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論文
一、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是一種價值滲入的社會實踐活動
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是學術組織良好運作的客觀要求。從根本上說,制度是人的制度,人是制度的目的和主體,制度是人的需要的投射和現實化。脫離人的主觀需要的制度既無存在的必要,也難以持久存在下去。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制度,現代大學制度也是如此。盡管現代大學制度的利益主體是多元的,但是其基本的利益主體是教師和學生。教師和學生構成的團體是學者共同體,有著共同的價值追求與精神指向。與其他利益團體不同,學者共同體的核心利益在于學術,追求真理、探究高深學問是學者共同體的根本使命,是學者共同體合法存在的基礎和前提,F代大學作為特殊的社會組織,本質上是學者共同體組織,學術性是學者共同體組織的本質屬性,F代大學的內涵和屬性決定了現代大學制度必須基于學術目的,維護現代大學的理想和使命,保障學者個體和學者集體的基本學術權利,支撐學術組織的理性運作。因此,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不單是一種技術操作活動,它必須從根本上反映學者共同體的需求,根據社會環境和大學條件的變化不斷為學者共同體更好地開展相關學術活動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持。
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價值弱化及其后果
所謂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價值弱化,主要是指在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過程中,人們漠視或忽視大學制度建設的價值性特質,進而導致大學制度建設的技術理性和形式化等現象或問題,F代大學制度建設之價值弱化的一個主要表征,就是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技術主義。所謂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技術主義,就是在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過程中僅注重制度的技術理性,強調制度的形式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而忘卻制度之價值理性、制度本質的理論與實踐。在很大程度上講,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價值弱化和技術主義存在一種線性的因果關系,對于我國而言,這種情況更是如此。由于我國長期以來秉持實用主義和功利主義思想,崇尚技術主義哲學和政治論高等教育哲學,因此在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過程中,僅僅關注制度技術性特質,忽視制度的價值性特質和價值理性,也即是制度的價值弱化。這種理論與實踐給我國大學帶來了極為嚴重的后果。首先,現行大學制度越來越偏離學術目的。大學是因為學術而存在的,是為了學術目的而建立的組織形式,是學術邏輯之組織化、制度化的結果。從這個意義上說,偏離甚至背離學術目的的大學制度,盡管在形式上可能相當完備,但是它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但是在我國,這種情況不僅存在,而且還非常嚴重。眾所周知,我國大學從一開始就不是學術邏輯自然演化之組織化、制度化的結果,而是政府或政府部門主導下的產物,是基于政治目的而創辦的。新中國建立后,這種附著于政治目的的大學發展模式非但沒有消解,反而日益得到強化。在全面重建社會組織體系的背景下,中央政府也對大學組織進行了政治化、行政化改造,大學完全成為政府的附屬機構或延伸機構,面向政府辦學,按照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和行政邏輯運轉。改革開放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以來,盡管市場觀念逐步深入人心,市場機制日益成為調節大學辦學的重要機制,但是由于政府仍然掌握著大學辦學的關鍵資源,各種教育行政審批程序繁瑣,因此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包括大學制度建設,似乎并非為了學術目的,更多的是出于政府控制和干預大學發展的需要。大學越來越高度同構于政府組織,現有大學制度也越來越偏離學術目的。其次,現行大學制度不但沒有很好地維護學者個體和學者集體的基本學術權利,反而成為其學術權利實現的障礙。大學制度是大學的制度,是為了維護和保障學者個體和學者集體基本學術權利的制度。但是在我國,現行大學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非但沒有很好地保護學者個體和學者集體的基本學術權利,反而成為其學術權利實現的重大障礙。從根本上說,我國現行大學制度是行政取向而非學術取向的,F行大學制度主要不是為了學術目的,而是基于行政目的的;我國大學從一開始就建立起了完備的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成為大學辦學的決定性調節機制。大學不是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而是基于國家目的和社會需要而辦學,更確切地說,大學主要是面向政府辦學。由于我國長期以來的集權文化傳統的深刻影響,大學辦學缺乏民主的氛圍和“為學術而學術”的文化和制度傳統,加之大學的高度復雜化和功能的高度社會化,大學行政組織和行政權力日益成為我國大學辦學的主導性力量,大學制度也主要是圍繞行政力量的意志而建構起來的,因此現行大學制度更多的是大學行政意志的反映和表達,是基于政治和行政目的建構起來的,沒有或很少考慮到學術力量的權利訴求,這可能是我國大學中教授力量長期依附行政力量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現行大學制度成為現代大學僅有學術組織之名而無其實的幫兇。眾所周知,現代大學是社會組織體系中的一類特殊組織,即現代大學是學術組織,學術性是現代大學的`本質屬性。但是,在我國長期以來的技術主義的追逐中,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僅僅關注制度的技術性特質,強調制度的形式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而忘卻或很少關注制度的價值性特質,也沒有或很少追問現代大學制度的本質。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現行大學制度的技術性特質得到了充分的張揚,而其價值性特質卻隱而不彰。在埋首于技術理性的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過程中,我國大學制度從表面看似乎越來越科學化了,但從實質看,卻越來越遠離學術目的,越來越成為維護和保障學者個體和學者集體的對立物。
三、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整合路徑
現代大學制度是一個復雜的結構體系,無論是單純強調技術性特質還是價值性特質,都難以很好地建構真正的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現代大學制度不能單純從形式上解決問題,比形式更重要的是制度的本質;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應當關注大學制度的本質,將本質與形式結合起來!盵5]因此,從制度的技術性特質與價值性特質這一雙重屬性的角度而言,我們認為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應當拋棄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思維,樹立整合思維,在注重制度的技術性特質的同時,更加強調制度的價值性特質,探究制度的價值本質,并將制度的技術理性與價值理性有機統一起來。首先,強化制度的價值理性,弘揚大學制度精神,F代社會何以需要大學?現代大學何以需要制度?現代大學制度為何?這些是建設現代大學制度必須思考的前提性問題。在推動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過程中,應不斷強化對這些本體性問題的思考。在我們看來,現代大學之所以存在于社會之中,根本之處在于她的學術性;現代大學的學術本質決定了大學制度是“大學”的制度,是維護和保障學術價值的制度,而不是相反。但是,百余年來的我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由于過于強調技術性特質而弱化價值理性,導致我國現行大學制度越來越來偏離甚至背離學術目的,非但沒有很好地支撐和維護學術價值,反而成為阻礙大學學術功能釋放的重要元兇。因此,進行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必須強化制度的價值理性,追問大學制度的本質,弘揚大學制度的精神。其次,重構制度的技術理性,增進大學制度的科學化。盡管我國一直以來非常注重制度的技術性特質,強調大學制度的形式化、規范化和程序化,但是這并不必然意味著我國大學制度在技術方面就已完美無缺。事實上,我國現行大學制度無論是在實體性規則還是程序性規則方面,都還存在諸多不夠完善的地方。因此,推進我國現代大學制度建設,必須重構制度的技術理性,增進大學制度的科學化。一方面,在制度的實體性規則方面,應注意規則的全面性、邏輯性,避免表述上的模糊性。另一當面,在制度的程序性規則方面,應體現規則的公平性和民主性,同時強化規則表述上的明確性和事實上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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