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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1 09:10:44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7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貫徹落實神木縣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嚴格管理、嚴明勞動紀律,根據《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工作特點,制定本制度。

          每位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違者按《神木縣教師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相應條款對應處理。

          教職工上下班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若有事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一、請假審批權限

          1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2天教務主任同意報分管副校長批準,1個月以內病事假由校長批準,請假都要提前辦理審批手續。一個月以上的報請教育局審批、備案;“三查”女工須同時提供計生干職辦審批手續。會假(例會、教研活動等)由主持人或負責人批準,升旗請假(與會假每次均扣30元)由校長批準。

          二、請假時限:

          1、教職工本人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要求婚禮在假期舉行。

          2、育齡女教職工生育第一子女的可享受法定產假90天,24周歲以上女職工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另增產假20天。

          3、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料理后事期間,可享受3天假期。(另加往返路程時間)

          三、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事假:開學時、放假前、3次(不含3次)以上或7天以上事假(而這誰先到按誰執行)、工作緊張時等加倍扣。

          2、病假:因病住院治療的'教職工,出院后持住院手續,病歷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公療手續等證明材料到單位和教育局銷假。請病假后未住院治療或雖住院治療但不能提供以上手續或手續不全的按事假對待,門診病假按事假對待。

          3、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期間的工資照發,但不計工作量,不發獎金,績效考核中不計出勤。超假部分按事假對待。

          4、教職工請假期間,績效工資,工作量獎勵、獎金、福利不予發放。

          四、考勤獎罰:

          1、學校實行出勤獎金,每學期每人500元,請假(包括婚嫁、產假、計生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不予發放。

          2、遲到、早退、脫崗

          從打預備鈴后10分鐘之內進入校園為遲到。

          從打上下午最后一次鈴前10分鐘之內離開校園為早退。

          進入、離開工作場所(課堂、會場等)遲到、早退的時限為2分鐘。

          脫崗為中途離開工作場所或無課出校外辦事。

          遲到、早退、脫崗一次扣50元,查崗一次不在崗扣100元,因特殊情況提前向校長請假者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脫崗每學期累計15次以上者不予發放出勤獎。

          3、曠工:距上班(課)超過10分鐘,進入校園(課堂)視為曠工(課),職工曠課1節(含升旗、各種會議)扣款50元,曠工半天扣款200元,1天及以上按事假的2.5倍扣款,3天及以上取消績效獎,實行待崗。

          五、本制度從XX年2月開始執行。

          六、本制度由消委會負責解釋。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后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

         。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

         。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后,由于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并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通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3

          根據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規定有關的基本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其目的在于嚴肅勞動紀律,統一學校教職工的步調,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運轉。

          (一)工作時間及遲到、早退、曠職的規定。

          1、教職工一律實行座班制。

          上午下班時間,教學人員有課的按課表作息時間下班,沒課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原則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時間:“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O0-5:30。

          2、上班時間嚴禁搞任何娛樂活動(打撲克、下各類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體娛樂活動,都要在大課間、課外活動時間進行。課外活動時間以課程表及作息時間安排為準。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記錄,半小時以上又說明正當理由按事假累計缺勤。經常遲到早退者累計按曠職論,3-5次記曠職一天,5-10次記礦職兩天,以此類推。組長要真正履行職責。要嚴格考勤。如抽查發現失職現象,將扣減組長考核1-5分。

          4、無正當理由,事先不獲準假、事后不補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曠職論;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一次計曠職半天。

          5、凡到幼兒園接孩子的`教職工,按學校規定,每天可提前20分鐘離校。周五由對方或家里其他親屬去接。要保證參加每周一次理論學習或全體會議。特殊情況個人寫出申請,校長批準。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須持指定醫院的病假條計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時不計假,但要有記載。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門主任批準,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請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寫請假單,并報組長登記考勤,將請假單貼在考勤表背面。請假不足半天,又超過兩小時的,以小時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兩個時,但次數較多,也要累計,滿七小時算一天事假。

          3、事假須事先獲準,來不及請假時,須事后及時補假并經批準。未經批準自行不到校者按曠職論。

          4、請假、事假按國務院忻州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各類假文件規定,除婚假外,一律連續計算,包括公休假在內。

         。ㄈ┗椤、產等各種公假

          1、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可請婚假、假期不得超過七天,工資照發。晚婚的增加獎勵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內。

