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處罰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處罰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處罰制度1
公司處罰制度
處罰分為警告、留用察看、開除三種。
1、警告
對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辭退的員工分別給予警告處分:
(1)違反勞動紀律,月計遲到、早退在4次以上,年計20次以上的;月計曠工在2次以上,累計5-15天的;一年內出現2次無病請病假的;無理取鬧、吵架、打架、消極怠工、弄虛作假等影響生產、工作、經營和社會秩序較嚴重的;
(2)不聽從工作分配、調動、指揮;玩忽職守,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后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榮譽損失,使他人生命遭受危害或經濟財產遭受1000元以上損失的;
(3)工作不負責任,產品質量或工作質量經常達不到標準要求,完不成任務,經常浪費原材料、能源,損壞工具設備,對公司管理造成較大影響或對公司信譽和經濟造成較大損失的;
(4)不講信用,不執行規定,濫用職權,損公肥私,弄虛作假,惡意串通,騙取公司或他人利益,使公司或本部門經營管理、聲譽、經濟受到較大影響或造成較大損失、損害的;
(5)犯有其他在公司或社會上影響較大錯誤的。
(6)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
員工有以上行為之一的,由所在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決定后,給予警告處分,處分記入公司檔案,同時根據影響輕重和經濟損失大小給予500元以上經濟罰款。
2、留用察看
對有下列行為但不足以開除的員工給予留用察看半年至二年的處分:
(1)對受警告處分二次以上(包括二次);
(2)聚眾打架或打架過程中首先動手打人或引起事端或用兇器類器具打人,情節較嚴重的;
(3)故意破壞生產、工作秩序,侵害或損壞公司財物等,情節嚴重的;
(4)貪污、受賄、賭博、誘導或逼迫下屬或他人代交罰款等,任何一項價值在500元以下第一次的;
(5)利用職權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
(6)對領導的批評處理進行打擊報復的;
(7)阻礙公司重要工作、活動順利進行的;
(8)其它違法亂紀情節重于警告處分,但不夠開除條件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相關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寫出留用察看的處理報告報公司總經理研究批準后,給予留用察看處分。批準的留用察看處分報告送檔案室和人力資源科各一份。由檔案管理員給予記入公司檔案。對被處以留用察看者首先給予1000元以上經濟罰款,而后在留用察看期間,財務每月扣發本人實發工資的20。被留用察看人員于每月1號到人力資源科書面匯報上一月的工作表現情況。經人力資源科調查了解,對察看期間表現不好者,隨時通知所在部門辦理開除手續;對察看期間表現好的,期滿后由當事人寫出書面“解除留用察看報告”一式三份,報人力資源科長簽名確認后,逐級審批至公司總經理。審批手續齊全的報告,由當事人送人力資源科、檔案室、部門經理各一份。
3、開除
公司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立即開除:
(1)對留用察看期間表現不好的,留用察看期滿后再次出現類似現象的;
(2)事實證明對公司離心離德的;
(3)道德敗壞,以惡言穢語侮辱、報復、恐嚇管理人員或其它員工或抵毀公司的。
(4)吸毒的;
(5)提供賭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6)對貪污、受賄、賭博、誘導或逼迫下屬或他人代交罰款的,任何一項財物價值在500元以上或次數在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予以開除;
(7)對偷盜、窩藏、截留公司或他人財物,私吞或私分公司財物者,敲詐勒索錢物、冒支工資者,無論價值大小,一次性給予開除。
(8)其它制度有明確規定的,或其它嚴重違法亂紀毋需留用查看的。對符合以上開除條件的職工,由直接領導(指直接分管的管理、輔助人員)一式兩份寫出書面“開除報告”(報告須寫明開除的事實理由),逐級審批至公司總經理。對批準開除者,除按相關規定處理外,每人罰款20xx元,由直接領導按規定時間通知被開除的員工,同時持一份審批手續齊全的“開除報告”到人力資源科換取《員工脫離公司審批表》,并負責帶領脫離公司的員工在最短的時間內按表中要求逐項審批、填寫、辦理財物退還及結帳手續。如當事人在受到處罰后3日內不能進行結帳的,由人力資源科原則當日最遲次日以掛號信的形式寄給被開除者,信中要標明:“自寄信之日起限期20日內來公司,由人力資源科按照處理決定予以安排辦理結帳手續。逾期人力資源科將按照處理決定通知財務科,由財務科將應扣罰款額收歸公益金或福利基金帳戶,余款列應付款帳戶”。
4、處罰說明
對受到警告處分,留用察看期滿的員工,滿12個月以后在評獎等方面與其他員工同樣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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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處罰制度2
一、目的:
鼓勵員工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紀失職行為;保障集團公司工作秩序正常運行,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目標的順利完成。
二、基本原則:
1、獎懲分明:有功必獎,有過必罰,執法公正嚴明。
2、獎懲適當:執行獎罰中,要做到功獎相稱,處罰相當。
3、注重時效:獎勵和懲罰必須及時有效;獎勵的目的是通過表彰先進,激勵一批人;懲罰的目的是通過嚴肅紀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圍:
1、本制度為集團公司內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圍。
2、本制度適用集團公司直屬職能部門、子公司及所屬部門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工作人員。
四、管理職責:
1、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考核和過程統計匯總。
2、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責本制度執行過程的監督管理。
3、集團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部門負責本制度的執行與過程管理。
