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管理制度1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系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為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發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采購制度
1。為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系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采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采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采購和加工。
5。冷葷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采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采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采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采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采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院領導班子的決策行為,防范決策風險,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推動學院科學發展,按照關于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以下簡稱“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作出決定的總體要求,根據《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和《高等學校- 2 - 落實“三重一大”制度實施辦法》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必須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原則。學院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完善群眾參與、專家咨詢和集體決策相結合的決策機制。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黨內法規和有關政策,保證決策的科學民主。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主要內容
第三條“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指凡屬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作出決定的制度。實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須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重大事項決策,是指凡涉及學院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均屬重大事項決策范疇。主要內容包括:
1.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部門有關文件、會議、決策等重要工作的貫徹、部署和落實;
2.學院發展戰略以及規劃的制定和調整;
3.學院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全校性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除;
4.涉及學院全局的重要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學院年度總體工作計劃(要點)的制定和調整;
6.學院黨的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德育工作、文化建設、和諧校園建設等重大事項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7.學院黨政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重大問題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8.學院人才工作規劃及重大人才政策,師資隊伍建設等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9.學院內部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的設置和調整;
10.學院辦學規模和年度招生計劃的制定和調整;
11.專業設置和建設規劃的制定和調整;
12.學院年度財務預算方案、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的審定,重要專項經費的確定和調整,“三公”經費支出等;
13.學院建設總體規劃,基礎設施等重要辦學資源的配置和調整;
14.教職工招聘、職稱評定、聘任及解聘等重要事項的方案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15.學生培養方案的改革和調整,學生管理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16.學院各類大額度科研經費預算、支出、審核和監管的政策制定和調整;
17.涉及違反學術規范行為等重大問題的處理決定;
18.校級(含校級)以上榮譽稱號的授予以及推薦辦法的制定和調整;
19.全校性重大獎懲事項的政策制定和處理決定;
20.關系到收入分配、福利待遇、醫療、住房等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的處理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調整;
21.重大人員傷亡、責任事故、突發事件的處理決定;
22.安全生產和后勤保障等重要事項的政策制定和調整;
23.學院重要資產處置和無形資產的授權使用;
24.學院民族事務方面的重大事項;
25.學院主辦或承辦的重大活動;
26.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重大決策;
27.其它需要學院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 第五條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學院科級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報送上級機關審批的重要人事事項,主要包括:
1.學院黨政機構和二級學院等內部組織機構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享受相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處分;
2.學院中層副職以上干部任免;
3.全國、省、市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重要人士候選人的審議推薦;
4.涉及學院整體工作的學術委員會、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人和成員的確定;
5.向上級推薦后備干部及學院民主黨派負責人。
第六條重大項目安排,是指對學院規模條件、辦學質量等產生重要影響的重大項目的設立和安排。
1.重大基本建設項目、不動產購置、重大維修項目;
2.大宗物資、儀器設備的采購項目;
3.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貴重設備器材等資產的出租和轉讓;
4.國內外合資(含對外投資)、合作(含對外合作辦學)的重大項目以及對外投資、貸款項目;
5.重大租賃、轉讓、承包及社會服務項目;
6.學院大型慶典活動;
7.其它需要學院集體討論決定的重要項目。
第七條大額度資金的使用事項,是指超過學院所規定的黨政領導人有權調動的資金限額的使用,主要包括:
1.預算編制、調整涉及的大額度資金安排;
2.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資產捐贈、授權使用、產權變更;
3.未列入預算且單項支出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支出項目(其中,10~50萬元的支出,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50萬元以上的單項支出,由學院黨委會研究決定);
4.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貸款、投資、融資項目;
5.其它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 第三章集體決策機制和程序
第八條依照《高等教育法》及《辦公廳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我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學院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為學院“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機構。學院黨委會討論決定關系學院全局的重大事項,統一領導學院工作,支持院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院長全面負責學院的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對重大問題通過院長辦公會行使決策權。
