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管理制度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2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
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5、新產品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送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
(4)設備造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評價。
6、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衛生、環保、消防部門及工會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7、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驗收工作中,要有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參加,凡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時,均不能驗收,直到達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證現場施工現場用電的安全,保證施工任務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并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2、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技術資料和注意事項,并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3、建立安全檢測制度。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資料是:接地電阻、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以監視臨時用電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檢測記錄。
4、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并做好維修工作記錄,記載維修時光、地點、設備、資料、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5、建立工程竣工工程臨電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和指揮,并須規定拆除時光、人員、程序、方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6、建立安全檢查和評估制度。項目部應按照jgj59-99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估。評分標準-->
7、健全安全用電職責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及維修分片、分塊、分機落實到人,并輔以必要的獎懲措施。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務必持有效的上崗證,嚴禁無證上崗。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4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鄯植俊⒆臃植抗こ讨虚g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芄こ藤|量事故調查處理;
、菝吭碌墓さ噩F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
、俟こ添椖扛艣r牌;
、谪熑沃黧w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
、郯踩a制度牌;
、芟辣Pl制度牌;
、菸拿魇┕づ;
、藿ㄖ澞芄九;
、咧卮笪kU源識別牌;
、嘁巹潓徟疲
、嵛宸截熑沃黧w牌;
、赓|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
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件;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佻F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诔兄亟Y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墁F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萜鲶w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迬N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20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俳ㄖさ亟ㄖ䥽鷵跬獗仨氄麧、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谏顓^、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芡饧茕摴鼙仨毸ⅫS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
3職責
3.1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3.2煉鋼所有的建設項目,其防治污染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3.3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資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
3.4煉鋼廠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建設前邀請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可行性評估。
3.5在建設項目施工階段,煉鋼廠做好相關事宜的配合工作。
3.6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在此期間,必須將環保設施管理納入生產系統管理中,對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自查及監測。
3.7凡建設項目為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環保設施和技術。
3.8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使用。
3.9由于不執行本制度而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須追究責任,對主要責任者,就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和內容
4.1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定義:建設項目“三同時”是指生產性基本建設項目中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以確保建設項目竣工投產后,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4.1.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要求是針對我國境內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包括在我國境內建設的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建設項目。
4.1.3建設項目中引進的國外技術和設備應符合我國規定或認可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全部設計應符合我國有關規范和規定的要求。
4.1.4建設項目“三同時”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種事前保障措施。
“三同時”對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防止發生工傷事故,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叭瑫r”是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實施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一項根本性的基礎工作,也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設項目中危險、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三同時”作為“事前預防”的途徑,將不斷深化并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
4.2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內容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實施,要求從項目的論證到設計、施工、竣工驗收都應按“三同時”的規定進行審查驗收,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可行性研究
建設單位或可行性研究承擔單位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論證,并將其作為專門章節編人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時,將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所需投資納人投資計劃。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實施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并委托本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的單位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
(1)大中型或限額以上的建設項目。
(2)火災危險性生產類別為甲類的建設項目。
(3)爆炸危險場所等級為特別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的建設項目。
(4)大量生產或使用i級、i級危害程度的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建設項目。
(5)大量生產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設項目。
(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確認的其他危險、危害因素大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應采用先進、合理的定性、定量評價方法,分析建設項目中潛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確的預防措施,并寫入預評價報告。預評價單位在完成預評價工作后,由建設單位將預評價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會審前完成,并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審批。
2.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是說明建設項目的技術經濟指標、總圖運輸、工藝、建筑、采暖通風、給排水、供電、儀表、設備、環境保護、勞動安全衛生、投資概算等設計意圖的技術文件(含圖紙),我國對初步設計的深度有詳細規定。
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我國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同時編制《勞動安全衛生專篇》,并應依據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復,完善初步設計。
《勞動安全衛生專篇》的主要內容包括:設計依據;工程概述;建筑及場地布置;生產過程中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分析;勞動安全衛生設計中采用的主要防范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專用投資概算;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主要結論;預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會審前,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及圖紙資料.初步設計方案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查同意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審查并批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中《勞動安全衛生專篇》。
3.施工
建設單位對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出落實.“三同時”規定的具體要求,并負責提供必需的資料和條件。
施工單位應對建設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施工中應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確實做到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同時投人生產和使用,并確保工程質量。
4.試生產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設備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勞動安全衛生設施進行調試和考核,對其效果做出評價;組織、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制定完整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項目預驗收前,應自主選擇、委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單位進行勞動條件檢測、危害程度分級和有關設備的安全衛生檢測、檢驗,并將試運行中勞動安全衛生設備運行情況、措施的效果、檢測檢驗數據、存在的問題以及采取的措施寫人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5.勞動安全衛生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在試生產階段進行安全衛生檢測檢驗,編制完成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后,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對建設項目竣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驗收。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