五、獎勵:
1、獎勵類別:
一般性獎勵;嘉獎;記小功;記大功;通令嘉獎;授予先進工作者。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或加薪、晉升職位等。
。1)嘉獎與一般性獎勵:員工在本職工作崗位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業績比較突出,在本部門內有一定影響。
(2)記小功、記大功、通令嘉獎:員工在履行工作職責過程中,工作業績十分突出,在集團公司范圍內有重大影響,按其敬業貢獻的影響程度確定嘉獎類別。
。3)授予先進工作者:授與先進工作者屬于年終綜合評比范疇,按年終評比與獎勵規定辦理。
2、獎勵方式:
通令嘉獎,當月獎勵1000-2500元;記大功,當月獎勵500-1000元或加薪一級;記小功,當月獎勵300-500元;嘉獎,當月10-100元;一般性獎勵,當月獎勵100-300元。
3、獎勵原則:
以精神鼓勵和物資獎勵相結合,注重平時獎勵;每年開展一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年終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時工作應被記小功一次以上。
4、獎勵條件:
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由直接主管部門和子公司總經理酌情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公司總裁或董事長審批,予以獎勵:
。1)、對本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施行有效的;
。2)、積極研究和改進業務流程與方法,對提高工作效率和業績有特殊功效的;
(3)、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或對突發事件臨機應付措施得當或奮勇救護而使公司和員工利益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同壞人壞事做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6)、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自覺維護公司形象,工作勤奮、本職工作出色的;
(7)、領導有方,使業務發展迅速有顯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績優異而且能夠勝任現職以上職務的;
。9)、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六、處罰: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二種。
1、經濟處罰:罰款、扣工資、減發獎金。
2、行政處分: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薪、降級、辭退、開除。
警告一次當月罰薪50元;記小過一次當月罰薪100元;記大過一次當月罰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間停發獎金和補助,工資減半。記小過以上處分,均在公司范圍內通報。
3、處罰細則
。1)、沒有提前請假或領導沒有準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個月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6天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2)、工作時間竄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10元/次。
。3)、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影響工作者,記小過一次,情節嚴重者開除。
(4)、員工上班不按公司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證,一次罰款10元,自行車、摩托車、汽車等一切車輛不按規定地點停放,罰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謾罵勞動紀律檢查人員,罰款100元/次,性質嚴重的給予記過處分。
。6)、在工作場所大聲喧嘩、嬉鬧、追逐,工作時間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響公司形象者,罰款50-100元/次,經批評不改者,調離崗位或辭退。
。7)、在公司場所區域內隨地吐痰,罰款20元/次。
。8)、上班時間吃食品、亂丟果皮紙屑等,罰款50元/次。
。9)、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等,罰款20元/次。
(10)、工作時間睡覺、下棋、打撲克,罰款100元/次,中層以上干部給予警告、降職、降薪處罰。
。11)、在公司內賭博,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每次每人罰款100元,取消年終獎金,嚴重者予以開除。
。12)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一律開除,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事,除扣罰當天工資、設備損耗費、電費等外,并罰款50元/次以上。
。14)、人為損壞公司里的設備和財物,除按價賠償外,并罰款100元/次以上。
(15)、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消極怠工,每次罰款50元,并予以停工處理。三次以上者給予開除處理。不服領導教育,出言不遜,罰款100元/次,甚至動手毆打領導者,一律開除,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16)、盜竊公司財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價處罰外,一律開除,并扣罰全月工資。
。17)、廁所設施損壞不能正常使用,尿垢嚴重,便池糞便堆積,水龍頭長流水,燈長明,又沒有及時報告和修復,罰責任部門每次5元/次。
。18)、辦公大樓向窗外扔雜物和垃圾罰20元/次。
。19)、凡欺騙領導,以事假、病假名義到其他單位務工者,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并扣除當月全部工資。
。20)、下班后未關閉電源、門窗等造成公司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并處以50元/次以上罰款。