第九條凡屬于“三重一大”事項,在提交集體決策之前應當認真調查研究,經過必要的論證程序,充分聽取、吸收各方面的意見。
1.必須進行事項的調查研究,有關職能部門應組織論證和提出擬解決的方案和建議;
2.涉及到師生的切身利益,影響學院改革發展,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三重一大”事項在正式決定前,實行預公開制度,有關部門應當將擬討論確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師生公布,充分聽取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
3.依照《高等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暫行條例》規定,應由學院教代會審議通過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在集體決策之前要提交教代會審議或通過,并形成書面材料;
4.依照《高等教育法》和學院有關規定,應由學院各專項工作委員會審議的重大事項,在集體決策之前要經學院各專項工作委員會審議;
5.干部的任免,在集體決策前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相關規定中確定的程序執行;
6.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的決策前,應由相關部門組織論證并提交論證材料,論證材料應包括財務處和審計機構的意見;有設立專項工作小組的,應經專項工作小組討論同意后才能提交材料;
7.其它“三重一大”事項,在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決策之前,應依照法律、法規和學院規定的程序,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深入進行論證和協調,提交專項報告。
第十條集體決策的程序
1.提交材料。凡提交集體決策的事項,應有詳細的調研論證材料,提出具體的方案或建議等,除需保密外,一般應至少提前3天報送學院黨政辦公室。
2.確定議題。黨委會議題由黨委成員提出,經黨委書記確定。院長辦公會議議題主要由應會領導提出,由黨政辦公室匯總,然后提交院長審定。黨委書記、副書記可以對院長辦公會議提出建議議題。
黨委會議有關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院長意見;院長辦公會議的重要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黨委書記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再提交會議討論。
黨政辦公室應提前2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分別送給參會人員,需保密的`事項除外。會議必須圍繞原定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3.確定參會人員。為全面了解決策事項情況及其落實執行,由學院黨委書記或院長確定有關議題的列席會議人員。
4.確定會議記錄人員。應根據會議要求確定負責會議記錄的人員,記錄人應全面、真實地記錄會議發言討論的情況及形成的意見。
5.民主集中。會議應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共識。
6.明確責任。會議決議或決定一經形成,要按照“集體決策、明確責任、分工負責”的原則貫徹落實。
第四章集體決策的形式和議事規則
第十一條“三重一大”事項應以會議的形式集體研究決策。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會議決定。會議決定的事項應按照學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議事規則規定提出,議題應經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審閱并充分溝通后,方可提交會議研究決策。除緊急情況外,不得臨時動議,或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重大事項。緊急情況下由個人或少數人臨時決定的,決定人應對決策負責,事后應及時報告并- 9 - 按程序予以追認。
1.確定為集體決策的議題,要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黨委會議到會人員是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開會議;院長辦公會議到會人員是應到會人數的半數以上才能召開會議。
2.“三重一大”事項的議事規則按照《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議議事規則》和《職業技術學院院長辦公會議議事規則》執行。
3.與會領導班子成員應充分發表個人意見,逐個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并說明理由,確保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
3.集體決策的事項,必須明確實施落實的單位和負責人。
4.參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個人對集體決策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不得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
5.經黨委會、院長辦公會作出的決策,如遇特殊情況,需再次上會復議,必須有1人動議,并在會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應會人員的同意,否則不得復議。
第十二條學院建立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程序。對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重要情況,來不及召開會議進行決策的,學院黨委書記、院長或委托其他人可臨機處理,事后應形成書面材料,并及時向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報告。
第十三條參加集體決策會議的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遵-守會議的紀律。
1.參加集體決策會議的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策和需保密的會議內容,不得提前對外泄露;對會議討論發言、表決等情況,一律不得對外泄露;
2.參加集體決策會議的人員應遵守回避制度。在討論有關議題和工作時,涉及到與會個人或直系親屬的,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有關人員必須回避;
3.“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會議記錄要做到“五明確”。即:具體事項明確、決策范圍明確、決策形式明確、決策程序明確和責任追究方法明確。會議要將決策參與人、決策事項、決策過程、決策結論、工作實效等以會議通知、議程、記錄、紀要、決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資料,并存檔備查。
第五章集體決策事項的實施
第十四條分工組織實施。學院黨委會、院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由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組織實施,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如需改變必須經過決定事項的會議批準。
1.凡屬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決定的“三重一大”事項,所有班子成員必須認真執行,個人無權擅自改變或拒絕執行集體決議。如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按照組織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反映,但在沒有作出新的決策前,必須嚴格執行;
2.執行“三重一大”決策過程中如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要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復議,及時修正完善。經過再次決策后, 執行新的決策。
第十五條加強監督檢查。
1.“三重一大”事項應按照院務公開原則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學院“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院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上級機關的檢查、考核和責任追究;
3.“三重一大”制度的執行情況,列為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干部考核、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4.院紀委、監察、審計、財務等部門根據職責權限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并提出糾正建議;
5.教職工代表大會依照規定對學院的重大事項進行民主監督;教代會和全體教職工有權監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意見;