          2、喪假。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請喪假,假期不得超過5天,工資照發。

          3、生育假。女教職工的產假,正常生育假三個月90天。剖腹產增加半個月,大齡結婚享受一個月獎勵假,男女雙方均可享受半個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憑男方單位證明,休滿全月。產期,即大齡又剖腹產者,休4個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的獎,獎勵由夫婦雙方單位各負擔50%。此外,可增加產假三個月,但免三年獨生子女費。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產假順延。

          4、節育、絕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執行。絕育假14天;采取長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敗懷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沒有按規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歲以內的小孩的母親每天享受1小時喂奶時間。

          6、家長會按公假統計。

          7、房管部門維修、拆遷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強化和嚴肅工作紀律,切實加強學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學、行政、后勤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教師法》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簡)。

          一、考勤形式:

          1、簽到:學校要求全體教職工上、下午在規定時間內簽到。不可出現代簽現象。

          2、出門證:正常上班時間內,簽到時間截止后,教職工因事確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辦簽發出門證。如是公事,教職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書面證明。

          3、校長室牽頭處室、年級部、值周組組成檢查組,將不定期抽查全體教師或部分教師或個人,凡未經批準或未拿出門證強行外出的教職工,視為脫崗。

          二、請假制度:

          1、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者,憑通知到有關部門批假條。經校長室和教務處、年級部批準,后到校長辦、考勤辦備案,如是班主任還需要到政教處批假條。

          2、病、事假:教師到年級部、教務處,教輔后勤人員到教務處、總務處請假,待批準后,再交校長辦、考勤辦備案(班主任還需到政教處備案),如未到相關處室說明后果自負。教干請假還須經校長室批準。病假需要持相關醫院證明,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在當天補辦請假手續。(長期請假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無醫院證明視為事假或曠職處理。如請假2天要到分管校長處,3天或以上要到校長處履行請假手續。

          3、婚假、喪假、產假:婚假、喪假、產假的假期按有關文件執行;

          4、會議和活動: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政治學習、業務教研活動以及其它的一些集體活動(如升旗儀式活動)。如有事或生病請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長室或處室、年級部證明)。

          5、請假要履行銷假手續。銷假到原請假處辦理,凡未銷假的視為曠職。

          三、關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的考勤制度。

          1、凡上級委托學校組織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測試、自學考試和期中、期末測試以及閱卷工作、運動會、義務勞動等大型活動均屬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

          2、全體教職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的監考、閱卷、裁判員和義務勞動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請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5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教職員工遵章守紀的意識,規范勞動紀律,明確考勤和員工請銷假工作流程,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中心培訓部(學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ㄒ唬┬姓、教輔、后勤等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考勤。

         。ǘ⿲B毥處熢谡=虒W周內按授課日和教研活動時間考勤,中心培訓部(學院)規定的其他工作時間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考勤。

         。ㄈ┲行呐嘤柌浚▽W院)按國家規定執行雙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值班人員執行輪班休息制。

          (四)員工考勤采取部門負責、統一管理的辦法,由各部門指定考勤員(各系由教學管理干事擔任)。每月5日前將考勤表匯總交人力資源部。

         。ㄎ澹┛记趩T必須每天做好考勤記錄,真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瞞報、漏報。

         。└鞑渴邑撠熑吮仨毝酱倏记趩T履行職責,認真審核本部室上報的考勤表。

         。ㄆ撸└鞑渴铱记趩T要對員工的遲到、早退、請假、曠工等情況作好記錄,人力資源部將以部室記錄核發當月工資。如記錄有出入個人必須寫出申訴報告,部室簽署意見交人力資源部核查。

          二、請銷假制度

         。ㄒ唬┱堜N假程序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按要求辦妥請假手續并進行工作移交后方可離崗。確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及時以電話形式請假并獲批準,事后補辦請假手續。請假條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門考勤員考勤,一份由人力資源部存檔。請假期滿應及時到部室及人力資源部(人事處)銷假。凡未按上述要求辦理請銷假手續或手續不全的,一律按曠工(曠課)處理。

         。ǘ┱埣俚念悇e、期限及審批權限

          1、公假

          請公假應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須經中心培訓部(學院)主管領導批準,同時按規定報相關部門。其假期按相應證明材料辦理。

          由中心培訓部(學院)工會組織安排的員工療休養,按公假辦理。

          由本人申請,經中心培訓部(學院)批準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人員,每年給予10天公假,超過10天以上者,按事假處理。未經批準的,全部按事假處理。