。21)、泄露、出賣公司專業技術、商業秘密者,追究違約責任,并予以開除,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22)、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或擅離職守,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造成公司損失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并處以10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濟私、貪污公款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者,除賠償公司損失外,并處以10倍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一律開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4)、員工有錯,認錯態度好,可減輕處罰,認錯態度不好,可加重1-2倍處罰。
4、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從重處罰:
。1)、品行不端、工作不負責或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2)、職能崗位人員因工作服務態度不好遭投訴的;
。3)、玩忽職守、違反業務操作規程,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4)、三次以上擾亂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礙他人工作的行為;
。5)、三次以上欺上瞞下、謊報事實真相的行為;
。6)、三次以上因過失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7)、有瀆職、失職現象或對工作重大問題失察的;
5、經公司領導批準的辭退可發放當月工資。開除處分一律扣除當月所有工資待遇。
七、獎勵的程序:
1、由主管部門或企管部門提出準確的申請報告,填寫獎勵申請單。獎勵內容包括:在什么崗位作出了貢獻;所做的貢獻影響如何;成績屬于個人的還是集體的;先進事跡,如良好的工作作風或服務勤勞、敬業愛崗精神等。建議給予何種獎勵。要求語言清晰,材料具體,切忌模糊其辭,泛泛而論。
2、調查、核實情況。人力資源部對申請報告進行審查和補充,為獎勵決策提供事實依據和獎勵建議。
3、嘉獎以上由公司總裁進行審批,通令嘉獎和先進工作者由董事長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4、嘉獎以上獎勵申請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存檔管理。
5、一般性獎勵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進行審批,人力資源部辦理并存檔。
八、處罰的程序:
1、由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進行檢查。
2、任何員工對違紀現象都有權力直接向違紀者所在部門或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舉報。接到舉報后,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應立即查清事實。
3、一般員工的違紀行為由其部門主管負責處罰;辭退或開除應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由人力資源部處理。
4、中層管理人員的一般違紀行為(警告)的處罰,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審批;嚴重違紀行為(記小過、記大過、降薪、降職、辭退、開除)由分管主管(副總裁或總監)提出或審核,人力資源部核查,集團公司董事長審批。
5、高層管理人員違紀行為的處罰,由董事長審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6、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發現一般違紀現象有權直接開出處罰單,報分管主管審批。
7、所有處罰單一式三份,違紀者、違紀者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各一份。月底時由人力資源部作出考核統計,交財務部在工資發放時扣除相應的罰款。
九、制度銜接:
本制度與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請假管理制度》、《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銜接,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修正與解釋。
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公司處罰制度3
材料部:
公司5月8日工地現場會議明確你部工作職責,提出本工程材料流程和管理辦法。因你部對材料制度和工作指令執行不力,以致材料進場未按流程及時清量和入庫。違反了公司制度規定,F限期5月16日前完成進場材料清量并簽寫《入庫單》,同時對失職行為給予扣除一天工地補貼處罰。特此通知
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腳手架工程管理辦公室
簽發人:
xx年5月13日
公司處罰制度4
各部門、車間:
關于20xx年4月29日晚11:40左右車間員工劉夢龍、劉方林、薛宗保、司志博與郭義剛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20xx年4月29日晚,員工郭義剛未經行政部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樓層劉夢龍、薛宗保等也在宿舍喝酒,約11:30分左右雙方因言語產生糾紛,在外來人員的挑釁下,劉夢龍、薛宗保等人沖進郭義剛宿舍歐打外來人員,郭義剛維護外來人員進行幫架,后經人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造事責任人處理如下如下:
1.郭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晚上私自帶外人進廠喝酒挑釁鬧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給予罰款1200元,立即開除出廠,外來私自進廠人員交由派出所處置;
2.劉、薛在宿舍喝酒鬧事帶頭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3.劉、司在宿舍喝酒后鬧事協助打架,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800元,留廠查看一個月后再處理。
4.當班保安劉未盡到崗位職責,遇事不能及時匯報處置,罰款200元,后勤主管楊對宿舍管理監管不力,罰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內不準賣酒、員工不準帶酒進公司、宿舍內不允許任何人喝酒,一經發現給予罰款500元處罰。