(1)初步設計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已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投人使用的情況。
(2)建設項目中特種設備已經由具有法定資格的單位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檢驗合格證書)的情況。
(3)工作環境、勞動條件經測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4)建設項目中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經現場檢查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標準情況。
(5)安全衛生管理機構設立情況,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配備情況,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情況,勞動安全衛生培訓教育情況,特種作業人員經培訓 、考核情況,取得安全操作證的情況,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制定情況。
凡符合需要進行預評價條件的建設項目,在正式驗收前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驗收或專項審查驗收。對預驗收中提出的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的改進意見應按期整改。
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驗收通過后,應及時辦理《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5 相關/支持文件
5.1《勞動法》第六章第五十三條規定
5.2《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5.3《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
5.4《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監察規定》(原勞動部第3號令)
5.5《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原勞動部第10號令)
5.6《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原勞動部第11號令)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6
為加強單位建設項目管理,規范建設項目業務行為,提高建設項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質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 總則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單位進行各種建筑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以及大型修繕工程的立項、實施及監督管理等。
一、制訂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6.《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7.《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xx〕648號)
8.《吉林省政府性投資項目監督管理辦法》(吉政發〔20xx〕2號)
9.《關于印發***年集中采購目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提示:按當年文件執行)
第二章 立項與審核管理制度
一、建設項目是指按一個總體設計進行的各個單項工程所構成的總體,也稱為基本建設項目。
二、工程項目是指具有獨立的設計文件、建成后能夠獨立發揮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
三、工程項目分為新建項目、擴建項目、維修改造項目。 四、一般工程項目立項程序
1、項目歸口科室依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工程項目申請書。工程項目申請書包括擬建工程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筑面積、建設標準、預計開工建設時間等。
2、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各部門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估,并進一步估算工程項目需要投入的資金。
3、主管副主任對工程項目申請書進行評審,通過后形成評審報告,并明確項目的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建筑面積、建設標準等。
4、財務歸口科室按評審報告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尚行匝芯繄蟾嬗韶攧諝w口科室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應包括建設項目名稱、建設必要性、建設規模、選址方案及地質條件、環境保護、建設工期安排、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經濟效益評價、結論等內容?尚行匝芯繄蟾媸谴_定投資計劃、進行初步設計的根本依據,要求技術論證嚴謹規范,投資估算科學合理。
5、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單位黨委審批,經批準后由項
目歸口科室文件形式上報市政府申請工程項目建設計劃。
6、市政府以工程項目建設計劃批復形式批準立項。
7、項目歸口科室與財務歸口科室根據省發改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編制工程項目建設計劃。建設計劃中項目名稱、建筑面積、計劃投資、建設地點、使用功能等必須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一致。經單位黨委批準后,項目歸口科室組織實施。
第三章 概算預算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本單位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的管理,促進概預算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概算是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圖紙階段的設計概算,指對設計是否超限額設計基準價、是否需要進一步優化從經濟角度作出評估。
三、本規定所稱施工圖預算是對應于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施工圖預算,包括總包施工圖預算和分包施工圖預算以及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
四、本規定所稱總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五、本規定所稱分包施工圖預算是根據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的聯營合同或者聯合體主辦方與成員方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計價條款編制。
六、本規定所稱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包括指定分包工程和獨立發包工程的施工圖預算。
七、本規定所稱指定分包工程是指施工圖紙中包含但不屬總承包自行施工范圍內,且需總承包單位對其現場施工進行管理的工程。指定分包工程范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八、本規定所稱獨立發包工程是指總承包范圍外因建設單位整體建設需要,通過直接招標或選定長期合作單位方式,發包確定施工單位的獨立工程。獨立分包范圍見工程招(議)標管理制度。
九、工程概、預算工作應遵循準確性、及時性的原則,做到及時帳清,以適應工程設計出圖、工程招標、工程合同簽訂、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十、本規定主要包含了總則、設計概算管理、總包/分包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施工圖預算管理、專業承包工程標底管理、附則、工作操作指引等內容。
十一、財務歸口部門負責編制除“兩點一線”工程、設計修改變更工程、工程簽證、議標工程外的全部設計概算。
十二、設計概算編制及評審由單位黨委審批,可將項目外委給單位確定的造價咨詢公司編制概算。
十三、設計公司在完成初步設計后,由設計代表報送財務歸口部門。
十四、概算接單程序: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接到設計圖紙后須辦理簽收登記手續,并于收圖當天建立臺帳記錄。
十五、圖紙要求:
1、編制設計概算的圖紙,必須是經過本單位設計科室審批確認過的圖紙。
2、設計圖紙須明確工程所屬板塊、工程所在地、單位工程名稱和編碼。
3、設計圖紙須尺寸清晰、準確,有詳細的設備材料的規格型號和標準。
十六、設計概算完成后,編制人員須編制設計概算指標分析表,科目、計算范圍、口徑須與限額設計基準價保持一致,與限額設計基準價進行分析比較。
十七、財務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工作。
十八、完整的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文件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電子版預算文件包含:
1)軟件版預算文件;
2)工程量計算底稿;
3)封面、編制說明及造價匯總表;
4)往來文件;
5)專業承包施工圖電子版。
2、紙版預算書主要包含:
1)專業承包工程預算書封面;
2)編制說明;
3)主要材料一覽表(須標注規格型號、品牌、產品等級、價格來源、材料分類等);
4)圖紙目錄。
十九、工程招標與預算管理小組下屬各對口科室應建立完善的專業承包工程預算的資料存檔管理和臺帳管理體系。
二十、設計變更預算編制完成后,需及時更新各項目的動態成本報表。
二十一、本節條款與相關法律、法規存在沖突的,適從相關法律、法規。
二十二、本規定由本單位財務歸口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章 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第一條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袠巳嗣Q、地址和聯系方法;
。ǘ┱袠隧椖棵Q、編號、數量和有關情況介紹;
。ㄈ┱袠宋募陌l售方法、時間及收費金額;
。ㄋ模┱袠碎_始時間、投標開始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文件送達地點等。
第二條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應當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事項。
第三條市財政局或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會同采購部門編制招標文件,經專家審核、采購部門確認后發布。
第四條 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袠搜;
。ǘ┩稑巳隧氈
。ㄈ┩稑吮WC金的要求;
(四)評標原則;
(五)標的名稱、數量、技術參數和報價方式;
。┙回、竣工或者提供服務的時間要求;
。ㄆ撸┩稑巳说挠嘘P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
。ò耍┖贤闹饕獥l款及訂立方式;
(九)合同的特殊條款;
。ㄊ┢渌麘斦f明的事項。
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的供應商,也不得含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第五條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六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不得撤銷招標文件。
第七條 招標文件收受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7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標人必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答復,并同時抄告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八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標底必須保密。
第九條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稑撕;
。ǘ┩稑朔劫Y格、資信證明文件;
。ㄈ┩稑隧椖糠桨讣罢f明;
。ㄋ模┩稑隧椖繑盗績r格表;
。ㄎ澹╅_標一覽表;
(六)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應提交的其他資料或投標人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將密封的投標文件送達招標文件規定的地點。
第十一條投標人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向招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
第十二條 開標前投標文件不得啟封。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ㄒ唬┩稑宋募疵芊;
。ǘ┩稑宋募窗凑照袠宋募幎▋热莺鸵缶幹;
。ㄈ┩稑宋募醇由w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ㄋ模┩稑宋募谝幎ǖ慕刂箷r間后送達;
