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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藥房工作制度

        時間:2024-04-06 17:31:20 制度 我要投稿

        藥房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房工作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藥房工作制度 篇1

          一、在藥劑科領導下工作。

          二、工作人員工作服穿著整潔,佩戴工作牌,文明禮貌服務。

          三、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干凈,嚴禁室內吸煙。

          四、藥劑人員樹立高度責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藥安全為原則,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五、認真執行《處方管理辦法》,對錯誤處方或缺藥處方應退回請原處方醫師更改,藥劑人員不得擅自更改;對濫用藥品、配伍禁忌、超劑量的處方和涂改處方,藥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六、醫療毒性藥品的使用、保管和調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

          七、有計劃的`請領、儲存藥品,防止積壓、損壞和浪費。

          八、藥品按其性質、劑型、用途和儲存條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和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有記錄。

          十、已經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換,因特殊原因(如藥物不良反應、禁忌癥等)需退藥的,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每季度盤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十二、藥房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三、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西藥房。

          藥房工作制度 篇2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保證藥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二、負責藥房藥品的驗收、保管、養護。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無“三無”及過期、變質藥品。

          三、負責處方的審方、調配、核對、發藥工作。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處方調配無出門差錯及事故。

          四、做好麻醉、精神、醫療用毒性藥品的保管、使用工作,落實交接班制度。

          五、對于不規范處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調劑人員不得調劑。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應當拒絕調劑,及時告知處方醫師,并應當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六、負責門診用藥咨詢工作。

          七、負責門診用藥不良反應的上報工作。

          2醫院門診藥房發藥人員工作職責

          1、由具有扎實專業理論知識、實際操作能力和調劑工作經驗的藥師以上職稱人員擔任,遵守和執行本部門的工作規程、規章制度及相關規定。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進行中西藥處方及急診處方的發藥工作。

          2、收方及審查收方后詳細閱讀、認真審查,對處方前記、正文、藥品配伍、用法用量、有無涂改現象、醫師簽字、特殊藥品的使用等逐項審核;手工處方的還應核對收費處錄入是否正確。對不符合發藥規定、缺藥或有疑問的處方,應請處方醫師再次確認,簽字后方可調配,嚴禁藥劑人員擅自更改處方信息。

          3、發藥時,核對處方和藥品的一致性,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確認調配無誤后,發藥給病人,向病人交待藥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等,態度和藹、耐心;如遇理解有困難者,請咨詢窗口接待解決。發藥要求復核率100%,差錯小于1/萬。

          5、參加藥學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實習生、進修生的帶教工作。

          3門診藥房各崗位職責

          一、發藥人員

          1、負責西藥與中成藥的發放工作,詳細流程見。

          2、每天早晚與夜班人員進行交接班,進行藥品清點工作。

          3、負責藥品的發放工作。

          4、負責前廳玻璃、窗臺、桌面、電腦的衛生,每天早晨維護,保持整潔干凈。

          二、劃價人員

          1、負責西藥劃價工作,審核處方開具是否合理,對于不合格處方,通知醫生及時修改,修改后方可劃價。

          2、對于藥房暫缺藥品,通知醫生及時修改,修改后方可劃價。對暫缺藥品及時紀錄在交班本上。

          3、負責前廳玻璃、窗臺、桌面、電腦的衛生,每天早晨維護,保持整潔干凈。

          4、負責每日結帳工作,清點處方分別裝訂。

          5、負責貴重藥品清點工作。

          6、負責門急診及病房藥房的發放工作。

          7、負責藥品的拆零工作,并進行登記。

          8、負責藥劑科的整體衛生工作,包括值班室的掃地擦地工作,保持地面柜臺整潔干凈。

          9、負責自己藥品柜子的藥品清點,貨位錄入及近期藥品統計工作。

          10、負責與病房藥房之間的'藥品調撥。

          11、在接班和下班時間與發藥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4門診西藥房人員崗位職責

          1、處方審核調配和核對發藥必須是兩人分別進行。接到處方后應對各項內容認真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處方必須由醫師在修改處重新簽字或蓋專用簽章。

          2、調配處方時應細心、謹慎、劑量準確、寫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觸藥品,調配時不準談笑、不準吸煙。

          3、調配好的藥品經仔細與處方核對無誤后方可發藥;發藥時應向患者說明藥品的使用方法及有關注意事項,出現差錯及時糾正并登記。

          4、收方、發藥應態度和藹、耐心解答病人的詢問,不說禁語,不與病人發生爭吵。

          5、己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確認是包裝、質量等問題或因醫師開錯的可予調換。醫師開錯退回的應有醫師退藥說明。退藥時應仔細檢查藥品原包裝及質量。

          6、藥品按使用頻率結合藥品分類定位存放,保持整潔。藥架及盛藥容器應干燥清潔,標簽清楚、標示正確。

          7、麻醉、精神的藥品及計生專用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8、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它按先后順序配發。

          9、特殊管理藥品每日進銷應賬物相符,保持賬面整潔、清晰。

          10、配合臨床各科做好門、急診處方和值班期間病區科室處方的配發工作,確保發出藥品的質量,品種齊全、發藥及時。

          11、積極配合急診科搶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時提供所需的用藥。

          12、上班人員應穿工作服、佩帶胸卡,整潔端正,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13、保持工作區域整潔衛生,個人用品不準隨便放置。藥房內非工作需要不準科外人員進入,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藥房工作制度 篇3

          〔一〕調劑人員必須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效勞的思相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平安有效。

          〔二〕配方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病房藥房的藥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門診處方未經科主任同意,不予調配。

          〔三〕收方時,對處方內容審查核對無誤后,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不委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士〕聯系更正前方可調配。

          〔四〕配方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稱量標準,不得估量取藥,所用原料和輔料必須符合藥用規格,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

          〔五〕配方應細心迅速和準確,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六〕對出院病人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考前須知詳細在藥袋上或瓶簽上,并應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況,確需退藥時,只限有限注射劑和原包裝片、丸劑,經醫師〔士〕用紅筆開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必須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九〕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十〕調劑室的貯藥瓶的瓶簽應按規定用中文和拉丁文書寫清楚,注明規格、常用量和極量。補充藥品時經另一人核對,方可裝瓶。

          〔十一〕對醫學專用藥、毒藥、精神等藥品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發現問題或錯長錯短及時核對。

          〔十二〕藥品要定期檢查有效期,嚴防過期失效的現象發生。

          〔十三〕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帽整齊,注意個人衛生和室內衛生,工作時間應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

          〔十四〕調劑室應定期會同病房檢查小藥柜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

          〔十五〕非本室人員不得入內。

          藥房工作制度 篇4

          一、人員與管理制度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應在顯著位置懸掛,并公開藥品質量、價格、廣告舉報投訴電話。

          2、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從藥人員管理、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及使用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制度,做好質量管理追蹤工作,并明確各環節中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

          醫療機構應當有專門的部門或者指定專人負責藥品管理工作。

          3、醫療機構從事處方審核和調配工作的人員應具備藥士(中藥士)以上職稱或藥學(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經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藥學專業知識培訓合格。

          4、醫療機構應當每年組織從事藥品購進、保管、養護、驗收、調配、使用的人員參加藥事法規和藥學專業知識的培訓(外部或內部均可)。

          5、醫療機構應當每年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6、療機構應當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藥品質量管理年度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ǘ┽t療機構制劑配制的變化情況;

         �。ㄈ┙邮芩幤繁O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ㄋ模⿲λ幤繁O督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自查報告應當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縣以下醫療機構可采取以中心衛生院為單位匯總后上報)。

          二、藥品購進驗收管理

          1、醫療機構必須從合法企業購進藥品,并向供貨單位索取《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銷售人員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等進行查驗,并妥善保存首次購進藥品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前述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購進進口藥品時,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購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管理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時索取生物制品批簽發證明文件;從生產企業購進藥品,應當同時索取該批號藥品的《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2、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時應當索取、留存供貨單位的合法票據,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并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醫療機構對購進藥品(包括接收捐贈藥品、從其他醫療機構調入急救藥品)應當逐批進行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驗收記錄。

          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進記錄和驗收記錄可以合二為一,但內容必須完整。

          三、藥品儲存與養護

          1、醫療機構應當按批準的診療范圍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藥房、藥庫,配置的設施、設備能夠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要求。藥房、藥庫應當與生活、辦公和醫療區域分開,墻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應設置必要的避光、通風、防蟲、防鼠條件以及溫濕度調控、監測設備,應設置離地10厘米地架。有冷藏藥品的應設置冷庫(冰箱)。

          2、醫療機構的在庫藥品應當實行色標管理,設置合格品區、待驗區(或待驗標識牌)、退貨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區。陳列藥品應分品種按批號堆放,藥品與非藥品分開擺放、儲存,設置“非藥品區”;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擺放;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及危險品等應與其他藥品分開存放。

