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巷道貫通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巷道貫通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條掘進巷道貫通必須有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一般巷道的貫通措施由通風科編制,經礦技術礦長批準,通風科技術員、通風隊長現場指揮進行貫通,通風部門做好調整風流的準備工作,與已采區(包括聯通已采區的巷道),老窯和情況不明的貫通措施,必須經礦技術礦長批準,并現場指揮。
第二條用放炮方法貫通巷道時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1、當兩掘進工作面相距20米(機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準從一個頭向對方接通,對方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每次放炮前,班組長要和瓦斯員到對方工作面(或巷道)檢查瓦斯、頂板等情況,只有雙方工作面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并且頂板等情況完好,方可裝藥放炮。
2、在副巷和貫眼必須由同一隊組施工,隊長現場組織指揮貫通,安監、通風派人現場監督,只允許配備一名放炮員。
3、正巷、副巷和貫眼不得同時裝藥放炮,每次裝藥放炮都必須執行正副巷同時撤人,并設置警戒。
第三條貫通前后地測部門、通風部門的有關規定
在掘進相距20米前,由地測部門提供可靠的技術依據,并向通風科、安監站、調度室、生產隊組提出貫通通知書,通風部門接到巷道貫通通知書后,必須掌握貫通距離,達到規定距離時,立即停止一個工作面的掘進,只允許一個工作面掘進。停掘的工作面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保持正常通風,瓦斯超限停止掘進,進行處理,并做好調風準備,一旦貫通,立即調風,進行測風,保證供風要求。
第四條貫通采用小孔洞貫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風設施,方可完全貫通。
第五條貫通前后瓦斯檢查的規定
1、貫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組長要和瓦檢員到對方工作面檢查瓦斯情況,瓦斯超限時,必須停止工作進行處理,只有當對方工作面各處瓦斯濃度均在1%以下時,方可裝藥放炮。
2、貫通后通風部門調風,保證供風要求,瓦檢員必須全面檢查兩巷道內的瓦斯濃度,特別是貫通點的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進行處理并匯報調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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