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隱患排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
1、目的
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貫徹和執行。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全過程
3、職責與權限
3.1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檢查的組織及實施
3.2各項目部配合安全生產檢查的實施
3.3各施工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目標
4.1.1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
4.1.2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到達最佳安全狀態。
4.2安全檢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個月組織有關單位、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各施工項目部進行安全檢查,下發安全整改通知單,各施工項目部進行整改,并書面向公司安全部報告整改結果,必要時公司安全部將派人員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
4.2.2由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小組組織其成員對施工現場每周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4.2.3專職安全員每一天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4.2.4班組每一天由班長組織一次班前安全生產自檢。
4.2.5設備管理人員每日對機械設備、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
4.3安全檢查資料
4.3.1對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情景進行檢查;
4.3.2對勞動生產現場的安全、衛生因素進行深入、細致的檢查;
4.3.3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景進行檢查;
4.4安全檢查的要求
4.4.1安全檢查時,要廣泛地發動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邊檢查、邊改善,并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當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限期解決,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從而促進勞動條件的改善,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的資源。
4.4.3每種安全檢查都有明確的檢查目的、檢查項目、資料及標準。
4.4.4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要做到認真詳細、可靠,異常是存在隱患的施工部位的檢查記錄要具體。
4.4.5對安全檢查記錄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認真進行系統分析和安全評價。
4.4.6安全隱患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檢查結果的歸宿。
5、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組織
5.1.1為認真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深化和規范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5.1.2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作為企業和各項目工地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職責人,應分別組織公司級、項目級和班組級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檢查。
5.1.4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設管理部有關安全、技術人員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檢查整改記錄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負責復查。
5.1.5施工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
施工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
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5.1.6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一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5.2職責
5.2.1企業負責人職責:
a.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各項目安全專項費用的投入,對公司安全情景進行統籌性地指導。
b.協調解決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5.2.2公司安全部職責:
a.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b.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5.2.3公司建設管理部職責
a.及時對施工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施工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
B.指導施工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5.2.4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職責:
a.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職責,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b.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c.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d.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5.2.5專職安全員職責:
5.2.5.1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5.2.5.2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景督促落實、整改,并記錄。
5.2.5.3詳細記錄每一天的安全生產情景,按規定填寫施工安全日志。
5.3工作流程
5.3.1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分別從安全行為、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為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資料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過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并將相關情景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5.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應少于一次,施工項目部每周不應少于一次;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公司或施工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后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職責、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后應組織復查。對一時難以整改并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并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情景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負責人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5.3.4安全部應及時向安全副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度末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綠色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上級公司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到人,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第五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項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革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準繩,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準繩,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掌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第八條項目部及各所屬分包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項目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十條項目名業務口對分管業務規模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巡查、歸檔責任。
第十一條各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工長、班組長)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項目、分包單位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安全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監督管理責任;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督、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分包單位負責人,對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對本分包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第十一條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分包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應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三章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人。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A級:難度很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或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C級:難度大,分包單位解決不了,須由項目部解決的安全隱患。D級:班組、項目部安全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部分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施工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臨邊、洞口、電機、腳手架、消防、作業平臺,別的安全隱患分類由各分包單元確定。
第二節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分包單位、班組、職能科室、項目部。
事故隱患排查流程圖
班組排查
職能科室
項目部排查
項目部技術評審定級
項目經理確認
ABC級事故隱患上報公
項目職能部門
公司安全、行保部
事故隱患治理流程圖
一般變亂隱患中的C、D級一般變亂隱患中的B級一般變亂隱患中的A級嚴重變亂隱患
項目部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治理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與措施進行整改落實治理的時限和要求,應急預案
項目部組織驗收,合格與不合格隱患整改復查
銷檔
第十七條各分包單元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方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工錢失誤。
第十八條項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隱患;項目部各業務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搜檢治理情況;分包單元每日排查很多于二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項目部安全部分備查。
第十九條對嚴重違章行為、慣性違章現象和反復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元和個人在任什么時候間發覺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任有義務向項目部安全部分報告。
第二十一條分包單元對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準繩,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注銷,上報項目部安全部分。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辦理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XXX全部分報告,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項,安全員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各專業部室要經常了解各分包單位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部按相關要求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整改負責人,各分包單位根據主管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進行整改,由項目部首先對整改事故隱患檔案
