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車管理制度
現如今,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車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車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規范我局公車使用,提高安全監管效能及公車使用效率,按照《陽泉市公務用車制度實施方案》,制訂本公務用車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公務車是指經陽泉市公務用車制度領導小組批準列入《陽泉市公務用車制度單位車輛情況表》中的車輛(名單附后)。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公務用車事項是指按照本局職責所必須進行的機要通信、應急處置、事故搶險、執法檢查、調研督導、出差下鄉等。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執法檢查、調研督導、出差下鄉公車使用范圍為《陽泉市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相關辦法》規定的常駐地(包括城區、礦區、開發區)以外的`區域。
第五條、應急處置、事故搶險等不可預測的'特殊任務,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相關應急預案中另外制訂特殊情況下公務用車保障辦法或制訂專門的公務用車特別規定。
第六條、本局公務用車分為: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公務用車。公務用車中,應急處置、事故搶險有用車優先權和先用事后報備權。
第七條、局辦公室為公務用車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所稱公務用車的集中統一管理。
第八條、公務用車堅持用車部門申請、分管領導批準,局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第九條、公務用車實行登架理制度。登記內容包括用車事由、用車部門,行車路線、批準人及用車人。
第十條、公務用車實行公示制度。局辦公室每月7日前將上月公務用車情況以明細表的形式在德勝街辦公樓和河下辦公樓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第十一條、單位因會議和集體活動在現有公務用車無法保障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社會租賃等方式解決。重要會議(活動)或緊急情況需抽調車輛時,各部門應服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
第十二條、嚴格按規定使用執法執勤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其他單位或下屬單位公車。
第十三條、凡參加公務用車制度的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第十四條、公務用車的管理工作應當納入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明確責任分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
第十五條、局辦公室應加強對本局公務用車的日常管理和例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車運行安全。
第十六條、局監察室為公務用車監督部門。局辦公室應當每月向局監察室報送一次公務用車情況;局監察室要不定期對全局公務用車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使用或趁便乘坐公車的,應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用車管理制度2
一、公務用車范圍:共4輛,具體包括:奧迪(A6)2輛、皇冠(2.5)1輛,別克商務1輛。
二、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辦法
1.公務用車的主要任務是為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提供服務,專車專用,公務用車不參與經營,不占公交服務中心上交學校的經營指標,不得參與公交服務中心的其他運營服務。
2.公交服務中心要加強管理,做好駕駛員的思想學習、安全教育、考核、體檢和車輛年審等工作,特別要加強公務用車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車輛性能良好,確保出行安全。車輛運行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公交服務中心具體負責處理和協調。
3.公交服務中心負責上述車輛的調度,公交服務中心調度室要根據綜合辦公室的安排,做好上述車輛的調度并做好用車記錄。
4.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并定期檢查上述車輛的運行狀況,派專人專職負責車輛運行日常費用的審核、報銷和管理工作。
5.如有重活動或特殊情況,現有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數量不能滿足工作要求,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公交服務中心可以安排使用其它的車輛,由綜合辦公室按實際運行公里數付費。
6.在保證學校領導及院士用車的情況下,其它單位的一些重活動或特殊情況,公務用車中的空余車輛可以提供適量運營服務,但必須經綜合辦公室同意,并且交納費用,收費標準參照公交服務中心運營車輛收費辦法執行。費用由綜合辦公室與用車單位直接結算,劃入學校公務車輛運行專項資金,用于補貼車輛的運行成本。
7.公交服務中心以及綜合辦公室要加強公務用車的管理,嚴禁派人情車和出私車。凡發現未經綜合辦公室同意,私自調派公務用車為其它單位服務或提供經營活動以及不按規定用車、弄虛作假等行為,發現一次,給予公交服務中心5000元的經濟處罰,并給予當事人相應的處分。
8.公務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值班室統一安排,公交服務中心調度室對車輛的派出要以由綜合辦公室值班室的通知為依據來進行。原則上不接受個人要車(包括校領導),若出現個人要車,調度室首先要與綜合辦公室值班室核實,確認無誤后方可派車。違者給予公交服務中心一定的經濟處罰。
三、公務用車的運行成本控制辦法
1.公務用車運行成本費用在學校財務處設立專項,列入學校年度預算,每年專項劃撥和核算,綜合辦公室負責支出費用的審核及管理,與公務用車運行有關的費用經綜合辦公室審核簽字后方可入賬。
2.公務用車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統籌考慮車輛的新舊銜接、更新與淘汰報廢事宜,同時負擔新增車輛的購置費用。
3.人事部門負責核算公務用車駕駛員的基本工資和校內工資,每半年劃撥一次;竟べY由綜合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報人事處審核后直接劃撥到駕駛員個人帳戶;校內工資由人事處根據駕駛員崗位及相應職稱確定標準,每半年一次劃撥到財務處公務用車管理專用帳戶,由綜合辦公室和公交服務中心根據駕駛員工作量和《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考核情況,具體量化考核進行分配。
4.公務用車在公交中心均攤的水電暖、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等費用,由綜合辦公室定期按照0.1元/公里向公交服務中心劃撥。車輛管理費按實際行車里程核算,行駛里程以本車的里程表讀數為準。駕駛員必須保持本車里程表的完好。里程表失靈或損壞,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在行駛過程中失靈或損壞的,由用車人出具證明,其行駛里炒運輸線路圖標注的里程計算。
5.駕駛員享有與辦公室科員同等的差旅費補貼與住宿標準。學校領導或院士出差,駕駛員支付的餐飲費必須經過用車人簽字,住宿、油料、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每次出差后一月內憑派車單到綜合辦公室審核報銷。
6.公務用車用油實行定點加油制度,綜合辦公室定期結算。車輛在東營市內行駛,一律不得用現金加油,駕駛員應持“中國石油學辦公室車輛加油核算本”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長途出車用油不足時,駕駛員可用現金加油,F金加油發票須經用車人、駕駛員簽字,報綜合辦公室審批后方可報銷。
7.公務用車實行定點維修、定期結算制度。關于車輛的維修、保養等項目駕駛員要事先提出申請,經公交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室審核,開具派修單或修單(附件一),并明確修理項目,到指定的修理廠進行檢修,在檢修期間駕駛員不得離開,對發現確實需要增修的項目,必須及時向公交服務中心、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報告,經批準后方可增修,否則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與派修單不相符的維修項目。車輛修實施專項審批制度,即由公交服務中心提出初步意見,經綜合辦公室審核,并經主管資產的校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8.公交服務中心負責辦理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及年審費等手續,定期組織駕駛員體檢,其費用憑發票到綜合辦公室進行結算。
