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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31 21:30:59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0篇)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1

          第一條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 全院員工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醫院的規定進行上下班打卡。工作中不得隨意外出,如遇特殊情況上報科室負責人,方可離崗。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

          第四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院辦公室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各科室負責人應在每周日下午前將下周排班表報院辦公室。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每月考勤表于次月3-5日前交院辦公室。

          第八項 院辦公室在每月5日前將全院本月總排班表打印上報財務科。并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檢查上班員工的簽到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考勤處罰管理

          第一項 上下班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由此產生的醫療糾紛后果自負。

          第三項 忘記簽到者,應寫出書面說明經院領導簽字后交院辦公室登記。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請假:職工請假需到各部門填寫請假條。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報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30分鐘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科領導提出續假申請,經分管院長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科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卦汉,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到院辦公室銷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月休息4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第六項 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醫院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醫院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科室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醫院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5月-9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10月-4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17:00。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上班10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科以下人員請假1-3天的由科主任或護士長批準,4-7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含連休5-7天),7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含連休7天以上);各護士長、科主任、組長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含非節假連休3天以上)。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注明原因。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第一項 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其中加班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 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保安負責上班前20分鐘和下班后20分鐘內的考勤監控工作)

          第三項 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 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 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 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 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

          第一項 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 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 未打卡者每次扣罰10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 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 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 假期管理

          第一項 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漆t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節假日補帖,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鄢墓べY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 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 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 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 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 請假手續

          第一項 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 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 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卦汉,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 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 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 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第五條

          第一項 加班種類。

          1、節日加班;

          2、周日加班;

          3、夜班{含總值班};

          4、臨時加班。

          第二項 各加班工資的補貼標準。

          1、節日加班:春節上班一天按三天發放日基本工資;“五一”、國慶、元旦上班一天按二天發放日基本工資。國·民營醫院發展論壇

          2、周日加班:根據員工職稱、職務的不同發放日基本工資。日基本工資=基本工資÷26。

          3、夜班:每個夜班補助10元。

          4、臨時加班:是指在休息時間內因工作需要加班,補貼標準為3元/小時,18元封頂。

          5、以下幾種情況不予以加班補貼

         、、員工培訓安排在法定節假日或單休日的

         、、晚上開展娛樂活動的

          6、各相關科室加班類屬的確定。

          ⑴、院部負責人及行政職能科室負責人除節日加班、周日加班、總值班外,其他上班時間均屬正常工作時間。

         、、廣告醫院工作人員除節日加班、周日加班外,其他超時工作屬正常工作時間不發放加班補助。

          ⑶、采購員、倉庫保管員、藥庫保管員、藥品會計、物資會計、水電工、財務科工作人員(收費員除外)除節日加班、周日加班外,其他超時工作屬正常工作時間,不發放加班補助。

         、、司機、保安、食堂人員除節日加班、周日加班外,其他超時工作屬正常工作時間,不發放加班補助。

          ⑸、門診和住院部清潔員的付班,每班次補助6元。二樓清潔員因洗刷檢驗科試管每月增發補貼90元。其他加班不再發放加班補助。

         、、臨床各科室、手術室、B超、放射、檢驗等值晚班人員晚上加班按夜班10元標準領取補助后,不再按3元/小時領取加班工資。

         、、各類加班工資的申報與審批程序。

          7、各類加班在加班的次日應詳細記載在加班明細表上,證明人應簽字。(科室負責人應簽字確認)

          8、各類加班均按院辦下發統一表格由科主任、護士長或負責人填寫,報送分管院長審批。

          9、加班表格在月初二號之前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在月初四號報財務科。

          10、財務科科長應對全院加班表格進行全面審核、確立無誤后,將加班補助隨工資發放。

          11、懲罰

          凡多報加班補助,一經查實,對當事人除收回多得補助外,第一次予以警告,并罰款50元;屢教不改者予以解聘?浦魅我驅彶椴粐溃鶎倏剖颐堪l現一人次,扣罰崗位津貼50元。分管院長、人力資源部及財務科長沒按規定審核,全院每發現二人次各扣罰崗位津貼50元。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4

          一、請假制度:

          1、職工因公、因私、因病離崗外出者,要遵守職工考勤制度,必須填寫《醫院考勤制度審批表》;

          2、請病假門診治療的職工,需提供診斷書和輔助檢查票據,提供不了的算事假;請病假住院治療的職工,提供住院的相關材料,住院期間工資照發,出院后需要在家繼續休養的,算病假。