          員工在公假期間待遇不變。

          2、事假

         。1)員工因辦理私事請假為事假,須辦理請假手續、工作移交后方可請假。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各部門對事假要嚴格控制,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2)事假一天由部室負責人批準;三天以內由分管院領導批準;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長)批準;部室負責人請假,由主管院領導批準。

         。3)員工請事假按天數扣發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本人月績效工資/20、83,下同)。

          (4)員工在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間需請假,假期在十天以內按病假處理,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按事假處理。

          3、病假

          (1)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可請病假。

         。2)員工請病假必須持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書或病休建議單(病休建議單須經校醫務室鑒定認可),辦理請假手續、工作移交后方可請假。在外地生病應及時電告或通知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回單位后必須憑就診醫院證明補辦病假手續;急診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補辦請假手續。

          (3)病假在三天以內(含三天),本部門負責人批準;病假超過三天,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主管院領導批準,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長)批準。

          (4)員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內不扣績效工資,從第四天起扣績效工資。

         。5)請長病假者,工資及福利待遇標準如下:

          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年功工資、薪點工資發給,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90%,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100%。

          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70%,滿十年的發給本人薪點工資的'80%。

          4、婚假

          (1)適齡員工結婚,可憑結婚證請婚假3天;男女雙方均按法定婚齡推遲3年以上(男年滿25歲,女年滿23歲),可增加婚假12天,員工到外地結婚(不含旅行結婚)可根據實際情況另批給路程假;榧賾淮芜B續休完,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2)婚假期間工資績效照發。需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5、喪假

         。1)員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請假三天,另給往返路途假。

         。2)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照發。需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6、探親假

         。1)符合國家探親規定的員工,可請探親假。

          (2)中心培訓部(學院)實行寒暑假制度,根據有關規定,學院員工探親假原則上利用寒暑假探親(不另補休寒暑假),特殊情況按有關政策辦理。

         。3)探親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往返路費按財務制度報銷。超假者必須按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工資待遇比照事假標準執行。

          7、年休假

          根據湘電公司人資[938]文規定,已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員工不再享受帶薪年休假待遇。

          8、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請產假須持本單位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由中心培訓部(學院)工會備案后方可辦理請假手續。

         。2)生育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條件的,增加產假30天;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3)女員工懷孕2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4)女員工生育期間,采取節育或絕育措施的,可分別請計劃生育假7天和15天

         。5)按有關規定,女方生育,若平產,男方可休陪產假7天;若難產,男方可休陪假15天。

         。6)產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執行。

          9、離職哺乳假

         。1)哺乳期間,女員工按規定每天可給兩次喂奶時間,每次30分鐘(包括路途往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可增加30分鐘。領取了獨生子女證且需要長期哺乳的,按國務院文件規定,可請離職哺乳假至小孩滿周歲時止。

         。2)請離職哺乳假,須寫出申請報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經中心培訓部(學院)主管領導批準方可休假。

          (3)離職哺乳假期間不享受績效工資及福利待遇,工資按(年功工資+崗位薪點工資)80%標準發放。

          10、工傷假

         。1)員工因工受傷或患職業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后,可辦理工傷假(即工傷治療期)。

         。2)工作治療期的待遇按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ㄈ┱埣俚钠渌幎

          1.中心培訓部(學院)領導請假,按省公司有關規定執行。部門負責人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主管院領導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病假、產假期間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計算在假期天數之內;榧佟始、事假期間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計算在假期天數之內。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滿不續假或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者;

         。3)假后查明請假理由確屬偽造欺騙者。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文件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并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采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采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制。所有請假經審批后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系人員代理工作并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準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后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后,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后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匯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于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7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序事前請假,事后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干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準,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準。請假批準后,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干部請假: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并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周五將本周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于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后,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范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后給一個學期產假;蛘邞{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于手術治療的,報銷后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于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于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三、崗位管理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并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四、審批權限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平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后,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后,每次扣除20元。

          11.日?记谟芍翟骂I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9

          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學和工作秩序的保證。為了提高教職工紀律觀念,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四分之一天扣除。

          二、教職工全天坐班,教師在值班室領證,坐班時間若因事外出,須向值日或值周領導請假,不得無故脫崗。每周由分管副校長同值日或值周領導不定時抽查,如果發現無故脫崗者,除進行批評外,曠工處理。

          三、凡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等法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如超期,應提前請假,按事假處理。

          四、病、事假經校長批準,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確實不能親自到校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請,但回校后要補請假條。病假須有醫院證明。