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公司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項,安全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由項目部明確各職能部門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分包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項目部及各分包單元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責任規模,并按照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相關部門組織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卫淼哪繕撕腿蝿;
。ǘ┎扇〉姆椒ê痛胧;
。ㄈ┙涃M和物資的落實;
。ㄋ模┴撠熤卫淼牟块T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踩胧┖蛻鳖A案。
第二十七條對嚴重安全隱患由公司實施掛牌督辦,項目部負責具體牽頭落實,嚴重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部室組織驗收、銷項。公司安全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察、復查。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項目部與各分包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公司相關部門及安全部。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相關部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變亂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記,暫時停工或者停止利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利用的相關施工生產、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變亂發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各相關業務口及分包單位應當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報告。
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ㄒ唬╇[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ㄈ╇[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分包單位及項目部各業務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當日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于當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長。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日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周、每月、每季對本單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前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安全部分匯總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統計分析送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成立安全隱患檢查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分包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項目部提交隱患整改書面通知書。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3
一、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三、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危險性較小、發現后能夠盡快整改消除的事故隱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需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ㄒ唬╇[患職責制度
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負全面職責,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負責人。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管理職責。
3、本公司安全隱患管理實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制。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職責。副職向正職反映,提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職責。
4、生產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主體,負責組織領導本公司的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各部門的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部門、車間、班組安全員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具體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部門、車間、班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安全員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車間、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的第一職責人。生產部負責公司隱患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7、因隱患排查治理管理不及時、不徹底,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重,發生重大事故時追究領導的.職責。
。ǘ╇[患排查制度。
1、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排查事故隱患,針對事故隱患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明確分工,明確職責,狠抓落實,增強事故防范本事。
2、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實行確認制。班組應當每一天排查一次,車間每周排查一次,公司每月排查一次。車間、公司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明確職責人,有書面記錄備查,并由每次組織排查活動的負責人簽字。每月各單位填寫《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匯總單》,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整治情景匯總上報安全環保部,并由職責單位正職簽字確認,公司的主要負責人至少每季度組織參加一次綜合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參加一次由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及職工參與的事故隱患排查活動。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
3、隱患排查和整治按屬地原則,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進行分級,并按照事故隱患的分級確立整治期限、職責人,整治措施、驗證人。職責人必須要對整治的項目負責,因整治不到位而導致發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4、日常檢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職責單位以《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下發整改。對排查出的重大、異常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要及時上報安全環保部,由辦公室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5、事故隱患牽涉到設備系統、技術改善時,可提出書面報告由安全環保部匯集相關部門供給改善方案,職責部門執行。
6、對因為整治工程投資較大、整治工程較復雜而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整治完畢的重大、異常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要向生產部書面說明情景,并承諾整改期限。
7、要加強隱患的登記建檔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基礎檔案,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
8、公司對員工積極開展隱患排查、舉報事故隱患的行為進行表彰獎勵。
9、公司建立和完善聘請專家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查隱患制度。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證電網、設備安全穩定運行,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2.適用范圍:xxxx供電有限責任公司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副總經理為分管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部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各項目部安全員、班組長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副總經理、安全員或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公司領導報告。
3.3公司安生部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3.5公司財務計劃部處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4.2.1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2.2重大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站停電,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公司總經理任組長,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經理助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生部,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5.2.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站所對各自區域進行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2隱患的報告
5.2.2.1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公司安生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5.2.2.2報告形式
5.2.2.2.1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5.2.2.2.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生部,一份自己留底備查。
5.2.2.2.3公司在進行的專業安全檢查和各站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由公司進行登記備案。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部門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部隱患職責分工組織本部門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相關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公司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5.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4檔案建立
公司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規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xx)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煉鋼廠各生產單位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職能管理科室實施監管,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本制度所稱“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組;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稱“五到位”是: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到位。
第四條生產車間應當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生產車間主要負責人對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安會按照職責對各生產車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職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廠屬各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應立即向安會辦公室或上級管理單位報告(報告形式見附件1)。
安會辦公室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生產車間或其它職能管理科室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單位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車間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車間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組織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組織活動。