6.即日起,凡私自帶人進廠者,查證屬實后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并開除出廠的處罰,同時將非廠人員以擾亂公司管理送派出所處置!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為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行政部
年月日
公司處罰制度5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8、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9、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0、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1、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2、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3、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4、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5、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處罰制度6
一、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逐步實現“零違章”目標,保障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證電網安全運行,預防發生各類電力生產事故,教育、引導員工在生產活動中遵章守紀,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各部門系統所屬公司各個班組、其他部門參照執行。
三、職責:
1、公司各部門應認真執行本規定,對違章人員進行逐級登記和考核。
2、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均有制止違章行為的權力,各部門領導、安全監察專職人員應經常到現場檢查、監督本規定執行情況。各級管理人員、現場安全員應結合現場工作情況,認真履行安全監督職責,及時發現制止違章行為。全體員工應自覺認識違章的危害性,積極主動地反違章。
3、反違章實行全員、全面、全方位、全過程管理和下級對上級逐級負責制,各部門領導應對本部門的違章行為進行認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糾不力,被上一級監督檢查發現的應負連帶責任。本級查處的違章行為上級不重復處理。
4、對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級考核原則進行處罰。
5、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班組,應結合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專業管理特點和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違章分類及考核細則。
四、程序與規定
1、違章定義:違章是指所有員工(包括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工作中雇傭的臨時工、民工,工程隊工作人員等)在電力生產活動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違反電力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對人身、電網和設備構成危害并誘發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1)違章分為行為違章、裝置違章、管理違章。
行為違章――指現場作業人員在電力建設、運行、檢修等生產活動過程中,違反保證安全的規程、規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為。
裝置違章――指生產設備、設施、環境和作業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規程、規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證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的不安全狀態。
管理違章――指各級領導、管理人員不履行崗位安全職責,不落實安全管理要求,不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等的各種不安全作為。
(2)從違章行為的性質、情節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為嚴重違章、較嚴重違章和一般性違章。
嚴重違章――指嚴重違反規程規定,極可能直接造成人身傷亡、電網、設備、火災、交通等事故的違章行為。
較嚴重違章――指違反規程規定,可能造成人身傷亡、電網、設備、火災、交通等事故的違章行為。
一般性違章――指違反規程規定,有可能引發人身傷亡、電網、設備、火災、交通等事故的違章行為。
2、違章分類
(1)結合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典型違章100條》,本規定重點對行為違章進行分類和細化。嚴重違章、較嚴重違章和一般性違章,分別對應為Ⅰ類違章、Ⅱ類違章和Ⅲ類違章。
(2)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為嚴重違章(Ⅰ類違章):
1)無工作票作業,罰款200元;無施工作業票作業,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班組長。
2)工作票已許可并開工、工作負責人未簽名。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3)工作票或施工作業票填寫不完整、有涂改現象。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4)不安使用規程使用電動工具。罰款100元。罰款對象使用人員。
5)不按規定進行驗電和掛設接地,罰款100元。罰款對象監護人及相關人員。
6)高處作業時,不按規定戴安全帽,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班成員。
7)高處作業時,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班成員。
8)更換桿塔拉線時,不打臨時拉線;組立桿塔時,在永久拉線未全部裝好的情況下拆除臨時拉線。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班組長。