。ㄎ澹┪唇患{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開標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并邀請所有投標人和采購部門代表參加。同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列席,必要時請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第十五條 開標時,應先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并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項目、投標報價以及開標一覽表規定的其他內容。 開標過程應當制作筆錄,存檔備案。
第十六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采購部門全權代表、招標機構代表和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
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享有獨立的評標權,任何單位和
個人不得干預評標委員會的工作。
第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比較質量、性能、價格、售后服務、交貨期限和投標方的資信等因素,依據確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進行評標,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第十九條 參與評標工作的人員不得泄露有關評標工作情況、資格,不得與投標人進行私下接觸。
第二十條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分別采用下列評標方法:
。ㄒ唬﹥r格評選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選擇評標價最低的為中標候選人。
。ǘ┚C合評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價格、性能和質量比最佳的為中標候選人。
。ㄈ┩镀痹u標法。在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中,由評委投票,得票多的為中標候選人。
。ㄋ模┐蚍址āT诜险袠宋募蟮耐稑宋募,根據價格、性能、質量、服務等因素在評標總分中所占比例,由評委進行打分,得分多的為中標候選人。
第二十一條 根據評標委員會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第二十二條 評標結束后15日內,招標人應將中標結果通知各采購部門,經確認后,由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第五章 建設項目施工管理
第一條由項目主管部門依據工程設計圖編制建設項目工程預算書;依據相關規定,編制建設項目施工方案,經審核、審批后組織工程施工。
第二條單位應按照審批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顚S,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
第三條財務歸口科室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
第四條嚴格執行建設項目進度安排,科學組織,周密部署,用文明規范的管理方式保證施工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
第五條單位應嚴格控制建設項目設計和洽商變更,嚴格履行項目管理部門、監理部門及審批部門對變更項目的審核及審批程序。經批準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突破。
第六章 工程變更管理制度
一、工程變更程序
1、工程變更提出單位:在項目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各參與方均有對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議和必要的變更要求,具體的提出單位包括設計院、甲方(本單位)、施工單位等。
2、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存在問題提出變更,應提供設計變更的圖紙和說明,設計管理部審核后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它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財務負責人交施工單位、監理機構,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3、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要求工程變更的必須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一式3份并附變更原因交監理機構審查后交主管副主任審核后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項目歸口科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和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由主管副主任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4、本單位提出的工程變更:項目歸口科室編制工程變更文件,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審批程序審核通過后,填寫《工程變更通知單》,辦公室蓋章后將一份工程變更資料原件交本單位歸檔,其他設計變更圖紙、說明、《工程變更通知單》原件由項目歸口科室交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方辦理文件簽收手續,工程變更資料復印件交成本控制部、工程管理部存檔并監督施工單位落實。
二、工程變更審批流程
提出單位填寫《工程變更申請表》和相關文件——監理公司審查蓋章——項目歸口科室組織相關專業審核簽署意見——項目歸口科室負責編寫工程變更文件填寫《工程變更審核表》——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要求簽署意見——印章管理人員核查并在《工程變更通知單》蓋工程部專用章——相關單位簽名蓋章——監督實施。
三、工程變更費用審批權限:
1、設計變更在5000元以內由財務負責人簽批。
2、設計變更費用在5000~10000元者,主管副主任簽批。
3、設計變更費用在10000元以上者,除按以上兩條要求外,必須由造價咨詢公司分析原因并出具分析結果報主任簽署。
4、涉及項目外立面、外墻色彩,建筑功能等大的變更則必須由單位黨委決定。
第七章 項目資金控制管理規定
一、為了加強建設項目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項目備用金
1、項目部借支備用金,用作工作人員用作零星開支、業務采購、差旅費等。
2、備用金必須做到?顚S,不得挪用和貪污,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3、備用金借款和報銷手續
工作人員需臨時借用備用金時,先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借款單”,財務人員根據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單”,借款人按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等事項,經主管副主任簽字同意才能辦理付款手續。
借款人員完成業務后應在2日內到財務歸口部門索取“報銷單”,填寫好“報銷單”的各項規定內容,并經主管副主任審批后,方可報銷。
借款人到本單位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閱“備用金”臺賬,查明報銷人員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付現退還本人,對報銷后低于備用金金額款項的,應讓其退回余額以結清原借款單所借賬款。
4、因業務原因長期借用備用金的人員可由財務歸口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撥出一筆固定數額的現金并規定使用范圍;使用部門必須設立專人經管定額備用金,備用金經管人員必須妥善保存支付備用金的收據、發票以及各種報銷憑證,并設備用金登記簿,記錄各種零星支出。
5、財務歸口部門應當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門、借款人、用途、金額、注銷日期建立備用金臺賬,按月及時清理。
三、項目資金使用
1、辦公用品及項目部采購的零散物品,由專門人員定點采購,并附采購清單,說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2、所有報銷的單據必須在48小時內按規定粘貼上交到本單位財務審計科。超過時限,無特殊情況不報銷。
第八章 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驗收要依據以下內容
經過審批機關批準的安全專篇、初步設計、施工圖和合同、設備技術說明書、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單、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主管部門有關審批、修改、調整意見等。
二、組織領導及參加部門
工程項目即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由本單位項目歸口科室組織,財務歸口部門等相關部門參加。
三、驗收時間
本單位接到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一個月內組織驗收。
四、驗收議程
1、由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概況向驗收組進行介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情況:包括設計單位、設計的主要內容和重大變更等。
。2)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單位、開竣工時間、采取的主要施工工藝。重大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更改及隱蔽工程等)及重大事項處理記錄。
(3)項目投資:包括批準概(預)算、合同價款、結算和預計工程總造價。
。4)初步驗收情況通報:包括主要工程質量、系統運行情況、和主要指標監測情況等。
。5)剩余工程及其安排。
2、與會人員現場檢查驗收
由施工單位進行專業分組,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要求進行檢查,并詳細記錄。
3、集中講評
(1)由各組長進行統一講評,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拿出處理意見,并提出最終驗收結果。
。2)施工單位就驗收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表態。
。3)主持人進行總結定論。
4、根據講評意見寫出驗收紀要,原則上由建設單位負責落實,按期完成。落實意見與紀要一并作為竣工驗收資料歸檔保存。通過驗收形成竣工驗收合格證書,并由驗收人員簽字。
5、凡未完成設計、紀要要求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不簽證竣工驗收證書,不得辦理竣工結算。
第九章 項目決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加強對本單位建設項目決算的管理,控制建設項目的成本支出,使建設項目項目的竣工決算工作進入受控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管理事項。
第三條相關定義
1、本制度中的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指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綜合反映竣工項目從籌建開始到項目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文件。
2、竣工決算書的主要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建設項目竣工圖和建設項目造價對比分析四個部分,其中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
第四條相關職責分工
1、項目歸口科室負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工作,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
2、其他相關部門或單位需積極配合財務審計工作,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
3、財務審計負責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查。
第五條 建設項目竣工后,財務歸口科室決算人員需要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其編制依據如下:
1、建設項目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
2、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預算或擴大初步設計后的預算及修正預算;
3、建設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4、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紀要;
5、招投標標的、承包合同、建設項目結算資料;
6、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以及其他施工中發生的費用記錄;
7、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8、設備、材料調價文件和調價記錄。
第六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編制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書之前,預決算人員需要清點物資,對各種設備、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項進行盤點核實,并填列清單,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資料;
3、竣工資料與設計圖紙進行核對,進行實地測量,對照、核實建設項目變動情況,核實造價;
4、嚴格劃分和核定各類投資;
5、編寫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6、上報主管部門審查。
第七條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會計財務處理、財產物資情況及債權的清償情況;
3、資金節余、基建節余等的上交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5、項目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第八條造價管理部負責編制的竣工決算務求數據準確、內容全面、簡明扼要,能夠真實、客觀地說明問題。
第九條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編制完成后,需要報本單位黨委進行審核審批。