          五、集體活動時無故缺勤者視為曠工。

          六、無故不到校,視為曠工。

          七、學校教導處負責教師日常和集體活動的`考勤,業務學習由主任負責考勤,每月將考勤情況報分管副校長。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為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創設良好的校風,樹立紀律嚴明的教風,帶動規范的學風,更好地對教師進行管理,實現制度化與人性化并存的管理原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望全體教師嚴格遵照執行。

          一、每天的考勤表須由本人填寫,代簽、漏簽按遲到記入考勤。

          二、請假制度

          1、各種假期均實行本人具實際情況申請,學校實行審批制。

          2、上班后原則上不準請外出事假,如確需外出,在不影響授課任務的情況下須辦理相關請假手續。各權限內批準的假期,必須報課程部,課程部要及時調整教學內容,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請假手續: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逐級申批(副主任、主任簽字、主管領導)。事、病假要提前寫好請假條。事、病假不超過一節,不計請假,在向校務部和級部主任做說明后方可離校。事、病假一天以內,須報課程部由分管副校長批準簽字后方可離校(三節按半天計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須報課程部由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離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課程。假條送交校務部,按時銷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曠工計。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療休息要出具人民醫院以上的診斷證明。來不及填寫請假條的上班后補辦。

          4、婚、喪、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各種假期一律不得請霸王假或代請(急病除外)。

          6、因臨時外出超時造成空堂或私自調整課程內容的,按教學事故從嚴處理。

          7、教導處每周做好統計,月底累計通報。

          8、如有擅自脫崗或離,F象一人次對責任人視情況扣0、5-1個月的.出勤獎,二人次對所在級部副主任扣2個月的出勤獎,三人次以上扣本級部全員1個月出勤獎,學期末本級部不得評優。

          9、全體教師會納入考勤。有事提前請假,遲到或無故缺席者分別按遲到和曠工計。

          10、中途離校(一節課時間內)按早退處理,超過一節課時間按事假半天處理。

          11、值日人員要按時把考勤表送交校務部。

          三、確因特殊情況或因病不能到崗,須事先告知學校,事后須履行有關請假手續、出示相關證明并按時上完年級組或課程部安排的課程。

          備注:

          1、所有參加教研活動的老師須課程部副主任并自行安排好課程。

          2、中途離校(一節課時間內)按早退處理,超過一節課時間按事假半天處理。

          3、值日工作作為考勤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4、如教師因病請假出示相關證明后,由課程部統一安排代課。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為保障學校各方面工作的正常運轉,建立正常有序的教學秩序,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持續發展,進一步完善對教師實施教學常規情況的檢查與管理,使全體教師自覺按學校管理目標規范自己的教育教學行為,提高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特制訂本制度并請全體教師執行。

          1、行政人員請假半天按1.5節記,全天按3節記(不含兼課)。

          2、全體教職工(含行改人員)因故缺崗,必須請假,所有請假須提前一天呈交假條及罰金,獲準后將假條轉呈教導處后方可離崗。

          3、學校考勤由值周人員和教導處具體負責,接受全體教職工監督。

          4、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呈交假條,經校長或副校長批準后方能離崗,電話請假一律以曠課論處。

          5、事假每次節扣款10元,原則上不準請事假,確須請假,由當事人自行安排本班科任教師無償代課,學校不發給代課報酬,否則按曠課論處。

          6、遲到或早退:2-4分鐘,一次扣5元;5-9分鐘,一次扣10元;10-20分鐘,一次扣15元;20分鐘以上,一次扣按曠課計扣;全節課或會未到,一次扣40元;上課時走出教室逗留超過一分鐘以上按早退計;體育課未組織學生活動中放任學生自行游動或提前下課按早退計;開會、培訓等以5-10分鐘記為最低檔記扣,提前離開按時記入早退。

          7、曠課:每節次扣30元,以后每次在次基礎上上翻30元。上課鈴響后20分鐘及以上按曠課計,開會、培訓、集會等10分鐘以后到視為曠課(超50分鐘的會議等按50分鐘一節課累計計算節次)。早讀課以1節課記。

