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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控制管理制度
現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作業控制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作業控制管理制度1
安全規定有很多,所有的規定都是重要而不可忽視的。其中有一些規定一旦被忽視將會威脅生命。這里重點討論八種高風險作業的控制和管理。這里所講的一切都必須執行,不得討價還價。每位主管人員都必須學習掌握并貫徹執行這些規定。包括:高處作業及防墜落保護.腳手架.開挖.用電安全.掛牌/上鎖.起重/吊裝.受限空間.夜間作業。
1、高處作業及防墜落保護
在工作開始前,主管人員一定要確保防墜落保護措施到位(例如,安全繩,速差器,吊帶)。
主管人員一定要確保有安全的通道通往高空平臺或腳手架,例如:梯子。
2x2原則、離可墜落邊緣2米以內和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100%系掛雙大鉤安全帶,并系掛到可靠的系掛點上(例如:生命線.護欄.吊帶)。系掛點要求能夠承受2270公斤的載重量。
兩根安全繩不得繞過系掛點鉤與鉤直接連接,這樣一旦其中一個掛鉤滑落,就沒有了墜落保護。
防墜落保護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由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承重后的防墜落保護用品設備必須銷毀,不能再使用。
生命線直徑應不小于12毫米,必須使用花籃螺旋扣調節生命線松緊。
在電動升降平臺或其它吊裝設備(吊籃)內的人員必須佩戴和系掛安全帶
一旦發現有工人違反墜落保護規定,將通知相關主管負責人并對其采取處罰措施,第一次違規現場停工、停薪3天;第二次違規開除出現場。如發現主管人員沒有提供足夠的培訓或指使工人在沒有足夠墜落防護的地方工作,該主管人員將受到至少停工、停薪3天的處罰,處罰包括開除現場。
2、腳手架
腳手架在使用前必須有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并掛牌,每7天進行一次復檢。腳手架材料.施工及維護應符合項目要求:綠牌,允許使用;黃牌,有限制使用;紅牌,嚴禁使用(架子工除外),嚴禁使用無牌腳手架。
腳手架在搭建或拆除過程中,要對所有通道進行封鎖,防止進入。
在腳手架搭建過程中要在所有入口處懸掛“危險,禁止使用”的牌子。如有梯子可提供進入通道,應移開該梯子以防止進入。
如果腳手架上的材料有可能跌落到下面的工作區域或是通道,要將該區域進行隔離,防止人員進入。
在所有梯子的入口處必須設置標有該梯子最高載重量的中英文標志牌。
如果腳手架需要進行調整,必須在合格的腳手架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腳手架跳板間的空隙不得大于5厘米,并且不得刷漆及出現破損情況。
工作平臺上四面都要安裝踢腳板,最低高度15厘米。
腳手架搭建完成后,剩余松散的管道.管件.跳板或工具不得被遺放在腳手架上。
腳手架所有平臺上都要安裝標準護欄,高度要達到1 1米。中護欄高度不得高于69厘米。
如果使用者認為腳手架不安全,應立即通知主管。
每塊跳板必須固定,跳板放置要滿鋪,兩頭對接要嚴密,固定牢固。
腳手架梯子:
梯子必須伸出平臺1米高(5個橫檔)。
腳手架最低兩層梯子可以外置,其它層面梯子內置。
梯子入口處要有單護欄。
梯子的放置角度要達到1:4的比例(水平距離30厘米垂直距離120厘米)。
平臺上梯子通道口寬度必須大于75厘米。
梯子的底端應該結實牢固,頂部和底部梯檔應該用扣件扣緊。
長梯子中部的位置要加支撐并且固定,防止彈動。