9.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務用車常用物品的`定期配備與管理,如拖把、擦車鹿皮、毛巾、水桶、腳墊、礦泉水等物品,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發,其費用從專項資金中支付。
四、公務用車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1.公務用車駕駛員實行選拔調配制度。由應聘駕駛員提出書面申請,根據《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附件二),由學校領導、綜合辦公室、后勤管理處、公交服務中心量化打分,擇優錄用。
2.建立駕駛員動態考核制度。按照駕駛員選拔的量化考核標準與程序,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應進行崗位調整。凡考核期內出現違章行車而造成交通事故、形成嚴重后果或者嚴重違犯工作紀律的現象,當事駕駛員就地調整。
3.駕駛員要注重自身形象,著裝整潔,儀表方,保持車輛整潔,經常檢查車輛運行狀況,保持車況良好。
4.駕駛員要加強學習,提高覺悟和理論水平,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要的不要,要加強團結,富有團隊精神。
5.駕駛員必須服從公交服務中心領導與調度安排,沒有派車單和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接受出車任務。學校領導或院士直接安排的任務,要及時向調度員、綜合辦公室值班室匯報,批準后方可出車。不服從調度安排,強詞奪理,拒不出車者扣發當月獎金并收繳車輛、調離工作崗位。
6.駕駛員必須按調度員派車單的時間、地點、路線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歸隊。
7.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出車,有事須經綜合辦公室和公交服務中心領導批準并做內部登記(包括8小時以外和節假日時間)。一切因出私車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自負。
8.出車時故意刁難用戶、向用戶索要錢物者,一旦發現或被用戶映扣發全月獎金并調離崗位。
9.駕駛員在工作日中嚴禁飲酒,嚴禁酒后駕車。凡飲酒駕車肇事者除按交警部門規定處理外,停發工資,不再使用。
10.出車任務完成后,車輛必須及時歸隊入庫停放,外出時應按照指定的停車區域停放,并采取防盜措施。凡因不按規定停放造成的損失、損壞等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11.各種車輛證件及所配專用工具要妥善保管,因失職所引起的丟失和損壞,一切經濟損失自己承擔。
12.對因闖紅燈、壓黃線、超速行駛、違章停車、酒后駕車等違章行車的罰款不予報銷。
13.發現存在嚴重的油料浪費、弄虛作假等行為的,停發全月工資及獎金,并調離崗位。
14.節約獎:為響應節約型校園建設,對綜合運營成本較低者進行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15.交通安全獎:充分體現“安全第一”的原則,對于全年無安全事故者給予獎勵,獎勵標準另行制定。若出現責任事故,駕駛員除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外,不得享受安全獎。
16.優秀服務獎:連續兩次動態考核前兩名者,給予獎勵,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附:
公務用車駕駛員量化管理細則
為加強東營校區公務用車的管理,規范駕駛員工作行為,量化考核指標,特制定本辦法。
一、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機關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勤儉節約、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注重自身形象,同時更應自覺維護領導、學校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機關、學校形象的言行。
(三)嚴守保密紀律,不道聽途說,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傳的不傳,不該要的不要”。
(四)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謹慎駕駛,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準時、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五)自覺參加各項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六)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七)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及時入庫,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綜合辦公室請示并征得同意。
(八)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到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準時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駕駛員量化考核細則
(一)駕駛員考核采用百分制,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負責考核登記,并與崗位考核、校內工資發放掛鉤。
(二)學校領導及院士公務用車實行駕駛員動態考核制度,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應進行崗位調整。
(三)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根據下列情況予以量化打分。
1.安全獎懲
安全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4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駕駛員因公出車,發生主要責任事故作如下處罰:經濟損失100-500元,給與損失額5%處罰,并扣5分;經濟損失500-1000元,給與損失額5%處罰,并扣8分;經濟損失1000-5000元,給與損失額6%處罰,并扣10分;經濟損失5000-10000元,給與損失額6%處罰,并扣12分;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給與損失額6%處罰,最高不超過3000元,并扣15分。因公出車,發生次要責任事故,要參照發生主要責任事故的處罰標準,降低一個處罰檔次。非責任事故視情節批評教育或適當處罰。
(2)駕駛員開私車(未經允許出車)發生事故,參照因公出車肇事處罰標準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3)酒后駕車,一經核實,處200元罰款,扣10分;發生事故的參照第1、第2條加倍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4)駕駛員發生行車事故,要及時向公交服務中心和綜合辦公室匯報,同時報交警處理,不得隱瞞,不得編造假證,不得私自處理或借機勒索錢財化為己有,然后再公費修車。一旦發現上述問題責令退出錢財,視情節加扣10-15分,情節嚴重的調離現工作崗位。
(5)日常工作中違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2分,受罰款以上處罰的,一次扣5分。
(6)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5分。
(7)就保證行車安全等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8)考核期內安全無事故,無人為車輛丟失和機件損壞,無違交通法規記錄,享受安全獎200元。
2.服務獎懲
安全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3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服務態度不好、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一經核實,一次扣3分。
(2)不注意個人形象,有損于學校形象的,一次扣2分。
(3)不遵守保密規定,傳布一些不得當的言論,經證實存在一次扣5分。
(4)車容不整潔、車內不衛生,一次扣2分。