          3、特殊時期,因事需要請假的職工,必須向主管領導和院長請假,科室主任和護士長無權給假,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事假期間扣發工資和獎金;病假期間給予病假工資,病假期間不享受獎金,特殊疾病請長期病假的,超過一月的,由院部承擔病假工資;

          5、探親假、產假、婚喪假,在與工作不相抵觸的情況下,按勞動法及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喪假:

          (1)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傷亡的,給假七天。

          (2)配偶和子女喪亡的,給假十天。超出上述假期期限的,按事假執行;

          6、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論處;除扣除當日工資外,按日薪的兩倍給予處罰,不享受獎金;休假期滿,逾期不上班且未辦理續假手續的,按曠工論處;

          7、無故不請假、請假未給予準假的,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予以除名處理,將人事關系轉到人事部門;

          8、以住院、休病假、開具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到外單位試用、辦理調動事宜或經商者,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普通職工請假1—3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和護士長請銷假,同時將請假條報到院辦。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院領導請銷假;請假超過7天以上的,書面說明請假原因,在不影響開始工作的前提下,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分管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假,并且到塔河縣衛生局及主管副縣長辦公室簽字審批。

          2、中層干部請假時,必須向分管院領導、院黨政主要領導請銷假。

          3、職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須向分管領導以口頭形式請假;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向領導說明。如沒得到允許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職工請假離開十八站林業局者,無論時間長短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1、請假時按規定的各級領導審批簽字后,報院辦備案登記,銷假時也必須向規定的各級領導銷假簽字并到院辦存檔;

          2、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請假期限返回時,必須向科室負責人和院領導續假,銷假時填寫續假事由、續假期限;

          3、職工請假除特殊情況以外,電話請假、捎口信、捎假條及信件請假續假一律無效,如缺勤按曠工處理。

          各科室要加強日常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本制度,院部將對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年終科室考評和年終個人獎金考評;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的規范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處罰細則。

          二、工作時間

          (一)醫院行財后人員每日工作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時,上午上班時間為08:00—12:0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如工作時間變更則另行通知。臨床、醫技、及其他崗位工作時間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二)全院職工必須按規定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有事事先請假。倒班人員均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上下班,若遇節假日,各科室依據節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須嚴格執行以科室為單位的上下班簽到制,嚴禁代簽,發現一次處以當事人及直屬領導100元。

          (四)各科必須健全考勤登記,記錄內容包括遲到、早退、脫崗、病事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體時間。

          三、打卡規定

          (一)本院采用指紋掃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員工上、下班共兩次打卡。倒班人員亦需按照排班表規定的時間上下班,臨床人員實行每日簽到制。員工每月考勤根據上下班打卡記錄、休假申請單等進行綜合統計。

          (二)各后勤科室需將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檔備案。

          (三)員工忘記打卡,應在次日向人事科說明情況,并填寫漏打卡說明。

          (四)因公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填寫《出差派遣單》經審核批準后交人事科備案,出差回來后于3個工作日內到人事科銷假,否則按“空卡”處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資100元,依次類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將科室上月考勤統計表交由人事科進行審核,統計表內容必須真實,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證,罰填報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紋打卡機的記錄為準,沒有記錄且沒有登記請假的均視為缺勤。

          (六)員工外出如不能及時打卡,需向科主任請假并在人事科填寫外出登記表,由人事科主任簽字備案。

          (七)因錄不上指紋,無法指紋考勤的,改簽到考勤。

          (八)因考勤機故障或偶爾指紋打不上卡者,于當日內到考勤員處簽到。

          (九)人事科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科室考勤情況進行抽查。

          四、考勤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定義:超過晨會交接班時間(8:00)打卡到崗者為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扣罰50元。早退超過30分鐘為曠工1次,扣罰100元。

          3.事先未經批準的遲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罰50元。

          4.一個月內連續遲到或早退累計達三次,計一天曠工。

          (二)曠工

          1.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出勤的視為曠工。

          2.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或上下班不打卡(請假情況除外)、或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含無故超假不歸、先休后請假),均視為曠工。曠工期間停發工資,并執行:

          1)曠工半天,扣發200元;

          2)曠工一天以上的,每曠工一天,扣罰400,以此類推。

          3.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直接給與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在編員工作待崗三個月處理,扣罰期間全部工資和績效。

          4.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并扣罰年終獎金的20%,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除扣罰相應的款項外,在全院通報批評,不享受年終獎金,并待崗培訓三個月,待崗期滿后一個月內在全院范圍內自找崗位,找不到崗位或無科室愿意接納的給予解除合同處理。

          5.經直屬領導批準的遲到早退每月不得超過三次(含三次),超出的遲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規定執行。