          3、醫療機構應按照產品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并監測和記錄儲存區域的溫濕度,發現溫濕度超標,應立即采取調控措施,并做好記錄。

          4、醫療機構應當每月對在庫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發現有不合格藥品、近效期(效期6個月內)及時記錄,并將過期、變質、被污染等不合格藥品及時移到不合格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及時做好報損和銷毀,并記錄。醫療機構還應對藥品儲存養護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維護,發現不能正常運行的,應及時報修或更換。

          四、藥品調配使用

          1、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診療規范的.要求配發藥品,并在交付藥品時向藥品使用者正確說明藥品性能、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禁忌等事項,不得做虛假宣傳。

          審核處方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如有問題,應當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簽字確認或者重新開具處方。

          2、衛生院(含)以上醫院應當建立處方評估制度,每月按不少于5%的比例進行抽查,并進行合理性評估。

          3、醫療機構用于調配藥品的工具、設施、包裝用品以及調配藥品、集中輸液的區域,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配置輸液的區域應當相對隔離,并符合相應潔凈要求。

          4、醫療機構調配藥品需要拆零時,調配人員、工作環境、使用工具、包裝物品應當符合衛生和質量要求,不得對藥品產生污染。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

          拆零藥品包裝袋上應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批號、有效期等。

          5、醫療機構在藥品調配使用過程中發現假劣藥品,應當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移入不合格藥品區,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退貨、換貨處理。

          6、醫療機構實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應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監測和報告工作,注意考察、收集本單位使用藥品的質量、療效和反應,及時通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時,必須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擴大,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發現醫療機構瞞報、緩報藥品不良反應行為的,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藥房工作制度 篇5

          為了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 煎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 煎藥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

          思想,急病人所急,把好煎藥關,確保用藥安全和療效。

          三. 每劑藥必須按規定要求,加水浸泡30-40分鐘,每劑藥煎煮時間一般為30分鐘,特殊藥物可減少或延長時間。煎藥人員根據方劑功能和藥物功效而定煎煮時間。

          四. 為了防止差錯,凡所煎藥物在浸泡和煎煮過程中,貼有憑證的

          藥袋必須跟著走,藥液一經包裝完畢,應立即裝入藥袋內,以免發生嚴重的差錯事故。

          五. 為了確保安全,每臺煎藥機的'插銷應每天檢查,如有技術上的

          問題,隨時與公司聯系。

          六. 做好設備養護,保持容器和管道的潔凈,以保煎藥質量。

          中藥急煎制度

          為了配合臨床做好急診,搶救治療服務,以《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急煎藥物應在2小時內完成,并做好規范急煎記錄。

          二、中藥藥劑人員在接方、審方過程中,對急煎藥物應及時調配,調

          配完畢經復核無誤,應及時送至煎藥室(煎藥憑證應有“急煎”字樣),并告知煎藥人員,此藥屬急煎中藥。

          三、煎藥人員一經接受,應迅速浸泡,不能因為急煎而減少浸泡時間,煎煮完畢經包裝后,立即送至急診室所在病區,不得延誤。(如遇獨參湯之類需另燉藥物,需按另燉藥操作處理。)

          四、急煎藥物所需藥量,應嚴格按醫囑處理。

          藥房工作制度 篇6

          為了保證配發給患者和提供給煎藥房的藥劑準確無誤、質量優良、使用合理,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藥配方人員工作時要嚴肅認真,精神集中。根據醫生處方配藥,配方人員本人及其家屬的處方應由其他人員調配。

          二、中藥配方人員必須按順序取其處方,不得挑揀處方。

          三、配方前要認真審查處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齡、性別、日期,藥物名稱,炮制規格、劑量、用法、配伍禁忌,醫師簽名,計價交費等,正確無誤后,方可調配,如有疑問,必先找原處方醫生詢問清楚,有缺味時請原處方醫生調換修改,配方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代用,凡違反規定的處方,藥劑人員有權拒配。

          四、調劑人員配方時要按方配量,如無對應定量包裝,可組合配量,使之準確。周歲以下小兒用藥和烈性藥品或特殊劑量,須逐味、逐劑稱量調配。

          五、調配時必須按處方上打印的順序取藥。

          六、凡調配礦石、貝殼、果實、種子類藥品,均需打(杵)碎,配發“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藥品均應按 另包(無醫囑按規定另包)并裝入另包袋,注明煎藥方法。 七、核對人員應認真復核,查對處方有無漏配、錯配,且劑量是否準確,確無錯漏,簽名后方可包裝。發藥時應核對病人姓名,發票號等,并向病人說明煎服方法,劑量等注意事項。

          八、有關特殊藥品管理的品種應按各項規定辦理。

          調劑室四查十對制度

          為了加強窗口發藥管理,杜絕差錯事故,防范糾紛,制定本制度: 內容:

          一、四查:

          1查處方:檢查處方的規范要求,不符的按醫院處方管理制度執行。

          2查藥品:藥品劑型外觀、包裝、藥品批準文號、有效期、性狀

          等,疑有質量問題不得發出并及時報告。

          3查配伍禁忌:運用專業知識審方,提高合理用藥。

          4查用藥合理性:檢查診斷與選用的藥品是否相符、用法用量是

          否合理。

          二、十對:

          1對科別、姓名、年齡;

          2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

          3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

          4對臨床診斷。

          核對無誤后按調劑操作規程交代發藥。 三、本制度適用于調劑部門。

          藥物咨詢管理制度

          為保證藥物發揮最佳療效的前提,能防止或減少藥物毒副作

          用的發生,更有效地提高病人用藥的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藥物咨詢由主管藥師以上人員擔任。咨詢對象包括醫務人員、患者及其家屬等。

          二、藥師在進行咨詢工作時,要有良好的精神狀態,著裝整齊、佩戴

          服務證;與患者交流中要注重禮儀,態度文雅、禮貌,語言得體、舉止大方,表現出良好的藥學專業素質。

          三、藥物咨詢內容:1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劑型及含量。2使用方法、劑量及療程,適應癥、禁忌癥慎用癥,孕婦、哺乳婦女、兒童、老年患者用藥注意事項。3藥品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藥品的貯存及效期。4 與用藥有關的其他問題。

          四、藥師在接受藥物咨詢時要仔細傾聽,做到有問必答,答有依據。

          對患者及其家屬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力求清晰明了;對醫務人員要使用專業術語,語言務必簡潔、準確。

          五、現場能予以答復的問題需即時回答;現場不能予以答復的問題,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電話、短信或E-mail給予回答;如超過藥師回答范疇的可建議通過醫師、護士或其他相關人員給予回答;尚未解決的問題需報上級部門研究解決。

          六、咨詢藥師應及時記錄咨詢的內容,包括咨詢者的個人信息、聯系方式、咨詢內容、回復內容等。

          七、咨詢工作中遇到藥物不良反應時,應及時收集、整理并報告。

          藥房工作制度 篇7

          一、調劑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2、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3、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系更正后再調配。

          4、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5、散劑及膠囊的重量差異限度及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6、含有毒藥、限劇藥及特殊藥物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特殊藥物.鉆的規定辦理。

          7、配方時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簽模糊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鑒定合格后方可調配。

          8、中藥方劑需行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9、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調劑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時處方配好應經另一人核對,成由發藥人核對,對劑型、色、嗅味等遇行檢查,在可能情況下,做快速分析。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10、投藥瓶的容量要準確,瓶及瓶塞要干凈,包裝要結實、清潔、美觀。

          11、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12、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13、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發。

          14、調劑室內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

          15、調劑臺及儲瓶等應保持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16、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二、制劑室工作制度

          1、制劑室必須具有制備制劑的必要設備,配制注射劑者還應具各無菌操作的設備條件。

          2、制劑的制備應按照中國藥典、衛生部(省、市、區衛生廳局)頒發的藥品標準或其他藥學書籍之制備手續,定出制劑操作規程,經有關人員研究確定,并經藥劑科主任批準后方可配制。

          3、為保證質量,配制制劑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劑的質量等均應符合藥用標準

          4、制劑前后填寫制劑單,以便檢查并為消耗及入帳的根據,制劑者應簽名。

          5、每配一制劑時,應將所需藥品集中在制劑臺土,稱量時就仔細核對。

          6、使用毒、限劇藥及特殊藥物時,應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特殊藥物品的規定辦法,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劑室制備的制劑,應進行分析檢驗(大型輸液必須進行熱源試驗),保證質量,井要寫明制劑名稱,用途、用法、注意事項及制劑日期之標簽。

          9、藥劑科應將經常所配的各種制劑匯集登記,并詳細注明調配方法、試驗心得,為日后提供生產技術資料做準各。

          10、滅菌制劑工作應注意下列各項;

          (1)滅菌制劑室與其他各室分開,便于消毒滅菌,以利無菌操作,如果限于條件不能設立專室時,應設無菌操作箱(柜)。

          (2)滅菌制劑室內地板、墻壁、天花板的結構,要便于經常沖洗。

          (3)滅菌制劑空內家具有簡單,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磚。

          (4)滅菌制劑室應經常保持清醒,從事滅菌制劑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個人衛生,穿戴潔凈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積極開展中草藥制劑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經常與科室聯系,了解制劑使用情況,觀察效果,總結經驗。