9)作業、施工現場主要安全措施與工作票(作業指導書)或現場實際嚴重不符,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班組長。
10)工作票未經許可擅自操作運行設備視事故嚴重程度罰款50-100元,罰款對象工作班成員。
11)酒后駕駛或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罰款200元。罰款對象駕駛員。
12)個人保安線或其他工器具遺忘在導線或配電柜母線上及其他開關上時,罰款2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3)經公司或單位安監部門認定為嚴重違章的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500元。罰款對象責任人。
3、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為較嚴重違章(Ⅱ類違章):
1)工作現場查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全(在施工現場未采取補救措施),罰款50元。罰款對象勘察負責人或工作負責人。
2)擅自更改工作票或作業指導書中的主要安全措施,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3)擅自擴大工作范圍(包括搭票工作),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4)開工前不進行“三交”(交任務、技術、安全),三列隊(開工前,未填寫安全交底票,并履行確認手續),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5)規程規定必須指定專人監護的作業或操作,在現場作業或操作時無專人監護,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監護人。
6)人員未撤離、現場未清理,工作負責人就辦理工作終結手續,罰款2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
7)攜帶器材攀登桿塔或在桿塔上移位,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8)在鐵塔或鋼管塔上作業時,作業人員失去雙重保護,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9)攀登樹枝砍伐樹木失去保護,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0)起吊重物時在起吊件下逗留、行走或從事其他工作,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1)立、拆桿時,除必須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未遠離1.2倍桿高的距離,罰款2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2)絞磨拉電纜時,拉尾繩人坐或站在放線架內。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3)施工過程臨時拉線或架線施工跨越公路、鐵路及河流未雙向設置警示標志,未派專人看管,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14)放、緊線作業人員站在線圈或線彎的內側,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15)放、緊線作業未按規定采取防靜接地措施,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16)工作人員將安全帶(繩)掛在移動或不牢靠固的物件上(包括避雷器、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等支持件),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7)電氣裝置誤接線,罰款2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8)在一級動火的場所不經審批進行明火作業,罰款2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19)在易燃易爆場所或規定禁煙區域吸煙,罰款2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0)在拆除舊線路時,采用突然剪斷導、地線的做法,罰款2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1)在絞磨時,牽引線在卷筒上不足5圈,利用樹木或電桿代替地錨,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2)經公司或單位安監部門認定為較嚴重違章的根據情節輕重,罰款50-5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4、有下列違章行為之一的,為一般性違章(Ⅲ類違章):
1)在上下班途中,摩托車,電瓶車未佩帶安全帽,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行駛,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3)現場安全措施(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圍欄、安全距離等措施)錯誤或不全,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4)執行工作票時未按規定辦理間斷、轉移、終結手續,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5)裝、拆接地線順序錯誤和接地棒埋深不夠者,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6)進行高壓試驗時不裝設遮攔或圍欄,加壓過程不進行監護和呼唱,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未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放電、短路接地,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7)高壓試驗被試設備兩端不在同一地點時,另一端未派人看守,罰款1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8)電容性試驗品試驗前后放電方法錯誤或不徹底,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9)用絕緣棒拉、合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刀閘和開關,不戴絕緣手套,