          8、公假:不扣款,不扣分。因公外出須經校長或副校長核準,并在值周人員處登記備案。

          9、特殊假:不扣款,不扣分,但不計發超工作量津貼,節假日不除外。

         。1)婚假:7-13天

         。2)產假:90-180天

         。3)節育假:流產準7天,上環準2天,取環準2天,男扎10天,女扎21天。

         。4)護理假:晚育夫婦,準男方護理假3天。

         。5)喪假:親生父母去世,自亡故之日起至安葬之日止,并延長3天,男教師的岳父母或女教師的公公、婆婆不超過15天,其余直系親屬視其情況經校委會議研究可準1-5天。

         。6)考試假:在校備案記錄清楚,憑有關證明準予考試及旅途時間假。

         。7)自然災害假:據實情處理。

          10、病假

          (1)特殊長病假:經教育局批準的,不扣款,不扣分,年度考核以最低分記(但可合格)。

         。2)生病請假住院治療,先呈交假條,經行政會議討論,憑住院治療證明、住院醫藥治療發票的準病假,每天扣0.5分,未獲準的`作曠課處理。

         。3)一般病情:僅打針、輸液或上藥的請自己安排時間,調節好,不準病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4)父母或子女生病住院治療確須護理,憑相關依據,經行政會議研究獲準的,按本人病假處理。

         。5)自己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傷殘住院治療的,按事假處。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準后自己請好教師代課,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于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盡量避免,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鉆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采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干部在上課5分鐘以后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布,并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后于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圖縣教育系統干部教師十條禁令》,參照上級有關規定,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繼續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為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學校領導將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ㄒ唬┳飨r間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準時收取簽到簿,下班最晚簽退時間為16:40,敬請守時!如有加班請先簽退!)

          值日值班教師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為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和監管好班級。

          外地教師周五下午下班時間可提前至15:30并按時簽退。

         。ǘ┱埣

          1、教師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導處填寫請假條,經校長審核簽字批假,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學校有權到衛生醫療部門核實診斷的真實性,弄虛作假的教師一律不給假,如不上班按曠工處理。負責校園安全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3、教師婚假7天,產假按法定假計算,小產15天,超期按病事假處理,須履行請假手續。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宿舍管理教師值班期間簽到簽退要及時。

          5、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不定時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臨時外出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5分鐘。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數按早退處理,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處理。

          6、病事假、遲到、早退扣款標準:

          病、事假均須提前或后補完成課時任務,填寫好“請假條”方可休假。

          病事假無空堂現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現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時扣款增加一倍。簽到后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

          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

          7、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8、教師要按學校作息時間準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課堂,禁止課堂內接打手機(一律靜音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師子女結婚準假3天且不扣款,教師的父母去世喪假5天,;外地教師父母去世根據里程實際情況決定,其他直系親屬去世2天,婚假、喪假含雙休日和節假日。

          11、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记谥贫,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

          12、學校鼓勵教師高學歷達標,參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師,在不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情況下,不扣款。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含網絡培訓)、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無故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處理,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評優晉級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只能作為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對象,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者予以解聘。

          四、調課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要寫好調課理由,調課辦法,送至教導處備查。

          五、本制度從20xx年3月12日起執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況,經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一、全體幼兒、小學教師工作實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實行查崗制、刷卡制。

          三、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執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遲到、早退、中途離校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0.5天以上請假須有假條、遲到、早退、中途離校等假須向校長和主管領導面請。

          四、教師到校時間: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時間: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請假手續:教師請假必須由本人向校長請假;校長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領導負責(小學:教導主任;幼兒:負責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師須持請假條請假,由校長批準。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學校報請聯校審批、準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否則按無故處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兩個月以下者,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批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局相關待遇規定執行(請假天數實行累計,公辦教職工扣除相應的鄉鎮工作補貼部分;代課教師扣除相應的.區或村給予的崗位津貼)。

          十、病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社局規定的相關待遇規定執行。代課教師病事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如果繼續被學校聘用,扣除期間相應的區或村補崗位津貼外,基本工資開資為原基本工資: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師產、婚、喪假規定:婚假7天;女教師產假90天,難產增加10天,其中產前15天,男教師妻子生產3天;女教師哺乳時間12個月,上下午各1小時;流產四個月以下15天,四個月以上30天。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傷界定:教師在上班期間和上班及回家途中發生的非人為性事故,最終由校委會集體界定。教師工傷休假期間不計考勤積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請示上級后按有關規定執行。人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傷處理。

          十三、缺勤處理規定:教師考勤情況除按規定扣款處理,按量化考核規定扣分。

          量化扣分:

         。1)遲到、查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曠工每天5分

         。4)不候課、中途離堂每次0.1分

          十四、學校做好教師考勤統計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與當月20日上報義井聯校備案。

          十五、當年事假累計滿10天、病假超過一個月的不參加任何評優評先。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值日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匯總填表于宣傳欄上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ㄒ唬┳飨r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于7:50前到崗,全體教師必須于8:10前準時到校。