第八條生產車間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車間應當依據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同時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建檔、監控等建立臺賬,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煉鋼廠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廠安會、職能管理科室和生產車間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附件
2、附件
3)。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附件4),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附件5)治理(附件6)。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按照《煉鋼廠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煉鋼廠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煉鋼廠各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車間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廠安全科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車間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事故隱患,生產車間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廠安會,煉鋼廠應當及時向公司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車間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事故隱患,由廠安會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車間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車間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班組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十八條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煉鋼廠安全科應當留存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堅持“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實“五到位”原則。整改責任單位要按照《隱患整改指令單》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廠安全科報告整改情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責任,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建檔。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指導、監督各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職能管理科室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定期組織對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生產車間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下達隱患整改指令單(附件7),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廠安會并對限時整改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督管理科室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各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四條各級負責人按照廠《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責任管理主體,違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制度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二、隱患排查未排查到位的;
三、隱患治理不執行“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實“五到位”的;
四、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第二十五條各級負責人按照廠《崗位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責任管理主體,違本制度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的罰款:
一、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事故隱患的;
二、對限時整改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包括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等);
三、限時整改的事故隱患,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治理的。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各車間可以根據本制度,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負責解釋。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加強安全生產風險預控管理,規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確保隱患治理及時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場所和過程。
3、職責
3.1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各權責部門主管: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定義:
4.1安全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隱患的分類:
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
4.2.1一般安全隱患:是指能夠及時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隱患,對于一般安全隱患,可按照隱患治理的負責單位,分為班組級、基層車間級、公司級。
4.2.2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無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的隱患。
5、管理內容
5.1隱患排查機構
5.1.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治理領導小組,并明確領導小組職責
5.1.2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凡屬生產車間存在的隱患由公司管理;凡屬設備電器、特種設備等存在的隱患,由維修電工管理。
5.1.2.1隱患排查和治理領導小組即為安全領導小組
5.1.2.2組長負責領導安全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部署重點工作,定期參加隱患排查治理。
5.1.2.3副組長具體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工作,對隱患排查治理的“閉環”管理進行監督落實。
5.1.2.4各專業人員負責填制安全隱患排查記錄表,并根據不同的發展時期,不斷完善、修訂隱患排查標準,定期參加隱患排查工作。
5.1.2.5安全員制定安全裝置、消防器材、防護用品的隱患排查標準,并定期參加隱患排查工作外,還要負責記錄隱患排查與治理臺賬、填制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隱患治理效果的驗收工作,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有關記錄、臺賬整理等工作。
5.2隱患排查內容及方法
隱患排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5.2.1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落實情況
5.2.2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2.3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登記建檔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情況
5.2.4其他相關內容,企業生產現場實行勞動定員,設立安全標志,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能力和勞動強度要滿足機器和人的要求,實行領導帶班;加強要害部位的區域重點管理,對要害崗位以及危險區域要有專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設有明顯標志和警示牌
5.2.5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如消防器材、勞動防護用品、工傷保險的投入等
5.2.6名崗位工種嚴格按各自的操作規程操作情況
5.2.7生產車間及廠區環境衛生情況
5.2.8安全生產所涉其他有關要求
5.3隱患定期排查分析要求
5.3.1實施安全隱患排查與安全生產檢查相結合,定期排查與經常性排查相結合的原則
5.3.2每月組織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帶領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進行
5.3.3每月召開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分析會議,會議由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召集,各部門負責人以及安全員參加,會議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并做好會議記錄
5.3.4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及時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本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4安全隱患治理和監控管理
5.4.1對排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按照事故的等級進行等級,建立安全隱患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5.4.2對一般安全隱患,由隱患部門負責人組織立即整改,整改難度較大或需一定數量的資金投入,由隱患所在部門提出隱患整改方案,經設備管理單位和人事行政單位審核,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組織實施,并由設備管理單位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驗收
5.4.3在安全隱患整改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5.5重大安全隱患管理
5.5.1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領導小組對其進行分析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的類型,并提出事故措施建議
5.5.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及時填制排查報告,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蓋章后,報相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
5.5.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a.隱患概況(現狀和發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b.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c.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d.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e.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f.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5.4按整改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5.5.5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領導小組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分析評審,并形成評審報告
5.5.6隱患治理評審通過后,提報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進行安全隱患結案;若未達到要求,需繼續予以改善,直至審查通過5.6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保障管理
5.6.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6.2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安全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6.3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由負責隱患治理的部門編制資金使用計劃,報部門主管審核,安全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使用5.6.4財務部門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予以分別建賬加強管理
5.7安全隱患提報獎勵管理
5.7.1鼓勵本公司各從業人員對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提報,提報方式包括來訪、來信或網絡等,設立專門用于接受提報的信箱5.7.2設備管理單位負責事故隱患提報的登記、匯總工作,作好書面記錄
5.7.3對接受的安全隱患提報,由二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5.7.4給予安全隱患提報人員的獎勵應具備以下條件:a.屬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或影響較大的隱患b.在本公司組織安全檢查或隱患排查中未發現的隱患
c.提報人員留有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必要時需為提報人員保密
5.7.5獎勵方式為直接發給一定數額獎金或年度考核中予以獎勵和表彰
5.7.6獎勵方案由管理部門進行策劃和審報,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予以表彰
5.7.7獎懲辦法