          12、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制劑室和滅菌制劑室。

          三、藥品供應保管工作制度

          1、計劃預算

          (1)藥品的供應計劃,應根據本院業務性質工作范圍、各科室請購計劃、不同季節發病率、本院過去歷史資料、儲備定額等為基礎,由藥庫人員編寫初稿,并經藥劑科主任或副主

          任審核后,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準執行。

          (2)計劃預算批準后,復寫二份。一份送醫藥公司,作為合同供應計劃,一份存藥劑科備查。

          2、驗收入庫

          (1)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應由采購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入庫單,如藥庫人員兼采購人員,則由藥劑科指定適當藥劑人員負責驗收。

          (2)驗收人對藥品規格及質量性能負責檢查,必要時,進行分析化驗或校驗。

          (3)購回之藥品應及時(最多不能超過三日)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3、藥品保管

          (1)藥庫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早蝕、霉壞變質。

          (2)按性質分類的藥品應分別保管,編號管理,并設立庫在卡隨時登記,保證帳貨相符。

          (3)各種收支憑證,應分類按月保存備查。

          (4)藥庫門窗應注意關鎖,設消防設備,嚴禁吸煙,防止火災。

          (5)有關毒、限劇藥的保密,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執行。

          4、領發

          (1)各科室向藥庫領取藥品,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定期領取。

          (2)各單位應填寫正式領物單,方能領取;醫院各科病房的備用藥品,必須指定有經驗的護理人員負責管理,藥劑科要在業務上加以指導,并經常檢查藥品質量和使用、保管情況。

          (3)領發藥品時,如存量不足,先得與使用單位聯系的酌量減發,添購后補發。

          (4)領發時按照實發數量詳細點交如有不符及進提出解決,否則由經手人負責。

          (5)領物單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藥庫登記憑單,一份由領用單位存查。

          (6)發出藥品應及時登錄帳卡。

          (7)有關毒、限劇藥的領發,應按毒、劇藥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5、統計報銷

          (1)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按期報送規定的單位。藥劑科一般做藥品原、進、銷、存的數量品種的統計,表報中有關金額核算應山財會部門負責。

          (2)藥品統計范圍:藥劑科直接或間接掌握的特殊藥物品毒、限劇藥及貴重藥品,藥劑科應在月終進行一次盤存,以處方實際消耗量為該月消耗量。關于藥品贈損報銷辦法,可由各

          地方自行規定。每月盤存,可采用固定儲藥瓶的辦法,瓶簽上注明去蓋的瓶重,以節省盤存時間。

          (3)毒藥、限劇藥的統計報銷,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有關特殊藥物品的統計報銷,應按國家有關管理特殊藥物品的規定執行。

          (5)負責有物資保管責任的藥工人員,在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藥房工作制度 篇8

          一、藥房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辦法》,必須嚴格執行《醫務人員行為道德規范》,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解釋,細心調配,對病人態度和藹,文明服務,努力縮短調配時間,方便病人,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

          二、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執行崗位職責,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或串崗,認真執行各班崗位職責,工作時衣帽整齊,態度和藹,語言文明,操作規范,工作中細心、耐心。

          三、調配處方時應認真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核實無誤后方可調配發藥,如調配中出現疑問,應及時與處方者聯系,問清后方可調配,不規范處方、無簽名蓋章的處方或有配伍禁忌的'處方,藥房可暫不發藥。發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藥品名稱、用法、用量。

          四、普通藥品定期盤存,特殊、貴重、毒、麻、限劇藥品每月盤點,并逐日統計消耗量,做到“藥與賬相符、入與出相符”,嚴格交接班制度。

          五、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發出的片劑,須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劑、混懸劑以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須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字樣。

          六、藥房的藥品應分類存放、排列有序、整齊劃一,保持室內整潔,藥劑人員工作時應當衣帽整齊,室內禁止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七、本室工作人員應服從領導,團結協作,遵守紀律,勤奮工作。

          八、加強與臨床醫師聯系、溝通,定期發布新藥信息,積極開展臨床藥學工作,指導醫師和病員合理用藥。

          藥房工作制度 篇9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情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系更正后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含有毒藥、限劇藥及麻醉 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 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并簽名后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后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柜加鎖保管,并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并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床各科室的聯系,征求對藥品供應要求,了解用藥情況,積極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準后銷毀。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處。

          藥房工作制度 篇10

          為了保證中藥房工作質量,提高中藥房工作效率,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中藥房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樹立起全心全意為廣大病員服務的正確思想,工作認真細致,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保證工作質量。

         二、 調配人員根據處方進行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

          三、 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品、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藥品理性,對臨床診斷。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對有違反規定,濫用藥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藥的處方,應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正后,方可調配。配方人員不得隨意涂改醫生處方。急診處方優先調配。

          四、 配方時要仔細審核處方,認真按照中藥飲片操作規程進行調配。中藥配方按處方應付的統一標準調配,稱量準確,嚴禁估量抓藥,毒性、貴重藥材要逐劑稱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應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 中藥飲片、配方顆粒核對、發藥應認真執行校對制度和差錯登記制度及“三核對”發藥規定,確保病人用藥安全。

          六、 門診應有藥品請領制度,應遵守藥品入中藥房驗收制度,發藥應“先進先出”及仔細核對制度,杜絕差錯事故發生。

          七、 貴重、毒性藥品按有關規定管理。

          八、 認真按時做好各種帳務及統計工作,執行藥品調價、報損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處方保管工作。

          九、 中藥房應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及建立登記管理制度,確保藥品質量。

          十、 保證患者用藥安全,藥品一經發出,不得退換。有下列情況除外:1、醫院方面的`原因。2、該藥確有質量問題。 3、患者對該藥確有不良反應。 4、對特殊原因退回的藥品,要認真鑒別是否可收回繼續使用,對有疑慮或已經啟封的藥品,應報損,以對安全用藥負責。

          十一、中藥房人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自脫崗,不得遲到早退,應注意個人儀表、工作態度并做好中藥房衛生清潔工作。

          十二、下班前關閉水、電、電腦等裝置開關,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中藥飲片調劑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配發給患者和提供給煎藥房的藥劑準確無誤、質量優良、使用合理,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藥配方人員工作時要嚴肅認真,精神集中。根據醫生處方配藥,配方人員本人及其家屬的處方應由其他人員調配。

          藥房工作制度 篇11

          一、調劑工作制度

          1、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患者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系更正

          后再行調配。

          2、配方時必須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及操作規程,做到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配方時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簽模糊

          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鑒定合格后方可調配。

          3、調配中藥處方時,必須充分備藥、分清別名、順序取藥、準確稱量、認真檢查并根據煎法分別包裝;代煎中藥要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4、藥品的處方按其管理條例細則進行調配,并認真保存好處方。

          5、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處方配好后應經另一人核對,對藥品劑型、單位、色澤、嗅味等認真進行檢查。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6、發藥時應耐心向患者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7、調劑臺及藥品儲存柜等應保持清潔,藥品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應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8、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出庫制度,發藥時必須做到手續完備,不得擅自向任何科室或個人出借藥品。

          9、謝絕其他人員非公進入藥房。

          二、供給保管工作制度

          1、計劃預算。中藥供給計劃負責人應根據本院業務性質、工作范圍、各科室請購計劃、不同季節發病率、本院過去歷史資料、儲備定額等為基礎,編寫一式兩份的供給計劃,一份送公司藥品供應主管,一份存藥房備查。

          2、驗收入庫。購進、調入或退庫的藥品,應由中藥供給計劃負責人根據藥品進(退)貨銷售清單驗收復核品種及數量,及時根據原始單據填入(出)庫明細表,最多不能超過三日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3、藥品保管。

          (1)藥庫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重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早蝕、霉壞變質。

          (2)各種收支憑證,應分類按月保存備查,保證帳貨相符。

          (3)藥庫門窗應及時關鎖,嚴禁吸煙,防止火災。

          4、藥品盤點。藥房要于每月月末與收費處同一時點結賬且打出中藥盤點表,與實存藥品核對并由院長及科決定對盤溢、盤虧、過期藥品等進行相應處理。以季度為單位,對盤溢盤虧相抵后仍虧損的藥品金額,由藥房員工予以賠償。

          藥房工作制度 篇12

          一.調劑人員要根據本院各病區電腦統計單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門診處方未經醫院同意不得調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隨意外借,更不得無憑證給藥。嚴格按現行的醫保等制度配方。

          二.調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及檢查校對工作,認真負責地保證藥品及工作質量,杜絕差錯事故發生,確保用藥安全有效。工作前應洗手。

          三.收方后,認真執行“四查十對”制度,審查無誤后,將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和瓶簽上,方可調配。