6.對未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實施的“三重一大”事項,有關部門和人員可提出質詢,或向上一級黨委、行政、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十六條決策嚴重失誤,給國家、學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職業技術學院工作人員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相關條款,對以下情況進行責任- 12 - 追究:
。ㄒ唬┎宦男谢虿徽_履行“三重一大”制度決策程序,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集體決定的;
。ǘ┪唇浖w討論決定而個人決策的;
。ㄈ┪聪蝾I導集體提供真實情況而造成決策失誤的;
(四)執行決策后發現可能造成損失,能夠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糾正的;
。ㄎ澹┢渌蜻`反本實施辦法而造成失誤的。
第十七條 責任追究主要依據本人職責范圍,明確集體責任、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根據事實、性質、情節應承擔的責任,依法依紀追究。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職業技術學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管理制度3
一、配送的集體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動供應的食品成品應予以留樣;由留樣負責人隨機抽取當日所有菜品,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最好達到250g,留存在專用的冰箱中48小時。(每份樣品必須標注品名、加工時間、加工人員、留樣時間、留樣人員)。
二、留樣的采集和保管必須有由專人負責,無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或挪動。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存放樣品的.專用冷藏箱。
三、按每天加工品種數量,每一品種隨機抽出樣品,采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作為留樣的食品樣品,不得特殊制作。不同食品品種分別用不同容器盛裝留樣,防止樣品之間交叉污染。留樣容器應專用并經消毒確保清潔、樣品應密閉保存在留樣容器里。配餐企業,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體用餐盒(份)中采集,以保證樣品的代表性,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100g,最好達到250g。
四、設置專用冰箱保存樣品,其他食品不允許混放,保持冰箱內清潔衛生,并有“存樣專用”標志,上鎖管理。
五、留樣時必須無菌操作,防止采樣時污染食品。
六、留樣的容器,取樣的工具必須消毒。
七、每日留樣食品必須記錄,負責人必須在記錄表上簽字,以備復查待檢。
八、任何食品不得與留樣食品混放,任何人不得隨意取用,翻動留樣食品,違者重罰。
食品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后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并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注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食品管理制度5
一、操作人員進入備餐專間前應更換備餐間專用潔凈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工作時戴口罩、一次性手套;操作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二、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備餐間內從事無關的活動。
三、備餐間內應當由專人負責備餐,操作時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備餐間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30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分鐘以上。
五、備餐間內應使用專用的'工具、容器。
六、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供應。
七、烹飪后食品應在小時內供應食用;在烹飪后至食用前需260C要較長時間(超過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虻陀8C。的條件下存放。
八、工作結束后,及時清理備餐間衛生(配餐臺,地面);間內不得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及有毒有害物品。
九、備餐間防蠅、防鼠設施完善,做到無蠅、無鼠、無嶂螂。十、每周對備餐間進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掃,包括地面、墻壁、天花板、操作臺等每一個角落,并保持地面干燥。
食品管理制度6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管理制度7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102號令,《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將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公布的《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同時廢止。《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是在現行食品標識標注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規定的重申和補充。該規定共五章四十二條,主要從標識內容和標識形式兩方面對食品標識進行了規范,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含分裝)、銷售的食品。該規定還增加了對食品產地、分裝者、警示說明、最小銷售單元等標識標注要求,明確規定了食品標識的禁止標注內容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禁止性義務,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
一、食品標識及《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修訂的原因
食品標識是生產商向消費者介紹食品成分、特點、廠名、使用方法等的簡要說明,是消費者選擇、食用食品的依據。按照《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總則第三條的規定:食品標識是指粘貼、印刷、標記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稱、質量等級、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相關信息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我國原有食品標識管理主要依據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公布的《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的規定》。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原規定無論從政策管理的理念上還是法規適用的范圍上,都難以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且由于過去體制上存在一些原因,質檢、商檢、衛生、工商都曾制定過內部標識管理的規章制度,法規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亂現象,因此制定一部統一的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二、解讀新法規修訂的內容
新法規對原《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的規定》的主要部分進行的類劃。除附則外,分為總則(規定了引用法規,適用對象、管理機構),食品標注內容、標識的標注形式、法律責任四個部分。
1.總則
總則根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對法律依據部分進行了修改。在維持原規定適用范圍的前提下,將食品標識的概念寫入法規要求,并規定了《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監督管理部門及管理職能。
2.食品標識的標注內容
標注內容中修訂了對食品標識的規范化要求。規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食品名稱有規定的,應當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食品名稱沒有規定的,應當使用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稱或者俗名;采用自創名稱標識的食品標簽應按上述兩條規定加注類屬名稱,采用模擬工藝制作的食品,包括動植體相似模擬、人造合成物模擬等應在名稱前冠以“人造”、“仿”、“素”等字樣。