木制.鋁制梯子必須符合標準。自制的梯子禁止使用。
梯子不得涂油漆或是使用其它方法隱藏損壞部位。
梯子橫檔不得出現變形.損壞或缺失的情況。
每個螺栓的`螺絲必須固定到位,不得缺失。
內置式腳手架通道口處必須要有護欄。
移動式腳手架
移動式腳手架在使用前要進行檢查。
移動式腳手架只能在平穩的堅固地面上移動。
移動式腳手架每層高度不得超過2.7米,底層固定越低越好。大橫桿和小橫桿要用死卡扣固定。
移動式腳手架只有一個工作平臺,必須在底座的范圍內,不得越出。
腳手架移動時禁止載人.載物。
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通過平臺護欄受力垂直提拉重物。
移動式腳手架工作平臺要符合一般腳手架的標準、上護欄.中護欄和踢腳板。
腳手架的爬梯要搭設在腳手架內部短邊側。
移動式腳手架使用時一定要將輪子鎖定,禁止載人載物移動。
腳手架的安全荷載要標注在輪子上。
3、開挖
無論是手工或是機械開挖,在開工前都要從相關負責部門取得工作許可證,并且將工作許可證在施工地點放置。
深度超過1.2米的開挖要有邊坡支撐保護措施或將邊坡進行放坡。
深度超過1.2米的開挖要每隔7.5米有一個通道(如梯子)。梯子要狀態良好,可以使用,梯子的放置要求末端探出放置點1米,并且進行固定。
距開挖坑邊一米以內嚴禁堆放任何材料,梯級放坡,護欄和坑邊保持一米距離。
每天要對開挖進行檢查,大雨后要進行專項檢查,以防出現塌方,保護措施失效,產生有毒氣體或其它險情。
深度超過1.2米,有可能產生有害氣體的開挖區域也被定義為受限空間。
通道包括走道,橋和坡道,每個通道空間需要足夠大以保證安全通行。
有人員或設備過往的開挖和溝渠,都需要安裝有標準護欄的通道.橋.坡道。
如果發現不明材料或有害物,請立即通知業主。
確保安全護欄搭建合格,有中護欄,上護欄。
4、用電安全
掛牌/上鎖許可證可防止非故意的意外啟動。
確保工人了解.知道受電電纜的危險性。受電電纜要張貼標識,并且在橋架上纏有紅色警示帶。
在所有潮濕的環境中,如要使用電氣設備,必須要安裝漏電斷路器。
電氣工作前,要取得授權人員簽署的有詳細工作計劃的許可證。
建筑物或結構上非永久的大于240伏單相插座都要安裝漏電斷路器(例如施工臨時用電)。
需要將漏電斷路器的動作電流設置為30毫安(0.03安培)。
每季度對插座.延長線及機具進行檢查,并粘貼色標。
為了避免損害地下公共設施,開挖前必須辦理開挖許可證。(開挖許可證可以有效預防損害地下設施)。
電纜放在水里或穿行在尖銳的物體中是非常危險的,使用電纜延長線要格外小心。通過把電纜架空就可有效避免這類危險。
破損電線的維修一定要符合項目要求。
5、掛牌 上鎖
在已啟動的設備上工作前必須辦理工作許可證,許可證必須注明鎖定點,并且要確保工作前檢查設備已經掛牌/上鎖。
按照許可證的要求施工,確保設備掛牌/上鎖。
在受電系統或是臨近受電系統上工作時必須申請工作許可證。
設備應掛牌上鎖以防意外啟動。
鎖定設備可以防止它從你身上運轉。
在啟動的設備上工作必須持有工作許可證。
6、起重吊裝
吊機的搭建包括檢查載荷.保證吊裝線路無阻礙及熟悉吊裝計劃:
確保地面夯實;
支腿要完全伸展,墊板要放置在水平地面;
禁止將吊機支腿設置在不平穩的地面上。
吊裝主管要負責制定安全工作方法和計劃,同時要監督工作的執行。
吊裝主管一定要確保吊裝活動采取了以下措施
信號工;
隔離工作區域,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將帶有底墊的支腿安放在堅實的地面上;
控制吊物的溜繩。
吊裝工程師協助吊裝主管制定吊裝計劃,協助設計。
吊機供應承包商每天要對吊機進行檢查,并填寫吊機檢查表格,吊機同時也要通過其它的月檢及年檢。
起重機具必須標有安全載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
每3個月都要對設備進行檢查,并且對設備張貼色標。
任何吊裝都必須事先計劃,嚴禁在吊物下方工作,如果在吊物下工作,你可能被壓的粉碎。