          四.配方或排藥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調配或排藥,不得估量取藥,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五.護士取藥應當面核對點清,交代新藥或特殊用法的注意事項。對出院病人發藥時,應耐心地向取藥者交代清楚。對已發出的藥品如確需調整用藥時,只限有效期內的注射劑和原包裝藥品,其藥品名稱及含量、規格清楚,內外包裝及批號相符。

          六.調劑室在分裝協定量的藥品時,應將藥名、規格數量和有效期標明在藥袋上,分裝人員必須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數量、用法、用量。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七.調劑室拆零藥品原則上使用原包裝,確需使用貯藥瓶的,應按規定書寫清楚,注明規格、常用量和極量,補充藥品時必須核對方可裝瓶。凡是庫內有藥,病人需要應及時領取保證病人用藥。

          八.各室藥品應定位限量、分類保管,要定期檢查藥品質量,防止變質、過期失效。應定期會同病房檢查小藥柜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xx品、毒性藥品、xx藥品按管理規定執行并監督醫療上正確使用。對xx品、毒性藥品、xx藥品及貴重藥品,值班人員要認真點清,發現問題當班者應及時查明原因。

          九.調劑人員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工作室內禁止吸煙、喧嘩、打鬧、會客等,非公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值班人員負責處理處方調配及有關事務,并建立崗位交接班登記簿。

          十.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xx品柜等。定期檢查防火設備,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十一.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保證藥品拆零的質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防止醫療意外,在無法采購到合適包裝的情況下,對質量穩定的藥品進行拆零。

          三.拆零藥品的品種:拆零藥品品種需經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

          四.拆零藥品的包裝要求:拆零藥品應使用清潔的藥袋,在藥袋上寫明藥品的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用法、用量。個別臨時拆零調配的藥品包裝上應有“拆零分裝日期”。

          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保證藥品拆零的質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防止醫療意外,在無法采購到合適包裝的情況下,對質量穩定的藥品進行拆零。

          三.拆零藥品的品種:拆零藥品品種需經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

          四.拆零藥品的包裝要求:拆零藥品應使用清潔的藥袋,在藥袋上寫明藥品的'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用法、用量。個別臨時拆零調配的藥品包裝上應有“拆零分裝日期”。

          五.拆零藥品的登記:藥品拆零應填寫《藥品拆零登記本》,記錄拆零藥品名稱、效期、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以及拆零人、復核人。

          六.《藥品拆零登記本》保存1年,在拆零藥品使用完畢后,經批準與處方一起處理。

          中藥房工作制度

          一.調劑人員要根據本醫院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隨意外借,更不得無憑證給藥。嚴格按現行的公費醫療等制度配方。

          二.調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及檢查校對工作,認真負責地保證藥品及工作質量,杜絕差錯事故發生,確保用藥安全有效。工作時衣著整齊,工作前應洗手。

          三.收方后,認真執行處方“查對”制度,審查無誤后,將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上,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有不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急癥處方先調配。

          四.配方時應細心準確,按照調配技術規程進行調配,中藥配方應按處方的統一標準調配,稱量要準確,嚴禁估量抓藥,毒性藥材要逐劑稱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的藥材應單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要嚴格執行配方復核制度、計價、配方發藥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

          五.發藥時應耐心地向取藥者交代清楚。對已發出的藥品如確需調整用藥時,只限有效期內的原包裝藥品,其藥品名稱及含量、規格清楚,內外包裝及批號相符。

          六.調劑室的貯藥斗的標簽,應按規定書寫清楚。補充藥品時必須核對方可裝斗。凡是庫內有藥,病人需要應及時領取保證病人用藥。

          七.各室藥品應定位限量、分類保管,要定期檢查藥品質量,防止變質、過期失效。應定期會同相關科室檢查小藥柜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xx品、毒藥、xx藥品按管理規定執行并監督醫療上正確使用。對xx品、毒藥、xx藥品及貴重藥品,值班人員要認真點清,發現問題當班者應及時查明原因。

          八.調劑人員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工作室內禁止吸煙、喧嘩、打鬧、會客等,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九.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xx品柜等定期檢查防火設備,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中藥飲片采購制度

          一.全院各臨床科室相關的治療、診斷、科研等所使用的中草藥由藥劑科統一采購,其他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中草藥。

          二.采購中草藥必須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與相關藥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三.確因需要增加中草藥供應商,必須進行供應商有關合法資質的驗收和有關資料的審核,合格后填寫“首次供貨渠道審批表”,經批準后方可建立業務關系。

          四.為確保臨床供應,應制定采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批簽字后組織采購。對需要增加的新品種,必須填寫購買新藥申請單,由臨床科主任審核簽名,經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采購進貨。

          五.應建立藥品供應單位的資質檔案,應與供貨單位簽定質量協議或注明質量條款的購銷合同。

          六.購進中草藥應符合:

         �。�1)合法企業所生產或經營的品種。

         �。�2)上海市中藥炮制規范的質量標準。

          (3)包裝和標識符合有關規定。必須具有藥名、包裝規格、數量、批號、生產廠家、供貨單位、包裝日期、合格品標識等內容。

          (4)原藥材應標明產地。

          七.購進中草藥(藥材)應有合法票據,并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

          八.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規范采購行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賄賂。

          九.購貨記錄保存3年。

          中藥飲片養護管理制度

          一.中藥房工作人員負責所購進中藥飲片的日常養護工作,每月對所保管的飲片進行質量養護,對發現的問題,有記錄可查。

          二.中藥飲片養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原則,儲存藥品的倉庫應陰涼、干燥、通風;有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蟲、防潮、防污染等設施,庫內保持清潔衛生。

          三.中藥房工作人員須認真檢查中藥房的溫、濕度是否符合藥品儲存要求,每日上、下午定時做好二次記錄,有異常情況即采取相應措施,如:開窗通風、閉窗防濕;電扇、空調機降溫;干石灰或除濕機吸潮降濕等,并記錄采取措施后的溫濕度。

          四.中藥房組長每月對庫存中藥飲片進行質量抽查,及時了解庫存藥品質量狀況,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五.對新進品種、易變質藥品、近效期藥品、曾發生質量問題的相鄰批號的品種以及滯銷、貯存日久的品種應加強重點養護。庫存養護中如發現質量問題,應暫停發貨和使用,并盡快通知質量管理組織予以處理。

          六.藥品養護實行專人負責。

          七.養護范圍包括:

         �。�.養護設施的檢查維護。

         �。�.溫濕度管理:溫濕度的記錄,超標后采取措施后的觀查、記錄。

         �。�.藥品養護工作,重點對包裝質量、外觀性狀、有效期等檢查。易霉變、經常發生質量問題的品種要加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日常養護方法:干燥(曬干、烘干、陰涼處晾干、等);對易質變的飲片在黃梅季節要進行重點養護。

         �。�.如實記錄檢查結果,內容:日期、品名、規格、劑型、供貨單位、批號、有效期、數量、質量狀況、處理意見、檢查人等。

         �。�.進貨未滿2個月的可免檢;超過6各月的不能遺漏。

          藥房工作制度 篇13

          一、人員管理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并建立個人檔案。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

          二、藥品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并建立供貨單位檔案。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做到票、帳、物相符。

          2、藥品的保管: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3、藥品的調配:藥品調配人員必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必須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在完成處方調配后,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4、中藥飲片的管理:從事中藥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5、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立即逐級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原因。

          三、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并逐級上報

          四、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1、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并嚴格執行。

          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4、開處方權限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后,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藥房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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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藥房工作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藥房工作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藥房工作制度 篇1

                一、在藥劑科領導下工作。

                二、工作人員工作服穿著整潔,佩戴工作牌,文明禮貌服務。

                三、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干凈,嚴禁室內吸煙。

                四、藥劑人員樹立高度責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藥安全為原則,嚴格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五、認真執行《處方管理辦法》,對錯誤處方或缺藥處方應退回請原處方醫師更改,藥劑人員不得擅自更改;對濫用藥品、配伍禁忌、超劑量的處方和涂改處方,藥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方可調配。

                六、醫療毒性藥品的使用、保管和調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

                七、有計劃的`請領、儲存藥品,防止積壓、損壞和浪費。

                八、藥品按其性質、劑型、用途和儲存條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檢查藥品有效期和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有記錄。

                十、已經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換,因特殊原因(如藥物不良反應、禁忌癥等)需退藥的,必須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每季度盤點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十二、藥房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三、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西藥房。

                藥房工作制度 篇2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保證藥品質量和服務質量。

                二、負責藥房藥品的驗收、保管、養護。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無“三無”及過期、變質藥品。

                三、負責處方的審方、調配、核對、發藥工作。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處方調配無出門差錯及事故。

                四、做好麻醉、精神、醫療用毒性藥品的保管、使用工作,落實交接班制度。

                五、對于不規范處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調劑人員不得調劑。發現嚴重不合理用藥或者用藥錯誤,應當拒絕調劑,及時告知處方醫師,并應當記錄,按照有關規定報告。