第十條 本制度由財務歸口科室負責解釋和修改。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7
。ㄒ唬┙ㄖ惭b工程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及按照合同規定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具體內容有7項:
。1)各種房屋和建筑物支出;
。2)設備附著物支出;
。3)資源開采工程支出;
(4)道路建筑工程支出;
。5)水利工程支出;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支出;
。7)拆除、整理支出。
確定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俳ㄔO單位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和備料款,在未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前,只能作為往來款處理,不能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
、诮ㄔO單位自營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都必須按實際支出數計入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不能按預算價格進行結轉
③由于管理不善、設計方案變更等原因而造成的報廢工程損失,經批準后,應當從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中轉到待攤投資支出
。ǘ┰O備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設備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具體內容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確定設備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俨恍枰惭b的設備和工具、器具購入時,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使用單位,都直接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②需要安裝的設備購入后,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安裝,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一是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二是安裝所需的圖紙已經具備;
三是設備已經運到安裝現場,驗收完畢,吊裝就位并繼續安裝
、蹖α腥敕课、建筑物等建筑工程預算的附屬設備,如暖氣、通風、衛生、照明、煤氣等設備,出庫安裝時,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苄枰惭b設備的基礎、支柱等所發生的建筑安裝費用,不能作為設備投資支出
。ㄈ┐龜偼顿Y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
具體內容有33項: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貸款)項目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經濟合同仲裁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匯兌損益;報廢工程損失;壞賬損失;借款利息;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企業債券發行費用;航道維護費;航標設施費;航測費及其他待攤投資支出
確定待攤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問題:
、俳洜I性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作為土地征用及遷徙補償費的內容,而直接計人其他投資支出中無形資產項下
、诮ㄔO單位發生固定資產和設備的盤虧、盤盈要先作為待處理,報經財政部門批準后,再計人待攤投資支出
、蹖θ〉玫钠鞑奶幚硎杖牒驼{撥溢價,要沖減待攤投資支出
、転檫M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不能列入待攤投資支出
、萁ㄔO項目的土地平整、原有障礙物的拆除和建筑場地的布置所發生的費用,不能列入待攤投資中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項目
⑥建設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擠占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以及不按期歸還借款而支付的滯納金,應該由建設單位在留成收入中支付,不能列作待攤投資支出
。ㄋ模┢渌顿Y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培養、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發生的支出具體內容有以下7項:
。1)房屋購置;
。2)基本畜禽支出;
。3)林木支出;
。4)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費用;
。5)為可行性研究購置固定資產的費用;
。6)購買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費用;
。7)遞延資產。
。ㄎ澹┙桓妒褂觅Y產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已經完成購置、建造過程,并已交付或結轉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
。1)房屋、建筑物、管道和鐵路等固定資產成本;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成本;
。3)運輸設備及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和家具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成本;
。4)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
(5)林業建設單位為農場而引購的畜禽、役畜和林木等實際購置成本和種植成本。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工程建設項目采購與招投標活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工程質量,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江蘇省高等院;üこ陶型稑斯芾磙k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指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與工程建設有關,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重要設備、材料;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服務;以及與項目配套的線路、管道、綠化及各種設備設施的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在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工程建設類招投標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投標工作小組)全面負責,后勤管理處負責招投標活動的具體組織與實施,其中部分實驗室改造項目(實驗室家具、通風、潔凈等)由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負責。
第二章招標采購前期工作
第四條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采購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論證與審批。
(一)基本建設項目須經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校長辦公會或黨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后,由后勤管理處按規定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二)維修改造項目按預算金額分類論證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
2.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3.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審批;
4.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論證后,報黨委常委會討論決定。
第三章招標采購的范圍及方式
第五條采購方式分為招標采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談判和詢價等。招標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為有形建設市場委托代理招標和學校組織招標。
第六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確定供應商。
第七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的,通過談判或詢價方式進行采購。
第八條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以招標等方式進行采購。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組織招標:
1.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萬元及以上、100萬元以下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學校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實施招標采購:
1.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及以上的;
2.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20xx平方米以上的;
3.與施工相關的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
第九條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以協議服務為主要形式。
第十條因特殊原因,無法進州蘇市(工業園區)建設工程有形建設市場公開招標的,經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同意后,可由學校組織招標。
第四章招標采購程序
第十一條 有形市場委托代理公開招標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負責辦理委托手續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招標程序一般如下:
(一)編制招標文件,發布招標公告;
(二)接受潛在投標人報名;
(三)資格預審確定投標人并備案;
(四)招標人發放招標文件并備案;
(五)招標人組織投標預備會或澄清答疑;
(六)投標人送達標書、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評標、定標;
(八)招標人提交書面報告;
(九)中標結果公示;
(十)招標人簽發中標通知書;
(十一)合同備案。
上述程序當中的具體要求按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組織招標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招投標工作小組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投標邀請函;
2. 投標須知;
3. 提交投標文件的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
4. 開標時間、地點和方式;
5. 投標人的有關資格條件要求,應提供的有關資質和資信證明文件;
6.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7. 合同主要條款:如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材料設備采供方式及清單等;
8. 施工組織設計等技術性條款;
9. 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等;
10. 投標報價要求及其計算方法(包括編制報價的依據、主要設備及材料品牌和工藝要求、供應方式,未計價材料價格處理方法、標價浮動范圍等);
11. 是否全部響應招標文件所有內容等承諾性說明;
12. 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或擔保方式要求;
13. 投標文件編制格式要求,可隨附投標文件格式化范本;
14. 評標的依據、標準、方法和定標原則。
(二)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并發布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文件。
1.招標公告一般包含下列內容:報名資格條件;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要求投標人提供有資格證明、資信狀況文件、擬派項目經理、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情況及其近五年來已完工工程,在建工程等業績情況材料。
2.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含下列內容: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質、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項目經理與主要技術人員的簡歷、業績等證明材料。
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至報名申請日應當不少于3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
(三)組織資格預審。實行資格預審的,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組織進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超過9個的,可采用隨機抽簽等方式確定投標人。
(四)發售招標文件。
(五)踏勘現場與招標答疑。根據項目情況需要現場勘踏的,可由招投標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遞交,招投標工作小組將答疑文件以書面形式給投標人。答疑文件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六)招投標工作小組接受投標文件。