7、受限空間
受限空間進出通道狹窄受限,形狀.大小各異。
只有接受并通過受限空間培訓的人才能進入受限空間工作。
未授權人員不得進入的標識,進入任何受限空間需要進入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一天。
工作主管要保證工作前取得受限空間許可證,并且將其張貼在工作現場,工作許可證要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后主管人員要負責將其撤銷。
進入前和進入后,必須進行氣體檢測和監控。
受限空間內必須保證通風,受限空間外監護人監護。
禁止將壓縮氣瓶帶入受限空間內。
8、夜間作業
夜間作業,在有危險的地方,要進行圍護,并且使用反光燈,使之易于被發現。
在工作區域提供足夠的照明及應急用電,確保工人不在陰影下干活。
不得使用鈉燈,可燃材料應從照明燈處移走。
注意文明施工―確保電線架高防止出現絆人的情況。
注意車輛―對車輛進出進行指導。
確保在有施工活動的地方,提供醫療設施保障。
確保光線充足,人員不在陰暗處工作。
提供足夠的工具和設備確保充足的照明。定期對照明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
作業控制管理制度2
流程和作業控制
7.2.1總則
標準條文
組織應對產生成本動量的流程和作業進行控制,并確保:
a)針對成本動量標準制定流程和作業標準;
b)流程和作業有能力滿足成本動量標準的要求和其他要求;
c)提供必要的方法、技術、裝置和手段控制成本動量發生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d)與流程和作業相關的人員得到培訓(見4.5.2);
e)持續改進流程和作業的有效性。
注:除成本動量標準外的其他要求通常包括:質量、安全、環境、現場、貯存、生產和服務提供等要求。
目的和意圖
流程和作業是成本動量源,是資源消耗的地方,對流程和作業進行控制是控制資源(動量)消耗的根本。本要素條款給出了對流程和作業進行控制的總體要求。
理解要點
●成本動量(cca2101:20xx標準第2.7.5條)是指決定和驅動某種過程的資源消耗水平的可變量。成本動量通常應包括:
――資源動量(資源消耗的.數量);
――價格動量(某種資源的單位價格);
――作業動量(單位流程中的作業數量);
――業務動量(從事單位業務的次數);
――時間動量(時間消耗量);
――距離動量(距離的長短);
――產出動量(產出的數量);
――質量動量(不合格品的數量);
――費用動量(費用消耗數量);
――流程動量(流程的數量)。
組織應對產生上述這些成本動量的流程和作業進行控制,并確保:
a)針對成本動量標準制定流程和作業標準;
b)流程和作業有能力滿足成本動量標準的要求和其他要求(除成本動量標準外的其他要求通常包括:質量、安全、環境、現場、貯存、生產和服務提供等要求);
c)提供必要的方法、技術、裝置(包括動量裝置7.2.3)和手段控制成本動量發生的合理性和穩定性(成本動量發生的合理性和穩定性是系統和過程能力的具體體現);
d)與流程和作業相關的人員得到培訓(見4.5.2),包括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
e)持續改進流程和作業的有效性,使流程和作業更加先進。流程改善可包括取消流程、合并流程、重排流程、簡化流程,也包括流程革新、流程創新和流程標桿等方面;作業改善可包括作業動量的改善、作業識別和分析、作業消除(消除非增值作業)、作業選擇、作業減少、作業共享等方面。
與其他要素條款間的相互關系
本條款對以下要素條款起指導作用:
7.2.2流程和作業標準;
7.2.3成本動量裝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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