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0)沒有裝設漏電保護器的臨時電源工作時,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1)使用的臨時用電設備及金屬外殼的電動工具外殼未按規定接地或接地不良,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2)工作中使用人字梯時,梯子未裝保護繩;梯腳未做防滑措施及無人看管,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3)登桿前不核對線路名稱、桿號、色標,罰款2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4)登桿前,不對腳扣或登高板進行承力檢查,罰款2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5)用拋擲的方式傳遞工具或其他設備配件、材料,罰款2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6)打釬時,打錘人帶手套,扶釬人站在打釬人的正面,罰款2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7)在居民區或交通道路附近開挖基坑、電纜溝道,未設置好圍欄、蓋板,夜間未掛紅燈警示,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18)高處作業移位時,失去安全帶或后備保護繩的保護,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19)進入生產區域,不按規定戴安全帽或作業人員不按規定著裝,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0)起重吊裝區域、施工拆除區域未設置警示標志和安全圍欄,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21)在線路工作時,個人保安線未按規定帶至工作現場,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2)工程竣工資料和試驗報告在通電驗收時被查出問題的,罰款5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3)桿子、拉盤回填土不足,埋深不足,新建線路無臨時編號,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
24)臨時電源線在交叉跨越道路、公路等有損于電源線絕緣保護層時,未做好相應的保護措施。罰款5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
25)經公司或單位安監部門認定為一般性違章的罰款20-200元。罰款對象相關責任人。
26)在施工過程中,班組一旦發現安全事故不上報安全部的,如事后上級領導獲悉,視情節嚴重情況罰款50-200元。罰款對象工作負責人或班組長。
公司處罰制度7
一、目的
xxxx為了規范和加強公司對員工違紀行為處罰,公司特制訂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XXXXXXXX的所有員工。
2、涉及員工違反部門業務管理度或是流程的以部門管理制度或是相關考核制度為準,涉及行政處罰的,以本制度為準。
3、涉及員工個人行為違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經濟處罰,以本規定經濟處罰為準。
三、說明
1、公司期望所有員工都能熱愛工作、勤勉敬業、遵守勞動紀律、生產紀律、保密紀律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
2、如有員工未能遵守規定,員工直接上級有責任對其進行培訓、糾正,如該員工仍未有改善或其所犯錯誤已達到違紀辭退的范圍,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分別以口頭教育、書面警告、解聘,并根據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要求違紀者給予相應的賠償。
3、累計三次口頭警告等于一次書面警告;累計三次書面警告,公司給予解聘處理。
四、違紀處罰操作程序
1、員工違紀時,所在部門提供詳細的事實依據,直接主管與違紀員工進行溝通,指出違紀的危害,并做出處理建議;
2、人力資源部等相關部門核對違紀事實;
3、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
部門
空缺崗位
部門審批權限
人力資源審批權限
子公司總經理
創力總經理
生產人員
操作工
主管+部長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
非生產人員
專員/職員
主管+部長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
總經理
主管/副部長
部長+總監/副總
所在公司部長+人力部長+總監
總經理
部長
總監/副總
人力部長+總監
總經理
總經理
總經理助理/總監/副總
總經理
總監
總經理
總經理
子公司總經理
總監
總經理+董事長
xxxx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處理由被指導人兩級主管審核后按照審批權限進行。
4、口頭警告和書面警告的有效期均為一年,有效期內的任何指導記錄都將作為員工的周年工作表現評估的重要依據,有效期內的書面指導將直接影響被指導人的升職及年度調薪。
五、口頭警告
xxxx對員工下列行為(包括以下行為,但不限于),將處以口頭警告。
1、在車間工作時,不穿戴勞保用品的。
2、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于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未納入年度績效考核的員工)。
3、未經允許,隨意將外人帶入公司或工作間。
4、在一個自然月內無故曠工一次(未達到30分鐘的)或者累計未達到一天的。
5、參加會議、培訓等未有正當理由并且未告知的前提,缺席一次的。
6、言語粗俗,衣冠不整,工作期間行為不雅有損公司形象的。
7、隨地吐痰、到處亂寫、亂畫的,到處亂扔垃圾等破壞環境衛生者。
8、在工作期間聚眾閑聊,高聲喧嘩影響公共環境和他人工作的。
9、在上班時間內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看小說、上網聊天、打打鬧鬧等等。
10、不按操作規程使用工藝裝備者。
11、不服從保安人員正當指揮者。
12、未按規定停放車輛者;在車間內騎車影響工作秩序者
13、背后攻擊他人,搬弄是非。
14、遇非常事故故意躲避者。
15、翻越公司院墻的。(屬偷盜行為的給予辭退)。
16、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1000元以下損失的。
17、工作場所工作臺面臟、亂、差影響公司良好形象的。