(七)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評標委員會成員由項目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項目合同估算價較大的,一般應7人及以上,須有校外專家參加)。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八)開標。開標由招投標工作小組主持。開標時,由學校紀監審辦公室工作人員檢查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當眾予以拆封、宣讀。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九)評標。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編制評標報告。
基本建設項目評標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合理區間隨機確定中標人法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文件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應當重新招標。
(十)定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投標工作小組審核確定中標人。
(十一)發布中標公示。
(十二)簽訂并履行合同;窘ㄔO項目學校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應當將合同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采用談判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談判小組。談判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的代表、專家,以及后勤管理處、財務處、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談判文件。談判小組根據采購項目情況制定談判文件,文件中應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合同草案的條款以及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
(三)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參照《州蘇大學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確定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四)談判。談判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在談判中,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其他供應商的信息。談判文件有實質性變動的,談判小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五)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結束后,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最后報價,談判小組根據談判情況以及價格等,綜合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根據項目情況,發布中標公示或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七)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四條采用詢價方式的,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一般由項目單位代表與后勤管理處或國有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財務處工作人員等組成,成員人數為3人及以上單數;
(二)制定并發布詢價公告(文件);
(三)確定成交單位;
(四)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協議服務商的確定。
(一)學校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協議服務商,明確其服務的價格和條件,并以協議書的形式,由學校在協議有效期內自主選擇協議服務商及服務;
(二)協議服務商一般不超過5家;
(三)協議服務商的協議服務期一般為1年。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對招標采購活動進行監督,接受并處理招標采購活動中的相關投訴。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學校招標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法行為進行投訴、檢舉和控告。
第十八條凡必須招標而不招標或化整為零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更正,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對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者,學校將依法追究紀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完成后須組織驗收并按相關規定審計。
第二十條未盡事宜,由學校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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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安全衛生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第三條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是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中
“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的編制依據。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必須在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編制之前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
凡未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的開工在建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補做安全衛生預評價;幾未進行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已經竣工投產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對其安全衛生現狀進行綜合評價。
第四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應由建設項目主體設計單位以外的熟悉本行業和本建設項目技術特點的、具有安全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
第五條為了從設計源頭上加強和規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的.安全衛生'三同時'工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的技術審查工作和安全衛生竣工驗收評價工作。
第六條水電水利行業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計專篇、竣工驗收評價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有關規定,仍執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轉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電規辦[20xx]0026號文)。
第七條在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設計管理中將安全衛生作為強制性實施的專題審查項目。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向國家(省人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備案實行分級管理。
下列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國務院審批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工程);
2、屬于國家核設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工程);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工程);
4、國家有明確要求的建設項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衛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建設項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務本規定由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務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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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強制性條文及不良行為公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工程必須在內部合同簽訂后,方能簽訂外部合同,以便確定安排項目經理、施工員、質安員、試驗員及技術工種等,并使其掌握公司總部的管理制度,如未簽訂內部合同,各科室不進行管理。
2、工程施工過程中,按工程所需總人數的60安排正式職工上班,其計算總人數按總造價除以2.5萬元/人;如每月未安排足夠人員,則按總公司文件處罰,由XXX每月320元收取費用,由財務科直接劃帳;時間按建設方合同工期減一個月。
3、投標所用項目經理證、施工員證、質檢、安全員證在工程款來第一批款時,由財務科按每人每證扣300元支付給持證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繼續使用上述人員,則按本辦法的第5條執行。
4、經營科將內部合同和外部合同各復印一份,送至分公司各領導、辦公室及工程科,以便按合同進行管理。
5、對持證人員安排項目部中人員有項目經理證、技術人員(工程師證)、施工員證、質檢、安員證、試驗員證者,一律使用本人證件;對于項目部人員無項目經理證、質檢、安員證、試驗員證者,可采取使用別人證件,但必須支付一定的'報酬,其被使用證件人員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并承擔其相應責任,被使用證件人員工資實行包干:即項目經理:3000至5000元,技術負責人20xx至3000元,質檢、安全員、試驗員1000至1500元。
6、不論項目大小,必須有項目經理、施工員、質檢、安全員、試驗員(或使用他人項目經理證、質檢、安全員證、試驗員證),以便符合上級文件要求。
7、施工員、質檢、安全員證必須由公司委派,但施工員不準使用他人證件。
8、開工前,必須做好如下工作:⑴進行圖紙會審;⑵編制施工組織設計;⑶辦理開工報告;⑷辦理許可證。如遇特殊情況,在基礎±0.00完成前必須將上述證件及資料辦好,否則,責令停工,并罰款1000元。
9、項目部施工許可證內容,由工程科根據內部合同人員安排進行填寫,并由工程科送交辦公室蓋章,再由項目部到有關單位辦理手續。
10、基礎中檢、主體中檢、竣工驗收必須通知分公司領導或有關科室參加并通知被使用證件的項目經理、質安員參加。
11、其它管理制度按公司有關文件執行。
12、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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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辦法。
前款所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設施或者通信網絡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除等施工;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統稱為“通信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
第四條工業和信息化部鼓勵按照《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電子招標投標。
第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建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實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招標和投標
第六條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有前款第一項所列情形,招標人邀請招標的,應當向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全部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超過1.5%,且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費用明顯低于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的,方可被認定為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列情形。
第七條除《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和《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可以不進行招標的情形外,潛在投標人少于3個的,可以不進行招標。
招標人為適用前款規定弄虛作假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八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自發布招標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之日起2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備案表》(見附錄一)。
