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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時間:2024-03-22 11:05:36 宜歡 制度 我要投稿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精選10篇)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商場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商場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加強商場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控制經營過程中的安全事故隱患發生,結合本商場實際情況,制訂商場安全經營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匯總并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并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

          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2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時間后,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占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后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定》、《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專柜裝修管理規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并除名。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并書面警告。

          9、消防監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采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

          14、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并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表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行。

          17、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行。

          四、消防培訓、教育管理規定

          1、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員工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安全知識,滅火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

          2、商場各部門處長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3、商場員工必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對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成績不合格者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無故不培訓、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據公司的消防管理體制進行處罰。

          4、防火督察組負責員工消防培訓,考核資料存檔,并將考核成績送交公司人事部備。作為員工升、降、留、退的參考依據。

          5、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各部門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各部門新入職員工必須經消防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6、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對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抽查,測試,對測試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對重點部門、部位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液化氣灶、電工、電焊、倉庫管理員),每年內部門培訓不少于兩次,且須送消防局培訓,持證上崗。

          8、商場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培訓,參加滅火技能的訓練,每月不得少于兩三次,防火督察組將培訓、訓練資料存檔。

          五、商場臨時動火管理規定

          為保證商場正常營業時間的消防安全,確保商場的正常營業跌序,根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制定以下規定。

          1、嚴禁商場正常營業時,在沒有取得防火督察組同意,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電焊、氧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2、如非必要在商場內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通知防火督察組人員,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嚴格遵守動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規程。

          3、動火前“七不”即: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余的油質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的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4、動火前“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5、動火后,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以上規定希施工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如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實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須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氣等,煤氣是可燃液體,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

          2、因鋼瓶、油路管道腐蝕或連接導管老化破裂,以及爐灶鋼瓶的附屬件不合格或損壞失靈,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火災,鋼瓶與熱源太近或充氣過量,可導致瓶體破裂引發爆炸,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搬運移動氣瓶過猛,撞擊產生火花導致爆炸。

          3、在爐灶上燉煮各種食品時,浮在上面的油質溢出鍋外,遇火燃燒,油炸食品進油過及油鍋擱置不穩時溢出遇火燃燒或油鍋加熱時間過長,油溫超過油的自然點起火。

          4、燉煮各種食品,湯類時,應有專人看管,湯不易過滿,預防外溢,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在沸騰時應降低爐溫,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預防外溢。油溫達到適當高度應放入菜肴,食品,與油炸起火時特別注意不可向鍋內澆水,應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滅火。

          5、液化燃氣爐點火時,有自動裝置的可先開氣閥門,然后,采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6、發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開關,采取通風措施,熄滅火源禁止開關電氣設備,通知維修部、防損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試漏。應用肥皂水做試漏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7、熟食部員工應嚴格按廚房設備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程序作業,并做到人離火滅。有問題及時提出改正。下班時,關閉所有氣體開關,電源,要專人負責,并做好記錄。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3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隱患。

          7.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愿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將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4

          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7.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關開,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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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3.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匯報(書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對全商場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店經理和總部相關部門。

          6.安全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商場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店經理;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據需要,設置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采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信息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公司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燒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條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防火由責任人審核,報總公司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公司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六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消防宣傳教育能加強公司員工的防火意識,充分認識防火的重要性。處理火警的原則為必須認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奔赴現場,進行察看或撲救。

          第二條宣傳教育的內容包括消防規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進事跡和案例等。

          第三條宣傳教育可采取印發消防資料、圖片,組織人員學習,請專人講解,實地模擬消防演練等方式進行。

          第四條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工作由保安部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助進行。

          第五條保安部全體員工均為義務消防員,其他部門按人數比例培訓考核后定為公司義務消防員。

          第六條保安部主管負責擬定培訓計劃,由保安部專案領班協助定期、分批對公司員工進行消防培訓。

          第七條消防培訓的內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點部位:配電房、電工房、保安部、油漆倉、板材倉、玻璃倉、五金倉、成品倉、飯堂、鍋爐房、宿舍樓等。