          (三)脫崗

          1.上班期間為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崗位的視為脫崗。

          2.脫崗1次扣罰50元,如經檢查組發現再次脫崗,扣罰200元。

          五、排班規定

          1.倒班人員按照排班表規定的工作時間和班次按時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節假日到來前,應將節假日期間排班表上報院辦公室;如未能依時提供排班表,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3.排好的`班原則上不得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班次者,報科室主任審批后有效。如私自調班者,當天的考勤按事假處理。

          4.任何科室與個人,請人代班需經科主任同意。若發現私自請人代班,代班期間發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辦人與當事人共同負責,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50元/次處罰。

          六、正常請假規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年累計事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年終績效獎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過10天。

          4.病假:辦理時間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無相關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年累計病假超過30天者,原則上不得參與獎勵性績效獎分配。

          5.員工請假須提前完成請假申請,并逐級審批后,由本人將請假申請交到人事部核實并出具相應的準假單。人事科及時登記員工請假記錄,特殊情況不能夠提前履行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事后48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補辦請假手續未得到批準者,按曠工論處。

          6.員工請假若遇特殊情況需延續假期的,必須提前兩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

          七、本制度從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6

          為了確保醫院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對本院的`考勤與各種休假等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考勤

          1、員工必須自己簽到上班,不得代理簽到。因工作需要,無法簽到,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到。

          2、員工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如有發生,除績效考核規定處理外,并按以下規定再處理。

         。1)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5分鐘(包括5分鐘)者,發現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發現二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扣發一天基本工資,累計三次者,扣發一天基本工資。

         。2)遲到或早退、脫崗、串崗超過30分鐘(包括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

          3、員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時上班,需在第一時間報請科室主任或部門主任以上領導,經批準后方可以病、事假處理,否則以曠工論處。

         。1)每月曠工半天,扣除當月10%的基本工資。

          (2)每月曠工壹-兩天,扣除當月20%-30%的基本工資。

          (3)每月曠工達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ǘ┎〖佟⑹录、休假

          1、病假:需提交病情證明書,(必須由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醫保醫院提供)。對于普通疾。ㄈ绺忻鞍l燒、腸胃炎)須于上班后15分鐘內與辦公室聯系申請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交請假條及有關證明。病假四天以內者,先按醫院規定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扣發相應的工資的40%(按天計算)。

          工傷視具體情況(有無責任或自負責任程度),由院領導研究決定。

          2、事假:職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兩天以上需經院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而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資待遇。也可先抵銷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

          3、休假:實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體休息時間由醫院統一安排。

          3.2年休假:

         。1)連續工作滿壹年以上,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及其各縣市)和外省人員可享受年休假。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放棄休假,可補助相應加班工資以外,其他情況一律安排休假。省內人員(不含梅州市)可享受七天的年休假,外省人員如路程超過500公里(以大埔為起點),可享受十天年休假,如路程不足500公里,則享受七天年休假。休假期間發基本工資,報銷一次單程路費。年休不得超假,特殊情況報院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欲休年休假,必須提前兩周逐級向主管部門遞交書面申請,經領導研究批準后正式休假。

          4、婚、喪假

          4.1婚假:員工結婚可連續休息一周,只享受基本工資。

          4.2喪假:僅限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可連續休息三天,旁系親屬可休息一天,另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只享受基本工資。

          5、產假:醫院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聘用懷孕女職工。確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女職工,可享受四個月產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的70%。四個月產假滿后不能上班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7

          一、全院考勤由院辦公室負責,科室考勤由各科主任或護士長負責,必須認真負責、如實地反映科內人員的出勤情況。各種休假的日期、天數,政治學習參加會議的出勤及出差、工休等要填寫清楚。

          二、考勤者必須嚴格執行醫院考勤管理制度,考勤表中所填數據必須真實。

          三、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考勤表,院辦公室將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審核,統計職工出勤率。

          四、外出進修學習、參加學術交流會回院應到科教科銷假,職工請各種假,必須事先按照審批程序辦理手續,方可離院,否則按曠工處理,假滿返回必須銷假。

          五、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勤,在工作時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會客、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各科(組)設立考勤表(冊)。由科(組)指定人員如實登記本科(組)人員出勤、事假、病假、公休情況,年終統計上報院辦公室。

          七、請事假一天由科(組)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院領導批準。

          八、對擅自離崗不上班者,或超假又無補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九、職工病假,應有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一天內由科(組)負責人批準、一到三天由分管部門批準、三天以上由院領導審批。