第九條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業務,適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關于招標人的規定。
第十條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采用資格預審辦法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招標人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后,可不再發布招標公告。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和招標公告,除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外,還應當在“管理平臺”發布。在不同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或者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一致。
第十一條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二)招標項目的性質、內容、規模、技術要求和資金來源;
(三)招標項目的實施或者交貨時間和地點要求;
(四)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五)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六)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的地點和截止時間。
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
第十二條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資格預審公告;
(二)申請人須知;
(三)資格要求;
(四)業績要求;
(五)資格審查標準和方法;
(六)資格預審結果的通知方式;
(七)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
資格預審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標準和方法進行,資格預審文件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資格預審的依據。
(一)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
(二)投標人須知;
(三)投標文件格式;
(四)項目的技術要求;
(五)投標報價要求;
(六)評標標準、方法和條件;
(七)網絡與信息安全有關要求;
(八)合同主要條款。
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所有評標標準、方法和條件,并能夠指導評標工作,在評標過程中不得作任何改變。
第十四條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以顯著的方式標明實質性要求、條件以及不滿足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投標將被否決的提示;對于非實質性要求和條件,應當規定允許偏差的最大范圍、最高項數和調整偏差的方法。
第十五條編制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應當使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制定的標準文本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
第十六條勘察設計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
(三)勘察設計團隊人員;
(四)技術方案和技術創新;
(五)質量標準及質量管理措施;
(六)技術支持與保障;
(七)投標價格;
(八)組織實施方案及進度安排。
第十七條監理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和業績;
(三)主要監理人員及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大綱;
(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標價格。
第十八條施工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項目負責人的資格和業績;
(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施工設備及施工安全防護設施;
(五)質量和安全管理措施;
(六)投標價格;
(七)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十九條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招標項目的評標標準一般包括下列內容:
(一)投標人的資質、業績、財務狀況和履約表現;
(二)投標價格;
(三)技術標準及質量標準;
(四)組織供貨計劃;
(五)售后服務。
第二十條評標方法包括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
鼓勵通信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第二十一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允許投標人中標的最多標段數。
第二十二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已確定投資計劃并落實資金來源的,
招標人可以將多個同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集中進行招標。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有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工程或者有關貨物、服務的類型、預估招標規模、中標人數量及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中標份額等;對與工程或者有關服務進行集中招標的,還應當載明每個中標人對應的實施地域。
第二十四條招標人可以對多個同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潛在投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招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的,應當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明確集中資格預審的適用范圍和有效期限,并且應當預估項目規模,合理設定資格、技術和商務條件,不得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招標人進行集中資格預審,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資質管理的規定。
集中資格預審后,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繼續完成招標程序,不得直接發包工程;直接發包工程的,屬于《招標投標法》第四條規定的規避招標。
第二十五條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在發售招標文件截止之日后,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或者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應當向全部潛在投標人發出邀請。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劃分標段的,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上標明相應的標段。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提交的投標文件,以及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不得開啟,并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存檔備查。
第三章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二十七條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人少于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重新招標。劃分標段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某一標段的投標人少于3個的,該標段不得開標,招標人在分析招標失敗的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應當依法對該標段重新招標。
投標人認為存在低于成本價投標情形的,可以在開標現場提出異議,并在評標完成前向招標人提交書面材料。招標人應當及時將書面材料轉交評標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開標,記錄開標過程并存檔備查。招標人應當記錄下列內容:
(一)開標時間和地點;
(二)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等唱標內容;
(三)開標過程是否經過公證;
(四)投標人提出的異議。
開標記錄應當由投標人代表、唱標人、記錄人和監督人簽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變更開標地點的,招標人應提前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確保其有足夠的時間能夠到達開標地點。
第二十九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
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從事通信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掌握通信新技術的特殊人才經工作單位推薦,可以視為具備本項規定的條件;
(二)熟悉國家和通信行業有關招標投標以及通信建設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并具有與招標項目有關的實踐經驗;
(三)能夠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四)未因違法、違紀被取消評標資格或者未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
(五)身體健康,能夠承擔評標工作。
工業和信息化部統一組建和管理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評標專家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應當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個別技術復雜、專業性強或者國家有特殊要求,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的專家難以保證勝任評標工作的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從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專家庫內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直接確定。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通過“管理平臺”抽取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對抽取過程進行遠程監督或者現場監督。
第三十一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技術復雜、評審工作量大,其評標委員會需要分組評審的,每組成員人數應為5人以上,且每組每個成員應對所有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的分組方案應當經全體成員同意。
評標委員會設負責人的,其負責人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推舉產生或者由招標人確定。評標委員會其他成員與負責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第三十二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對投標文件提出評審意見,并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負責。
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標依據。
第三十三條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收到低于成本價投標的書面質疑材料、發現投標人的綜合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設有標底時明顯低于標底,認為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的,應當書面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招標人要求以某一單項報價核定是否低于成本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第三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投標人經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部分投標人在開標后撤銷投標文件或者部分投標人被否決投標后,有效投標不足3個且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全部投標。有效投標不足3個,評標委員會未否決全部投標的,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說明理由。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否決全部投標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五條評標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和中標候選人名單。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推薦不少于招標文件載明的中標人數量的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評標委員會分組的,應當形成統一、完整的評標報告。
第三十六條評標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情況;
(二)開標記錄和投標一覽表;
