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離職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入職離職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入職離職管理制度1
一、辭退管理
1、辭退:是指對不適合店鋪發展或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依法進行的勸退,包括試用期內辭退及轉正后辭退。店鋪對被辭退員工按其薪資標準與實際出勤天數正常進行薪資結算。
2、辭退程序
被辭退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辦理離職手續,用人部門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辭退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二、開除管理
1、開除:是指對嚴重違反店鋪規章制度的員工給予強行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罰。
2、開除程序
(1)開除員工,店長報告上級批準后讓其辦理相關手續。
。2)被開除員工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店長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被開除員工待各項工作審查及交接手續完畢后方可離職。
三、自愿辭職
1、店鋪與員工之間無論哪一方提出終止工作關系,都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試用期的通知期為一天),因違紀被開除者和被辭退者除外。
2、辭職員工應由店長審批。
3、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后,方可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需填寫《員工入(離)職審批表》,部門主管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離職手續辦妥后,辭職員工方可在店鋪規定日期領取工資。
四、離職手續辦理流程
員工離職獲批
向店長或指定人員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長退還臥具
向店長退還工服、宿舍鑰匙、店鋪鑰匙、自行車等物品
店長審定
清算領、借款手續、核對扣款
規定期限內領取工資
若不退換臥具、工服則按進價從工資扣除
1、移交的物品種類
。1)店鋪的文件資料(包括電子版)
。2)店鋪的`有關資料
。3)店鋪用品
。4)工服、鑰匙
。5)店鋪分配給其使用的屬于公司的財物
。6)宿舍使用的臥具
六、工資結算
1、辭職員工領取工資截止日期為正式離職日期
2、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須扣除以下款項:
、賳T工拖欠未付的店鋪借款、罰金、宿舍費
、谠兄Z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3)遺失的店鋪任何財物將作價酌情賠償
八、辭職、辭退、開除的管理要求
1、店鋪不應違反程序,隨意辭退或開除員工。任何類型的離職行為(辭職、辭退、開除)與處理程序,均須按規定進行
2、店鋪開除的員工,其他店鋪不允許再錄用
3、不辦理辭職手續就離職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店鋪有權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除名處理
4、店長辭職或調動離職,離店交接要有財務人員的離職審計記錄
店鋪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內容
1、遲到: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3、曠工:未經領導批準離而不到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崗:不在規定崗位工作
6、脫崗:不在工作崗位工作。
(二)考勤須知
1、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脫崗、串崗等現象的員工,應進行教育并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2、對曠工者,應作除名處理
3、除公休外,店鋪員工出滿勤者享受店鋪給予的全勤獎200元。
(三)考勤處罰
1)員工遲到或早退,串崗或脫崗(30分鐘以內),執行食品衛生安全獎罰制度。
2)當月遲到或早退兩次以上(含兩次),除執行食品安全獎罰制度外,即扣發當月全勤獎。
3)當月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一次,除執行食品安全獎罰制度外,即扣發當月全勤獎。
4)當月曠工除扣發3天工資外,再扣發當月全勤獎。
5)當月員工因個人原因(如重大差錯、事故、不服從上級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開除者一律扣除全勤獎。
(四)考勤統計
1、店鋪考勤員由外場領班以上管理人員擔任。
2、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機上按指紋。
3、考勤管理員每月14日上報店長考勤記錄,作為工資扣款依據。
(五)考勤員職責
1、按規定認真、及時、準確地記錄考勤
2、如實反映本店鋪考勤中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記錄憑證并存檔
4、記錄時使用考勤符號
入職離職管理制度2
一、請假規定
1、請假必須向領班以上管理人員申請,經上報店長批準后方可。未經批準不得先行離崗,未辦請假手續不在崗者視為曠工。
2、請假期滿,不按時到崗者,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曠工論處
3、考勤指紋機和考勤記錄為請假證明。
4、所有員工請病、事假均100%扣除相應天數工資。
5、病事假當月不發全勤獎。
二、店鋪員工休假制度
1、員工休假采用輪休制,時間由店長根據店鋪需要的排班表決定。
2、根據學校放假實際情況,店鋪員工休假原則上實行倒休制,即店鋪營業期間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應月份法定節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資每學期開學后第一次發工資時一并發放(無全勤獎及社保補貼,因為已經在各月份中發放)。
3、部門負責人公休需店長同意,店長公休必須提前告知投資人。
4、暑假期間:
1、三、四、五、六月為店鋪全月正常運營月份,店鋪員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應休天數共計12天;二月、七月共計應休3天,總計應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節一天,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除去假日當月已實發3天工資外,剩余6天,連同以上六個月共計應休15天公假,總計21天。
5、寒假期間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計13天應休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元旦1天,法定節假日5天,除去假日當月已實發5天工資外,共計10天,總計23天應休。各店應按報到實際時間計算。
6、寒暑假工資計算:
全勤獎、社保補貼因為已經分攤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資只發放基礎工資。
寒暑假整月工資:對每學期按時報到,按時放假的員工并且全勤,發放整月工資,相當于寒假獎勵7天、暑假獎勵9天的基礎工資。
寒暑假非整月工資:是指報到以后或沒到放假時間離職的工資,按每月實際天數累計計算。
入職離職管理制度3
第一、新員工入職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新員工必須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填寫入(離)職審批表
2、要求相貌端莊、清秀,面部無缺陷,口齒清晰,反應靈敏
3、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癲癇,無肺結核、甲肝、乙肝、傷寒等傳染病或皮膚病
4、有推薦人者優先錄用
5、所有財務人員(收銀員、出納、會計、倉管、采購員)、值夜都必須在入職時提供當地戶籍人員提供的《擔保證明》,并由店長進行家訪,核對《擔保證明》的真實性并了解提供擔保人員的情況。
6、由店長安排交納相關押金并領取工服、工牌;員工憑押金收據到宿舍長處領取臥具
7、店長介紹店鋪情況,安排入職培訓和崗前培訓
第二、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店長為三個月,廚師長及領班為兩個月)。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考試成績、技能水平及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店長決定新員工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是解聘
。2)試用期間工資按標準執行
2、試用期培訓
。1)店鋪必須安排新員工培訓,并在員工轉正前進行考試
。2)店鋪需確定新員工的輔導老師(一個月),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為:一帶一,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
3、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經部門主管推薦店長批準提前轉正。
。2)對違紀違規、造成責任事故或暫時勝任不了工作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
。4)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的員工,原則上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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