a.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b.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0-50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部門申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c.各項目部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xx~50000元。
d.對發現的事故隱患不符合,而又發生事故的項目部將按照公司相關獎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e.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按照公司相應管理規定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f.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公司總經理處理,情節嚴重惡劣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5.8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記錄填制
5.8.1每月底各部門將本部門相關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記錄提交安全管理部門5.8.2安全負責人員每季度每年對臺賬進行匯總統計,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必要時提交相關主管部門
5.9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管理
5.9.1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表、臺賬、工作見證、會議記錄等資料分門別類進行整理匯編成冊,并長期保存,各部門相應地做好資料整理匯總工作
5.9.2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檔”,主要包括:
5.9.2.1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定級材料
5.9.2.2相應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
5.9.2.3監管部門相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監管整改指令
5.9.2.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5.9.2.5監管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監督查核記錄
5.9.2.6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評估報告
5.9.2.7相應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
5.9.2.8監管部門相應安全和平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審查記錄
5.9.2.9其他相關涉及隱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資料
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檔”長期保存。
5.10安全隱患排查報告
5.10.1發現安全隱患一般采取逐級報告方法,公司管理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
5.10.2報告的形式
a.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b.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填制清楚,一式二份,一份提交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一份部門留底備查
c.公司在進行的專業安全檢查和各部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由公司進行登記備案。
5.10.3重大隱患報告的內容包括:
a.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現狀及產生的原因
b.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重大安全隱患的治理方案
d.防止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應急預案
5.11隱患排查時機和周期
5.11.1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a.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b.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c.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d.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e.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f.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5.11.2隱患排查周期a.基層車間(關鍵裝置、重點部位,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設備管理人員)、主管人員每天至少一次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現場進行相關安全隱患檢查。
b.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基層單位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c.公司應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d.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e.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f.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7
1、目的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推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單位各級事故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的管理。
3、引用標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修訂)
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3.3《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職責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各部門事故隱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4.3公司各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4.4公司各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單位安全管理部報告。
5、內容及要求
5.1事故隱患分類
5.1.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5.1.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5.2隱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門、項目部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5.2.2應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小組,由公司經營班子安全副總經理任組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做到不留空當,不留死角。
5.2.3排查隱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記錄、持證上崗、現場標識、交接驗收資料、“三寶”使用情況。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長度計量器具進行實測實量,如對在建工程與高壓線距離、電箱的安裝高度等進行測量。
3)測:用儀器、儀表、水準、全站儀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實地測量。
4)現場操作:司機檢驗其使用設施、設備的安全裝置的動作靈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門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糾進行安全檢查,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的,應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及時組織處理;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的,要制定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
5.3隱患排查的手段
隱患排查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隱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等。
5.3.1經常性檢查
1)經常性檢查包括企業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進行的巡查,各級管理人員在現場檢查生產進度、質量、技術,同時也進行的安全巡查,班組長和班組兼(專)職安全員進行的班前、班中安全與班后安全檢查,每個作業崗位人員對自己工作范圍內的檢查。
2)公司安全管理門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主要依靠檢查人員所掌握的安全知識、經驗,及時發現并制止“三違”現象,及時發現施工現場、各作業點存在的事故隱患和險情。
3)班組長每天進行施工現場檢查,檢查安全設施和使用設備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環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員工是否遵章守紀情況、設備與電器是否已切斷電源、各種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穩定等。
5.3.2定期檢查
項目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檢查應由項目經理或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施工隊長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定期安全檢查是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須詳細地檢查安全意識、安全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內容。
5.3.3專業性排查檢查
根據當前安全生產普遍存在的薄弱環節、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公司或項目部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專業性排查;專業性排查是針對施工機械、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設施、大型機械設備、消防安全等專業安全問題進行檢查。
5.3.4季節性檢查
根據季節的特點,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開展專門的安全檢查;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火、防寒、防凍、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檢查防汛、防暑、防臺風、防觸電、防坍塌、防雷擊。
5.3.5節假日檢查
應根據節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思想麻痹等特點,在每年的節假日開展專門的有針對性的檢查;節假日檢查,主要檢查是否有“三違”現象,有無重大事故隱患等。
5.3.6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是指項目部開展的設備、裝置試運行、生產過程的檢查、設備開工前和停工前的檢查、設備設施檢修檢查,臨時用電等使用的檢查等。
5.3.7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5.4隱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
隱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兩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查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5.4.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1)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政策的執行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4)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技術措施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5)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及落實情況。
6)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檢測檢驗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以及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情況。
9)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5.4.2危險較大工程隱患防范情況
1)高邊坡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2)邊通車邊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3)施工臨時用電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4)施工作業場所選擇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范情況。
5)施工階段發生的觸電、物體打擊與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隱患。
6)特種設備重大安全隱患包括:使用非法生產、安裝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靈;特種設備超期、超參數使用;特種設備超期不檢驗;特種設備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或責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未報告而繼續使用。
7)四新技術和工藝在使用中的隱患防范情況。
