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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
一、鍋爐房門口必須懸掛“鍋爐重地,閑人免進”標示牌。
二、鍋爐房的門應朝外開,工作室的門應朝內開。鍋爐運行期間,不得鎖門。
三、鍋爐房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員工學習安全防范的'業務知識,增強員工的安全保衛責任和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四、鍋爐房負責人要經常檢查鍋爐房的門窗、圍墻以及周圍的安全設施是否完善,發現損壞或隱患要及時處理或上報有關部門。
五、鍋爐房要設立《進入人員要害登記簿》,做到閑人免進,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若有現場調研、例行檢查等公務活動應持要害檢查證或本單位批準證明,登記后,由本單位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六、鍋爐在運行或停運期間,都要設三班人員管理,不得空崗。在崗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檢查制度,在接班人員未到崗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離崗,發現異常現象要及時匯報。
七、鍋爐房要按照消防部門的規定,配齊消防器材,并要按消防條例規定,定期檢查、維修、更換,以防失效。對易燃易爆物品要隔離存放,爐渣和料層降溫后,才能外運,防止失火和其他惡性事故的發生。
八、夏季要搞好防洪防汛工作,確保防洪排水設備和設施完好,以防雨季洪水灌入鍋爐房或地下泵房,發生意外事故。
九、管理好煤、水、電、鹽。禁止私拉亂接,私自送人。愛護設備和財產,不得損壞和丟失,發現損壞或丟失,要立即匯報。
十、鍋爐房負責人在工作中,禁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要嚴格按照本工種的操作規程作業,任何人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任何閥門和電器開關(正常工作除外)。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員不允許單獨操作,防止發生事故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2
第一條鍋爐房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機房,非鍋爐房內的司爐人員、操作工、維修工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內。
第二條鍋爐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掛牌值班,司爐工及其維修工應熟悉鍋爐的各項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應做到“三懂四會”。(三懂即懂操作規程、懂鍋爐性能、懂鍋爐原理;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判斷和處理故障。)
第三條司爐人員不能擅離工作崗位,司爐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管理好和使用好鍋爐房的一切設備、設施、工具及消防器材。
第四條凡外來參觀學習、檢查人員必須經保衛、安全部門及礦主管領導的同意,并有機電管理人員帶隊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五條凡進入鍋爐房內的人員,嚴禁隨便觸摸設備、設施,遮擋工作人員的視線,影響操作人員操作。
第六條領導干部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上崗檢查,必須在登記薄上簽字及登記檢查情況,發現重大隱患時,必須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組織紀律和礦規礦紀,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對要害場所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礦機電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每月至少對其設備運行和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查處隱患,提出措施,積極整改。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3
一、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入內。
二、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回檢查制度。
三、非當班人員,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四、進展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制定地點,并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六、鍋爐房要配備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它用。
七、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4
一、鍋爐系統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的相應證件上崗。
二、鍋爐值班操作人員在崗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巡回檢查、水質管理、設備保養、安全檢測、清潔衛生、交接班等制度,確保供熱系統的`技術安全和運行狀態良好。
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校驗、檢修或更換安全閥、壓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壓元件,確保其發揮正常的技術功能。
四、每班對水位表進行一次沖洗,每周進行一次手動開啟安全閥,每月做一次安全閥自噴實驗,并詳細做好技術狀態記錄,備查。
五、經常巡查各水、電、汽管線路,堅決杜絕“跑冒滴漏”、“白水表”、“滿水”等現象發生。
六、堅持每日水質化驗制度,定期進行排污,保證給水和爐水的質量。經常保持充足的軟化水儲備。
七、鍋爐房如需電、氣焊維修時,必須報請管理部門批準,并切斷氣源、確認室內無可燃氣體、且做好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嚴禁在鍋爐房內私自隨意動用有火作業。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鍋爐是生產和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為了加強在用鍋爐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使用固定式承壓鍋爐的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向鍋爐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電力系統發電用鍋爐按水利電力部的有關規定由所在地的.省級電力局辦理登記手續,并報省級勞動部門備案。鐵路系統內工作壓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和供熱量小于或等于0.70mw(60×100000kcal/h)的熱水鍋爐的使用登記由鐵路監察部門自行辦理。
第二章鍋爐使用登記證的簽發與管理
第三條使用單位申請辦理鍋爐登記手續時,應填寫一份《鍋爐登記表》和《鍋爐登記卡》,并應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資料:
(1)《蒸汽鍋爐安全監察規程》或《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的與安全有關的出廠技術資料;
(2)安裝質量檢驗報告;
(3)鍋爐房平面圖;
(4)水處理方法及水質指標;
(5)鍋爐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6)持證司爐工人數。在用或移裝的舊鍋爐辦理登記時,如使用單位提不出上述(1)、(2)兩項資料時,允許以下列資料代替;
(1)鍋爐結構示意圖及需核算強度的受壓部件圖;
(2)鍋爐受壓元件強度及安全閥排放量的計算資料;
(3)鍋爐檢驗報告。額定蒸氣壓力小于0.1mpa(1kgf/平方厘米)的蒸汽鍋爐和額定供熱量小于0.06mw(5×100000kcal/h)的熱水鍋爐在登記時,只需交驗制造廠質量證明書或檢驗報告。
第四條登記機關對送審資料審查合格后即應給使用單位簽發《鍋爐使用登記證》,并在《鍋爐登記表》上蓋章后連同全部送審資料退使用單位保管!跺仩t登記卡》留登記機關存查。
