、要求孩子不要亂拉電線、動插座等帶電物品,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五、嚴禁到校外各種水庫、河溝、水塘等洗澡、溜冰、玩耍,出現問題,有監護人承擔責任。
六、學生上學和放學回家的路上,學生安全管理,由監護人負責。
七、不準未滿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行車走路不闖紅燈,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八、嚴禁學生在上學期間乘座“三無”車輛、超載等不合格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上學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九、嚴禁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對不按規定要求而出現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十、家長、學生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家長就要教育,管護好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現事故,或由于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自行承擔責任。
學生姓名:監護人簽字:所在班級:
年月日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4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生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并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了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準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月日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5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學生健康成長,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交通安全:
1、保證12周歲以內的學生不騎自行車上學,低年級學生要由家長親自接送上學、放學,高年級學生可以步行上學、放學。
2、禁止學生乘座無證、無牌及手續不全的機動車輛以及非客運車輛。
3、嚴禁學生在無家長帶領下,私自結隊外出旅游。
4、嚴禁學生在公路上玩耍、嬉鬧,嚴禁家長酒后駕車接送。
5、嚴禁學生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兇器類、刀類乘車、上學、外出。
6、嚴禁家長使用非客運車輛大批拉學生。
二、衛生、防溺水及其它安全:
1、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做到飯前、便后洗手,不吃、不買無證攤點假冒偽劣、變質食品、腐爛瓜果,夏季盡量不吃貝類海產品。
2、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曬被褥,常開門窗。在感冒或傳染病流行季節盡量少到人員聚集的地方。
3、嚴禁在無家長帶領下到河塘壩游泳、戲水,嚴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會”要求,雷雨季節要約束學生外出,冰凍季節走路要小心,盡量不單獨外出。
4、不玩危險品,不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
5、嚴禁學生喝酒、吸煙、吸毒、打麻將、賭博。
6、嚴禁學生到游戲廳、練歌廳、舞廳、網吧玩耍。
7、晚上督促學生及時入睡,早上及時起床。
8、不提倡學生隨意到同學家寄宿。
9、嚴禁學生隨意操作或拆卸家用電器,嚴禁學生私自進行各種電工操作,家中電線、電器以及外接電源,要做到無裸露,合標準,安全,并及時更新。做好消防工作,學生使用電熱毯及電暖爐取暖,要有家長監督,及時關閉,家中取暖煤爐,要在晚八點前滅掉,嚴禁封爐。
10、居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劇毒物品,嚴禁學生參入劇毒農藥的攪拌及噴灑,危險品的存放要隱蔽,以免誤食。
11、嚴禁學生參入危險品的加工及搬運。
12、學生身體不適,上學時要親自向教師交待清楚進行監管,以防不測。
13、嚴禁女學生起早貪黑單獨外出或在有高秸作物季節單獨到野外勞動。
三、其它事項:
1、本責任書是指學生在入校門前和離校門后家長的責任,并承擔可能產生的后果。
2、學生入校門后,學校按國家法律依法對學生的安全負責,依法承擔法律規定的任務和責任。
3、學生間發生矛盾,學生應如實向老師和家長反映情況,嚴禁家長私下進行處理。
4、本責任書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有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6
為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央和省、市(縣)有關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經班主任、家長和學生商議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生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時要加強教室、運動場、活動場所等場地的安全檢查,隨時向學校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班主任應與學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級安全制度。
五、家長是監護人,對學生的安全負有責任,要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安全法規。
六、家長要經常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并加強安全教育。
七、學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長負責,并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校內安全工作。
八、學生要聽從老師、家長關于安全的教導,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學生應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遵守法律、法規。
十、當安全事故發生后,班主任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十一、本責任書每學年簽訂一次,校長、班主任、家長都要簽名,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校長:
班主任:
家長:
學校(蓋章):
個人安全的責任書7
為確保萬達廣場居住項目用電安全,防止因用電不當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規定,我公司特與萬達廣場居住項目辦公及經營戶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一、用戶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規定,規范用電,安全操作。
二、山東萬達地產有限公司作為萬達廣場居住項目管理單位,有權根據以上規定對萬達廣場居住項目各用電單位的用電情況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對違章用電單位和個人有權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山東萬達地產有限公司管理人員,發現用電單位違章用電或存在用電安全隱患,有權督促用戶及時整改。
四、用電安全管理責任分界點以高壓計量設備出線開關下端頭為界點。電房至此空開的設施、線路用電安全及日常管理由山東萬達地產有限公司負責;從空開的出線點開始至各用戶(或用電處)的用電設施及線路、設備等,用電安全及日常管理由相應的用戶負責。
五、各用戶應了解各自的用電容量,合理使用各類用電設備不得自行增容、更改、搭接線路等,如因用戶用電不當造成用電事故,其責任由用電單位承擔,并依法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用戶用電責任區域:強電專線出線開關至施工區配電總箱及分箱等其他用電部位。
管理責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戶簽署/蓋章
安全用電責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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