(5)因個人原因,未向調度匯報而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2分。
(6)違勞動紀律,存在遲到、早退等問題的,一次扣2分。
(7)無故曠工或任務完成后未及時歸隊的,一次扣3分。
(8)出車時間觀念不強,存在領導等車現象,一次扣3分。
(9)無故不參加中心或單位組織的培訓、會議的,一次扣3分。
(10)利用服務領導之便,私開發票報銷,處票額10倍罰款,一次扣7分。
(11)未經批準公車私用的或參與公交服務中心其他運營服務,視情節給與5002000元經濟處罰,一次扣7分。
(12)行駛里程弄虛作假的,酌情扣5--10分。
(13)就如何搞好服務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14)考核期內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能夠較為出色地完成任務,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個人形象的,享受優質服務獎150元。
3.節約獎懲
節約獎懲占量化考核100分的30分,采用扣減積分式計分方法,扣完為止。
(1)車輛耗油標準,根據"說明書"耗油數據,參照車況進行核定。凡要求提高耗油標準者,要寫出書面申請,由綜合辦公室、公交服務中心進行核定,經實際審核不超過現標準的不作變更。
(2)存在消耗油料嚴重,超標準耗油的按超耗總數的80%處罰,一次扣7分。
(3)私賣油料或加“人情油”一經發現,按油價的10倍處罰,并扣10分。
(4)利用車輛維護維修之機,弄虛作假,為個人贏得錢財,按所的錢財的10倍處罰,并扣10分。
(5)單車年百公里平均耗油量較低,駕駛員按節油總數的30%提取獎勵,第1名加5分,第2名加3分。
(6)就如何厲行節約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采納的,一次加3分。
(7)考核其內,在油料領用、車輛維修等方面無違紀現象發生,且油料使用低于核定標準的,享受節約獎150元。
三、有關說明
1.安全獎、節油獎、優秀服務獎均按車核算,原則上按每半年小結,年終獎懲兌現。
2.經濟損失指需我方支付的所有費用。
3.經濟處罰上交學校領導和院士公務用車專項資金管理,獎勵資金列學校領導和院士公務用車專項資金支出。
用車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滿足居民的出行需求,提高社區居民的出行便利性和安全性,社區管理辦公室決定推行社區用車管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居民的用車行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并建立一個安全、有序的社區用車環境。
一、用車申請
居民在需要使用社區提供的車輛時,應事先進行預約。預約可以通過社區提供的線上或線下平臺進行,居民需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以及所需用車的時間和地點等信息。
二、車輛領取和押金
預約成功后,居民需要到指定地點領取車輛,并提供必要的押金。押金金額將根據車輛類型和用車時長而定,押金將在車輛歸還時全額退還給居民。
三、車輛使用和歸還
在使用車輛期間,居民應妥善保管車輛并遵守交通法規,如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損毀情況,居民應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用車結束后,居民需要按時將車輛歸還指定地點,并經過相關部門的.驗收手續。如有超時歸還或車輛損壞等情況,居民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或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用車監管
社區將加強對用車行為的監督與巡查,對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如果發現居民擅自私用車輛、超速行駛、駕駛資質不合要求等行為,將取消其用車資格,并根據情節輕重進行相應的罰款、處罰等處理。
如果在用車過程中發生事故,居民應立即報警并通知社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及時的報告和配合對于保障居民和社區的利益至關重要。
五、其他事項
社區將積極與大型超市、物流公司、共享汽車平臺等合作,為居民提供更多便捷、經濟的出行選擇。具體合作事宜將在后續通知中公布。居民可以期待更多的出行選擇和服務。
請各位居民積極配合,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社區用車環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社區管理辦公室
日期:20xx年XX月XX
用車管理制度4
一、引言
隨著城市化的迅速進步,幼兒園的規模和數量也不息增加。幼兒園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同硯接送安全和用車管理。為了確保幼兒園同硯的安全、便利和高效的接送服務,幼兒園需要建立完善的用車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用車管理制度
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是指針對幼兒園的接送車輛、使用規范、管理要求等方面制定的管理規定。以下是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 用車申請:幼兒園管理人員在每學期初,依據同硯人數和需求狀況,編制用車規劃,并向相關部門進行申請。
2. 用車審核:相關部門對幼兒園的用車申請進行審核,確定用車數量和使用時間。
3. 優先原則:優先保障特殊狀況下(如病患、緊急狀況等)的同硯用車需求。
4. 用車購置:幼兒園管理人員依據審核結果,購置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的車輛,并進行備案登記。
5. 用車保養:幼兒園建立車輛保養檔案,對每輛車進行定期保養和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和正常。
6. 用車修理:一旦發生車輛故障,幼兒園準時聯系修理單位進行修理,保證車輛運行的安全和穩定。
7. 用車駕駛員要求:幼兒園要求駕駛員需具備相關駕駛
資格和閱歷,駕駛技術嫻熟、操守良好,且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8. 用車保險:幼兒園為全部用于接送同硯的車輛采購相應的交通意外險。
三、用車管理流程
幼兒園用車管理流程是指幼兒園在接送服務中的各項行為、步驟和操作。以下是幼兒園用車管理流程的主要環節:
1. 接收申請:幼兒園接收用車申請,審核相關資料和需求,提出優化建議。
2. 申請審批:幼兒園相關部門依據申請狀況進行審批,并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方。
3. 車輛購置:幼兒園在審批通過后購置符合要求的車輛,并注意車輛質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思量。
4. 車輛登記:幼兒園對新購車輛進行登記備案,并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信息和修理狀況。
5. 司機培訓:幼兒園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包括同硯安全意識、車輛安全操作、急救知識等。
6. 平時管理:幼兒園對每輛車進行平時巡檢和保養,確保車輛運行的安全和良好狀態。
7. 修理處理:幼兒園準時處理車輛故障,與修理單位進行溝通并協調修理事務。
8. 保險理賠:幼兒園負責與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事務,準時妥當處理車輛交通事故等狀況。
9. 效果評估:幼兒園定期對用車管理制度及流程進行評估,以檢查和改進現有管理措施。
四、結論
對幼兒園的接送服務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明確用車管理規定,并建立完善的用車管理流程,可以提高幼兒園接送服務的效率和安全性,使家長和同硯對學校的服務更加滿足。此外,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息進步,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及流程也需要不息完善和改進,以應對不息變化的需求和挑戰
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是為了提高接送服務的效率和安全性,讓家長和同硯對學校的服務更加滿足。在使用車輛的過程中,幼兒園需要注意車輛的購置、登記、司機培訓、平時管理、修理處理和保險理賠等方面,以確保車輛和同硯的安全。
起首,幼兒園在購置車輛時需要審批通過,然后購置符合要求的車輛。購置車輛時,幼兒園需要注意車輛的質量和安全等方面的思量,確保車輛符合相關要求。
接下來,幼兒園需要對新購車輛進行登記備案,并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信息和修理狀況。這樣可以便利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跟蹤和管理,準時了解車輛的狀況,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