第五條鍋爐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使用單位須攜帶《鍋爐登記表》和修理或改造部分的圖紙及施工質量檢驗報告等資料,到原登記機關辦理備案或變更手續。
第六條鍋爐拆遷過戶時,原使用單位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手續,交回《鍋爐使用登記證》。鍋爐的全部安全技術資料應隨鍋爐轉至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應重新辦理鍋爐登記手續。
第七條鍋爐報廢時,使用單位向原登記機關交回《鍋爐使用登記證》,辦理注銷手續。因不能保證安全運行而報廢的鍋爐,嚴禁再作承壓鍋爐使用。
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收回《鍋爐使用登記證》:
1.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未經許可逾期不檢者;
2.有危及安全的嚴重隱患在限期內不修復者;
3.管理混亂,違章操作,屢教不改者。
4.經檢驗確認,必須報廢的鍋爐。
第九條沒有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的鍋爐,不準投入使用。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由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給予查封或經濟處罰。
第三章附則
第十條《鍋爐使用登記證》、《鍋爐登記表》和《鍋爐登記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本辦法附錄統一印制。第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屬勞動人事部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6
(一)勞動紀律
1、違犯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視違紀情節予以10-5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直至解除其用工合同。
2、損壞甲方財產,無視跑、冒、滴、漏現象發生,除照價賠償外,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3、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班長管理,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4、供暖效果達不到要求,一經證實每次處以該區域班長及值班人員每人20元罰款;屢教不改者,按嚴重失職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5、違犯公司制訂的'時間表,延時或超時供暖、供水者,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
6、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無故自行停止供暖、供水,出現一次視情節予以10-20元罰款,嚴重者予以加倍處罰。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每發現一次處以1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2、不按時交接班,交接班遲到者,視情節處以5-10元罰款。無故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3、無故曠工,除扣發其日工資外,處以50元罰款;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按違約予以解除用工合同。
4、有事應提前向班長請假,由班長負責安排替換班,值班不到崗而又不請假者,按曠工論處。
5、除公司招聘的人員外,不得由他人替換班,否則,按曠工論處。
鍋爐房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7
一、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認真落實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鍋爐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2、司爐工應持有效證件上崗,并在作業時隨身攜帶證件,無證人員及證件失效者不得上崗作業。
3、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司爐崗位無關的事。
4、負責本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門、窗、玻璃、操作臺等的使用和保管。
5、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做好鍋爐檢修前的處理和檢修后的驗收。
6、負責本崗位鍋爐、室內外的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鍋爐在運行中發生有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立即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發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應保護好現場。
8、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操作,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9、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二、司爐工安全操作規程
l、認真閱讀鍋爐使用說明書,熟悉鍋爐及輔機性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各項制度。
2、開爐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項檢查和準備工作,當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在沒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啟動。
3、運行中應進行巡回檢查,巡檢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啟動后、升壓后、保壓時、下班時;巡檢的主要內容是:設備運轉部分是否正常,有無異常聲音,各閥門是否正常,水位計、壓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運行中每班應沖洗一次水位計和進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閥手動或自動排放試驗。
5、嚴格執行緊急停爐操作程序,防止發生事故。
6、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爐查明原因:鍋爐水位下降到規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時。
三、鍋爐事故報告制度
1、鍋爐發生事故后,司爐工應保持鎮靜,判斷事故原因和現場處理要做到“穩、準、快”;同時應立即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前后的經過。
2、對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緊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現場。
3、司爐人員遇有事故發生時,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事故單位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要求立即向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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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探索和建立以工作績效為主線的管理考核體系,公正客觀評估設備動力部各級單位的.組織績效和個人績效,充分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組織和個人工作績效的持續改善,全面完成設備動力部年度工作目標,按照公司20xx年績效管理辦法,結合設備動力廠工作實際,特制訂“設備動力廠績效考核(試用)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原則
1、堅持設備動力部年度工作重點導向的原則。
2、堅持體現企業文化理念的原則。
3、堅持激勵與約束并舉的原則。
4、堅持推進節能降耗、挖潛增效工作的原則。
5、堅持職工收入與本部門、本崗位效益的績效掛鉤聯動考核的原則。