                六、負責門診用藥咨詢工作。

                七、負責門診用藥不良反應的上報工作。

                2醫院門診藥房發藥人員工作職責

                1、由具有扎實專業理論知識、實際操作能力和調劑工作經驗的藥師以上職稱人員擔任,遵守和執行本部門的工作規程、規章制度及相關規定。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進行中西藥處方及急診處方的發藥工作。

                2、收方及審查收方后詳細閱讀、認真審查,對處方前記、正文、藥品配伍、用法用量、有無涂改現象、醫師簽字、特殊藥品的使用等逐項審核;手工處方的還應核對收費處錄入是否正確。對不符合發藥規定、缺藥或有疑問的處方,應請處方醫師再次確認,簽字后方可調配,嚴禁藥劑人員擅自更改處方信息。

                3、發藥時,核對處方和藥品的一致性,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4、確認調配無誤后,發藥給病人,向病人交待藥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等,態度和藹、耐心;如遇理解有困難者,請咨詢窗口接待解決。發藥要求復核率100%,差錯小于1/萬。

                5、參加藥學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實習生、進修生的帶教工作。

                3門診藥房各崗位職責

                一、發藥人員

                1、負責西藥與中成藥的發放工作,詳細流程見。

                2、每天早晚與夜班人員進行交接班,進行藥品清點工作。

                3、負責藥品的發放工作。

                4、負責前廳玻璃、窗臺、桌面、電腦的衛生,每天早晨維護,保持整潔干凈。

                二、劃價人員

                1、負責西藥劃價工作,審核處方開具是否合理,對于不合格處方,通知醫生及時修改,修改后方可劃價。

                2、對于藥房暫缺藥品,通知醫生及時修改,修改后方可劃價。對暫缺藥品及時紀錄在交班本上。

                3、負責前廳玻璃、窗臺、桌面、電腦的衛生,每天早晨維護,保持整潔干凈。

                4、負責每日結帳工作,清點處方分別裝訂。

                5、負責貴重藥品清點工作。

                6、負責門急診及病房藥房的發放工作。

                7、負責藥品的拆零工作,并進行登記。

                8、負責藥劑科的整體衛生工作,包括值班室的掃地擦地工作,保持地面柜臺整潔干凈。

                9、負責自己藥品柜子的藥品清點,貨位錄入及近期藥品統計工作。

                10、負責與病房藥房之間的'藥品調撥。

                11、在接班和下班時間與發藥班人員做好交接班工作。

                4門診西藥房人員崗位職責

                1、處方審核調配和核對發藥必須是兩人分別進行。接到處方后應對各項內容認真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處方必須由醫師在修改處重新簽字或蓋專用簽章。

                2、調配處方時應細心、謹慎、劑量準確、寫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觸藥品,調配時不準談笑、不準吸煙。

                3、調配好的藥品經仔細與處方核對無誤后方可發藥;發藥時應向患者說明藥品的使用方法及有關注意事項,出現差錯及時糾正并登記。

                4、收方、發藥應態度和藹、耐心解答病人的詢問,不說禁語,不與病人發生爭吵。

                5、己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確認是包裝、質量等問題或因醫師開錯的可予調換。醫師開錯退回的應有醫師退藥說明。退藥時應仔細檢查藥品原包裝及質量。

                6、藥品按使用頻率結合藥品分類定位存放,保持整潔。藥架及盛藥容器應干燥清潔,標簽清楚、標示正確。

                7、麻醉、精神的藥品及計生專用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8、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它按先后順序配發。

                9、特殊管理藥品每日進銷應賬物相符,保持賬面整潔、清晰。

                10、配合臨床各科做好門、急診處方和值班期間病區科室處方的配發工作,確保發出藥品的質量,品種齊全、發藥及時。

                11、積極配合急診科搶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時提供所需的用藥。

                12、上班人員應穿工作服、佩帶胸卡,整潔端正,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13、保持工作區域整潔衛生,個人用品不準隨便放置。藥房內非工作需要不準科外人員進入,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藥房工作制度 篇3

                〔一〕調劑人員必須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效勞的思相和高尚的醫藥道德、對工作認真負責,把好藥品質量關,確保病人用藥平安有效。

                〔二〕配方人員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根據正式處方或領藥單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病房藥房的藥品只供住院病人使用,門診處方未經科主任同意,不予調配。

                〔三〕收方時,對處方內容審查核對無誤后,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不委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士〕聯系更正前方可調配。

                〔四〕配方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稱量標準,不得估量取藥,所用原料和輔料必須符合藥用規格,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

                〔五〕配方應細心迅速和準確,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六〕對出院病人發藥時,應將病人姓名用藥方法及考前須知詳細在藥袋上或瓶簽上,并應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對已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如特殊情況,確需退藥時,只限有限注射劑和原包裝片、丸劑,經醫師〔士〕用紅筆開出退方,方可退回。

                〔八〕調劑室的分裝人員必須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含量及數量。

                〔九〕調劑室的藥品及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十〕調劑室的貯藥瓶的瓶簽應按規定用中文和拉丁文書寫清楚,注明規格、常用量和極量。補充藥品時經另一人核對,方可裝瓶。

                〔十一〕對醫學專用藥、毒藥、精神等藥品及貴重藥品,當日核對,發現問題或錯長錯短及時核對。

                〔十二〕藥品要定期檢查有效期,嚴防過期失效的現象發生。

                〔十三〕調劑室工作人員要衣帽整齊,注意個人衛生和室內衛生,工作時間應保持肅靜,不得大聲喧嘩,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

                〔十四〕調劑室應定期會同病房檢查小藥柜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

                〔十五〕非本室人員不得入內。

                藥房工作制度 篇4

                一、人員與管理制度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應在顯著位置懸掛,并公開藥品質量、價格、廣告舉報投訴電話。

                2、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藥品質量管理體系,完善從藥人員管理、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及使用等環節的質量管理制度,做好質量管理追蹤工作,并明確各環節中工作人員的崗位責任。

                醫療機構應當有專門的部門或者指定專人負責藥品管理工作。

                3、醫療機構從事處方審核和調配工作的人員應具備藥士(中藥士)以上職稱或藥學(中藥學)中專以上學歷,或經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藥學專業知識培訓合格。

                4、醫療機構應當每年組織從事藥品購進、保管、養護、驗收、調配、使用的人員參加藥事法規和藥學專業知識的培訓(外部或內部均可)。

                5、醫療機構應當每年組織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傳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6、療機構應當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藥品質量管理年度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ǘ┽t療機構制劑配制的變化情況;

               �。ㄈ┙邮芩幤繁O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

               �。ㄋ模⿲λ幤繁O督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自查報告應當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縣以下醫療機構可采取以中心衛生院為單位匯總后上報)。

                二、藥品購進驗收管理

                1、醫療機構必須從合法企業購進藥品,并向供貨單位索取《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銷售人員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等進行查驗,并妥善保存首次購進藥品加蓋供貨單位原印章的前述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購進進口藥品時,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進口藥品批件》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注明“已抽樣”并蓋公章的《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購進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批簽發管理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時索取生物制品批簽發證明文件;從生產企業購進藥品,應當同時索取該批號藥品的《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2、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時應當索取、留存供貨單位的合法票據,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并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貨相符。

                醫療機構對購進藥品(包括接收捐贈藥品、從其他醫療機構調入急救藥品)應當逐批進行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驗收記錄。

                醫療機構的藥品購進記錄和驗收記錄可以合二為一,但內容必須完整。

                三、藥品儲存與養護

                1、醫療機構應當按批準的診療范圍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藥房、藥庫,配置的設施、設備能夠符合藥品儲存條件的要求。藥房、藥庫應當與生活、辦公和醫療區域分開,墻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結構嚴密。應設置必要的避光、通風、防蟲、防鼠條件以及溫濕度調控、監測設備,應設置離地10厘米地架。有冷藏藥品的應設置冷庫(冰箱)。

                2、醫療機構的在庫藥品應當實行色標管理,設置合格品區、待驗區(或待驗標識牌)、退貨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區。陳列藥品應分品種按批號堆放,藥品與非藥品分開擺放、儲存,設置“非藥品區”;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擺放;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及危險品等應與其他藥品分開存放。

                3、醫療機構應按照產品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并監測和記錄儲存區域的溫濕度,發現溫濕度超標,應立即采取調控措施,并做好記錄。

                4、醫療機構應當每月對在庫藥品進行檢查和養護,發現有不合格藥品、近效期(效期6個月內)及時記錄,并將過期、變質、被污染等不合格藥品及時移到不合格藥品區,不合格藥品及時做好報損和銷毀,并記錄。醫療機構還應對藥品儲存養護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維護,發現不能正常運行的,應及時報修或更換。

                四、藥品調配使用

                1、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診療規范的.要求配發藥品,并在交付藥品時向藥品使用者正確說明藥品性能、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禁忌等事項,不得做虛假宣傳。