5.5隱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單位應該制定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進行隱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業性排查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不定期檢查、突擊檢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險環節的隱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應以情況簡報或安全檢查隱患問題整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被檢單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被檢單位應簽字確認。
5.5.3公司各部門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備注等項目內容,并在備注項目中注明發現隱患的個人或組織。
5.5.4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的,安全科應積極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事故隱患排查。
5.6隱患治理
5.6.1各部門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級建檔,登記編號,對重大事故隱患還應按規定報上級管理部門。當事故隱患等級可能隨時間、外界條件變化時,應注重動態監控并在檔案中及時調整其等級,對升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進行補報,對降級的事故隱患相應報告。
5.6.2對排查出的隱患分級后再按照不同隱患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5.6.3一般隱患治理
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建立排查治理臺賬,進行動態治理。一般隱患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時仍可進行正常的施工生產,對一般隱患可以不制定書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門備案,項目部自行建立并保存好相關檔案資料即可。
5.6.4重大隱患治理
重大隱患應建立重大隱患檔案,并根據書面的治理方案進行治理。重大隱患檔案包括隱患報告及隱患治理方案兩個方面。
1)隱患報告
各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后,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a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b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c擬采取的`隱患的治理方案。
d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e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2)隱患治理方案
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隱患治理涉及復雜、疑難技術問題的,應當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重大隱患的基本情況。
b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c治理的方法和具體措施。
d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
e負責治理的機構、人員和職責分工。
f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h其他有關事項。
5.6.5項目部主要負責人應當定期聽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匯報,保證事故隱患整改所必需的資金,及時協調解決隱患整改治理過程中的問題。
5.6.6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6.7各部門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和管理職責以及整改資金的投入等方面事項,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6.8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事故隱患的預防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并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5.6.9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限期治理整改事故隱患的項目,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5.6.10檢查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責任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5.6.11安全管理部、各部門、項目應當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5.7獎懲
5.7.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員工,應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5.7.2隱患排查及項目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在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及安全風險金獎勵考核細則中規定。
5.7.3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附錄
6.1隱患排查工作計劃
6.2隱患治理方案
6.3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回執單
6.4安全自查自糾記錄
6.5隱患治理臺帳
6.6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簡表
6.7安全隱患調查原因分析及對策
6.8重大隱患等級劃分
6.9重大安全隱患報備制度
7.0重大安全隱患報備表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8
第一條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
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
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后,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并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
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并落實到位。
第八條
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并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后,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并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于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
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責任落實”。
二、對于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隱患,要制定并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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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涃M和物資的落實;
。ㄋ模┴撠熤卫淼臋C構和人員;
。ㄎ澹┲卫淼臅r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要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
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范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
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9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
2、學校安全隱患搏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5)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6、排查責任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7、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
8、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地目標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
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魯政辦字〔20xx〕36號)、《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
管控工作地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地通知》(聊安委辦發〔20xx〕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臨政辦字〔20xx〕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地思想,實現對風險地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地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地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地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地物地危險狀態、人地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地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損失地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地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地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地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地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地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地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地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地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地,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地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地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地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地隱患。
第十三條 對查出地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地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地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地安全隱患。 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地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
第二節 安全隱患地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實現綠色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上級公司規定,結合我項目部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的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的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位員工的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到人,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項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的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掌握不生產。
第二章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項目部及各所屬分包單位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責任主體。
第九條項目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項目總工程師負責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十條項目名業務口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安全員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巡查、歸檔責任。