為了保證駕駛員的'安全駕駛和同硯的安全,幼兒園需要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同硯安全意識、車輛安全操作、急救知識等,確保駕駛員具備必要的技能和知識,能夠應對突發狀況,保障同硯的安全。
在平時管理中,幼兒園需要對每輛車進行平時巡檢和保養,確保車輛運行的安全和良好狀態。巡檢可以發現車輛存在的問題,準時進行修理和處理。保養可以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縮減故障發生的可能性。
若果車輛出現故障,幼兒園需要準時處理。與修理單位進行溝通,并協調修理事務。準時修理車輛可以縮減對接送服務的影響,確保接送服務的正常進行。
在遇到車輛交通事故等狀況時,幼兒園需要負責與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事務。準時妥當處理保險理賠可以保證學校的合法權益,縮減因事故產生的經濟損失。
此外,幼兒園還需要定期對用車管理制度及流程進行評估,以檢查和改進現有管理措施。評估可以發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準時實行措施進行改進,提高管理水平寧服務質量。
綜上所述,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對于提高接送服務的效率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明確用車管理規定,并建立完善的用車管理流程,可以確保車輛和同硯的安全,提高接送服務的質量,使家長和同硯對學校的服務更加滿足。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息進步,幼兒園用車管理制度及流程也需要不息完善和改進,以適應不息變化的需求和挑戰。只有不息地提高管理水平寧服務質量,幼兒園才能更好地滿足家長和同硯的需求,為他們提供更好的接送服務
用車管理制度5
1.資產保護:防止資源的.丟失、損壞,延長資產使用壽命。
2.提升效率:通過合理分配資源,避免資源浪費,提高工作效率。
3.透明度:增強內部管理的透明度,減少糾紛,維護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
4.法規合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降低企業法律風險。
用車管理制度6
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保障財務健康:通過規范費用管理,防止資金流失,確保企業的財務狀況穩健。
2.提升效率:明確的審批流程和使用規則能提高資金運作效率,避免資源浪費。
3.維護公平:統一的費用政策確保所有部門和員工在使用資源時享有公平待遇。
4.防范風險:嚴格的審計和內部控制可以及時發現潛在問題,預防財務風險。
用車管理制度7
為加強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進一步加強運輸公司各類安全標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運輸公司使用的標識標志主要指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牌懸掛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承載部分(罐體、欄板)標識標志,內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帶、警告語、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等。
二、各類安全標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經理負責,包括安全標志的統計,標識位置,標記的更新維護等內容。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標志燈、牌的懸掛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 cb13392-92)執行,三角形頂燈放于駕駛室頂部表面前端中間位置,標志牌固定安裝于車輛尾部的右方與豐輛號牌相對應,不得隨意懸掛或放置在駕駛室內。
四、罐車的罐休外表底色應統一噴涂銀灰色按(gb-3181《漆膜頗色標準樣本》規定),低溫型罐車體外表面為鋁自色;不銹鋼質和鋁質罐可使用金屬原色。
五、公司車輛罐體粘貼色帶要求:
(1)沿罐體水平中心線四周或粘貼一道表示介質種類的環型色帶(反光),顏色根據載運的物質予以區別(載運易燃介質涂紅色、腐蝕介質涂黑色、毒性介質涂黃色)。
(2)色帶寬度按照車輛載質量分為三種,詳見附件1。
(3)企業標志應設置在罐休前部色帶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六、槽罐車輛在車輛罐體兩側色帶上部中央位置噴涂“危險品”(大紅色反光)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高不小于25omm規咯。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應在罐體兩側色帶上方中央位置噴涂“嚴禁煙火”(大紅色反光)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高不小于250mm規格。
七、包裝標志和安全標簽,應分別安裝在車輛承載部分兩側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標牌尺寸根據車輛載質量分為兩種(詳見附件1 )。標牌內容包括: (1)標牌右面按照gb190-90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規定的圖形、字樣、顏色標明標志圖形。
(2)標牌左面依照《危險貨物安全標簽》標明物質名稱、編號、警示詞、危險性概述等。
(3)標牌下方主要表明滅火方法、安全措施、應急咨詢電話等內容。
八、停車場的安全警示標識包括:危險區域禁止煙火,禁止使用手機標志等。上述警示標識由安全經理根據現場安全需要而定制相應的標識。
九、裝卸場所的安全警示標識包括:預防觸電,預防高空墜物,危險區域禁止煙火,禁止帶火種,禁止使用手機,車輛限速標志等。上述警示標識由各駕駛員、押運員嚴格遵守各裝卸場所的標識規定
十、車輛停運檢修或公路緊急檢修,車輛應懸掛“檢修標識”和牌,打開車輛警示燈,維修區域設明顯的安全警戒線或警示標識,并根據檢修性質懸掛相應的安全標識。
十一、現場固定安全標識應隨時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負責更新,現場臨時用安全標識,如檢修標識等,一旦車輛檢修結束恢復正常運行狀態,應及時撤換相應的安全標識。
用車管理制度8
一、為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專用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本制度中指公司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車輛。
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負責建立專用車輛檔案,并督促駕駛員及時做好車輛到期定級、維修、檢測等工作。
二、回廠的車輛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統一停放停車場內,并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三、車輛必須實行統一調度制度。車輛調度工作要求:
1、確認本次/批運輸貨物是否符合公司對危貨承運的規定范圍。
?2、確認本次/批危貨運輸從業人員、車輛的資質要求和必備安全條件。
?3、確認本次/批,配載貨物數量和調用車輛的核定載質量是否相適應。
?4、確認本次/批下達的車輛調度單提示的承運指令和安全事項是否明確無誤。
?5、確認本次/批危貨調運程序中各項安全工作指標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實施,同時對業務承運臺帳、日志應予如實記錄反映。
四、接受的承運車輛,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交通部《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等有關規定。
五、車輛使用、保養、維修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定進磨合保養。
2、車輛的維護和保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對車輛、槽罐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季檢與年檢。參加公安機關車管所組織的車輛年檢。
3、車輛修理。當車車輛發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分管領導同意安排維修車間修理。
4、車輛保險。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定購置車輛保險。