                審核處方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如有問題,應當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簽字確認或者重新開具處方。

                2、衛生院(含)以上醫院應當建立處方評估制度,每月按不少于5%的比例進行抽查,并進行合理性評估。

                3、醫療機構用于調配藥品的工具、設施、包裝用品以及調配藥品、集中輸液的區域,應當符合衛生要求;配置輸液的區域應當相對隔離,并符合相應潔凈要求。

                4、醫療機構調配藥品需要拆零時,調配人員、工作環境、使用工具、包裝物品應當符合衛生和質量要求,不得對藥品產生污染。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

                拆零藥品包裝袋上應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批號、有效期等。

                5、醫療機構在藥品調配使用過程中發現假劣藥品,應當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移入不合格藥品區,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退貨、換貨處理。

                6、醫療機構實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應設立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監測和報告工作,注意考察、收集本單位使用藥品的質量、療效和反應,及時通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網絡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時,必須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擴大,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

                發現醫療機構瞞報、緩報藥品不良反應行為的,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任。

                藥房工作制度 篇5

                為了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合理、經濟,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 煎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中藥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 煎藥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

                思想,急病人所急,把好煎藥關,確保用藥安全和療效。

                三. 每劑藥必須按規定要求,加水浸泡30-40分鐘,每劑藥煎煮時間一般為30分鐘,特殊藥物可減少或延長時間。煎藥人員根據方劑功能和藥物功效而定煎煮時間。

                四. 為了防止差錯,凡所煎藥物在浸泡和煎煮過程中,貼有憑證的

                藥袋必須跟著走,藥液一經包裝完畢,應立即裝入藥袋內,以免發生嚴重的差錯事故。

                五. 為了確保安全,每臺煎藥機的'插銷應每天檢查,如有技術上的

                問題,隨時與公司聯系。

                六. 做好設備養護,保持容器和管道的潔凈,以保煎藥質量。

                中藥急煎制度

                為了配合臨床做好急診,搶救治療服務,以《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醫療機構中藥煎藥室管理規范》,急煎藥物應在2小時內完成,并做好規范急煎記錄。

                二、中藥藥劑人員在接方、審方過程中,對急煎藥物應及時調配,調

                配完畢經復核無誤,應及時送至煎藥室(煎藥憑證應有“急煎”字樣),并告知煎藥人員,此藥屬急煎中藥。

                三、煎藥人員一經接受,應迅速浸泡,不能因為急煎而減少浸泡時間,煎煮完畢經包裝后,立即送至急診室所在病區,不得延誤。(如遇獨參湯之類需另燉藥物,需按另燉藥操作處理。)

                四、急煎藥物所需藥量,應嚴格按醫囑處理。

                藥房工作制度 篇6

                為了保證配發給患者和提供給煎藥房的藥劑準確無誤、質量優良、使用合理,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藥配方人員工作時要嚴肅認真,精神集中。根據醫生處方配藥,配方人員本人及其家屬的處方應由其他人員調配。

                二、中藥配方人員必須按順序取其處方,不得挑揀處方。

                三、配方前要認真審查處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齡、性別、日期,藥物名稱,炮制規格、劑量、用法、配伍禁忌,醫師簽名,計價交費等,正確無誤后,方可調配,如有疑問,必先找原處方醫生詢問清楚,有缺味時請原處方醫生調換修改,配方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代用,凡違反規定的處方,藥劑人員有權拒配。

                四、調劑人員配方時要按方配量,如無對應定量包裝,可組合配量,使之準確。周歲以下小兒用藥和烈性藥品或特殊劑量,須逐味、逐劑稱量調配。

                五、調配時必須按處方上打印的順序取藥。

                六、凡調配礦石、貝殼、果實、種子類藥品,均需打(杵)碎,配發“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藥品均應按 另包(無醫囑按規定另包)并裝入另包袋,注明煎藥方法。 七、核對人員應認真復核,查對處方有無漏配、錯配,且劑量是否準確,確無錯漏,簽名后方可包裝。發藥時應核對病人姓名,發票號等,并向病人說明煎服方法,劑量等注意事項。

                八、有關特殊藥品管理的品種應按各項規定辦理。

                調劑室四查十對制度

                為了加強窗口發藥管理,杜絕差錯事故,防范糾紛,制定本制度: 內容:

                一、四查:

                1查處方:檢查處方的規范要求,不符的按醫院處方管理制度執行。

                2查藥品:藥品劑型外觀、包裝、藥品批準文號、有效期、性狀

                等,疑有質量問題不得發出并及時報告。

                3查配伍禁忌:運用專業知識審方,提高合理用藥。

                4查用藥合理性:檢查診斷與選用的藥品是否相符、用法用量是

                否合理。

                二、十對:

                1對科別、姓名、年齡;

                2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

                3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

                4對臨床診斷。

                核對無誤后按調劑操作規程交代發藥。 三、本制度適用于調劑部門。

                藥物咨詢管理制度

                為保證藥物發揮最佳療效的前提,能防止或減少藥物毒副作

                用的發生,更有效地提高病人用藥的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藥物咨詢由主管藥師以上人員擔任。咨詢對象包括醫務人員、患者及其家屬等。

                二、藥師在進行咨詢工作時,要有良好的精神狀態,著裝整齊、佩戴

                服務證;與患者交流中要注重禮儀,態度文雅、禮貌,語言得體、舉止大方,表現出良好的藥學專業素質。

                三、藥物咨詢內容:1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劑型及含量。2使用方法、劑量及療程,適應癥、禁忌癥慎用癥,孕婦、哺乳婦女、兒童、老年患者用藥注意事項。3藥品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藥品的貯存及效期。4 與用藥有關的其他問題。

                四、藥師在接受藥物咨詢時要仔細傾聽,做到有問必答,答有依據。

                對患者及其家屬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力求清晰明了;對醫務人員要使用專業術語,語言務必簡潔、準確。

                五、現場能予以答復的問題需即時回答;現場不能予以答復的問題,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電話、短信或E-mail給予回答;如超過藥師回答范疇的可建議通過醫師、護士或其他相關人員給予回答;尚未解決的問題需報上級部門研究解決。

                六、咨詢藥師應及時記錄咨詢的內容,包括咨詢者的個人信息、聯系方式、咨詢內容、回復內容等。

                七、咨詢工作中遇到藥物不良反應時,應及時收集、整理并報告。

                藥房工作制度 篇7

                一、調劑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

                2、配方時有關處方事項,應遵照“處方制度’,的規定執行。

                3、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系更正后再調配。

                4、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的操作規程,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5、散劑及膠囊的重量差異限度及檢查方法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6、含有毒藥、限劇藥及特殊藥物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特殊藥物.鉆的規定辦理。

                7、配方時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簽模糊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鑒定合格后方可調配。

                8、中藥方劑需行煎、后下、沖服等特殊煎法的實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9、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調劑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時處方配好應經另一人核對,成由發藥人核對,對劑型、色、嗅味等遇行檢查,在可能情況下,做快速分析。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10、投藥瓶的容量要準確,瓶及瓶塞要干凈,包裝要結實、清潔、美觀。

                11、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12、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13、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發。

                14、調劑室內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

                15、調劑臺及儲瓶等應保持清潔,并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16、其他人員非公不得進入調劑室。

                二、制劑室工作制度

                1、制劑室必須具有制備制劑的必要設備,配制注射劑者還應具各無菌操作的設備條件。

                2、制劑的制備應按照中國藥典、衛生部(省、市、區衛生廳局)頒發的藥品標準或其他藥學書籍之制備手續,定出制劑操作規程,經有關人員研究確定,并經藥劑科主任批準后方可配制。

                3、為保證質量,配制制劑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劑的質量等均應符合藥用標準

                4、制劑前后填寫制劑單,以便檢查并為消耗及入帳的根據,制劑者應簽名。

                5、每配一制劑時,應將所需藥品集中在制劑臺土,稱量時就仔細核對。

                6、使用毒、限劇藥及特殊藥物時,應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管理特殊藥物品的規定辦法,作時必須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劑室制備的制劑,應進行分析檢驗(大型輸液必須進行熱源試驗),保證質量,井要寫明制劑名稱,用途、用法、注意事項及制劑日期之標簽。

                9、藥劑科應將經常所配的各種制劑匯集登記,并詳細注明調配方法、試驗心得,為日后提供生產技術資料做準各。

                10、滅菌制劑工作應注意下列各項;

                (1)滅菌制劑室與其他各室分開,便于消毒滅菌,以利無菌操作,如果限于條件不能設立專室時,應設無菌操作箱(柜)。

                (2)滅菌制劑室內地板、墻壁、天花板的結構,要便于經常沖洗。

                (3)滅菌制劑空內家具有簡單,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磚。

                (4)滅菌制劑室應經常保持清醒,從事滅菌制劑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個人衛生,穿戴潔凈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積極開展中草藥制劑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經常與科室聯系,了解制劑使用情況,觀察效果,總結經驗。