我國是食品業生產加工大國,生產加工的門類十分繁雜,為達到宣傳目的,食品名稱上注以俗稱的名、特產品不在少數。對這類產品,一方面國家要加以規范化管理,以免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發生誤解;另一方面也要對傳統文化及創新工藝進行保護鼓勵。類(屬)的規定要求即是這一方針的具體化體現。
為增強對食品生產源頭的追溯能力,標識內容中還特別規定食品標識應標注食品產地,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受委托生產加工食品的,還要注明委托企業的名稱、地址;分裝食品應當標注分裝者的名稱和地址。
標識內容中增加的'部分還有對食品安全的要求。在食品中使用的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的甜味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必需標注具體名稱、分類代碼、用量等信息。食品中含用可能對消費者產生特定或不特定危害,如轉基因食品、輻照食品等要在標識中以中文標識加以說明。體現了國家管理機構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的關注。
食品標識中對企業誠信宣傳也進行了規定,要求不得在食品說明中明示或暗示該食品可能具有某種藥理作用、保健作用;不得以欺騙或誤導的方式描述或介紹其生產的食品;不得變造、偽造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產加工企業的身份標記或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考慮到通用標識的相關要求,規定還特別指出食品標識中不得出現民族歧視、國家象征或其他法律法規中禁止標注的內容。
3.食品標識的標注形式
隨著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在出口食品大幅增長的同時,進境食品的上架率也逐年增加。食品標識規定中對這種情況進行了適時變通,不再單純規定食品標識只能以漢語或拼音的形式加以說明,增加了可同時使用中文、拼音、少數民族文字、外文的條款,但為方便我國消費者對食品標識的判讀,其他非中文形式的標注必須與中文有對應關系,且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應的中文。
食品標注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食品標識不得與食品或其包裝分離,食品標識的最小單元應是食品銷售中所能獨立區別的最小單位。這樣,食品標注就可以產生與食品一一對應的身份關系,避免了因大包裝的分離造成對食品性能判定的誤解,尤其對有特殊食品需要的群體和對食品物理、化學、生物安全敏感的老人、兒童適用。
4.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由原規定的六大類9條擴展為14條,增加了《質量法》、《計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三個法規的相關要求。同時對違反上述標注內容、標注形式中新增的事關食品安全及源頭追溯體制建設的相關要求的違法行為制定了處罰措施的補充規定。
通觀《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是在我國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逐步走向正規化、系統化的前提下出臺的一部管理法規,是對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延伸和補充,是國家質檢總局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又一重要舉措。有利于我國食品標簽標注的進一步規范,促進我國食品安全生產管理的提高和完善。
食品管理制度8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全部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選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參與或臨時參與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馬上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緣由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食品安全管理員要準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把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與工作和臨時參與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需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方案,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與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學問、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處理食物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生食物后;
。4)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四、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頭工作前;
2、上廁所后
3、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4、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5、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6、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全部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需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轉變工作服式樣。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2、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3、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選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選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選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選購記錄。
專(兼)職人員應當把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學問、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學問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2、選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選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選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選購供應合同。
3、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選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4、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選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5、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選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選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7、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選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選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8、選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9、批量選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0、選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選購入庫前,餐飲服務供應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選購記錄。選購記錄應當照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2、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挨次整理、妥當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管理制度9
