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轉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條辦理程序:
1、商家主動提出要退攤位:
1)由原商家提出書面申請;
2)至xx商場管理處簽轉讓協議;
3)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及欠款;
4)按剩余租金及物管費合計的5%交納轉讓過戶費,原商家廣告費不予退還;
5)原商家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
6)新進商場商家按合同金額交納租金、物管費、廣告費、保證金及隔斷押金。
7)商家辦理完以上(1)-(6)項后,商場財務部可退還原商家剩余租金及物管費、隔斷押金。
2、商家私下交易,xx商場認可:
1)提供新商家產品目錄及宣傳資料;
2)至xx商場管理處簽訂轉讓協議;
3)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及欠款;
4)按剩余租金物管費合計的5%交納轉讓過戶費;
5)原商家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
6)新進場商家重新交保證金,若不交保證金則須書面向商場承諾承擔原商家全部質量糾紛費用。
3、經營不好的商家,xx請其退場:
1)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的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
2)新進商家到xx商場管理處按現行價格重新簽合同,并交清租金、物管費、廣告費、保證金、押金;
3)xx商場不收轉讓費;
4)待新商家交清全部費用后,原商家可辦理剩余租金、物管費、押金退款、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廣告費不予退還;
4、經營不好的商家找客戶轉讓攤位:
1)原商家交清上月及當月的水電費、稅、工商管理費;
2)新進場商家按xx現行價格重新簽訂合同,并交清租金、物管費、廣告費、保證金、押金。
3)xx商場不收轉讓費;
4)待新商家交清全部費用后,原商家可辦理剩余租金、物管費、押金退款,保證金按到期退場處理,廣告費不予退還;
以上四種情況商家退款時,由商場會計查帳結算,財務經理審核并簽蓋總經理私章,方可辦理,財務即行做帳。
第二條新進場商家在協議已定,全款已付情況下,若攤位面積與協議不符,必須經招商經辦人、物業主管、財務人員、商家負責人重新測量并填寫面積核算表。確實多計面積則需退款,經會計查帳核算,財務經理審核并簽蓋總經理私章后,方可辦理,財務即行做帳。
第三條各商場財務部每月按期向集團財務部上報商家退款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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