                12、非本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制劑室和滅菌制劑室。

                三、藥品供應保管工作制度

                1、計劃預算

                (1)藥品的供應計劃,應根據本院業務性質工作范圍、各科室請購計劃、不同季節發病率、本院過去歷史資料、儲備定額等為基礎,由藥庫人員編寫初稿,并經藥劑科主任或副主

                任審核后,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準執行。

                (2)計劃預算批準后,復寫二份。一份送醫藥公司,作為合同供應計劃,一份存藥劑科備查。

                2、驗收入庫

                (1)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應由采購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入庫單,如藥庫人員兼采購人員,則由藥劑科指定適當藥劑人員負責驗收。

                (2)驗收人對藥品規格及質量性能負責檢查,必要時,進行分析化驗或校驗。

                (3)購回之藥品應及時(最多不能超過三日)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3、藥品保管

                (1)藥庫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早蝕、霉壞變質。

                (2)按性質分類的藥品應分別保管,編號管理,并設立庫在卡隨時登記,保證帳貨相符。

                (3)各種收支憑證,應分類按月保存備查。

                (4)藥庫門窗應注意關鎖,設消防設備,嚴禁吸煙,防止火災。

                (5)有關毒、限劇藥的保密,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執行。

                4、領發

                (1)各科室向藥庫領取藥品,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應定期領取。

                (2)各單位應填寫正式領物單,方能領取;醫院各科病房的備用藥品,必須指定有經驗的護理人員負責管理,藥劑科要在業務上加以指導,并經常檢查藥品質量和使用、保管情況。

                (3)領發藥品時,如存量不足,先得與使用單位聯系的酌量減發,添購后補發。

                (4)領發時按照實發數量詳細點交如有不符及進提出解決,否則由經手人負責。

                (5)領物單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藥庫登記憑單,一份由領用單位存查。

                (6)發出藥品應及時登錄帳卡。

                (7)有關毒、限劇藥的領發,應按毒、劇藥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5、統計報銷

                (1)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按期報送規定的單位。藥劑科一般做藥品原、進、銷、存的數量品種的統計,表報中有關金額核算應山財會部門負責。

                (2)藥品統計范圍:藥劑科直接或間接掌握的特殊藥物品毒、限劇藥及貴重藥品,藥劑科應在月終進行一次盤存,以處方實際消耗量為該月消耗量。關于藥品贈損報銷辦法,可由各

                地方自行規定。每月盤存,可采用固定儲藥瓶的辦法,瓶簽上注明去蓋的瓶重,以節省盤存時間。

                (3)毒藥、限劇藥的統計報銷,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有關特殊藥物品的統計報銷,應按國家有關管理特殊藥物品的規定執行。

                (5)負責有物資保管責任的藥工人員,在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藥房工作制度 篇8

                一、藥房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辦法》,必須嚴格執行《醫務人員行為道德規范》,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做到熱情接待,耐心解釋,細心調配,對病人態度和藹,文明服務,努力縮短調配時間,方便病人,優質服務,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

                二、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執行崗位職責,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脫崗或串崗,認真執行各班崗位職責,工作時衣帽整齊,態度和藹,語言文明,操作規范,工作中細心、耐心。

                三、調配處方時應認真執行“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核實無誤后方可調配發藥,如調配中出現疑問,應及時與處方者聯系,問清后方可調配,不規范處方、無簽名蓋章的處方或有配伍禁忌的'處方,藥房可暫不發藥。發出的藥品應注明患者姓名、藥品名稱、用法、用量。

                四、普通藥品定期盤存,特殊、貴重、毒、麻、限劇藥品每月盤點,并逐日統計消耗量,做到“藥與賬相符、入與出相符”,嚴格交接班制度。

                五、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用法、用量、可能的’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發出的片劑,須注明服用方法;外用的乳劑、混懸劑以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須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字樣。

                六、藥房的藥品應分類存放、排列有序、整齊劃一,保持室內整潔,藥劑人員工作時應當衣帽整齊,室內禁止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七、本室工作人員應服從領導,團結協作,遵守紀律,勤奮工作。

                八、加強與臨床醫師聯系、溝通,定期發布新藥信息,積極開展臨床藥學工作,指導醫師和病員合理用藥。

                藥房工作制度 篇9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情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系更正后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含有毒藥、限劇藥及麻醉 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 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并簽名后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必須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后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柜加鎖保管,并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并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床各科室的聯系,征求對藥品供應要求,了解用藥情況,積極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準后銷毀。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處。

                藥房工作制度 篇10

                為了保證中藥房工作質量,提高中藥房工作效率,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中藥房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樹立起全心全意為廣大病員服務的正確思想,工作認真細致,遵守各項操作規程,保證工作質量。

               二、 調配人員根據處方進行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

                三、 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品、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藥品理性,對臨床診斷。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對有違反規定,濫用藥品、有配伍禁忌、涂改及不合理用藥的處方,應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正后,方可調配。配方人員不得隨意涂改醫生處方。急診處方優先調配。

                四、 配方時要仔細審核處方,認真按照中藥飲片操作規程進行調配。中藥配方按處方應付的統一標準調配,稱量準確,嚴禁估量抓藥,毒性、貴重藥材要逐劑稱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等特殊用法的應另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 中藥飲片、配方顆粒核對、發藥應認真執行校對制度和差錯登記制度及“三核對”發藥規定,確保病人用藥安全。

                六、 門診應有藥品請領制度,應遵守藥品入中藥房驗收制度,發藥應“先進先出”及仔細核對制度,杜絕差錯事故發生。

                七、 貴重、毒性藥品按有關規定管理。

                八、 認真按時做好各種帳務及統計工作,執行藥品調價、報損制度,努力降低成本,并做好處方保管工作。

                九、 中藥房應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及建立登記管理制度,確保藥品質量。

                十、 保證患者用藥安全,藥品一經發出,不得退換。有下列情況除外:1、醫院方面的`原因。2、該藥確有質量問題。 3、患者對該藥確有不良反應。 4、對特殊原因退回的藥品,要認真鑒別是否可收回繼續使用,對有疑慮或已經啟封的藥品,應報損,以對安全用藥負責。

                十一、中藥房人員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自脫崗,不得遲到早退,應注意個人儀表、工作態度并做好中藥房衛生清潔工作。

                十二、下班前關閉水、電、電腦等裝置開關,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中藥飲片調劑工作制度

                為了保證配發給患者和提供給煎藥房的藥劑準確無誤、質量優良、使用合理,為患者提供優質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中藥配方人員工作時要嚴肅認真,精神集中。根據醫生處方配藥,配方人員本人及其家屬的處方應由其他人員調配。

                藥房工作制度 篇11

                一、調劑工作制度

                1、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患者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能調配。遇有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處方等錯誤時,由配方人員與醫師聯系更正

                后再行調配。

                2、配方時必須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的規定及操作規程,做到稱量準確,不得估計取藥。配方時必須使用符合藥用規格的原料及輔料,遇有發生變質現象或標簽模糊

                的藥品,需詢問清楚或鑒定合格后方可調配。

                3、調配中藥處方時,必須充分備藥、分清別名、順序取藥、準確稱量、認真檢查并根據煎法分別包裝;代煎中藥要按照醫療要求進行加工,以保證中藥湯劑的質量。

                4、藥品的處方按其管理條例細則進行調配,并認真保存好處方。

                5、處方調配應經嚴格核對后方可發出。處方配好后應經另一人核對,對藥品劑型、單位、色澤、嗅味等認真進行檢查。處方調配人及核對檢查人均須在處方上共同簽字。

                6、發藥時應耐心向患者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7、調劑臺及藥品儲存柜等應保持清潔,藥品按固定地點放置,用具使用后應立即洗刷干凈,放回原處。

                8、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出庫制度,發藥時必須做到手續完備,不得擅自向任何科室或個人出借藥品。

                9、謝絕其他人員非公進入藥房。

                二、供給保管工作制度

                1、計劃預算。中藥供給計劃負責人應根據本院業務性質、工作范圍、各科室請購計劃、不同季節發病率、本院過去歷史資料、儲備定額等為基礎,編寫一式兩份的供給計劃,一份送公司藥品供應主管,一份存藥房備查。

                2、驗收入庫。購進、調入或退庫的藥品,應由中藥供給計劃負責人根據藥品進(退)貨銷售清單驗收復核品種及數量,及時根據原始單據填入(出)庫明細表,最多不能超過三日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3、藥品保管。

                (1)藥庫應按照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重溫度、濕度、通風、光線等條件,防止藥品過期失效、早蝕、霉壞變質。