設備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置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志,配備、設置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夠的數量。
四、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并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五、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設置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定要求。
七、嚴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四、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專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必須是在公司安全科備案的;愤\輸車輛;無備案的、外來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車輛均不得進入;穼S猛\噲。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運輸劇毒、爆炸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須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安裝告示牌,標明化學品的名稱、種類、罐體容積、最大載質量、施救方法、企業聯系電話;在車身兩側和尾部噴涂"毒"、"爆"字樣;在車輛或者罐體的尾部和兩側粘貼反光帶,標示車輛或者罐體的輪廓。
4、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產生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者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灑)漏。
5、對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罐車推廣使用HAN阻隔防爆技術。
6、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分別設置易燃易爆區、低毒區和一般化學品停放區,做到分類停放。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定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隨地傾倒殘液。
六、公司專用停車場必須接受以下相關部門的相關監督管理:
1、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對停車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門對停車場資質的審批和運輸安全規范的監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門對停車場安全設施配備的監督、檢查及驗收管理;
4、環保部門對停車場殘液處置及廢水、廢氣處理的`監督管理。
七、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應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八、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公司停車場限速10公里/小時。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九、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十、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車場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十一、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用車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了統一管理公司的所有,有效使用各種,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
第3條 行政部負責所有管理工作,包括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 公司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對認定人員根據協議配備工作用專車,實行月費用包干,額度內憑票據報銷,超過部分個人自理。公司認定特配部門使用的專車費用由公司稽核報銷。
第5條 其他部門及人員原則上均不配置專用,確需配置,須由其部門主管或個人以書面報告形式報公司行政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配置,并嚴格執行費用預算,超出預算的費用需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6條 公司所有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含專車使用人)駕駛,公司其它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公出或私用必須按規定填寫《使用申請單》(附件1),經批準后方可使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公司。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公司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7條 行駛證,屬專車的日常由專車使用人負責保管,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將專車行駛證及鑰匙交由行政部保管;單由行政部統一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8條 每車設置《行駛記錄表》(附件3),當班司機使用前應核對里程表與記錄表是否相符,與前一次用車記錄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費用明細等,對發生的票據編號整理,以備報銷時核對。
第9條 每日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將鑰匙交回給行政部保管。每車設置《加油記錄表》(附件5),經手駕駛員在發現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時在《加油記錄表》上作好記錄以備查。
第10條 行政部人員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應通報司機并對相關責任人提出批評,不聽勸告、屢教屢犯者應給與處分,并停止其使用資格。
第三章 使用
第11條 使用范圍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2)接送公司賓客。
。3)專車專用。
第12條 使用程序
。1)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 屬個人使用的專車由使用人自行駕駛,一般不納入調派,如專車使用人出差或休假,專車由行政部調派;屬部門使用的專車使用實行報備制度,只需填寫《使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出車前交行政部備案。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調派。
、 公務用車,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使用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經理簽字后交行政部負責人審批調派。行政部負責人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 由行政部將《調派單》(見附件2)交與司機,司機根據《調派單》予以出車。
④ 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2)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需選擇好最佳路線。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使用成本。
。3)用車完畢,司機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使用人用車完畢在《行駛記錄本》上簽字確認。
第13條 駕駛人員必須持有駕照,熟悉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第14條 駕駛人員于駕駛前,應對做基本的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駕駛人員負責。
