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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辦公樓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綜合辦公樓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綜合辦公樓管理制度1
一、消防安全組織
(一)建立消防安全組織,確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和職能處室,負責本單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隊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每年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浙江省消防管理條例》和《HZ市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暫行規定》,經常性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高層建筑防火、滅火、疏散等知識。
(二)分期分批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受訓率:兼職保衛干部、義務消防隊員及后勤服務、設備維修人中達100%,機關干部達50%以上,使干部職工普遍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滅火預案,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切實加強對招用外來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單位對外來施工和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者,不準上崗工(操)作。
三、用火、用電、用氣及危險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設備用火及平時維修用火,必須報經安全保衛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2、用火必須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點、定專人負責、定防火措施)。用火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狀態。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物資倉庫、重要機房、變配電間、機動車庫等要害部位,嚴禁吸煙、使用明火。
4、大樓內禁止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煤氣爐(機關食堂除外)等明火設備,嚴禁焚燒廢紙等可燃物。
(二)用電。
1、未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不準接、拉電氣線路,臨時確需用電的單位,必須報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由職能部門組織本單位的正式電工安裝,用完必須及時拆除。
2、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按技術要求定期測試、維護檢修,嚴禁超負荷運行。
3、大樓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等電熱器具。確因特殊情況需使用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后送安全保衛部批準,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專人管理。
4、變配電間實行正式電工晝夜值班管理,非正式電工不得單獨操作變配電設備。
5、照明線路更改,動力線安裝(動力線應外加金屬護套管),必須由市綜合辦公樓機電設備部負責勘察設計、安裝、施工。
(三)用氣。
1、使用管道煤氣和石油液化氣,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操作和管理,未經培訓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綜合辦公樓食堂備用的石油液化氣鋼瓶,必須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氣專用倉庫,數量不得超過5瓶,并落實專人管理;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石油液化氣鋼瓶帶入大樓。
3、未經安全保衛部同意,禁止危險物品帶(運)入大樓。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機電設備部應按設備管理要求,定期對消防設備(消防監控設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進行技術檢測、維修,保持良好狀態。
(二)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機電設備部應會同有關單位(部門)每年聯合組織1-2次消防、滅火系統綜合演練。
(三)消防設施周圍和消防安全通道處嚴禁堆放雜物,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不準無故按動報警按鈕,不準擅自動用滅火器具和設施。
(四)市綜合辦公樓監控室的.工作人員,應接受消防監控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五)機關內各單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衛部會同各單位(部門)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由各單位負責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點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衛部每月對消防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消防重點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實”。即:要做到火災危險性清,防火責任人落實、義務消防員落實、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滅火器材落實、滅火預案落實。
六、基建項目、裝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機關內新建、改建、擴建基建項目,裝飾工程必須經市、區消防部門、安全保衛部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單位應加強對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安全保衛部應經常檢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
綜合辦公樓管理制度2
一、進入市綜合辦公樓的工作人員應主動出示工作證或臨時出入證,自覺接受門衛檢查。
二、外來聯系公務人員憑單位介紹信和工作證,在傳達室辦妥登記手續,并根據HZ市人民政府第四號通告精神,予以檢測體溫,無疑后方能進入。
三、因特殊情況未帶證件的,由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用電話與接待人聯系,經同意后,在傳達室辦妥登記手續,根據接待人的意見是否予以進入或由接待人到傳達室領入。
四、上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關大樓,機關人員也不得擅自將上訪人員帶入辦公區域。
五、未經主管部門同意,禁止外來單位和人員在大樓辦公區域從事各種營銷活動,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大樓收購保密紙、廢報紙、雜志等廢舊雜物。
六、機關下班以后,非市綜合辦公樓的機關工作人員一般不準進入市綜合辦公大樓。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樓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夜間由門衛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負責關閉,原則上人員不得進入。確因公務需進入的大樓工作人員,應憑有效證件在指定處登記,值班人員必須驗明證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單位召開有大樓外人員參加的會議,事先須抄告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憑安全保衛部的`會務通知單放行;大型會議或特殊情況時,主辦單位應主動協助門衛維持秩序和驗證工作。
八、凡辦公設備、建筑裝飾材料帶出大門,應由單位出具證明(品名、數量),憑市綜合辦公樓管理處開具的出門單,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驗單屬實后,準予出門;物品無出門單,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有權暫扣。
九、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應下車推行。