          下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全體教師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第二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ǘ┱埣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注: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前或假后必須調好。

          2、教師病假、事假一天以內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請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7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3節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前3天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7、婚、喪、產假按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

          8、教師因公出差,填好調課單,不計缺勤。

          四、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于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貼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貼10元;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元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一、請銷假制度

          任何教師有事必須事先請假,并認真填寫請假條,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職,事后要及時銷假。

          確因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必須事前電話請假,并將工作安排情況向分管領導匯報,事后補填請假條,教導處考勤匯總要以書面請假為準。

          二、請假程序

          教學人員請假一天者,須自行調好課,然后由校長審批。非教學人員請假一天以內者,須安排好相應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簽字,校長審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內者須到教育中心批準。超過一月者由教育局批準。所有請假均以請假條為準,審批通過后方可執行,請假手續由教導處負責存檔。

          教師因公出發或因私請假造成空堂的按曠課論處。

          凡因重病請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或直系親屬喪假,函授學習等可申請學校作出調課或代課安排,教師函授學習、因公出差視為出勤。

          學校的重大活動原則上任何人不準請假,如確需請假,須經校長批準。

          值夜教師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須妥善安排休息期間的工作。

          三、考勤內容

          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診、調休、遲到、早退、曠缺等情況。

          1、凡開會、進修、讀書、社會工作、計劃生育為公假,子女家長會或親子活動每學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時。公假一般以請柬和通知等證明單為準,由教導主任簽單離校。沒有書面通知的,由教導主任視情況而定,公假離校時需交出公假單。公假一般不影響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學任務。如有影響,一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長決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時向教導主任請假,一般應不影響工作。事假以小時計(不足1小時計作1小時),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長簽名。

          3、病假需及時或在病愈上班的當天,主動向考勤人員提供病假單,病假單無法及時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導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從教職工的健康考慮,學校鼓勵教職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帶病工作(無論是否持有病假單)。如教職工患比較嚴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傳染病,則應及時看病或遵醫囑休息。教職工病假期間如來校上班,病假隨即終止,遵守學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職工就診一般不超過2小時,并需在離校時交出就診單,若就診后不回校,一般應在下午二點半后前往;上午看病應到校后再去;必須清晨做的檢查,應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清晨急診,則應及時通知學校并回來補辦手續。

          5、全體教職工每天四次簽到簽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鐘之內的遲到外,每遲到一次(30分鐘之內)扣除0。5分。超過30分鐘的視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經查實以一天事假論。

          8、各種假在月終公布時尚未辦理請假手續的.;需經批準的假而未經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的;各種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診)凡名不副實的,以曠缺論。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監考閱卷、開會等集體活動,由主持人全查),檢查未見其人且無請假記錄者按曠工論處。

          五、考勤績效工資獎懲

          績效工資中設立教師考勤獎,金額按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執行。

          1、漏簽到、簽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課遲到及早退、開會遲到及早退、曠班每次扣10元。

          3、集體備課無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20元,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5、值夜曠班扣20元(值日教師負責賠償損失)。

          6、請假每人每月不超過兩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連續計算)。

          7、體育教師帶操無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試閱卷期間不準請假,卻需請假者,不論何種情況一律每天扣20元,曠工一天扣40元。

          9、節假日教師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遲到1個小時以內或中途離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積分

          1、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曠工不重復計算。

          2、曠坐班一節扣1分;上課遲到、溜堂、早退10分鐘以內扣2分,超過10分鐘按曠課記;未簽到或未簽退一次扣0。2分(含簽到遲到);請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曠會一次扣2分。集體備課和業務學習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試期間請假、遲到、曠工扣分加倍計算。

          七、請假期間的待遇及對曠工的處罰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計超過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

          2、全年連續曠工3天、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級,不得參與當年的職稱晉升。

          八、其他

          女教師產假后第一個學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簽到簽退,但例會和教研活動必須參加。

          考核結果由教導處負責匯總公示,并計入綜合量化考評,作為評先樹優的依據之一。

          本規定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依據上級文件執行。本規定自20xx年8月20日開始執行。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根據《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關于實行全員聘任制、內部結構工資制的方案》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職工每月發放考勤和常規考核獎,在符合規范條件下,教師每月80元,職員、工人每月60元,F就教職工考勤問題作如下具體規定: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周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周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準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準,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上將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干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匯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干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游煙或集會時抽煙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后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設備)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復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采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后調閱兩種形式了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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