18、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19、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5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的。
20、在作息時間,未經同意擅自闖入異性宿舍逗留者。
21、參加會議、學習、培訓累計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
22、下屬人員明知上級領導失職或隱瞞過錯,并庇護上級領導過錯的。
23、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未造成公司損失的。
六、書面警告
xxxx對員工下列行為(包括以下行為,但不限于),將處以書面指導
1、上班時間睡覺;
2、在一個自然月內無故曠工二次或者累計一天的
3、違反公司安全規定或從事能引發事故的危險活動
4、蓄意失職,或拒絕接受上司合理和合法的命令,或拒絕主管分配的工作,或有消極怠工行為
5、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工具、物資、設備損壞、丟失及浪費材料、水電能源等,導致各類經濟損失
6、工作時間玩電腦游戲、看視頻等非工作行為的
7、用公司時間從事私人活動或未經主管同意擅離職守
8、在禁止吸煙的地方吸煙,及在工作時間飲酒(不包括工作時間同客戶喝酒)
9、替他人(雙發當事人)代打考勤卡(如果公司實施)。
10、考勤(所有當事人)弄虛作假的,經濟處罰按照曠工規定處理。
11、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的。
12、無理取鬧,聚眾鬧事,當眾互相爭吵,謾罵等,擾亂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13、未按公司正常程序,隨意更改公司、部門組織、制度、規定和流程的
14、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損失的。
15、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6、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1000元(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
17、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3個月內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于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
18、不履行公司正常程序,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而私自招聘或解雇員工的。
19、在為創力服務期間,不得為同行業或是相關行業兼職的。
20、三次口頭警告作為一次書面警告(1年有效期內)
七、解聘
xxxx對員工下列行為(包括以下行為,但不限于),將辭退
2、在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無故曠工三次或者全年累計超過(含)三天。
3、一年之內受過三次書面警告的。
4、詆毀公司名譽和信用,給公司造成名譽或經濟上的損失。
5、損公肥私,行賄。
6、各種不誠實行為、各類弄虛作假。諸如盜竊(無論價值多少,無論所盜物所屬公司或其他同事),涂改或虛報各種業務開支票據,偽造個人資料或其他欺騙公司的行為;未經允許動用、出售或是購買公司財產(公司產品、辦公用品、車輛等);留存公司促銷貨物或禮品。
7、考勤弄虛作假的,情節嚴重的,經濟處罰按照曠工規定處理。
8、違反薪資保密制度的,情節嚴重的。
9、違反公司保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間接向他人透露有關公司業務財務、交易詳情、技術繪圖、數據等,向傳播媒介透露公司經濟情況等。
10、工作表現、業績不佳,經過培訓、指導6個月內仍未有明顯改善。(適用于入職或調職滿6個月)。
11、違章指揮或違反安全標準操作規范,造成工具、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事故或給公司帶來其他經濟損失;無證駕駛或私自動用機動車、叉車,造成不良后果,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
12、未按照公司流程審批手續的,造成公司損失超過10000元(含)以上損失的。
13、指揮不當或監控不周,致使造成錯誤的,使公司蒙受損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4、員工不遵守工藝操作、違章作業或文件指導性錯誤,造成產品返工、反修或報廢的,蒙受損失10000元(含)以上的。
15、違反上級主管的指示或者違反安全紀律引發重大事故者。
16、在公司內賭博、從事非法經營或相關違法亂紀活動的。
17、本人打架斗毆、恐嚇、報復、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為或煽動他人鬧事、怠工或指使他人對公司員工進行恐嚇、報復、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采取暴力行為造成嚴重后果者。
18、對于兼職的,經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19、違反勞動合同或是其他相關協議相關條款的。
20、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包含但不限于拘留、拘役、判刑等)。
八、經濟處罰
懲罰類型
經濟處罰
是否通報
備注
口頭警告
10-50元
通報批評
書面警告
100-500元
通報批評
xxxx產生經濟損失的,按照相關制度賠償或是處罰
xxxx取消年度績效考核獎金
解聘
當月工資緩發
通報批評
取消年終獎
xxxx未羅列完全的處罰,可以參照相近的條款進行處理
xxxx涉及個人罰款原則上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實發工資的20%
xxxx因個人失誤或是失職造成的賠償,可以不受20%的約束
九、生效和解釋
1、本規定經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后頒布生效。
2、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生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公司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進行修正。
3、之前公司內其他與本規定相悖之規定,均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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