一、食品采購及保管制度
1. 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嚴禁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2. 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 .庫房管理人員每周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30厘米)、離地(大于2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按照“先進先出”發放原則予以發放。
5.庫房內所有的貨架、貨墩、貨柜都必須貼上標簽,在標簽上注明品名及規格,并在進出標簽備注欄上注明進貨批次、數量、日期及發貨的數量、日期。
6. 嚴格控制庫房內的溫度,隨時對庫房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7. 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庫房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庫房貯藏無關的活動。
8. 采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
9. 定型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有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標出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10.運輸包裝、容器應符合衛生要求,運輸車輛應專用清潔,不得與有毒物、污物混運,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劑存放在固定場所或櫥柜并上鎖,包裝上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專人保管。添加劑的使用須由專門制作加工人員操作,嚴禁其他人員擅自取用,對其使用種類及數量須由專人記錄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范圍的要求,冰箱(柜)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其內部溫度的監測。
13. 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志。
14. 食品在冰箱(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5. 用于冷藏、冷凍食品的冰箱(柜),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其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二、食品加工烹調制作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后,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 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后,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干水分,存于相應盛器內。
5. 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后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后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 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干凈、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后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衛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備有蓋的污物桶、臊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干凈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制前,必須對烹制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制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后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臺面清潔整理干凈,地面清掃拖凈。
12. 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并做好記錄。
食品管理制度10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反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三、各種工具、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增加劑必須吻合<食品增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辦法使用食品增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增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六、各種食品加工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七、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空中無污物、殘渣,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食品管理制度11
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后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需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常應當接受衛生學問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選購食品應當根據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選購有后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選購原料必需做到無害無毒,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動植物及有礙人體健康的原料,不使用無商品名稱、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食品原料。
。3)選購食品原料時必需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選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選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4)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選購的發票都必需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需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6)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開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干凈、有序。
。8)全部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紗布蓋好,并放在規定的位置。
。9)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干凈、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準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10)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需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準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根據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供應給幼兒的飲水設備必需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仔細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覺有腹瀉、皮膚發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癥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別狀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貯存柜要準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食品管理制度12