第15條 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受罰,經公司特別批準的除外。
第16條 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造成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7條 駕駛人員應愛護,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清洗干凈。
第四章 維修保養
第18條 本公司的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須按照預算執行。
第19條 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故障或者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維修保養申請單》(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行政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收回更換的.舊部件,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可自行維修者,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于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求批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行政部每月負責統一購買汽油,并分配到各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下需現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時,司機需填寫《加油記錄本》(見附件5),以備報銷時核對。
7、行政部對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處x元~x元不同程度的罰款,情節嚴重者取消駕駛員駕駛資格。
第五章
第20條 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公司。
第21條 公司所有的,統一由公司支付分擔。
第22條 公司投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23條 一旦出現索賠事件,行政部應在第一時間與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 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4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犯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5條 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司機個人(含非專職司機)和公司各自承擔50%,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行政部負責每周在網上查詢維章記錄一次,并做好處理。
第26條 各種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7條 意外事故造成損壞,在扣除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8條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 費用報銷
第29條 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于每月10日、25日前將所負責當月高速費、過橋費及停車費等票據貼好,連同該行駛記錄本、加油記錄本交行政部審核簽字后,交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最后報主管副總/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八章 附則
第30條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用車管理制度10
各部門:
根據公司目前公務用車使用情況和司機的實際情況,對公司公車的使用、保養、維修作出如下暫行規定:
一、公司目前統一調度使用的車輛是 滬KXX 、 浙DXX2 、 滬XX 、 京PXX4 。
二、公司將根據車輛的實際情況,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以保證車輛和人員的安全。保養和維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門用車,應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行政人事部根據先申請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則,進行合理安排。各部門自行安排開車人員。用車完畢,需檢查車輛衛生及對車輛進行適量加油以保證下次出車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現有規定進行登記。
四、車輛在公司體系內部進行調度,由行政人事部發出書面通知。調出單位應完成必要的保養和維修及車輛交接工作。
五、車輛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即時進行維修的,開車人員應報聞稚農同意,按保證質量和節約的原則進行處理,并在處理前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六、用車發生的`汽油費、停車費、過路費、維修費等,應及時填寫報銷單,并附上相關憑證。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銷,如遇金額較大,公司務必在第一時間給予報銷,以便員工的墊資正常周轉。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二零XX年五月
用車管理制度11
為合理安排車輛使用,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公司車輛使用的費用,使之規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辦法。辦公室負責對列入公司管制車輛的統一管理和調度;財務負責對相關發生費用審核控制。
一、為合理調配車輛,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填寫“用車申請單”并須提前半天交辦公室安排車輛,否則不作安排(緊急、特殊情況除外)。
二、 用車人員/駕駛員出車一律到辦公室申請,登記后出車(特殊情況除外),嚴禁出私車。
三、嚴格按規定時間出車,按時返回,返回后及時通報辦公室,駕駛員不得無故離崗。
四、 辦公室在安排出車時盡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車,用車人員應該服從。
五、 有駕駛執照的部門負責人允許自行駕車。如需自行駕車,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個工作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相應手續:登記領取車鑰匙,用車返回后應及時交還。
六、 原則上實行駕駛員定車定人安排,特殊情況由辦公室作適當及時調整。
七、 車輛保養
1、 駕駛員應及時保養、維護好車輛,并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保證使用車輛的.正常運行,要確保行車安全。如遇特殊情況,車輛不能正常運作時,要及時報告辦公室,妥善解決,以備用車之需。
2、 公司車輛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內指定地點,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驅車外出停放,如因違反而影響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3、 每次接車或出車前,駕駛員須檢查車輛外觀各部位的完好狀況。如發現意外損壞,應查明原因。否則按駕駛員意外損壞處理。
八、 車輛相關費用報銷、行車線路及違章
1、 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過路費、油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除規定由相關部門主管外(如保險費),駕駛員憑發票、出車單等單據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進行報銷。
2、 車輛需要修理或添置各類用品時,先填寫“申購單”經總經理審核,并報辦公室核準后,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事后開票附申購單經辦公室初審,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報銷。如在行車途中,發生非人為的故障(如爆胎等現象),司機必須立即打電話報告辦公室后,再進行維修;毓竞蟊仨氀杆傺a上相關手續。
