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學班級電教、廣播設備管理規定
為規范班級電教設備管理,提高電教設備使用效率,保證廣播、電教設備安全和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制度。
1.班級電教、廣播設備由各班班主任和電教管理員共同協助學校信息中心管理。電教管理員協助班主任管好本班電教設備,幫助上課教師準備好電教設備,如有異常情況須及時聯系信息中心(電話:2838532)老師及時處理,確保上課教師能正常使用。
2.各班電教管理員負責本班設備的日常管理(包括規范使用、設備維護保養、故障報修、使用情況記錄等)。電教管理員要保管好電教柜鑰匙,嚴禁他人撬柜、解碼。若發現柜、門鎖損壞,應及時報總務處(電話2039093)維修。
3.電教管理員要做好日常教室內各類電教設備的保潔工作,注意設備的防水、防塵、防火和防盜。放置電教設備的講臺內不得堆放報紙、粉筆等雜物。不準擅自改動儀器設備的連接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電教設備,不準擅自把電教設備拿出室外使用。
4.電教管理員應定期接受學校安排的'設備管理和技術培訓,掌握一定的電教設備維護、保養、維修技術。明確本人責任范圍,認真執行學校有關規定。
5.外語課代表負責本班廣播電教單元正常使用,要做好日常清潔、維護、報修工作。
6.廣播、電教設備被人為損壞的,造成嚴重損失的班級和個人,除批評教育外,當事人要按有關規定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7.電教設備只準班主任、電教管理員和任課教師打開使用,其他同學未經班主任同意不準操作、使用。電教設備僅用于教學,不得將電教設備用于個人娛樂(如下載、播放電影和音樂,玩游戲等),違紀者將由學校通報批評教育。
8.非教學需要使用電教設備必須經班主任或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并登記備查。若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損壞及時報電教管理老師,以便及時檢修,確保上課老師能正常使用。
9.學校每學期將對工作負責、管理成績顯著的班級電教管理員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規使用設備或日常管理不善的班級管理員通報批評,并扣班級管理考核分數。
科研處、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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