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員工獎懲制度范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員工獎懲制度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員工獎懲制度范文1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員工獎罰制度。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員工獎罰制度。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最新員工獎懲制度范文2
第一條獎勵的條件、形式及程序
1、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給予獎勵:
1)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提高企業效益方面有重大貢獻的;
2)能保質保量完成領導交辦的重大或特殊任務,在提高服務質量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3)在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著效益的;
4)為公司節約資金和能源有重大貢獻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業主及住戶利益免受損失的;
6)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7)見義勇為,維護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避免重大損失有功績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業戶口頭或書面表揚、稱贊者。
9)在集團內部及公司外部報刊雜志上發表稿件者。
2、獎勵形式:
1)口頭或通報表揚
2)發給一次性獎金
3)通令嘉獎
4)授予榮譽稱號
5)晉升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經理將事跡書面報告和《員工獎懲表》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呈報執行總經理簽署意見,由行政人事部執行。
第二條處罰的種類以及形式
作為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內部管理,對員工過失按輕微過失、中度過失、嚴重過失三類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第一條輕微過失
1、上班時間不按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牌者。
2、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部門經理批準私自倒班者。
3、無故離崗十分鐘以內者。
4、工作或服務態度不佳;怠慢業主(用戶)或在與其打招呼時置之不理者。
5、不按規定使用對講機及用語者。
6、安全管理人員非上班時間穿制服外出管轄區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記錄者。
8、未經批準擅自將公司物品借給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門工作規程要求工作;
10、沒有遵守各部門訂立的崗位職責;
11、拖延執行上級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條中度過失
1、輕度過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無故遲到、早退當月累計達3次以上者;
2、曠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時擅自離崗、睡崗或違反操作;
4、不愛惜公司財產者;
5、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6、服務態度差受到有效投訴的;
7、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崗者;
8、未經公司同意接受供應商或客戶的饋贈查實者;
9、在考勤記錄、統計、病假、報銷等有欺騙行為;
10、未經公司授權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類鑰匙、重要財物及其他違紀行為者;
11、對用戶(客戶)使用褻瀆性或辱罵性語言影響惡劣者;
12、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較嚴重的。
第三條嚴重過失
1、中度過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計曠工達6天以上的或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竊公司財產、同事財物,查證屬實的;
3、在單位或宿舍內打架斗毆的;
4、對各級管理人員或同事恐嚇威脅的;
5、虛報偽造發票冒領費用的;
6、煽動他人怠工罷工;組織、參與集體上訪的;
7、對外宣傳有損公司形象的內容或制造謠言,給公司形象造成損害的;
8、不服從公司安排或調動工作者;
9、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失貳仟元以上者、給公司經濟或聲譽帶來嚴重損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業技術秘密的;
11、確認與公司業務競爭對手有聯絡,給公司帶來損失(或潛在影響)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13、虧空公款者;
14、襲擊其他職員、主管同事或客人,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賭博;
16、偽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參與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員的活動;
18、故意破壞公司設施、設備,工具情節嚴重者;
19、偽造個人人事資料者;
20、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從公司領取薪酬、報酬,或報銷方面造假或協助他人造假者;
22、年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者;
23、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發票的)受賄、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私設小金庫等行為;
24、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違章指揮或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25、服務態度差,對客戶投訴屢教不改或損害客戶利益;
26、其他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情節特別嚴重的;
27、觸犯國家法律及法規,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嚴重懲罰。
2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過失處罰
過失處罰分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解除勞動合同。
1、發生“輕微過失”者,將給予口頭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輕微過失”重犯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并扣款20-100元;同一過失屢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并扣款100-300元。
2、發生“中度過失”者,將給予書面警告,書寫改正保證書,并扣款20-100元;“中度過失”重犯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并扣款100-300元。
3、發生“嚴重過失”者,予以通報批評、降職降級或調換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嚴重違紀違法者,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對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遞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一年內受到兩次通報批評處分時,將被解除勞動合同。
5、凡發生以上過失而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6、以上提及的過失內容非盡完備,員工如有過失行為,而未列入以上各類過失中,公司有權決定過失類別,并做出相應的處理。經公司研究后增補的條款,將自動成為員工行為規則的一部分。
第五條處罰決定的簽收
過失處罰由部門根據過失的事實表現填寫《員工違紀處罰審批表》,《員工違紀處罰審批表》由失職的員工簽字,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失職員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門每月上報工資單同時報公司辦公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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