3、 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駕駛員須自行負責車輛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4、 公司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責任,并準時交納罰款。如有違章而不按時交納罰款,一經發現除賠償外,公司將從嚴處分。一個月內如發生超過3次違章事故,駕駛員給予開除處分。
5、 出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如屬于公司方駕駛人員責任,除責任人必須承擔肇事責任并賠償公司損失外,公司對駕駛人員將給予處分。
九、已取得駕駛證的公司人員自行用車/駕車,違章及事故處理按以上規定執行。
用車管理制度12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學校公車管理,做到節約開支,確保公車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二中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一、車輛適用范圍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2、來賓接待及學校重要會務用車。
3、校長、分管校長指派的臨時緊急用車。
二、車輛調度規定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分管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部門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辦公室統一印制《公務車輛出車登記表》,駕駛員根據安排的出車任務如實填寫《出車登記表》(出車事由、地點、里程等),并經用車人簽字確認。駕駛員要妥善保管《出車登記表》,不得遺失,用車后立即交送辦公室存檔備案。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
三、車輛保管和維修規定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盡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并且及時鎖好,不要在車里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系修理單位,盡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使用油卡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說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更不得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并且追究借出負責人的責任。
四、安全管理規定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及時補辦。
五、學校駕駛員工作守則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著裝整潔。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7、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8、車輛離開本地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六、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并予以紀律處分。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承擔。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后,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用車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公車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規范行車安全行為,確保教學、科研、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公務活動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中共貴州師范學員會貴州師范學關于加快推進公車管理的實施意見》(校黨政發〔20xx〕12號)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是使用財政撥款經費、科研經費、學校自籌經費及社會捐款等資金購置的并以貴州師范學名義進行登記上牌的車輛均為學校公務車輛,必須依照本辦法納入學校進行統一管理。
第三條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配置合理、使用有效、處置規范、監督公正的管理原則,建立動態精細化的管理系統,實現對學校公車從采購到處置全過程管理,切實做到實時的賬賬、賬實、賬事相符,確保公車用于公務。
第二章公車購置
第四條學校需購置公車,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審批程序。首先提出預算申報計劃、采購立項申請;其次在經學校相關部門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報學校領導審批,計財處安排落實經費;最后國有資產管理處按程序辦理報批和采購手續。未經批準未按程序,各學院(教學部)、各單位不得自行購置公務用車。
第五條因學校公車編制有限,原則上不鼓勵使用科研經費購置車輛。確因科研工作需要使用科研經費購置車輛,在符合科研經費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及課題來源方的預算批復的'前提下,須由科研項目負責人提出立項申購報告,經科研管理部門審核,計財處核實經費,學校領導審批,國有資產管理處按程序辦理報批和采購手續。
第六條車輛購置后,購車單位(科研項目負責人)必須嚴格按照《貴州師范學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流程》進行固定資產登記入賬,并與學校簽訂公車使用承諾書,承諾承擔用車過程中因使用者違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而引發的法律、經濟、安全、民事等責任,降低學校公車運行費用和責任風險。
第七條細化學校公車運行費用預算編制,加強預算執行管理,嚴格控制公車運行費用。使用科研經費購置的車輛,由科研項目負責人承擔車輛使用運行等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八條學校公務車輛應明確專人駕駛,購車單位(科研項目負責人)負責制定落實并經常檢查考評駕駛員職責。因工作需要,中層干部駕駛公務車,須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章公車管理
第九條學校公車實行統一監管與分類歸口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全校公車的統一購置、入庫登記、車輛清查、調撥調劑、統計報告、使用監管和辦理報廢處置手續等工作。學校辦公室負責對其統一調度使用的校公務用車進行管理;各單位使用的公車,由各單位負責管理;科研經費購置的公車,由該科研項目負責人負責管理;后勤保障用車由后勤服務集團負責管理;產業開發用車由科技與產業發展中心負責管理。
第十條各歸口管理部門和單位,負責各自使用和分類歸口公車的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公務用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落實學校公務用車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實施歸口管理范圍內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ǘ┴撠煴静块T和單位使用的公務用車調度、使用、保管和維護保養等工作;
。ㄈ┴撠熃M織辦理本部門歸口管理的車輛交通運行管理費的'繳納、車輛年審等;
。ㄋ模┴撠熂訌姽珓沼密囻{駛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行為規范教育、培訓、考核等。
第十一條公務用車使用單位(科研項目負責人)應落實專人負責車輛管理,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把好用車安全關,合理使用車輛,充分發揮車輛使用效益。