6、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專業技術崗位、生產一線、勞動強度大、效益貢獻突出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設備動力部所有正式員工。遵守和執行本辦法是設備動力部各級單位和員工的責任和義務。
四、績效工資分配形式
1、人員類型劃分
根據設備動力廠專業管理職能和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按照崗位職責、技術含量、工作強度和工作環境劃分不同人員板塊,以機加工車間可用工時考核人員平均績效為基數,實行不同績效工資系數、專業考核、單項考核綜合核算績效工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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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產現場的物品分門別類放置,做到排列整齊有序,標識注明。
2、生產現場不許隨地亂扔紙巾、煙蒂、水果皮、飯盒等雜物,保證現場清潔整齊,不留下衛生死角。
3、保持地溝暢通,地面及設備表面清潔無污漬,無積水,實現清污分流,符合環保要求。
4、上班期間統一穿工作服,要求著裝整齊,清潔,頭發放在網罩內。
5、嚴格生產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加大檢查、抽查力度,保持生產現場整齊有序。
6生產現場,杜絕物料“跑、冒、滴、漏”,嚴禁現場臟、亂、差等現象。
7從自己做起,愛惜公司的一草一木,禁止他人任意破環和踐踏公司的公共財物。
8、嚴格控制生產工藝紀律,確保“三廢”達標排放,營造良好的.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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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崗位責任制
1.1司爐工為鍋爐崗位第一責任人,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各項鍋爐運行記錄完備,所有記錄都需有當班人員的簽字。
1.3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4接班前按規定巡檢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燃氣管道、蒸汽管道
等裝置情況,交班時要核對記錄,清點用具。
1.5對爐體及輔助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做到安全生產。
1.6鍋爐房內外嚴禁吸煙、嚴禁明火作業。
1.7發現鍋爐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等措施,并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2.巡回檢查
2.1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2.2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墻等部位是否有異。
2.3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位置和鍋爐壓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氣管道閥門每個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檢測試驗,燃氣管道法蘭每個月做同樣試驗一次。
3.定期維護
3.1安全閥手動放氣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氣試驗每月一次,做好記錄并簽名。
3.2壓力表正常運行時每周一次沖洗存水彎管,并在刻度盤上劃標工作壓力紅線。校后鉛封。
3.3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聯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報警聯鎖試驗。
3.4鍋爐、安全閥和壓力表每年進行一次法定校驗,取得校驗合格證后方可繼續使用。
3.5鍋爐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當向煙臺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鍋爐的顯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4.2交接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4.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鍋爐燃燒、壓力、水溫正常;
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鍋爐本體和附件設備無異常;
鍋爐運行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4.4.2五不交:
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人員;
鍋爐本體和附件出現異常現象時不交接;在事故處理時不進行交接;
接班人員不到位時不交給無證司爐人員;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稱:燃氣蒸汽鍋爐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編號總頁數SG01-57共3頁制訂部門實施日期設備部
4.5交接班雙方人員簽字確認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否則不得擅自離崗。
5.安全防范
5.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領導外,其他人員不準擅自進入。
5.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鍋爐操作技術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5.3非當班人員,未經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開關、設備等。
5.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鍋爐房配有消防器材,責任人需認真管理,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它用。
5.6鍋爐房內動火作業需到安全員處辦理動火許可證,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
5.7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的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6.應急處理
6.1超壓
6.1.1超壓現象:
①壓力表指示壓力急劇上升超過鍋爐最高容許壓力。鍋爐汽化引起超壓時,壓力表抖動甚至壓力表晃動;②安全閥起跳;
、巯到y局部變形、泄漏或開裂。
6.1.2超壓處理:
、偻V谷紵O施的運行;
、阱仩t超壓時,如安全閥未起跳,應立即手動打開安全閥泄水降壓;
、垡蚨▔貉b置失效,而引起超壓時,應對壓力控制系統從新調整。
6.2爆管事故
6.2.1爆管現象:
、俦軙r,有爆破聲并可聽到水流的'噴出聲;
②爐膛由負壓變正壓,且有蒸汽、煙氣和水,由爐墻各孔門噴出;
、蹱t膛火焰發暗,燃燒不穩定或熄滅;
、芘艧煖囟认陆;
⑤鍋爐壓力下降,補水后壓力仍下降。
6.2.2爆管處理:
①水冷壁管或對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較小,還能維持運行,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后停爐;
、陔m經補水,但壓力仍然不能維持,或其它原因無法運行時,應立即緊急停爐;
③停爐后,應關閉鍋爐的出水閥門與回水閥門。
6.3立即停爐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馘仩t溫度急劇升高,而水位明顯下降;
、谘a給水泵失效時;
、蹓毫Ρ砘虬踩y全部失效時;
、苠仩t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⑤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時;
、奕紵O備損壞,外墻倒塌或鍋爐構件被燒紅,嚴重威脅鍋爐安全時;
、呷細庑孤秷缶,排除誤報警后。
6.4燃氣泄露報警
若燃氣泄露報警儀報警,當班人員要立即查清報警原因,排除誤報警的可能后,要立即采取措施,確保安全:
、訇P閉燃氣供應閥門,停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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