                (2)各種收支憑證,應分類按月保存備查,保證帳貨相符。

                (3)藥庫門窗應及時關鎖,嚴禁吸煙,防止火災。

                4、藥品盤點。藥房要于每月月末與收費處同一時點結賬且打出中藥盤點表,與實存藥品核對并由院長及科決定對盤溢、盤虧、過期藥品等進行相應處理。以季度為單位,對盤溢盤虧相抵后仍虧損的藥品金額,由藥房員工予以賠償。

                藥房工作制度 篇12

                一.調劑人員要根據本院各病區電腦統計單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門診處方未經醫院同意不得調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隨意外借,更不得無憑證給藥。嚴格按現行的醫保等制度配方。

                二.調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及檢查校對工作,認真負責地保證藥品及工作質量,杜絕差錯事故發生,確保用藥安全有效。工作前應洗手。

                三.收方后,認真執行“四查十對”制度,審查無誤后,將姓名、用法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和瓶簽上,方可調配。

                四.配方或排藥時應按調配技術常規和操作規程調配或排藥,不得估量取藥,急診處方及搶救用藥保證隨到隨配。嚴格執行核對制度,計價配方,核對發藥人均需在處方上簽名。

                五.護士取藥應當面核對點清,交代新藥或特殊用法的注意事項。對出院病人發藥時,應耐心地向取藥者交代清楚。對已發出的藥品如確需調整用藥時,只限有效期內的注射劑和原包裝藥品,其藥品名稱及含量、規格清楚,內外包裝及批號相符。

                六.調劑室在分裝協定量的藥品時,應將藥名、規格數量和有效期標明在藥袋上,分裝人員必須詳細復核,在藥袋上寫清藥名、數量、用法、用量。調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處。

                七.調劑室拆零藥品原則上使用原包裝,確需使用貯藥瓶的,應按規定書寫清楚,注明規格、常用量和極量,補充藥品時必須核對方可裝瓶。凡是庫內有藥,病人需要應及時領取保證病人用藥。

                八.各室藥品應定位限量、分類保管,要定期檢查藥品質量,防止變質、過期失效。應定期會同病房檢查小藥柜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xx品、毒性藥品、xx藥品按管理規定執行并監督醫療上正確使用。對xx品、毒性藥品、xx藥品及貴重藥品,值班人員要認真點清,發現問題當班者應及時查明原因。

                九.調劑人員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工作室內禁止吸煙、喧嘩、打鬧、會客等,非公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值班人員負責處理處方調配及有關事務,并建立崗位交接班登記簿。

                十.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xx品柜等。定期檢查防火設備,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十一.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保證藥品拆零的質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防止醫療意外,在無法采購到合適包裝的情況下,對質量穩定的藥品進行拆零。

                三.拆零藥品的品種:拆零藥品品種需經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

                四.拆零藥品的包裝要求:拆零藥品應使用清潔的藥袋,在藥袋上寫明藥品的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用法、用量。個別臨時拆零調配的藥品包裝上應有“拆零分裝日期”。

                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保證藥品拆零的質量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則: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防止醫療意外,在無法采購到合適包裝的情況下,對質量穩定的藥品進行拆零。

                三.拆零藥品的品種:拆零藥品品種需經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

                四.拆零藥品的包裝要求:拆零藥品應使用清潔的藥袋,在藥袋上寫明藥品的'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用法、用量。個別臨時拆零調配的藥品包裝上應有“拆零分裝日期”。

                五.拆零藥品的登記:藥品拆零應填寫《藥品拆零登記本》,記錄拆零藥品名稱、效期、數量、批號、有效期、生產廠家以及拆零人、復核人。

                六.《藥品拆零登記本》保存1年,在拆零藥品使用完畢后,經批準與處方一起處理。

                中藥房工作制度

                一.調劑人員要根據本醫院正式處方調配發藥,非本院處方不予調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隨意外借,更不得無憑證給藥。嚴格按現行的公費醫療等制度配方。

                二.調劑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和操作規程及檢查校對工作,認真負責地保證藥品及工作質量,杜絕差錯事故發生,確保用藥安全有效。工作時衣著整齊,工作前應洗手。

                三.收方后,認真執行處方“查對”制度,審查無誤后,將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詳細寫在藥袋上,方可調配,如處方內容有不妥或錯誤時,應與處方醫師聯系更正后再行調配。急癥處方先調配。

                四.配方時應細心準確,按照調配技術規程進行調配,中藥配方應按處方的統一標準調配,稱量要準確,嚴禁估量抓藥,毒性藥材要逐劑稱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沖服,包煎的藥材應單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要嚴格執行配方復核制度、計價、配方發藥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

                五.發藥時應耐心地向取藥者交代清楚。對已發出的藥品如確需調整用藥時,只限有效期內的原包裝藥品,其藥品名稱及含量、規格清楚,內外包裝及批號相符。

                六.調劑室的貯藥斗的標簽,應按規定書寫清楚。補充藥品時必須核對方可裝斗。凡是庫內有藥,病人需要應及時領取保證病人用藥。

                七.各室藥品應定位限量、分類保管,要定期檢查藥品質量,防止變質、過期失效。應定期會同相關科室檢查小藥柜的管理情況,如有問題及時解決。xx品、毒藥、xx藥品按管理規定執行并監督醫療上正確使用。對xx品、毒藥、xx藥品及貴重藥品,值班人員要認真點清,發現問題當班者應及時查明原因。

                八.調劑人員工作時間有事離崗要請假,不得擅自脫崗。工作室內禁止吸煙、喧嘩、打鬧、會客等,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九.認真搞好安全保衛工作,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xx品柜等定期檢查防火設備,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中藥飲片采購制度

                一.全院各臨床科室相關的治療、診斷、科研等所使用的中草藥由藥劑科統一采購,其他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中草藥。

                二.采購中草藥必須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與相關藥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三.確因需要增加中草藥供應商,必須進行供應商有關合法資質的驗收和有關資料的審核,合格后填寫“首次供貨渠道審批表”,經批準后方可建立業務關系。

                四.為確保臨床供應,應制定采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批簽字后組織采購。對需要增加的新品種,必須填寫購買新藥申請單,由臨床科主任審核簽名,經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采購進貨。

                五.應建立藥品供應單位的資質檔案,應與供貨單位簽定質量協議或注明質量條款的購銷合同。

                六.購進中草藥應符合:

               �。�1)合法企業所生產或經營的品種。

               �。�2)上海市中藥炮制規范的質量標準。

                (3)包裝和標識符合有關規定。必須具有藥名、包裝規格、數量、批號、生產廠家、供貨單位、包裝日期、合格品標識等內容。

                (4)原藥材應標明產地。

                七.購進中草藥(藥材)應有合法票據,并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

                八.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規范采購行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收受賄賂。

                九.購貨記錄保存3年。

                中藥飲片養護管理制度

                一.中藥房工作人員負責所購進中藥飲片的日常養護工作,每月對所保管的飲片進行質量養護,對發現的問題,有記錄可查。

                二.中藥飲片養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原則,儲存藥品的倉庫應陰涼、干燥、通風;有安全、防霉、防蛀、防鼠、防蟲、防潮、防污染等設施,庫內保持清潔衛生。

                三.中藥房工作人員須認真檢查中藥房的溫、濕度是否符合藥品儲存要求,每日上、下午定時做好二次記錄,有異常情況即采取相應措施,如:開窗通風、閉窗防濕;電扇、空調機降溫;干石灰或除濕機吸潮降濕等,并記錄采取措施后的溫濕度。

                四.中藥房組長每月對庫存中藥飲片進行質量抽查,及時了解庫存藥品質量狀況,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

                五.對新進品種、易變質藥品、近效期藥品、曾發生質量問題的相鄰批號的品種以及滯銷、貯存日久的品種應加強重點養護。庫存養護中如發現質量問題,應暫停發貨和使用,并盡快通知質量管理組織予以處理。

                六.藥品養護實行專人負責。

                七.養護范圍包括:

               �。�.養護設施的檢查維護。

               �。�.溫濕度管理:溫濕度的記錄,超標后采取措施后的觀查、記錄。

               �。�.藥品養護工作,重點對包裝質量、外觀性狀、有效期等檢查。易霉變、經常發生質量問題的品種要加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

               �。�.日常養護方法:干燥(曬干、烘干、陰涼處晾干、等);對易質變的飲片在黃梅季節要進行重點養護。

               �。�.如實記錄檢查結果,內容:日期、品名、規格、劑型、供貨單位、批號、有效期、數量、質量狀況、處理意見、檢查人等。

               �。�.進貨未滿2個月的可免檢;超過6各月的不能遺漏。

                藥房工作制度 篇13

                一、人員管理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接受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并建立個人檔案。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

                二、藥品管理

                1、藥品的購進與驗收: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并建立供貨單位檔案。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做到票、帳、物相符。

                2、藥品的保管: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3、藥品的調配:藥品調配人員必須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必須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保持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在完成處方調配后,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4、中藥飲片的管理:從事中藥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5、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立即逐級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原因。

                三、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并逐級上報

                四、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1、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并嚴格執行。

                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4、開處方權限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后,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藥房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