(三)評標方法、評標標準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四)評標專家評分原始記錄表和否決投標的情況說明;
(五)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和投標人排序;
(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及其排序;
(七)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八)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九)其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及本人簽字、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其陳述的不同意見和理由。
第三十七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第三十八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依次確定排名靠前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且中標人數量及每個中標人對應的中標份額等應當與招標文件載明的內容一致。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中應當明確中標價格、預估合同份額等主要條款。
中標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對中標人的中標份額進行調整,但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調整規則。
第三十九條在確定中標人之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
招標人不得向中標人提出壓低報價、增加工作量、增加配件、增加售后服務量、縮短工期或其他違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實質性內容的要求。
第四十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表》(見附錄二)。
第四十一條招標人應建立完整的招標檔案,并按國家有關規定保存。招標檔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招標文件;
(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三)評標報告;
(四)中標通知書;
(五)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的書面合同;
(六)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自行招標備案表》、《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報告表》;
(七)其他需要存檔的內容。
第四十二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的,應當在所有項目實施完成之日起30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報告項目實施情況。
第四十三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對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可以查閱、復制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關文件、資料,調查有關情況,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配合。必要時,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可以責令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通信行政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應當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售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后無正當理由終止招標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處以警告,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招標人自行招標,未按規定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二)未通過“管理平臺”確定評標委員會的專家;
(三)招標人未通過“管理平臺”公示中標候選人;
(四)確定中標人后,未按規定向通信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報告。
第四十六條招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中標結果造成實質性影響,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或者評標:
(一)編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中未載明所有資格審查或者評標的標準和方法;
(二)招標文件中含有要求投標人多輪次報價、投標人保證報價不高于歷史價格等違法條款;
(三)不按規定組建資格審查委員會;
(四)投標人數量不符合法定要求時未重新招標而直接發包;
(五)開標過程、開標記錄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
(六)違反《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限制、排斥投標人;
(七)以任何方式要求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其指定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以招標文件未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作為評標依據,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評標活動,影響評標結果。
第四十七條招標人進行集中招標或者集中資格預審,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或者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由通信行政監督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通信行政監督部門建立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情況通報制度,定期通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總體情況、公開招標及招標備案情況、重大違法違約事件等信息。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加強兩個禮貌建設,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健全工地治安綜合管理,使工地生產順利進行,使工地內的生活納入正常軌道,特制定此制度:
1、每個職工務必熱愛自我所在單位,安心工作,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施工任務。
2、職工之間,班組之間要互敬互愛,團結友好,發生矛盾時,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讓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業為原則。解決不了時,要及時報請班組長或上級領導協調解決,嚴禁輕易發生罵人、打人等粗暴行為。打架者要分清動手先后,是非程度及認錯態度好壞,視情處以50-300元的罰款。對團伙性的群架行為,帶頭鬧事者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并對所在班組的班組長進行經濟處罰,情節惡劣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嚴禁在工地內賭博,或以娛樂為借口的變相性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無論賭博程度大小,并視情處以50-500元的罰款。
4、為了確保工地內和生活區的用電安全,全體職工都不得使用電爐,否則,一經查實,電爐沒收,并視態度好壞處罰款50-500元。
5、嚴禁使用鋼鋸條等土制品接電燒開水,違者,一經查實,處以當事人罰款100-500元,若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6、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的任何臨時用電,務必有電工負責安裝,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亂拉電線及私裝燈頭或插座,如特殊狀況需臨時裝用,須經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裝,違者,視情處當事人罰款20-200元,如出現任何問題,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7、嚴禁在燈頭上或電線中段上掛鉤用電,違者每次給當事人處罰20-100元,如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8、在新建高層及多層樓梯間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燈泡,除本工地固定電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隨意摘取,違者每次處罰款200-500元。
9、每個職工都要愛護工地和他人的財物,對偷竊工地和他人財物者,處以偷竊價值5-2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逐出工地。
10、全體人員都要有高度的群眾主義思想,公私分明,嚴禁把工地材料隨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或個人用具,違者視情處罰50-200元,嚴重者加倍處罰。
11、全體人員都要愛護安全防護、監控設施,破壞工地監控及安全防護設施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50-500元,情節惡劣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2、本工地全體人員,應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盡心盡力,如與工地外社會上的流浪人員里應外合進行盜竊者,或給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條規定處理外,再視情處罰款300-1000元。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3、本工地職工無論是在工地內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紀守法,如在工地外社會上違法亂紀,兄弟單位或司法部門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外,本工地也要視情按本工地的有關規定作相應的處罰。
14、全體參施人員都有職責做好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如破壞已粉刷好的內墻、踏步、地墻、門窗及玻璃、已安裝好的設備、各種管線及其它成品,一經查實,除損壞的材料和人工工資由其當事人承擔外,再視狀況罰款50-200元,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5、嚴禁無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設備,擅自開動或損壞機械設備者每次處罰款10-50元,損壞者賠償,態度較差者視情重罰。
16、為了確保工地和宿舍區的防火安全,嚴禁在宿舍內煮飯炒菜,臥床吸煙,違者每次罰款30-100元,或視情處罰。
17、嚴禁在男(女)大宿舍內男女混住,甚至過夜,違者當事人罰款每次20-50元,造成嚴重影響者嚴加懲處。
18、要保護樓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在樓內隨地大小便,違者小便每次罰款10-30元,大便每次罰款50元,并清掃所有大便。不聽勸阻,屢教不改,態度惡劣嚴加懲處。
19、禁止隨地亂倒剩飯剩菜及其它廢水、廢物,嚴禁在陽臺或窗口往外潑水及倒廢物,違者每次罰款20-50元,態度惡劣者加倍處理。
20、家用電器,如電炒鍋、電飯鍋、電水壺、電熱杯、熱得快等,未經審批,嚴禁使用,擅自使用者發現后,視情處罰款50-200元,并沒收其電器用具。
21、嚴禁翻大門或翻圍墻出入工地,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者交治安部門處理。
22、臨時來本工地探親訪友人員未經門衛許可,私自進入的被訪人應及時把來訪人帶到門衛登記,辦好手續后再進入,否則一經查實,視情處被訪人罰款20-50元,或視情處理。
23、家屬及未成年兒童,原則上不予進場,特殊狀況要求進場者,務必由法定監護人上報安全監護書或保證書,經工程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入本工地。否則視情處罰或責令其退場。
24、班組長應模范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在職工中以身作則,做好表率作用,用心支持,主動配合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25、班組長要努力履行自我的職責,在職工中個性是新入場職工中及時傳達本工地各項規章制度和條例,使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人人皆知。
26、各班組長務必按公安部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我的人,辦好自我的事,及時安全圓滿地完成項目部下達的各項施工指標及任務,否則,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27、班組長如觸犯本工地的有關規章制度,除按有關規定處罰外,再視認識態度好壞,另處罰款30-100元,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后果者,呈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28、對檢舉揭發的舉報人員進行打擊報復者處罰款50-300元,或視情嚴加懲處或開除出場。
29、全體人員都要養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風氣,要有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勇氣,對檢舉揭發或抓獲壞人壞事的有功人員,項目部要按其功績大小,給予相應的經濟獎勵和精神獎勵。
30、獎勵細則:
(1)抓獲破壞監控及安全設施者,發給獎金30-100元或視情獎勵。