一、制度編制目的
為了保障企業可以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維護消費者權益,規范企業的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等全過程,確保企業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企業內部要求的情況下運營,提高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范圍
該制度適用于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等全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生產車間、儲藏庫房、運輸車輛、銷售渠道、場所等,以及涉及企業內部和外部的食品管理人員。
三、制度制定程序
該制度由企業管理人員牽頭負責編制,包括組織相關部門討論、收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制定各項制度的名稱、范圍、目的、內容、責任主體、執行程序、責任追究等,并征求過相關部門和人員的意見、建議,最終定稿后由企業領導審批。
四、相關法律法規
該制度應妥善考慮以下相關法律法規:
1、《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流通、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和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各類食品質量、安全、衛生指標進行標準化管理;
3、《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規定員工的勞動權益,包括福利、宣傳、培訓等方面的規定;
4、《行政管理法》:在行政管理制度的諸多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其中包括行政程序、行政權力、行政裁量權等方面的內容。
五、制度內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概述:包括制度的適用范圍、目的、定義等;
2、管理機構設置和職責:規定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
3、食品生產過程管理:包括原料采購、生產加工、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管理;
4、食品銷售管理:包括銷售渠道、標識、包裝等方面的管理;
5、食品追溯體系:包括管理制度、技術手段等方面的管理;
6、應急管理:包括突發事件處置應對、信息報告等方面的管理;
7、員工培訓和考核:包括員工培訓和考核的內容和要求。
六、責任主體和追究責任
1、責任主體:包括企業高管層、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食品管理人員;
2、責任追究:包括責任追究制度、紀律處分等方面的規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打印版
目的:為保障員工和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公司食品安全水平。
范圍: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和所有生產、加工、銷售食品的環節。
制度制定程序:
1、召開專題會議,確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意義。
2、成立編制工作小組,明確編寫的內容和各項細節。
3、制訂草案,收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討論,逐步完善制度。
4、制定定稿,報批、簽發并公開。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食品安全企業標準》
4、公司相關內部政策和規定
食品管理制度13
1、采購管理
選擇有法定資質的供應商,對采購的每批次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做好入廠驗收工作。驗收可以對主要指標進行檢驗,或采用對外觀(或感官指標)進行檢查,對包裝的完好性、合格證、檢驗報告、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進行查驗等方式。要保持檢驗、驗證記錄和進貨臺賬。
2、質量控制
公開并嚴格執行質量安全承諾。明確生產工序中的品質關鍵控制點和危害關鍵控制點,明確控制的.方法步驟。按國家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并作好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報告工作。
保持生產設備設施狀態良好和干凈衛生。保持廠區環境干凈衛生,廠內外不得有污染源,不得飼養畜禽等動物。保持生產車間衛生,防蠅、防鼠設施齊全、有效,每班打掃衛生,生產設備、地面、墻壁干凈、衛生、整潔,車間不得出現與當班生產無關的物品,不得有污跡、雜物。
開業歇業應當向質監部門進行報告,出現較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向質監部門報告。
3、人員管理制度
每月對生產人員進行設備操作、安全生產、質量控制、衛生管理等知識進行培訓,經確認熟練掌握者方可上崗操作。生產人員應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沒有皮膚病、傳染性疾病;剂〖病、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的人員應予以調離。
4檢驗管理
明確生產中的質量控制點,做好生產過程產品的檢驗。對出廠的產品做好檢驗、檢查工作。檢查項目為:感官指標要求、包裝完好性、標識,必要時對產品的理化指標、衛生指標進行檢驗,產品不合格不得對外銷售。
5銷售管理
產品包裝、標識符合相關要求,嚴防產品貯存、運輸中的污染、變質。做好銷售臺賬,記清楚購置產品客戶的名稱、地址、產品批次、購置數量,滿足質量追溯需求。
食品管理制度14
一、 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燒烤。
二、 食品充分加熱,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內生,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三、 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放涼后在冷藏。
四、 食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五、 剩余食品及原料應當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衛生要求存放,不可混合和交叉疊放。
六、 隔頓、隔夜、外購熟食回鍋肉燒透后再供應。
七、 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擦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要用消毒布擦拭。
八、 工作結束后調料應加蓋,工具用具洗涮干凈、灶上、灶下地面應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理垃圾。
九、 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購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機罩。
食品管理制度15
一、采購食品時向生產廠家或供貨商索取和查驗供貨單位和生產單位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質量檢驗檢疫報告、QS標志、注冊商標證等證明文件以及購銷發票并保存復印件,應加蓋其印章,每年核對一次,留存建檔,妥善保管,以便工商部門和消費者查驗。
二、批量采購食品時,開箱檢查和抽查食品質量,查驗是否霉變、生產日期和保重
質是否真實:查驗食品包裝標識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有中文標注的食品名稱、規格、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日期,防止過期或者即將到期的食品自制加貼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等標志。對無票、無證、手續不全或無法證實是合法來源的`食品子以退回,不予進貨。
三、按照要求建立商品(食品)購貨臺賬,準確記載所進食品的產地、加工廠家、進貨渠道、購進日期和數量、供貨人姓名。
四、從業人員發現不合格食品,必須詳細造冊登記,立即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執法機關,并按照規定予以銷毀或者退回供貨商處理。
【食品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食品工廠管理制度06-23
食品儲存管理制度11-29
食品工廠管理制度03-30
食品培訓管理制度03-09
經營食品的管理制度08-30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08-29
食品設施管理制度09-27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02-12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06-06
食品銷售管理制度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