十、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執勤)崗位,文明執勤。
十一、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對進入市綜合辦公樓的人員要認真查驗、核實證件,憑有效證件放行。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應密切配合,共同維護大門口的良好秩序,遇突發性事件要及時向安全保衛部和主管領導報告。
十三、傳達室一律不準寄存外來人員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機關臨時工作人員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樓工作人員應服從門衛管理,憑市綜合辦公樓專制。
綜合辦公樓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綜合樓是供辦公生活服務活動的工作場所,為保障綜合樓的正常運行,樹立良好、文明的宏泰寶業形象,體現員工優秀的素質與精神風貌,維護綜合樓的正常秩序,實現優質、高效、規范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綜合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履行對綜合樓所租賃樓層的管理職能和對各功能區的服務職能。對本制度規定的紀律、安全、衛生、水電管理等內容,綜合管理部將牽頭組織物業等有關部門每月進行檢查評比,并進行通報,考核結果納入年終目標管理考核。
第三條 綜合樓內所有部門員工和進入本樓內的個人均應嚴格遵守制度。
第四條 綜合樓內辦公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等服飾出入綜合樓,不準在綜合樓內大聲喧嘩,上班時間不得在綜合樓進行與公務無關的活動,非特殊如消防演習需要,禁止帶寵物進入園區。
第五條 不準在樓梯間、電梯、走廊、屋內墻壁等地方亂畫、亂刻,不準隨意張貼通知、海報、廣告等標識物。
第六條 本綜合樓1至4層設置有專門的吸煙區,除衛生間和樓層安全出口處外,其他任何區域為禁煙區,煙頭熄滅后應扔進指定的垃圾桶內,嚴禁將未熄滅的煙頭扔進垃圾桶或其他禁止的區域。
第七條 搞好個人辦公區衛生,做到物品擺放有序,保持整潔、干凈。保持個人使用辦公設備衛生,及時整理桌面物品、文件。人走關好門、窗,將座椅擺放整齊,抽屜和資料柜須鎖好。
第八條 未經允許不得啟用或進入他人電腦,更不得擅自拷貝、刪除他人電腦資料。
第九條 綜合樓的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各單位應積極協助配合。物業安保人員在綜合管理部的指導下負責園區的各項安保工作。
第三章 外來人員管理
第十條 外來人員包括公司重要客戶、訪客、施工人員、推銷人員和參觀人員等。
第十一條 重要訪客如公司高層來訪客人、集團領導、政府部門領導根據實際按接待標準實時安排。
第十二條 外來人員進入大樓聯系公務,門衛應要求其出示有效證件,并填寫來客登記單,經確認后,頒發臨時園區一卡通,方可準許出入。需要拜訪公司領導的,門衛要與綜合管理部聯系。
第十三條 所有進入本園區的外來人員,須遵守本園區規定,未經領導批準,嚴禁在園區辦公區域和生產現場走動,拍照或錄像。
第十四條 家屬家眷因投靠入住綜合樓的,應在綜合管理部登記,領取出入園區一卡通,公司員工及所攜家屬須服從本公司有關宿舍管理規定,嚴禁在宿舍內從事一切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物業相關職能部門執行節假日和24小時值班規定,值班人員按時到位,認真負責,做好工作交接;要堅守崗位,節假日期間門衛值班人員應與值班工作人員密切配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綜合管理部或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六條 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內外結合,全方位設防,確保大樓內部安全。
第十七條 各辦公人員離開辦公室,應隨手鎖門;下班前各辦公室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
第十八條 加強物資管理。要認真執行物資管理相關規定,各部門使用的貴重物品要有專人負責,確保存放安全,做好定期安全檢查工作。
第十九條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文件、資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二十條 認真執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經常結合內部的安全需求,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綜合樓內不得存放汽油、火藥等易燃、易爆物品,所有入住人員要愛護消防設備,使消防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第二十一條 全體職工要樹立安全用電意識,不準亂拉亂接電線;確因工作需要單獨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的,事先必須向綜合管理部申報,綜合管理部根據負荷承受情況確定是否可以安裝使用,未經同意禁止安裝。
第二十二條 綜合管理部要根據綜合樓用電實際情況,每月和物業部門聯合進行一次維護和檢修,以便及時排除用電故障。各部門要經常對用電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第二十三條 全體員工要堅持節約用電、用水的原則,外出時要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閉電腦等一切水電設備的良好習慣,嚴禁出現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第二十四條 住宿人員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規定,入住前應按要求簽訂安全責任書。
第二十五條 嚴禁私自改變宿舍房屋結構、改變原有電路、線路、禁止使用電熱棒、電熱毯、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
第二十六條 未經許可,勿將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帶入宿舍;一經查實,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的或對他人傷害或公司利益受損時,由司法機關處理,并追求刑事責任。
第五章 衛生管理
第二十七條 綜合樓的樓道、大廳、會議室、辦公室、衛生間等場所衛生由物業保潔員負責。綜合管理部負責保潔員的聘用審核管理工作,園區物業負責保潔員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保潔員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八條 全體員工要牢固樹立創建文明潔凈綜合樓的意識,講究衛生,美化環境,愛護公物;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要堅持做好本辦公室衛生工作,做到窗明幾凈,辦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在走廊內亂堆亂放物品;禁止向窗外拋扔物品。
第六章 會議室管理
第三十條 會議室管理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各部門使用會議室,至少提前一天向綜合管理部報備,綜合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如無空閑會議室安排,應向申請部門說明情況。
第三十一條 開會期間,要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投影儀等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維護,各使用部門要按操作規程使用。與會人員要自覺維護環境衛生,遵守會議室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 會議結束后,會議室的使用部門要將會議室電燈、空調、投影儀等電器設備關閉,關好門窗,并配合綜合管理部門檢查設施使用情況,如有損壞,及時報修。
第三十三條 未經綜合管理部門允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會議室的投影儀、電腦、桌椅等設備設施拿出會議室。
第三十四條 綜合樓內各種公用設施,如消防與報警設備、監控設備、電源插座等,不準私自拆裝或挪用,如確實需要,須經綜合管理部安排統一處理。
第三十五條 辦公室的所有裝飾和設備,各使用部門應保持原樣,非經領導批準,不準自行新增、移動或拆除;不準在墻壁和樓板上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裝潢。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襄陽宏泰寶業綜合樓區域,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起草、解釋,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生效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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