第十一條各分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安全員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復查及風險管控負監督檢查責任;分管負責人(工長、班組長)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領導責任,負責組織制定分管范圍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是分管范圍內高級風險的管理責任人;項目、分包單位總工程師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和辨識出的風險負責組織評審分級,確定治理措施,并將評審結果落實到各責任人;安全員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隱患排查和風險辨識及其治理負監督管理責任;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有監督、歸檔、分析和上報的責任;分包單位負責人,對班組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全面責任;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對本分包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負技術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整改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導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班組長,對本班組生產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職工個人對本崗位作業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保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風險預控所需的資金,安全費用應優先用于安全隱患的治理與風險的控制。
第十二條分包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應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第三章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三條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十四條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人。按照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的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或屬地政府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項目部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分包單位解決不了,須由項目部解決的安全隱患。
d級:班組、項目部安全部門能夠自行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部門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施工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臨邊、洞口、機電、腳手架、消防、作業平臺,其它安全隱患分類由各分包單位確定。第二節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六條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分包單位、班組、職能科室、項目部。
第十七條各分包單位應結合實際和專業特點,從人、機、環、管四方編制隱患排查表,避免隱患排查治事理過程中的人為失誤。
第十八條項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隱患;項目部各業務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檢查治理情況;分包單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隱患并將排查治理情況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備查。
第十九條對嚴重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現象和重復發生的隱患作為安全隱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發現安全隱患,均有權有責任有義務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報。
第二十一條分包單位對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堅持“誰主管、誰治理,誰驗收、誰負責”原則,確定責任人、隱患等級、治理措施,進行登記,上報項目部安全部門。
第二十二條班組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當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記錄。當班確實解決不了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安全部門匯報,并制定具體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生產。
第二十三條一般安全隱患中的c級和d級由本單位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計劃和方案,責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及時建檔編號,由整改責任人負責監督檢查和整改驗收,驗收合格后報本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銷項,安全員對c、d級安全隱患的整改驗收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各專業部室要經常了解各分包單位施工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對安全隱患項目部按相關要求實行掛牌跟蹤管理,由專人監督落實。a級隱患上報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級隱患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落實,明確整改負責人,各分包單位根據主管部室處理意見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報相關部室,由相關部室組織審批確定后按照“五落實”即:落實整改目標、落實整改措施、落實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落實整改資金的要求進行整改,由項目部首先對整改情況組織驗收,合格后報請公司相關部室組織驗收。對隱患進行閉環、銷項,安全部對b級隱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驗收情況組織檢查;c級隱患由項目經理負責落實,由項目部明確各職能部門整改負責人;d級隱患由各分包單位負責整改落實。
第二十五條項目部及各分包單位要把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責任范圍,并根據安全隱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負責人負責有關隱患治理措施及落實工作。
第二十六條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由公司相關部門組織項目部相關負責人制定并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ǘ┎扇〉姆椒ê痛胧;
。ㄈ┙涃M和物資的落實;
。ㄋ模┴撠熤卫淼牟块T和人員;
。ㄎ澹┲卫淼臅r限和要求;
。┌踩胧┖蛻鳖A案。
第二十七條對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實行掛牌督辦,項目部負責具體牽頭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由相關專業部室組織驗收、銷項。公司安全部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察、復查。
第二十八條重大安全隱患治理結束后,項目部與各分包單位應對治理情況進行評估,編寫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送報公司相關部門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況時,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公司相關部室報告。
第三十條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施工生產、設施、設備,應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第五章信息報告
第三十一條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各相關業務口及分包單位應當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報告。
重大安全隱患報告內容應包括:
。ㄒ唬╇[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ǘ╇[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ㄈ╇[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條各分包單位及項目部各業務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匯總后于當日報項目部安全部門;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中的a、b、c級安全隱患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各分包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上報的安全隱患a、b級隱患及排查出的a、b級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于當日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長。安全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日上報,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條每周、每月、每季對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前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安全部門匯總分析并分別于第二日統計分析送報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成立安全隱患檢查評審組,每月負責對各分包單位上報的重大安全隱患和a級、b級隱患進行最終評審定級。對列入a級安全隱患須由公司協調解決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項目部提交隱患整改書面通知書。
風險預控管理
各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制度,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全面辨識本單位施工生產作業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生。
一、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各分包單位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全員、全過程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所有施工活動及區域;
3、風險評估采用lec評價法,從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值),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值),發生事故產生的后果(c值),確定d值即危險程度,d值大于160為高級風險,責任人為分生管施工生產領導,d值在70~160之間為中級風險,責任人為職能部門負責人,d值小于70為低級風險,責任人分包單位負責人。
4、每季項目部、分包單位根據下季度生產計劃安排從“人、機、環、管”四個方面進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制定風險預控措施,項目部編制風險預控手冊,分包單位編制風險預控明細清單,各崗位工種編制風險預控卡,職能業務口管控風險預控手冊,各崗位工種持風險預控卡上崗。
5、每月職能科室對分管分部、分項工程重新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分包單位重新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更新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6、各生產班組每班召開班前講話(教育)會,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對風險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對大的風險及時匯報。
7、凡是有新設計、新工藝、新環境、新設備、新設施時,必須要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8、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組織相關專業,班組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風險預控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危險源監測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
并確保:
1、危險源監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測設備(確實需要的情況下)定期檢驗,確保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臺帳。
三、風險預警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項目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群),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四、風險控制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執行政府相關法律、法規、制度中對風險管理的要求,建立風險控制程序,對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動、反映、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節符合施工生產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產作業計劃時應以上年、季、月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季、月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4)編制《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對危險源進行有效控制。
(5)在高級風險范圍內進行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與溝通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建立信息溝通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微信、群),單位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和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安全風險負責人;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班前教育記錄并簽到)。
六、財政保障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根據存在的風險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計劃,保障管控風險的投入、降低安全生產風險,并應做到: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報告》并對降低風險的投入進行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