          2.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4.組織觀看實地消防演練,進行現場模擬培訓。

          第八條培訓后,進行書面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發給證書,并挑選優秀者給以獎勵。

          第九條防火檢查是為了發現和清除火警隱患。本公司須切實落實消防措施,預防火災事故。

          第十條防火檢查類別

          1.保安部人員巡視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指出并加以處理。

          2.各部門人員分級檢查。第一級是車間人員每日自查;第二級是部門主管重點檢查;第三級是部門經理組織人員全面檢查或獨自進行抽查。

          3.當地消防監督機關定期檢查。

          第十一條防火檢查的內容

          1.員工對防火安全的意識和重視程度。

          2.各部門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操作規范,防火設備。

          3.各部門人員按安全防火規范的程序進行操作。

          4.各種設備、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一旦發現有火警,能自己撲滅的,應立刻采取措施,根據火警的性質,就近使用水或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第十三條火勢較大,在場人員又不懂撲滅方法的,應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員或巡查的保安員進行撲滅工作。

          第十四條若火勢發展很快,無法立刻撲滅時,應立刻通知總機接線生,執行火災處理的撲救管理制度。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7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參加學校組織的`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針對崗位特點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員工進行消防設備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日對全場進行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部門經理日巡查制度,發現超市存在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8

          為保證本單位人身、財產安全,加強防火措施,特制定以下條款:

          1.按相關規范,建設完備消防防火滅火系統,包括消火栓系統,水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應急照明、滅火器系統等;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立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保24小時不間斷值守;

          3.遵照相關消防法規標準,定期檢查本單位各種消防設備,使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進行全職員性安全防火滅火知識培訓,增強安全防火意識,掌握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嚴禁在超市內亂拉,亂接電線和擅自改動供電裝置;

          6.消火栓處不得堆放貨物;

          7.各類滅火器應按規定放在門口及通道顯眼的`地方;

          8.應保證足夠的應急照明燈,疏散出口指示燈;

          9.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無阻,不準擅自封閉,堆放物品;

          10.消防設施,不得挪作它用,嚴防損壞,丟失;

          11.嚴禁在超市內吸煙;

          12.發現他(她)人違章用火,用電或損環消防設施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制止,并向超市負責人匯報;

          13.應熱記火警電話,熟悉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

          14.下班前要認真檢查,關閉爐具,電器等,消除不安全隱患。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9

          第一條為加強旅游超市的安全管理,保障超市和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本縣接待旅游團隊的超市均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規定的落實。超市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和治安保衛人員。

          第四條超市的新建、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工程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還需進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以上檢查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或開業。

          第五條超市應制訂并完善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處置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并每半年進行1次演練。

          第六條超市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培訓和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特殊工種要依法取得資質證書,持證上崗。全員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進行1次。

          第七條超市要按規定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并由取得檢測資質的單位每年進行1次全面檢測。

          第八條超市內柜臺、貨架應合理布置,不得遮擋消防設施,主要疏散通道應直通疏散門或疏散出口,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疏散通道和其它疏散線路應按規定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超市應根據營業區疏散通道的面積限定購物車的數量。

          第九條超市的裝修、裝飾及柜臺、貨架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疏散通道、疏散樓梯間的裝修材料應使用不燃材料,并保證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中轉庫與營業廳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庫房應嚴格按防火標準進行設置和使用。

          第十條超市電氣線路的敷設、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和有關電氣安裝技術的要求,并由專業人員實施安裝敷設,不得接拉臨時線路。

          第十一條高層建筑的燃氣應采用管道供氣,禁止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設置在地下商場、超市內的食品加工、餐飲等部位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作為燃料,并應設置獨立的防火分區。

          第十二條超市在營業期間內禁止電、氣焊等明火作業。設備維修等特殊情況確需動火作業的,應由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確保用火安全。

          第十三條超市所用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在用的特種設備應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超過檢驗周期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1次自行檢查,并作記錄。