第十二條公務車輛及行駛執照、號牌、證件由使用單位責任人(科研項目負責人)自行保管,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抵押變賣、丟棄報廢,違以上規定,后果由使用單位責任人(科研項目負責人)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駕駛學校公務車輛發生交通肇事或得知車輛被盜時,車輛使用單位責任人(科研項目負責人)及當事人必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或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學校保衛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處口頭和書面報告。
第四章公車處置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經鑒定達到報損、報廢條件的或由于交通肇事需報廢的車輛及其車輛行駛執照、號牌、證件等,須交由國有資產管理處統一收回按有關程序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處置。
第十五條學校各類公務用車,因各種原因需變賣、轉讓、報廢等處置的,須向國有資產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按相關程序辦理報批處置手續,并根據批復及時作出下賬和賬務調整。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對違本辦法,使公務用車受到侵害、損壞的單位和個人,學校有權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報學校研究決定。
用車管理制度14
1、幼兒園車輛由園長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和調度。
2、園長辦公室按以下原則派車:
(1)車輛先保證領導工作用車,后考慮各部門工作用車。
。2)用車均須提前填寫派車單,由園長辦公室統一安排并通知專職司機出車。在出車過程中,如超出派車單所定時間、地點應及時告知園長辦公室。司機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出車。
(3)去外地工作用車應適當控制,確需用車時,應提前1-2天提出用車申請并經校長批準。
(4)車輛調度困難時,按急事、遠路先用的原則安排。
。5)能通過傳真E-mail發送的,原則上不派車接送材料。
。6)在園車外出的情況下,確因工作需要租車,由園長辦公室安排,但應從嚴控制。節假日原則上不派車,如確需用車,也應提前申請。
3、凡未經辦公室同意,擅自開私車或將車借給他人的,應追究責任;發生事故的,不論損失大小,責任一律自負,費用全部自理,并視情節給予處理。
4、司機的`職責: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不開快車,不酒后開車,不開冒險車和疲勞車,確保安全。
。2)司機應服從調度,聽從安排。上班時如出車,應在校內,有事外出應請假,保證車輛及時入庫。
。3)平時要勤檢查,勤保養,做到車輛整潔、完好。
。4)司機不得擅自允諾公車私用。
。5)車輛的年檢、繳費由專職司機負責,定時向辦公室匯報落實。
用車管理制度15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司行政服務用車統一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分別按每臺車輛的名稱、型號,車牌號及公司內部車輛編號建檔。車輛檔案內容包括:
。1)車輛購置時的各類手續、隨車文件,資料等。
。2)車輛行駛、通行證照的相關文件。
。3)各期、各類維修保養記錄文件。
(4)車輛違章、肇事記錄文件。
。5)各種繳費記錄文件。
。6)歷任駕駛員個人情況記錄等。
2、車輛的維修需填報《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經行政部長及相關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按公司相關規定送指定修理廠維修保養。
3、因路途故障需就近維修時,應電話報告請示,并做好詳細記錄,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4、車輛駕駛員(固定)應將保養維修等相關原因、及維修情況詳細記錄于《車輛保養維修記錄表》上,并于每月30日報行政部相關負責人。
第二條車輛使用
1、公務用車時,用車部門或用車人須提前填寫《派車申請單》,注明用車原因、到達地點、大約行程、預計時間、返回時間等(緊急情況返回后補辦),報行政部長批準簽字后,相關負責人方可派車。
2、車輛出行前,司機須在《派車申請單》上簽字確認。
車輛返回公司時,將車停放在本部指定停車位置,并填寫返回記錄。
3、行政部在派車時,原則上以派車單送達先后順序及用車人外出公務的輕重緩急程度安排車輛。非緊急情況,用車部門應按工作安排計劃提前1~2天提交派車申請單,以便于行政部安排派出車計劃,同時也便于為相同方向路線的部門合并用車,以提高部門或單位工作效率。
4、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駕駛證、行車證、保險卡等必須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統一保管。駕駛員應將隨車資料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5、駕駛員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性能、車況、及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了解清楚,出車時一定保證車況完好,證照齊全。
6、駕駛員在出車前或車輛返回后,須認真檢查車輛安全狀況及需用證照是否帶全,以確保車輛出行后的正常行駛。
7、駕駛員在任何時間須隨時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以便公司隨時調度使用車輛。特殊原因確實不能聯絡的,應及時通知上級領導改用新的通訊聯系方式。
8、行車外出時,如不能按預計時間及時返回,駕駛員要及時通知公司行政部,以便于調整安排。
9、駕駛員每天必須如實、認真填寫《派車申請單》上的相關內容,并經用車單位或用車人簽字確認實際使用時間及行程,交行政管理員,經行政部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出車費用。
10、《派車單》是駕駛員報銷油費、過路費、停車費、出車補貼等的依據,沒有詳實的派車記錄,公司將不予報銷上述費用。
11、客用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駕駛員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的客戶在車內吸煙時,應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接待人員。
12、駕駛員不得私自開車外出,否則按行車里程所需油費兩倍賠償。
第三條車輛保養與年審
1、駕駛員可利用平時在公司空閑時間維護保養車輛,確實需節假日保養車輛的,需提前一天向相關領導報告,經批準后方可保養車輛。
2、車輛年檢及駕駛員證照年審時,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長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安排辦理。每年僅限一次,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第四條激勵
1、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發生交通肇事的,視情節給予正激勵。
2、行政部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測評。
3、對于工作勤奮、自覺積極維護和保養車輛,明顯降低維修費用和延長規定的車輛保養、修理間隔周期,表現突出的,公司視情節給予正激勵;
對于因維護使用車輛不當造成保養、維修間隔周期縮短,費用超支的,因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發生責任事故者,視情節給予負激勵。
4、因違反交通法律法規,造成違章罰款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5、車輛發生肇事,肇事責任判明后,如責任完全被認定為對方車輛或自然人的過失,司機不承擔賠償責任。
6、下列情形的肇事賠償責任:
(1)肇事責任屬于我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承擔。
。2)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理賠金額時,其超過金額須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方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承擔的比率分擔,賠償責任照前款“(2)”執行。
7、肇事后對方車輛逃逸時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賠償,其賠償金額由保險公司承擔,但若肇事賠償金額超過保險理賠金額時,其超過金額須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8、肇事后畏罪潛逃者,公司將通過法律程序追究肇事司機責任,并予解除勞動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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