。3)對單位年度安技措施費用投入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分類統計、對未按計劃完成的投入進行分析,記錄齊全。
七、評審
項目部各分包單位應按規定的時間間隔對風險預控管理進行評審,以確保風險預管理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工程師對各分包單位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印發風險預控手冊;
2、每月各分管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本施工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3、每月各職能口,組織相關人員對各分包單位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再進行辨識和評估,對新的或升級的風險重新確定風險級別、落實責任人、確定預控措施,如有變化重新修訂風險預控明細清單;
4、班組每天早班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審。北京城建七項目部
20xx年xx月xx日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2
為夯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加強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風險預知預控、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穩定順行,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重點危險源點是指制氫系統、煤氣、氧氣系統、冶煉霧化系統、還原系統范圍內的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和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1、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點危險源點管理組織網絡,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定點、定人、定設備,做到橫到邊、豎到底、無縫隙覆蓋。
2、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加強業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設備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和匯報,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穩定可靠的運行。
4、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強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隱患排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到危險源風險動態控制,杜絕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本質化安全生產。
5、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突發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崗位人員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單位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內容,從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圍及影響程度。
6、各單位安全員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作業現場,組織帶領各崗位人員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督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各種不安全行為,發現和杜絕各種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規范記錄制度,定期檢查、總結、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步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
除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以外的危險源點都屬于一般危險源點,它的危險性雖不及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但是安全隱患和危險同樣存在,因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和忽視大意。
1、各單位要將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引伸到一般危險源點管理中來,按照安全管理無小事原則,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工作。
2、各單位一般危險源點崗位要參照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管理定點、定人、定設備,定期進行設備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加以整改,對短期無法解決的危險隱患,必須做到預知預控,限定整改時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順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與責任考核
1、各單位必須按照以上“一”“二”的'相關條款規定認真執行,切實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及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能顧此失彼,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穩定順行,對違犯條款規定或執行不力者,扣罰相應責任人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情節嚴重者,將按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責任書相關內容進行考核。
2、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區域進行有計劃的設備檢(定)修作業的,必須按照設備(液壓)檢、定修安全管理規定執行,必須制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許可手續,作業前將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傳達到每個作業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作業中單位和崗位安全負責人要在現場監督,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否則,每次扣罰100-500元,如發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
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設備應急維護檢修作業時,各單位、班組必須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嚴格執行安全確認制度,現場做好監護,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3、各單位針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其他安全工作情況每周上報一次,在每周一經單位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到公司安全科備案。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兩周上報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將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亮點、不足、困難、下一步打算)報安全科備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每漏報一次,扣罰單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門不定時到各區域進行安全督察,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結果,并對各單位作業現場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助各單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實有效,如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督察不到位,沒有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隱患整改不徹底,公司安全部門發現后下發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和反饋復命。對一年內下發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累計10次及以上的單位,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中進行考核。
四、本管理細則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3
一、防滅火隱患排查的范圍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設備、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后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二、防滅火隱患排查的時間
為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于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三、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內容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符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設備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情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情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積極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并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積極采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4
目的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控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天元錳業熱動力車間安全推進各項工作、保障人身、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
適用于天元錳業熱動力各專業各級安全隱患(檢)排查、整改治理、建檔監控及公示掛牌的管理。
職責
1、各專業、班組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安環科負責隱患排查的建檔和監控,并監督各專業、班組隱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內容
1、總則
1.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3天元錳業熱動力成立由總經理和有關職能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組織,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還應進行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做到認真檢查、落實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1.4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內容和具體計劃,將檢查內容編制成《安全檢查表》進行逐項檢查并不斷對檢查表進行完善補充。
1.5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的主要任務是進行危險源識別,排查事故隱患,對所查出的隱患進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1.6任何人發現事故隱患都應立即進行處理,并向相關領導報告,均有權向安環科和有關專業及部門報告。
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形式與內容
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形式有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等形式。具體執行部門《安全檢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報告和隱患建檔監控
1 .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的,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和相關專業。
2 .各級領導和相關專業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組織處理。
3 .公司級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管理人員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應以情況簡報或安全檢查隱患問題整改通知單形式通知被檢單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被檢單位應簽字確認。
4 .公司級(包括各專業部門)、班組均應建立隱患整改臺帳,對事故隱患進行有效監控,落實責任人。臺帳內容包括隱患名稱、檢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計劃完成日期、實際完成日期、整改負責人、整改確認人、確認日期、備注等項目內容,并在備注項目中注明發現隱患的個人或組織。
5.各級單位應當定期對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6.班組每周對本班組事故隱患排查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報告專業領導。