          第十四條超市在營業期間應當安排專職人員至少每兩小時進行1次消防安全巡視,并做好巡視和整改記錄。

          超市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0

          一、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設施是指用于火災報警、防火排煙和滅火的所有設備。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撲救初起火災的干粉和1211滅火器及其他滅火專用輕便器材。消防設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證,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設施必須保證靈敏可靠,保證良好狀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特制定本規定:

          1.保安部全面負責超市所屬的消防報警設施、滅火器材的管理,負責定期檢查、試驗和維護修理,以確保完備,并建立檔案登記。

          2.超市保安部負責維護、管理超市公共場所內的消火栓。在重大節日前對器材、裝備進行檢查,春秋季進行試噴抽查。

          3.各部門、班組對本崗位的消防器材由義務消防員進行兼管,定期進行維護,禁止無關人員挪動、損壞消防設施。防止消防器材丟失,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保安部。

          4.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門、班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發生丟失、損壞,該部門、班組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5.禁止無關人員動用消火栓內的設備,禁止將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動用消火栓必須向保安部報告。

          6.嚴禁以任何理由阻擋、遮攔、裝飾、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設施及消防標志。

          7.本規定未盡條款,均執行消防法規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內所有的`裝飾材料,應采用非燃材料,或難燃材料。

          2.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公寓,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務處專門儲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區燃放煙花爆竹。

          4.公寓內應配有禁止吸煙標志、應急疏散指示圖及內部消防安全指南。

          5.樓層管理員須經常向住戶宣傳,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和火柴不要亂扔亂放,應放在煙灰缸中。入睡前應將音響、電視機關閉;人離開房間時,應將房內的電燈關掉。

          6.樓管員應保持高度警惕,平時應不斷巡視查看,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

          三、辦公區防火制度

          1.辦公區嚴禁吸煙,并在明顯位置設置防火標志。

          2.辦公區不得儲存雜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辦公區不得使用電爐、酒精爐、熱得快、電飯鍋等電熱工具。

          4.如發現違反此制度者,將對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給責任部門處于以500-2000元的罰款,并給予通報批評。

          5.因違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災事故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及主管領導的刑事責任。

          四、小區消防安全制度

          1.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華聯制定的各項消防安全規定。

          2.經營場地的安全要有明確的負責人,本著

          3.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消防安全員工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違法、違章行為及火災隱患,必須在限期內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經營單位負全部責任。

          4.經營單位在開業前必須對員工做好防火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經營單位在華聯超市區域內作業、施工,必須向超市保安部等有關部門申請,得到允許后,方可作業,如需動火作業,必須持有超市保安部簽發的動火作業證,方可作業。

          6.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在小吃經營中各項工作須嚴格按規范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7.經營單位必須按《消防條例》配備有效地、足夠地消防器材,以保證經營的安全。

          8.經營單位使用燃氣用具,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并保證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9.經營單位應服從xx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不承擔責任書所規定的責任、違反消防條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給超市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華聯有權依情節輕重對經營單位進行警告并處以100元-1000元的經濟處罰,限令停止整頓,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

          為確保燃氣的安全使用,維護保障超市的正常經營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氣使用不當發生火災,特制定本規定: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2.燃氣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由所在部門對其進行燃氣安全操作培訓,作到:

          一知:燃氣安全使用規定 二知:燃氣具構造

          一會:燃氣安全操作使用 二會:保養維護燃氣具

          三會:發現隱患,處理意外險情

          3.涉及使用燃氣的部門,須設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燃氣的日常管理。

          4.燃氣具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任何與燃氣操作無關或與之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燃氣操作間。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氣具嚴格按照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進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氣操作間的排煙道,避免因排煙道積油、積污過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

          7.燃氣操作間要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氣使用部門要對燃氣操作間進行安全檢查并要有文字記錄。

          9.對保安部門配置于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對閑置燃氣灶具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六、防火檢查制度

          1.營業小組及其它部門要設立一名防火檢查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檢查記錄。

          2.防火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發生火情。

          3.各部門要在經理(主管)帶領下,每月要進行兩次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把情況向保安部匯報(書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對各部門進行安全防火檢查,主要檢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有無重大火險隱患,有無安全防火檢查記錄,以消防工作為依據,協同各部門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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