          十、職工因病在本院無法診治,須到上級醫院診治者,憑有關醫生證明,經院領導同意才能外出診治(公差、外地休假期間例外),否則不予報銷,所開病假證明亦無效。

          十一、職工休假原則上每周輪休一天。個人休假,由科(組)負責人根據工作安排,不得私自更改。假期原則上當月輪休完畢。因工作關系安排不了休假的可由領導研究另行解決。

          十二、休假期間患病,不再另補病假。女職工產后開始,一年后應參加值三班。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醫院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醫院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醫院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科室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醫院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5月-9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7:30。

          10月-4月上午上班時間為8:00-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17:00。

          第八條遲到、早退

          1、上班10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科以下人員請假1-3天的由科主任或護士長批準,4-7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含連休5-7天),7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含連休7天以上);各護士長、科主任、組長請假由總經理批準(含非節假連休3天以上)。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注明原因。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向所在科室領導或分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分管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日工資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扣績效工資。當月累計病假達15天及以上的,按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發,扣當月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兩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

          4、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分管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上級領導),如實說明原因,(按第九條原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積休假

          1、員工在醫院工作滿一年,享受一年一次累積積休7天假。工作每增加一年累積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積期不超過14天。

          2、積休假需一次休完,年度未休積休假不得累計到第二年。累計時段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5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8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15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妊娠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分管領導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7天。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

          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

          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如沒有提前申請按曠工處理罰款150元

          五、加班管理

          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按小時計算每小時10元。

          醫院考勤的管理制度 10

          一、醫院實行院科兩級考勤負責制,實行簽到制度,科室月初送上月考勤表到辦公室。

          二、辦公室、財務科以考勤月報表作為當月工資、崗位津貼及績效工資扣罰依據。全年出勤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優秀等次的出勤率必須達到95%以上且無曠工記錄,病事假累計半年以上不參加年度考核;病事假累計不超過15日享受年終全勤獎,15日-60日按日扣除全勤獎;60日以上的不享受全勤獎,婚假、產假按全年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全勤獎,臨聘人員病事假一年累計達60日者,按自動解除勞資關系對待。

          三、各科室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科室留存?浦魅握埣儆煞止茉洪L簽字后,院長簽字審批,護理人員請假須持請假條由科室護士長簽意見、總護士長簽意見、主管院長簽意見后報辦公室換取請假手續。請假期滿,請假人應到辦公室報到,并向所在科室及時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按逾期處理。因故續假,須于假期滿前闡明理由,批準后方可生效。

          四、請病假的須持醫院診斷證明。一周內由本科室主任簽意見,送主管院長審批。一周以上須由醫務科核實或需?茣\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科醫生會診,專科醫生會診后提出意見出具證明,主管院長審批,院長申報,報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審批請假。

          五、所有人員請假原則上必須提前辦理完請假手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假期的認可,均以批準的假條為準,不按規定請假私自外出者按曠工論處。

          六、因事請假的,累計事假在30日以下的`,工資按80%計發;15日以內績效工資按日扣除,15日以上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當年累計事假在31-90日的,工資按60%計發;當年事假累計超過90日的,停發工資。

          七、因病長期請假的,由醫務科牽頭組織院內專家會診,確實存在不能上班的情況時,報院務會研究決定后,工資按90%計發,無績效工資,病假超過半年以上的工資按85%計發,院內專家會診不存在不能上班的情況時,按事假執行。

          八、婚假、產假等按國家及本省規定執行。

          九、勞動紀律及處罰規定

          1、全院職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更不得曠工,遲到、早退一次,處罰50元,曠工一天,處罰100元。遲到或早退1小時按曠工處理。

          2、凡工作時間與患者及職工吵架、打架斗毆,除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外,處罰當事人100元。影響惡劣的,從重處罰。

          3、上班期間有干私活、上網、打撲克、下棋、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經查實后扣50元/次。嚴重影響工作的,從重處罰。

          4、值班期間相關人員應在崗在位并保持通訊暢通,特別是科室負責同志,如因通訊不暢或脫崗而影響工作,除視情節處罰相關責任人外,并扣除科室負責人一個月的職務津貼。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當事人處300-500元的罰款。

          5、工作時必須按規定著工作裝,掛胸牌上崗。職工儀表大方,語言文明,符合職業身份。嚴禁蓬頭散發、濃裝艷抹、留長指甲、蓄長須及穿短褲、穿拖鞋上崗,違者處罰50元。

          6、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的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三十天的,視同自動離職,給予解聘或除名處理。

          7、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者,扣罰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

          本制度由院辦公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之前如有相關規定與本制度相抵觸,以本制度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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