(2)抓獲偷竊工地材料者,獎給被偷竊價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計發。
(3)抓獲偷竊私人財物者,獎給被偷價值的50%(以新品計價),不足20元的以20元計發。
(4)抓獲破壞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體,已粉刷好的內外墻,已做好的地坪,已裝好的門窗玻璃等)者,獎勵100元或視情獎勵。
(5)對在項目工程施工全過程中,遵章守法表現突出的班組和個人,在工程竣工時項目部將給予必須的獎勵。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13
第一條、各項目部消防器材、設備由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性能。
第三條、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四條、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五條、工地項目經理(車間主任)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生產)管理計劃。
第六條、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處罰。
第七條、對于30cm以上高層建筑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dn50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電氣焊割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火監護。
第九條、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設專業人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消防,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經常向職工進行崗前、在崗中的消防知識教育。
第十六條、凡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須馬上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必須有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把安全防火列入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針對不同季節、生產情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周一為安全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情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知識。
第十九條、凡對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準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二十條、凡在火警、火災事故中報警早、救火有功者,核實后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一條、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失職而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情節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對發生火警事故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根據情節后果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工作者。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14
第一章:建設項目安全要求
第一條、凡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簡稱為“三同時”)。
第二條、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
第三條、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化工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化工建設項目可研報告,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
2、危險性較大的化工建設項目〈如化工原料藥生產和大量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
3、資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其他化工建設項目。
第二章:建設項目“三同時”實施程序
第四條、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安全生產設計規范要求,編制安全生產專篇,并依據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同意的建設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在安全生產專篇中落實安全生產防護措施以及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第五條、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進行試生產,其配套建設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安全設施運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對安全的影響進行監測。
第六條、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查該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的安全監察機構申請該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應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安全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第七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第三章:建設項目安全管理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建設項目的設計必須由資質的設計單位完成。
2、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3、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屬甲、乙類物品和易燃品、劇毒品,必須有所在地省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技術鑒定書。
4、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俨捎贸墒斓墓に嚪椒;
、诠に嚄l、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劬邆淇煽康陌踩胧òǹ煽康目刂剖侄、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茉O備選型和建筑等,應符合防火、防爆、職業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菰O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第九條、建設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第十條、在編制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時,必須將安全生產設施、塵毒治理納入計劃。其內容應有:
1、說明生產流程、工藝條、件、危及安全生產的主要因素、塵、毒、噪聲、高頻射線等有害因素的種類和數量。
2、對可能危及職工生產操作的`不安全條、件和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的塵毒有害因素,提出治理要求,并要設計部門應如何實現安全和勞動保護,使有害因素治理達到國家標準提出應采取的措施。
3、改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生產的投資(包括集資、貸款)要列入計劃。
第十一條、設計文件中應編寫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專篇,其內容包括:
1、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生產過程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2)原、輔材料和中間產物、副產物、產物的危險有害特性分析。
2、設計中應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總圖布置和建(構)筑物方面的安全措施。
(2)工藝和設備、裝置方面的安全措施。
。3)儲存設施方面的安全措施。
。4)監控、報警、連鎖等工程設計方面的安全措施。
。5)安全管理方面的對策措施。
。6)其他綜合安全對策措施。
3、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4、安全設施投資估算。
第十二條、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第十三條、技改、革新、挖潛等項目在實施時應充分考慮現有安全設施是否能滿足安全衛生要求,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加以完善。
第十四條、施工過程中應設專人負責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第十六條、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應會同工會組織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職業衛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均不能投入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解釋權屬技安處。如有爭議時由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仲裁。
項目建設管理制度15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市(區)學;A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確保學;A設施建設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使師生教育教學安全活動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安全、后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人為成員的學;A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領導小組,強化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
2、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含義,即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與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三同時”審查的原則:以國家、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為準繩;以有關職業安全與衛生技術標準、規定、規范、規則為依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審查。
4、同時設計,要求工程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初步文件文件、圖紙時,同時設計其中的安全設施部分,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按照相關規定得到落實。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其中的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審查通過后,才能形成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施工。
5、同時施工,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在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同時建設安全設施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先建設完成主體工程,后建設安全設施工程,或者有意減掉安全設施工程,只完成主體工程,留在以后補充完成安全設施工程。
6、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要求主體工程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時,安全設施必須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沒有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工程一經投入生產或使用,不得擅自閑置或者拆除,確有必要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征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
7、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8、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9、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10、學校安全部門、后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建設項目與安全設施施工質量,確保項目建設安全與質量。
11、建設項目未進行“三同時”或“三同時”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基建項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涪陵李渡新區李渡小學
二○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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