7.各專業、班組每月、每年對本專業、本班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部門領導、安環科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由部門、專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8.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除依照上述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公司領導、集團公司安環部和相關部門報告,安環部匯總并存檔。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9.安環科每季、每年對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分析表報總經理簽字確認。
隱患整改及驗收
1 .對于檢查中發現的`所有問題,責任單位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2 .對于一般事故隱患,部門、專業、班組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3 .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項目措施、定時間、定人員、定資金來源;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專業,凡專業能整改的不推給部門,凡部門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或其他部門,限期整改。
隱患整改通知單要存檔備查。
4.部門級檢查和公司級檢查的隱患整改通知單由安環部下達,經公司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發出;隱患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緊整改而釀成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5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公司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6 .各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7.對因物質、技術所限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隱患,必須在期限前2天將原因書面報安環科,同時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部門應將此納入年度技措、安措、計劃檢修和大修計劃內,限期解決或停產。確因非部門因素而不具備整改能力的,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
8.對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應進行復查(驗收),跟蹤督促落實,形成閉環管理。
9.各項檢查結果、隱患整改情況、驗收結果應及時報安環科,安環科登記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臺帳。
獎懲
1.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按規定給予經濟獎勵和表彰。
2 .隱患排查及項目整改完成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具體指標及獎勵細則在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及安全風險金獎勵考核細則中規定。
3 .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的,每處扣150元。
4.未按時上報《安全檢查整改落實反饋單》的每次扣60元。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山西省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促進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結合山西省煤礦安全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分為一般安全生產隱患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一般安全生產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是指按照《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認定辦法(試行)》(安監總煤礦字[]133號)和《山西省煤礦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監管監察辦法》(晉政辦發〔20xx〕100號)認定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第三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主體
1、煤礦企業是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煤礦企業法人代表是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
2、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設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構負責隱患排查工作。
3、煤礦主要負責人應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并對查出的隱患登記建檔。
4、煤礦企業應當制定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并適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第四條縣級以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是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主體,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煤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條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實行分級監管?h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鎮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市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國有煤礦(含國有控股煤礦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負責所屬煤礦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對國有重點煤礦(含國有重點控股煤礦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煤礦企業對排查出的一般安全生產隱患,()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指定隱患整改責任人立即整改,整改結束由煤礦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備案。
煤礦企業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煤礦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實整改內容、資金、期限、責任人,報相關煤炭行業主管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批準,待批復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和公示公告
1、煤礦企業應當于每季度第一周將上季度安全生產隱患及排查治理整改情況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書面報告。
2.對于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煤礦企業應當及時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3、煤礦企業應當在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24小時內,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公告公示。
4、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礦集團公司應及時將煤礦企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公示公告,并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匯報。
第八條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應當設立專門機構、安排專職人員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掛牌督辦。接到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報告后,應當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監控臺帳、督促整改,對整改治理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重大隱患治理中的問題,并及時向上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匯報整改情況。
第九條煤礦企業在安全生產重大隱患整改期間應及時向督辦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報告整改進度、監控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
第十條煤礦企業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完畢后,由煤礦企業向相應的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提出申請,接受申請的部門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驗收,合格后,方可銷號、摘牌。
第十一條對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無望或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對拒不整改,無視政府監管,擅自組織生產的煤礦企業,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第十二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臺帳及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
1、煤礦企業、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臺帳,指定專職人員負責工作臺帳日常管理。
2.煤礦企業應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排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統計、分析、論證、匯總,查找安全管理漏洞,并將分析論證結果登記備案。定期向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報送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計分析信息。
3、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應當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所轄區域內煤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分析論證,研究治理措施,并將結果登記備案。定期向上級煤炭管理部門報送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計分析信息。
4、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應當每季度對本地區或本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及時向下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或煤礦企業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點。
第十三條 煤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追究和獎勵
1、煤礦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依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予以處罰:
。1)未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2)未制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的;
。3)未依法對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或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的.;
。4)未在規定的期限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整改情況報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或報告不真實的;
。5)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的;
。7)未按規定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8)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其他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
2、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及其相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追究其行政責任:
。1)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
。2)未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的;
(3)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的;
。4)對于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未督促企業制定整改計劃,未采取監控措施的;
。5)隱患排查督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措施不當釀成生產安全事故的;
3、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國有重點煤炭企業等部門和單位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當事人或單位以相應獎勵:
。1)職工群眾舉報企業在排查中有未發現的重大安隱患,經調查核實屬實的;
。2)對及時發現重大隱患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
。3)在重大隱患整改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解決整改難題,做出突出貢獻的。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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